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明记得有一次桌子上有一盘烤鸭,狗狗明显已经馋得不行了,不过它还是不敢大大方方的来吃,只是趴在桌子边从盘子的一侧舔一下又舔一下。李清明回来一看这种情况有些苦笑不得,索性把这盘烤鸭都赏给它吃了。这些都是事实,绝非哗众取宠随意杜撰。
要说动物中哪些算是人类的好朋友,狗无疑会排在前几名,它们忠诚勇猛,有时候还很通人性,古往今来人与狗之间的那些感人的故事实在太多了,有时候它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加纯粹更能催人泪下。
李清明每次回家,家里的小黄狗都会摇着尾巴欢天喜地的凑上来闻闻李清明的裤脚,还是小主人的味道。有时候它还会猛地扑上来假装撕咬李清明的鞋子,然后又突然退到一边去,嘴里呜呜地叫着,似乎对于自己的恶作剧很满意。
李清明则趁它不注意一下子把手放到它的脑袋上,然后抓起它的头皮在手里不断的揉搓着。狗脑袋上的毛一般比较顺滑,摸上去很舒服,狗的头皮比较松弛,李清明稍稍用力狗头上的皮毛就开始变形,连带着狗额头以及眼皮部位都不断变换样子,看上去很滑稽。小黄狗并不反抗,反而露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以前的时候,李清明看到一些狗猫以及黄鼠狼等动物搬家的时候,成年动物常常用嘴衔住幼崽背部的皮毛帮它们转移地点,李清明总是担心它们的孩子会不会疼,现在看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这是一点都不疼的。李清明家的这条狗其实是他捡来的,好几年过去了它连个名字都没有,李清明平时只是笼统的叫它“狗”或者“小狗”而已。那是一个雨过天晴的日子,李清明偶然在街上发现一只小黄狗,它似乎刚断奶没多久,走路都走不稳,懵懵懂懂的踌躇在街头不知该往哪里去,嘴里每隔几分钟还发哼哼几声,似乎很着急。李清明以为是谁家的狗不小心跑出来了,主人很快就会就会把它带回家的,可是第二天李清明再次经过那里的时候发现它还在那里,而且已经饿得走不动了,趴在路边无精打采的。
李清明其实对养狗是没有多达兴趣的,甚至觉得有些觉得麻烦,还有一点那时候很多地方并不像如今这样生活快要达到小康水平,省吃俭用仍是很多人的一个习惯,如果平白无故的多出一条不能拉犁也不能卖钱的狗,很多人还是要考虑一下的。那一刻或许是小狗的可爱以及可怜打动了李清明,他把它抱回了家中。
小狗到家爸妈并没怎么反对,只是问了一下从哪里来的,刚下完雨地里并没什么活,大家凑在一起开始逗小狗玩,还找些了剩饭剩菜给它。狗的生命力其实是很顽强的,它的消化系统也比人类强很多,即使吃的东西很杂很脏也不会像人类那样动不动就生病,这只小狗就这样活了下来。只不过这条狗有点没脑子,平时还是会跑出去漫无目的的瞎转悠,李清明把它抱回来几次之后,它终于知道自己回来了。
李清明捡到这只狗看似偶然其实也很平常,在拥挤的城市有时候连人都生存不下去,照样有很多流浪狗流浪猫,更别说广袤的农村了。农村有很多野狗,它们经常自由的交合,就算是一些家养的狗,如果没有用绳子拴着关在家中的话,它们跑出去几趟后也常常会怀孕产仔。
小狗刚出生主人一般不会把它们丢出去,可等到它们越长越大能够自己吃食的时候就该考虑一下它们的去处了,总不能养一群狗在家吧?当然这些狗都是农村的土狗,既不是什么优良的品种,也没有纯正的血统,没有人会花钱来买的。于是,来串门的亲戚朋友看上哪只小狗就可以抱走,实在没人要的只能让它自己出去闯荡吧。
也许有一天它会死在某个人们并不知道的地方,也许它历经磨难会成为雄霸一方的野狗,也许它会被人抱走收养,总之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它们注定一生生活在狗群的最底层。与城里那些被人当作宝贝,每天可以洗澡可以穿衣服可以吃各种肉罐头如在天堂的狗狗们相比,它们实在是惨不忍睹。更令人发指的是,有人还把狗当儿子做老婆,大肆进行各种宠爱,这让农村的土狗们情何以堪啊。看来狗的投胎也很重要啊。
李清明的邻居家也有一条狗,这户邻居家经济条件一般,平时家里都难见荤腥,狗想啃点剩下的骨头都没有。这条狗被拴在墙角瘦骨嶙峋,有时候一连几天都不带喂点东西的,主人偶尔想起来了也是拿块发了霉的煎饼扔到狗的盆子里,然后倒点清水罢了,反正爱吃不吃。女主人热情好客,邻里关系处理得很好,可是李清明觉得越是这种表面文章做的好的人越是虚伪,有时候甚至有些可怕,他们单纯的就把狗当初畜生看待而已。如果有人出主意让他们把狗杀了打打牙祭,他们也不见得会犹豫。
即使这样,那条狗还是一心一意的看门护院,有时候李清明去邻居家串门,那条狗都会叫的很凶。狗的本性就是忠诚,即使饿死也不会离开主人。猫却不这样,如果伙食实在太差,你恐怕留不住它。狗似乎是看不上猫的做派,见猫就咬。当初李清明决定要不要收养那只小狗的时候,旁边的老人说狗吃不着人挣的,李清明没有追问这句话到底是啥意思,不过他猜想老人的意思应该是狗不会吃白食的,而且它不挑剔吃的也不多,确实是这样的。
说到这些狗的惨,李清明也有些见闻。比如有个阶段镇上不知怎么回事忽然组织起了一个打狗队,想要把全镇的狗都消灭,因为狗咬人会威胁人类的安全,而且会传染一些疾病。野狗要打,农户家里的狗也要打,主人自己下不去手,打狗队来帮他们,一时间不少凶猛的大狗消失了。李清明总觉得这个打狗队的出现有些深层的原因,可惜他一直无从知晓。
从前乞丐们喜欢把一只形象很逼真的铁的蜻蜓系一根线然后吸引街上的鸡来吃,鸡吃在嘴里再也吐不出来,只好束手就擒。乞丐捉住鸡以后没地方煮也没调料,只好将鸡宰杀掏出内脏,带毛用泥巴裹上,埋在地下或者架在火上烤做成叫化鸡。现在科技进步了,别说是捉鸡,就是捉条狗都很简单。
狗肉味道鲜美,价格也不便宜,所以有些人就动了歪脑筋打起了那些野狗的主意。他们开着面包车在各个村庄转悠,发现狗之后就下毒。狗中毒以后立马四肢抽搐倒地不起,然后陷入昏迷,偷狗贼则下车把狗扔进车中扬长而去,整个过程不过几分钟而已。
在农村,狗在村子里转悠是很正常的,它们只是找点吃的或者找几个玩伴,一般不会攻击人。有的人家明知道自己家的狗出去了也不会专门出去找,因为即使这狗夜不归宿,可能第二天它自己就回来了。可自从出现这些偷狗贼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你家的狗可能再也不会回家了,而那些在村子里优哉游哉玩耍的野狗不知道什么时候都不见了,或许你正在吃的这盘狗肉就是偷狗贼去村子里偷来的狗做成的,这着实有些恐怖。
喜欢吃狗肉的人们无疑是对爱狗人士的一种折磨,李清明就曾听说过发生在两者之间的一件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有个人家里出生了八九只小狗,他很喜欢这些小狗,自己养不过来却又不想让它们分开。正在为难之际出现了一个人,那人愿意全部收养这些小狗,他承诺不会让这些小狗分开。于是,主人千叮咛万嘱咐对方一定要善待这些小狗,然后把小狗送了出去。结果那个领狗的人回去以后用这几只小狗做了一顿狗肉火锅,美美的吃了一顿,他说那味道实在是绝了。
对于这件事李清明感觉很无语,吃狗肉本无可厚非,可做到如此丧心病狂的程度差不多够资格遭天谴了吧?另外,他还想告诉那些在这个世界上没待几天的狗狗们,这个世界的残忍有时候不是你所能想象,早些回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李清明收养那只小黄狗的时候已经十几岁,算是翩翩少年了,真正称得上他童年玩伴的还是奶奶家的那条大黄狗。从李清明记事起奶奶家就有一条大黄狗,这狗有点通人性,听爸爸说李清明小的时候经常跟它打闹在一起,却从来没出过什么岔子。
李清明倒是没有那么明确的记忆,印象中那狗很好,自己每次到奶奶家都要找它玩。这只狗活了十几年,最后无疾而终,也算是比较长寿的了。那时候爷爷跟奶奶有事出去了两天,回来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死在了院子中。它似乎早就察觉到自己寿限将至,然后选择主人不在的时候悄然离去,不想让大家都太痛苦吧。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李清明震惊之余有些伤心,而爸爸他们倒无所谓,在他们眼里这只是一条狗而已,即使已经养了十几年。爸爸把狗剥了皮,大家吃了一顿狗肉,李清明也吃了,爸爸鼓捣的狗肉味道还不错。以后的日子里李清明留意到那张狗皮很长时间都留在奶奶家里,他们对这只狗似乎也有些感情,毕竟在过去的那么多年中大黄狗曾经是大家生活中的一个不错的符号。
关于把大黄狗剥皮吃肉这件事,一开始李清明不能接受,觉得很残忍。等经历过人世沧桑生活艰难之后,李清明终于明白了,也终于释然了,这或许是它最好的归宿。主人养它那么长时间,它认认真真的看家护院,跟小孩子玩耍,死后又把身体归还大家。这一过程堪称完美。毕竟那时候农民的生活还没有这么富裕,偶尔吃顿狗肉也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情。李清明当初所想的把大黄狗找个坑埋了,然后立个碑什么的,倒是有些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