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他成了皇廷的少梁,天天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这与他从福利院出来时的期望大相径庭,但期望总熬不过现实,人若是两手空空,就不得不低头妥协。他自小懒惰散漫,又没有一技之长,唯有皮相值点钱,所以走到这一步,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一开始他没想要这样的,他只是打了通求助电话。身无分文的时候,他身上只有之前那个投资商留给他的名片。那人曾和他说过,他有什么困难都可以帮他。对方履行了承诺,帮他解决了许多现实的问题,却只字不提回报。他知道天下没有白来的午餐,便问那人需要自己做什么。那人说:“你什么也不用做,我带你认识一些人,你对他们笑就可以了。”
他当然明白话里的意思,但他觉得自己并不吃亏,对方很明显手握权贵,而自己,只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他本就没有高风亮节,他只知道,活着,就得想办法糊口,上天给了他这样的容貌,他不善加利用也算是暴敛天物。
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所谓沦陷,只是一个开始,就像踏入了沼泽,没有及时抽身,就会步步深陷。等他回过神来时,已经无法自拔。
在皇廷,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过自己的身世,太多人在他的生活中来来去去,虽然极尽亲密之事,可总结起来,不过是各取所需。没有人会对他是谁,他来自何方感兴趣,那些人只想从他身上得到快乐,春宵一度后,一别两宽。
除了Feynman。他和那些人一样,却又有点不一样。第一见到Feynman时,对方还只是个青涩少年,有着混血儿特有的英俊和迷人,却不爱笑。脾气很坏,标准的少爷式的嚣张跋扈,一言不合就发火,仿佛对全世界都不满意。
可每次见到他,Feynman总会有点羞涩,声音也会变得低柔,眼神里却止不住地流露出爱慕之情。起初他以为这只是单纯的迷恋,等新鲜感一过,对方自会看清他的本质——外表完美无缺,内心一无是处。
直到有天,Feynman突然找到他,又是嫉妒,又是痛苦地央求他,要他不要再做公关时,他才警觉,自己低估了少年的情感。但他仍然觉得这只不过是短暂的痴迷,毕竟对方只有十几岁,还有太多事没有经历,太多人没有见识。
于是他说:“别在我身上花时间啦,你是费家的少爷,等你长大了,有大把的人对你投怀送抱,我保证,个个都比我好。我只是个公关,还是个孤儿,真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
Feynman显得很不甘心,迫切而又天真地说:“但我什么都可以给你,everything。”
他马上就笑了:“你说的everything是指的什么,钱吗?那种东西,我也是不缺的。”
“那‘爱’呢?”对方追问。
他笑得更开了:“我最不缺的,就是爱了,每天不知道要听人对我说多少遍。”
Feynman咬着唇,一副难过的样子。他觉得有些好笑,要让别人知道向来不可一世的费公子在他面前委屈得都要哭鼻子,不知会吓掉多少人下巴。
Feynman咬着下唇踟蹰了一阵,又说:“我指的是……‘恋爱’的‘爱’。”
他愣住,一下不知该接什么。半天,他轻哼了一声,问:“‘恋爱’的‘爱’,是什么感觉?”
Feynman目光炯炯地望着他,像承诺一般地认真解释:“感觉像在吃糖果,就像我看到你的时候,就尝到了甜味。”
说来真难以置信,他虽然是在风尘里打滚的人,感情史却纯情得很,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在他乏善可陈的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感觉到甜味,就是十几年前那个小女孩依偎在他肩头的那一刻。
他禁不住扬起一抹几不可觉的微笑,虽然这种“甜”与Feynman说的那种相去甚远,却也叫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名为怀念的情感。他忽然就很想再见到那个小女孩,想知道她再哪里,过得好不好。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从没想过自己还有机会再见到那个小女孩,那该是十几年以后了。那天在皇廷,他受到一个熟客的邀请,到十九楼服务。经过1907号房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在叫自己。
那人是何嘉宸,Feynman的跟班,虽然平素没什么交集,但他们私底下都听过对方不少事情。这时候的他在已在人际场中混迹多年,多少能看出一个人的本质,他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得体全是伪装,心里其实是不齿自己的。不过他并不在意,他在皇廷,体面的只是外表,谁都知道他的存在只是供人消遣。
然而,透过半开的房门,他注意到了何嘉宸身后的人。一个女孩扶着门边,只探出了头和一边肩膀,一双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他几乎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就是当年那个在岳屏公园哭泣的小女孩。她长大了,五官变得更加立体,下颚像是被削过似的,没了童稚时的肉感,却依然斯文秀气。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哭?当初捡到她的时候,他以为送她回家是最好的归途,但现在看来,她好像过得并不好。
他脑中闪过许多设想,一丝兴奋在心中闪着微弱的光。他活到现在,换了无数个环境,遇到了太多人,却从没遇过故人,她是第一个。
可她似乎不记得他了,虽然她仍然和小时候一样,可怜兮兮中透着无助与胆怯,但她依赖的目光不再投向他,而是落在了一旁的何嘉宸身上。于是他只嘱咐了几句便离开,房门关上前,他看见女孩望着何嘉宸,巧笑嫣然。他太懂察言观色,一下就明白了八九分,年轻的女孩离开家,只会为了爱情。
后来,他好几次到十九楼时,都忍不住到1907号房门口兜一圈。也许是在期待,期待那扇门会正好打开,届时,他是不是可以走进那扇门,上前叙叙旧?或许她不记得的只是他的长相,而并未忘记当年的奇遇。
可惜,那门始终紧闭着。
而当他终于走入那扇门,看到的却是不好的事情,他与她之间似乎有种奇妙的缘分,每次相遇,总是她最孤立无援的时候。
他听说了何嘉宸跑路的消息,Feynman理所当然迁怒于她,她被人驾着赤脚踩在冰块上,看上去那么难堪,那么可怜,脸上却带着倔强和隐忍。他的小女孩长大了,不再像过去一样,嘟着嘴流露出委屈和胆怯。
人是很难解释的动物,尽管他与她没什么关系,可多年前那次萍水相逢叫他心里留了一分牵挂,对于自己曾经关照过的人,总不希望看到她过得太差。Feynman对他一向迁就,他知道自己的话能起一点作用,于是史无前例地介入,保下了她。
他离开前是想和她说说话的,她瑟瑟发抖的样子表明她很需要依靠,可他明白,她心里想的那个人,断然不是自己。
之后有近一年的时间,她都在皇廷当茶水妹,受尽了冷待和冷眼。偶尔他会找她搭话,可她的回应总是很冷漠,绝不多说一个字,并且像皇廷所有的员工一样,毕恭毕敬地叫他一声“少梁”。他不是傻子,能听出她话音外的鄙夷,尽管他好心拉过她一把,却没能博得她一丝的好感。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他的小女孩当初那么依赖他,是因为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现在她知道了,当然不会再用当初的眼神看他。
那一年,他们之间的沟通仅限于点头之交。直到有一天晚上,他从外地回来,心情不大好,上天台透气,遇到了正在抽烟的她。那是他第一次见她抽烟,她的眼神在夜色中放空,眉宇间净是绝望与忧愁。
他抱着想要开解她的心情去搭讪,结果聊得不是太愉快。她果然不大喜欢他,话语间带着敌意。后来她跟他说了一句话,叫他至今都记忆犹新——青春就是这么不知不觉地一点一滴地消耗掉生命的。
以往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在消耗生命,只是得过且过而已。可被她这么一说,他真的觉得自己开始老了。
再后来,他们住到了一起。离了皇廷这个环境,她对他的嫌恶就不需要掩饰了,常常对他恶言相向,有时措辞还分外粗野。他时常觉得,她后来的牙尖嘴利与刻薄,都是在他身上练就出来的。不过他无所谓,倒是更喜欢这样的她。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的她,褪去了浑身带刺的伪装,真实的她脆弱、敏感,又多情。好几次深夜她下了班回来,倒在厅堂的沙发上睡去,梦中一遍又一遍地叫着“何嘉宸”,那声音,又幽怨,又深情。
住在一起的几年,她从未向他提过任何要求,完完全全把他当成了一个分租的对象,只有交房租的时候才会向他伸手。
直到有一天,她局促地走进他的房间,东拉西扯地话家常,他就知道,她又遇上难题了。她仍然跟以前一样,只有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才会想起他。
说实话,搞清楚她的真正意图后,他开始是有点失望的,她那么不齿他的职业,而今却厚着脸皮从中牵线。但是转念一想,她又能怎样呢?她只是个小女孩,那么地挣扎,那么地被动,好不容易得到了一次主动权,却连一句完整的请求的话都说不出来。生活于她而言是那么地难,可于他而言,只是点点头那么简单。
于是他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赴了约。
好久不见Feynman,他更一表人才了,像明星般,举手投足,潇洒利落。见到他,Feynman起初有些惊喜,脸上还隐约浮现出少年时的羞涩。可渐渐地,这羞涩就被不满替代了。
这不满一直压抑到吃完晚餐以后,忽然,Feynman冷不丁问:“你是不是因为杜小风才来的?”
他说了声“是”。下一秒,Feynman就扫落了桌上的碗碟大发雷霆,跟着把他拖到3009号房撩起袖子算账。
他知道Feynman是个脾气很坏的人,但在这之前,他从未对自己动过手。很多人说,Feynman对他有种难以放低的迷恋,可他却很怀疑,这分迷恋到底是真心,还是求而不得的心魔。
Feynman这样的人,从小到大什么都来得太容易,他根本不懂得怎样去用心追求。他们结识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个不体面的人,Feynman却执拗地将他想象得完美无缺,对他一无是处的内里视而不见,甚至想要把他刷新重造。
Feynman不知道,人生的污点,只能接受,不可能抹去,一味地强求,只是装聋作哑而已。他问他,为什么那么贱,杜小风有什么好,值得他送上门来让他玩。
这其实很好解释,但想要旁人理解却不是那么容易。杜小风没什么好,他只是希望,曾经那么依赖他的小女孩,不要过得太差。
Feynman压抑了良久的火气一次全撒了出来,他无力抵抗,也无心抵抗,被揍得七零八落。或许这才是他应得的,他一直以来依靠外表得到的体贴与呵护,就像泡沫一样,华丽而易碎。
后来他渐渐失去了意识,迷蒙中听到有别的人进了房间,他们阻止了Feynman对他的拳脚相加。然后他看见了他的小女孩,她离他那么近,抱他抱那么紧,如此亲昵,像她小时候一样,他几乎怀疑这是幻觉。
他问她来干什么,她留着眼泪,哽咽着说:“我来带你回家。”
那一瞬间,他居然有点儿想哭,他都忘了自己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了。长久以来,他一直觉得,在他的人生里,除了他的来历,哪一件事不是小事。他忘记了自己的家,以至于行至每一个地方,都觉得是异乡。他一路走来的淡漠和随性,让他忽略了许多本该驻足欣赏的风景。他找了小半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可这个曾经被他拾到的小女孩现在却对他说,要带他回家。
他的小女孩,真的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