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文在那自言自语说:“我男朋友怎么说我穿红色的好看呢。”
我淡淡一笑说:“也许人家的眼光确实比我好。”
王俊文意识到我情绪的变化,不再言语,低头吃饭。
因为杜成胡的原因,皮具货源老陈很快就谈好了。
钱没凑够,但害怕夜长梦多,我们先把店面盘了过来,如我所料,扔出去了十来万,而且还没有装修。
装修完了后,我们还要自己管理,老陈这家伙因为家里一些原因,也不好老是跑这里,那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往店面跑,我把所有的心血投入到这个店中。
起码还要找十万左右,我头疼要死,这笔钱,巨资啊对我来说,我全部的身家都投入了其中,老陈也是。
能借的也都借了个遍,怎么办?
难道,真要和杨魅开口吗?
我陷入了难题之中。
杨魅再次找了我。
约我去公园爬爬山。
原本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在爬山的时候,她扭到了脚,我总觉得她是故意的,而且当时我正在烦心开店的事,于是就没怎么在意。
“好疼。王元凯!”她叫道。
“额。”我木木的转身回来,走到她跟前。
蹲了下来,她一双高高的高跟鞋,我伸手一碰到她的脚踝,她大喊了一声疼。
“这么冷还穿这样的鞋,还要爬山……”
“你念叨着什么?”她问。
“没什么。”
我扶起了她,因为扭了脚,我搂着她的腰慢慢前行。这段百来米的路,我们走得很累,我扶着她打了的去骨科医院,拍片,拿了一些药。
然后打的送她回家,的士跳表六十八块,我口袋里只有八十块,我毫不犹豫地掏了出来,杨魅也抢着付钱,最后在杨魅的坚持下,我把钱收了回去。
进了门,我背着杨魅上楼。我闻着叫不出名的幽香,肌肤是那么柔滑细腻。
虽然心猿意马,但他还是很规矩地把杨魅背上了楼,卧室很大,离床不远的墙上是巨大的落地镜,房间看上去更加宽敞。
我把杨魅放到床上,然后退了几步,有些拘谨地看着她,我想告辞离开,但觉得似乎还能为她做点什么事,但到底做什么,一时又想不出来。
“帮我揉揉,这里好痛?”杨魅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腿。
我有些紧张,心跳得很快,走到杨魅跟前,半蹲下来,轻轻地抓着她的脚,为她脱去高跟鞋。
杨魅的脚很小,很好看,我仔细地看了一阵,也不见哪里有红肿,只得试探地轻轻捏着她的足踝。
我抬起头,问她痛不痛,看到杨魅也在看自己,脸一热,不敢与她的眼神碰撞。因为是蹲着,脸与杨魅腰齐,我只看了她的眼睛一眼,就把头垂得更低,只看着她美丽纤瘦的玉足。
我屏住呼吸,天不热,但我额头却冒出汗来,我突然有亲吻那小小足趾的强烈冲动,我死死地用残存的理智控制着自己的行动,额头的汗越来越多。
我岂会察觉不到杨魅的暗示,但我仍装作不知所措。
“王元凯。”杨魅叫我。我抬起头,顿时瞠目结舌。
我的脑子轰的一响,思绪陷入极度混乱。
“真是个傻小子。”杨魅轻笑道。她慢慢地弯下腰,双手捧着我的脸颊,娇艳红润的双唇离我越来越近,在双唇相连的刹那间,我终于彻底崩溃了,接下来,他的行动已不受大脑指挥。
我望着杨魅眉目含情、春情荡漾的俏脸,几疑在梦里。
当我的双唇迎上前,她咳嗽,不由自主的咳嗽,她转头过去,就这个咳嗽,我停顿了一会儿,然后急忙直起腰,说:“杨总,我,我还有事,先走,先走了。”
然后飞似的逃离她家了。
很快就要过年了,难道我们还要等过完年才能搞吗?那岂不是又多支付出一个月的租金,而且,现在可是快过年,我能回家吗?我往哪里回呀?有时候也恨死了天朝这个鸟地方,你说我们打工的穷点也就穷点了吧,我们也认了,但是你不要让我们这么民不聊生的好不?
买个票都他妈的那么难,还说什么回到家乡致富,结果呢,种地的话,根本就不能保本,谁还能去种地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家都不愿意在家里种地了,只能出去打工谋生,但是现在日子逐渐好了,就算是补助多了,我们也不愿意回家种地了。
父母一直都在为孩子辛辛苦苦,可怜天下父母心呀,真的很想很想为他们担起什么,虽然父母有父母的生活方式,我现在的任务就是让他们生活的好一点。
我也是经常和杨魅联系,主要还是她主动,但是我还是一直没有答应,虽然真的很想开口跟她说钱的事情,但这种事情,让我如何开口呢?
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仰望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看着种满芭蕉和法国梧桐的宽阔的大道,还有那满街穿梭、样式各异、漂亮却又叫不出名来的汽车,我曾确信这个美丽的城市正敞开着怀抱迎接我,全新的生活即将开始。
梦想很快如肥皂泡般破裂,让我品尝到了钢筋混凝土筑成的城市的冷酷。农村出来的我们,有人开始退缩,每每送伙伴踏上回老家的列车,他们都抱头痛哭,既有离别的伤感,也有对未来的迷惘。
很深很冷的冬夜,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上,灯光稀疏地眨着疲惫微寒的眼,路上的行人比路灯还要稀疏。一阵寒风袭来,我竖起了衣领,样子很落魄地走在街头。
那一夜的徒步,在我人生的印记里总是沉实、坚毅更是美丽……
躺到了下午才去上班,钱的事压着我,在陷入各种乱七八糟的郁闷中时,身后一个巨响亮的声音:“三八!过来!!”
三八过来,过你妈的过来。
心里嘀咕着,这死女人找我继续开战吗?
我双手插着口袋,走到胡琳跟前:“要开除还是要咋地?”
她没好气道:“梁总你还记得吧?”
我想了一下,说:“哈哈,记得,就那个追你追得死去活来那个吧。”
“今晚陪我去应酬。”
“不开除了?”我问。
“我今天累了一天,这些天忙得觉都睡不好,实在没精力和你吵,今晚你多灌他一点。”胡琳露出疲惫之色。
“好啊。很好。加不加加班费?”
“成交。”
我到了酒店后胡琳和公司的助手已在那里坐着谈话,我有点不安,按常理来说我应该赶在她们之前抵达,我以为她会有点不高兴,可她好像兴致高昂,微笑地打量了我一下继续和那位助手说话直到客人抵达。
梁总换了一套比上次还高级衣裳,皮尔卡丹西装,鳄鱼皮鞋,劳力士手表,不过就是年纪大了点,身体肥了点,样子丑陋一点。
他身边的贴身女秘倒是年轻漂亮,富有朝气,和这厮一对比,更他妈的显得他的丑陋。
他矫揉造作虚情假意的客套,让我更他妈的想吐,频频向胡琳敬酒。
一番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后,胡琳不胜酒力,脸色绯红,我急忙上前迎战,和梁总连喝三杯后,他不肯跟我来了,就死拉着胡琳喝。
胡琳在他再三纠缠之下,恼羞成怒,抓起两瓶白酒,往梁总手上塞了一瓶:“好,干杯!谁不喝谁孙子!喝了不把尾款打过来你也是我孙子。”
当的一声碰了瓶后,胡琳仰脖咕咚咕咚灌下去,梁总心里叫苦,无奈自己嚣张挑衅有言在先,也只能跟着喝了下去。
一人一瓶白酒之后,胡琳还没去吐,梁总倒是先翻白眼倒下被手下们扶去吐。
胡琳挡住他们面前:“不打尾款,你是我孙子。”
梁总醉醺醺的看着胡琳,舌头打结:“明……明儿再说……”
“我警告过你了。”胡琳拿着一个白酒空瓶,照梁总脑瓜子上狠狠砸了下去。
顿时,他的头跟西瓜被开瓢一样的鲜红玩意四溅啊,脸上全是血。
梁总的手下全作鸟兽散,逃开了一会儿后又回来,抚着颤抖抖的梁总走了。
地上一滩鲜血。
胡琳用手指指向我:“你,过来,送我回家。”
“啊?你,你你说什么?”我想说的是,她已经吓坏了我们所有人,这个彪悍到疯狂的女人。
“过来,送我回家。”
我急忙过去,扶着她。
“我警告过你,手不许对我乱动。”她对我说道。
“不敢了不敢了。”他妈的,我以为这种事情只有老子干得出来,女人要是干这坏事,比男人还恐怖啊。
到了楼下,她说去卫生间,然后,我等了五分钟左右,她说她已经叫了出租车,先走了。
我有些担心她,但觉得她这人就算喝醉,也还会挺有自我保护意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