“有寻找过那条狗吗?”我问道。
“找了,我们找了很多地方,就是没找到。”
那就奇怪了,一条很听话的狗应该不会乱跑的……狗?
对了,死者家里有狗,那岂不是对凶手实施凶杀有一定的阻碍?如果狗为了救自己的主人而扑咬了凶手,这对凶杀将造成影响,很有可能实施不了。所以说凶手为了保证计划的实施一定会先处理了那条狗。
现在这条狗不见了不是最好是解释吗?
可是,凶手又怎样把狗带走?狗不应该都被死者关在家里吗?是凶手进去了还是狗出来了?
我摇了摇头,心想,到了案发现场一切都清楚了,还是不要在这里瞎猜的好。
十三楼虽然看起来不高,坐电梯半分钟就到了,但是爬楼梯的话真的很累。
如果凶手是有目标杀人还是随便杀的?如果是随便杀的又干嘛花那么大的力气跑那么多楼层去杀人呢?
如果是有目标杀人是仇杀还是情杀?不对,死者的同事和邻居都说死者没有仇家。
破案本来就是一件困难且复杂的事,毫无头绪才是死敌。
走到十三层的时候腿已经微微发酸了,走十层的楼梯就相当于跑一千米的步,而且我刚刚计算过,从大楼一层走到死者居住的十三层要花五分钟的时间。
这五分钟的时间都平常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即将行凶的凶手却是相当重要的,如果错过了时间或者算错了时间很有可能让自己的计划失败,并有被捕的风险。
刑警将我带进死者的住所时,我看见门口站着几个人,一个是妇女,手里抱着个孩子,衣着朴素但是很干净利落,让人看起来很舒服。
她一只手抱着孩子,一只手拿纸巾擦着眼角的泪,她怀里的孩子哭得厉害,她一边摇着孩子企图让他安静下来,一边回答着警察的问话。
旁边还有一个男人,一米七左右的身高,挺着个大大的啤酒肚,看起来三十来岁的模样。
他一边一脸厌恶的看着旁边的女子,一边不耐烦地说:“哭哭哭,就知道哭,烦死了。”
他一开口就有很浓重的酒味从他嘴里散发出来。
看他这模样就知道是酒鬼,头发乱糟糟的,衬衣中间的一粒扣子扣错了位,裤脚有一些灰尘,总之邋遢得不行。
听酒鬼这样说,那女子没搭话,却胆怯地望了他一眼,用纸巾擦了擦泪。
旁边站着几个人,衣着随便,应该是住在旁边的邻居。
我和文颜拨开人群走进去,却在路过那个酒鬼时,被他拌了一下,险些摔倒,还好文颜及时扶了我一把。
“你干什么!”
文颜瞪了他一眼。
“老子就站在门口了怎么了,你们进去的时候踩到我了还问我怎么了!”
看着男子一脸横肉地笑着,脸上也没有半点怒气,一看就是找茬的,我用手拍了拍文颜,示意她算了。
这时,站在他旁边的妇女连忙走过来,一边给我们道歉一边鞠躬,将好不容易睡着的孩子又折腾醒了,哇哇大哭了起来。
“没事没事。”文颜一边扶起她一边说道。文颜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相反,她很善良,却是个倔脾气,吃软不吃硬,你说一百句狠话在她面前也是没用的,还不如一句好话来的实在。
我们进去的时候发现张清正在和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讨论着什么,我也不好直接插嘴打断,只能悄悄的打量着屋里的格局建筑,企图找到些收获。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张清才将手里的一叠资料递给法医,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着我们。
“你们来了。”张清怎么说了一句,然后将手里的另一份资料递过来,道:“你们先看看,这是目前为止我们所掌握的死者的资料。”
资料被文颜接了过去,我本来就不喜欢看这种条条框框的东西,“那你跟我说说案发前后吧。”
“好。”张清靠在旁边的墙上,继续说道:“是住在死者对门的邻居发现了死者死亡,当他们撞开门后死者已经停止呼吸。
我们是在一点五十分的时候赶到现场的,感到现场后我们立刻让法医做了初步诊断,发现死者是死于坚硬物割断动脉后导致的失血过多。
死者的后脑勺还有一处撞击,但是这处伤并不重,全身上下除了这两处没有其他伤口。”
“那后脑勺上的撞击严重吗?我是说对脑内部的伤害。比如瘀血或是休克。”
有些伤不是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的,明明有些伤不见血却能致人于死地。
没等张清开口,就见一个人朝我们走来,是刚才和张清交谈的法医,他走近后才看清原来是吴刚。
吴刚走到张清旁边,道:“没有,后脑勺的伤并不严重,因为撞击而出现一个肿块,不能致死。”
“那致死伤口是脖子吗?”文颜问道。
“依目前所看,是的。”吴刚一边翻着手里的资料一边说道。
“那刘鑫的致命伤口是哪儿?”文颜想了想,接着道。
吴刚手下的动作一停,“难道你怀疑……”
文颜坚定的点头,“对,我怀疑这起案件和刘鑫被杀案是同一人所为。”
吴刚看了看周围,道:“的确和刘鑫案有些相似。
刘鑫身上也有两处伤,不过刘鑫后脑勺上的撞伤明显比死者的要严重许多,刘鑫的伤很有可能造成脑震荡,但是死者的伤就是疼痛一会就没事了。”
“那现在这起案件怎么定义?”我转头看向张清,并问道。
“密室杀人案。我们勘察过现场,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只有撞击导致的门锁变形,这间屋子只有两把钥匙,一把在死者房间的抽屉,我们判定为备用钥匙。
还有一把在茶几上,应该是死者开门进来后随手放在茶几上的。
窗户也没有被撬的痕迹,但是我们在窗台上发现一个脚印。
房间里虽然不像刘鑫案一样只有两个人的脚印,但是这个房间的脚印太杂了,有邻居的,有死者母亲的,还有死者自己的,有死者的朋友的。目前我们也无法判断窗台上的脚印是不是凶手留下的。”
听张清说完,我脑里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想法。
这两件案子死者的死亡手法几乎相同,同样的密室杀人案,同样的致命伤口,后脑勺上有同样的伤。究竟是不是一人所为?
“那你们锁定嫌疑人了吗?”
张清摇了摇头说:“没有,有四个人最先发现死者,他们撞门进去的时候死者已经没有了呼吸。
后来我们对这几个人经行询问,发现最先发现血迹的人叫于末阳,住在死者对面,她是一家小公司的经理,虽然和死者不是同事却是非常好的朋友,听于末阳说她们会经常一起吃饭,逛街,她们岁数相当也聊的来,经常有事没事的来串门。
其他邻居也都证实了她们的确是朋友。
其他邻居则是听见了于末阳的呼救才上来表面的。”
“跟我说说死者的情况,越详细越好。”
“好。”张清继续道:“死者女,叫张珂,26岁不是本地人,在这里生活了三年,目前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听她的同事说,她热心善良人缘很好,在超市里没有与人结仇。
她的邻居也表示她脾气好,经常帮别人做事,不可能与人结仇。”
既然没与人结仇那就不是仇杀,可是,还有什么原因非要杀人不可?
难道是情杀?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一些人因为感情的问题自杀,也有一些人因为感情的问题杀人。
“死者有男朋友了吗?会不会是仇杀?”
我的话一问出口就被张清否决,“不可能,死者没有男朋友。”
那是谁杀了死者?随便杀的吗?为什么要杀死者?
“那死者养的狗呢?找到了吗?”
现在唯一能算是破案关键的只有她养的狗,也许找到那条狗就能证明凶手是不是被谋杀,是不是被熟人谋杀。
张清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没有,我们现在也在满世界的寻找那条狗,可是怎么都找不到。”
“于末阳在吗?”
我冲门外喊了一声,外面乱糟糟的没有人回话,“于末阳在吗?”我又喊了一句,这回一个男声接话道:“她去上班了。”
我走了出去,路过那个酒鬼的时候不免多看他一眼,警察怎么会让酒鬼来案发现场?难道他和案件有关?可是张清为什么不让他先醒了酒再来?
那个酒气熏天的男子发现了我在看他,冲我笑了一下,笑容诡异,但怎么诡异又说不上来。
“你是张珂的邻居吗?”我走到刚刚答话的男子面前,开口问他。
“对。”那男子点了点头,毫不犹豫道。
“我们能谈谈吗?”我悄悄打量着这个男子,一米八左右的身高,三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着干净朴素看起来很老实。
“好。”那男子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道。
我将他带到楼梯旁,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问他:“张珂的狗你见过吗?”
“我见过。”那男子毫不犹豫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