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自我寻找第八次(2)
面壁2018-09-14 01:094,468

  当然,弹弓虽好但也不能乱射,李清明曾遇见过不少弹弓打伤人打碎玻璃的情况,至于有窃贼们对于弹弓的妙用,李清明没有亲见也不好赘述。到了晚上,尤其是冬天的晚上,大家如果实在无聊还可以拿着手电筒出去照麻雀,它们就藏在一些草垛屋檐底下等比较暖和的地方。

  小孩子往往是顽皮的,相对于有些技术含量的用弹弓打麻雀和晚上照麻雀,他们更喜欢去树上掏鸟窝,这种快乐是那么的直接那么的明显。村子里的树往往比较粗大,有的高达十多米,要爬上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孩子们人多,一旦有人发现了鸟窝就会呼朋引伴一起来掏,这时自有高手出头。

  爬上树以后,会有风不时地吹过,树也会随之缓缓摇晃,这时最重要的是不要害怕。做到了这一点你就可以欣赏跟下面不同的景色,还可以呼吸更加清新的空气。鸟窝里如果是蛋的话,大家每人分一个拿在手里看个新鲜,鸟蛋上带着的奇异花纹常常让人流连忘返。如果鸟窝里是已经长出羽毛的快要出窝的小鸟最好,这样大家每人分一只回家养着。鸟儿都是爱自由的,它们并不习惯被人养被人关在牢笼里,所以一般不会活很长时间。

  李清明随父母上山干活有时候也会碰见鸟窝,有时在松树的树杈上,有时候在灌木丛中,也有时在密密的草丛中。鸟窝一般里面铺的是又细又软的草,外面就比较粗糙了。每次发现鸟窝无疑都是一种惊喜,有时候李清明并不会去打扰它们,他只是弯下腰看一看就好,偶尔会摸一下鸟蛋。

  据有经验的人说如果窝里的鸟蛋被人动过,母鸟回来之后就会察觉,它很有可能会转移地点。李清明并没有特意验证过这个现象,他心怀善意的祝福小鸟早日破壳而出飞向广袤的蓝天,想着过几天再来看它们。结果往往是他很快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即使想起来也是很久以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了,这时候他并没有在那片田野中,或者他来了而鸟儿们已经不知何时飞走了。

  可能有人还记得被李清明痛揍过一顿的法轮王,此人跟麻雀有些不解之缘。李清明他们村庄是有很多水泥的电线杆的,这种电线杆下面粗上面细一点,中间是空的,无孔不入的麻雀们有时候也会很有创意的在这电线杆顶端筑巢。有一次法轮王发现了一只搭在电线杆顶端的鸟窝,他牛性一发顺着电线杆就爬上去了,不得不说他爬电线杆的本事还是可圈可点的。正当他伸出罪恶的魔爪要掏鸟窝的时候,高压电被触发了。他被电得头皮都焦了,多亏他穿了一双绝缘的鞋子才捡了一命。后来,李清明又见过法轮王好几次,他总是戴着个帽子,怕见日光。这真是一朵奇葩。

  除了麻雀,喜鹊在农村也很常见。喜鹊往往会挑最大的树来垒窝,那些高达十几米的杨树或者榆树上经常会见一团团干枯的树枝交叉在一起,从远处抬眼一望黑乎乎的很明显。李清明小时候,农村做饭都是烧柴禾,一些庄稼的秧子桔梗,还有就是干枯的树枝劈开的木材。有时候砍伐掉一棵大树,上面有个喜鹊废弃的窝,做窝用的那一大堆树枝就够一户人家做好几顿饭烧的。

  李清明小的时候,爷爷奶奶等长辈常常会教一些童谣给他唱,其中就有关于喜鹊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喜鹊喳喳尾巴长,说了媳妇忘了娘,把娘背到山沟里,把媳妇背到炕头上。后面似乎还有,李清明已经记不清了。乌鸦在农村俗名老鸹,还有关于乌鸦的童谣:月妈妈儿,本姓姜,骑着马子扛着枪,一枪打死个黑老鸹,你吃肉,我喝汤,留下骨头送老姜……

  这些童谣如果仔细想一想,几乎能脑补出来一个韵味悠长的故事。李清明虽然到如今都不知道这童谣所说的原版故事是怎样的,但这仍然改不了对它们的怀念,另外他老是觉得现在那些学前少儿教育书籍里面的一些东西都弱爆了,根本没有这些童谣那么味道醇厚寓意深刻。

  以前的时候看《三国演义》,里面的童谣往往有很强的预见性和指导性,这些童谣小孩们自己是编不出来的,应该是某些先知或者谋士故意散播出来的,不管怎样从那以后李清明就对童谣有了一种特殊的感觉。

  李清明听长辈们说自己小时候是很能说话的,念童谣也念得很溜。李清明十多岁的时候,有些人见了他还喜欢逗他,让他再唱个儿歌再讲个故事。李清明没想到自己小时候这么强,而那些好玩的东西已经有越来越少的人记得了。

  记忆中还有一些比如像啄木鸟猫头鹰布谷鸟翠鸟之类数量相对较少的鸟类,它们在李清明美丽多彩的童年中也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每到夏天,布谷鸟在深山密林中一声声的叫着,让人感觉大山更加的深邃而蓝天更加的辽远。当岁月如风般刮过,那一声声布谷鸟的叫声仍会在李清明梦中响起,让他瞬间热泪盈眶。猫头鹰的叫声被认为是不吉祥的,尤其是在夜晚,这种叫声常常让人毛骨悚然。有人说猫头鹰晚上在哪儿叫,那这附近很快就会有人死掉,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据说猫头鹰能够闻到将死之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味。

  李清明上初中的时候,学校附近有一条大河,周围村庄的河水都汇聚在这里。河水在夏天的时候会暴涨,平时则很温顺,河水清澈见底,鱼虾在快乐的游动。有些顽皮的同学常常冒着被老师批评的危险去洗澡,河的北岸是镇上有名的高达几十米的有鹰出没的悬崖,这些人洗完澡以后曾去悬崖上掏鹰的巢穴,最后还真被它们找到了刚从蛋里孵出来没多久身上还是黄黄的绒毛的小鹰。

  这条河里面还有一片芦苇丛,芦苇会长一种黄褐色的棒,棒面毛茸茸,约一元硬币粗细,十多厘米长,当地人称之为棒槌。这棒槌刚摘下来是硬的,然后越来越软。一开始的时候那几个家伙觉得这棒槌长得挺有创意,于是就折下来带到学校里玩。很快他们就发现这棒槌是由无数的紧紧压缩在一起的绒毛构成的,只要轻轻撕下一点用嘴一吹,立刻就会有大片的绒毛纷纷洋洋的出现,飘得满天满地都是,粘到人的身上毛茸茸的很好玩,比孙悟空吹的毫毛都神奇。学校里刮起了一阵棒槌风,有些玩心重野孩子放学以后会特意跑到那芦苇丛中摘棒槌。

  老鹰也算是一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存在,李清明没怎么有机会跟它们亲近,不过对于它们喜欢吃的东西而是略知一二的。老鹰最爱吃的当然是兔子,电视上经常见它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高空俯冲下来捕捉猎物的英姿,李清明有幸在现实生活中见过一次老鹰捕食,不过那只遭遇劫难的野兔挣扎的太过激烈,加上旁边有个老头的干涉,那只鹰空手而归,抓伤的野兔落在了老头手里。

  李清明家乡的野兔一般是土黄色的,跟大地和枯草一个颜色,有助于它们隐蔽。李清明有一次跟爸妈到地里干活的时候捉到了一只很小的野兔,这么小的兔子吃根本吃不着,于是就交给李清明养着了。李清明对它倒是很上心,经常采一些新鲜的麦苗给它吃,遗憾的是这只野兔对于家里的一些危险的地方并不了解,它竟然钻到灶膛里去取暖了,结果被烧成了炭块。

  有一个阶段李清明家养过兔子,兔肉好吃而兔皮可以做服装,所以兔子也能卖点钱。兔子是素食主义者,平时也就是吃点青草和粮食,挺好养的,而且它的繁殖能力特别快。在一些草原上如果没有鹰还有草原狼这种喜欢捕食兔子的物种,那很可能很快草原上就会兔子成灾。李清明家的院子里也经常被兔子挖得到处是洞,多年以后再清理院子还会发现当年兔子废弃的窝。有时候大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有可爱的小白兔趁兔妈妈不注意从地下的洞中跑出来玩了。

  它们这样愣头愣脑的跑出来给人们带来了惊喜,可有时候也是很危险的。比如狗就特别喜欢吃兔子,它知道兔子是主人养的所以不大敢碰,可它们面对鲜活的美味总有忍不住的时候,于是惨剧就发生了。

  兔子平时看起来挺温顺乖巧,可它也有让人不省心的时候。这玩意儿有时候会生病,而且一死一大片,最后光剩下年龄比较大的老兔子,大概当年它经历过这种灾难并挺了过来,身体里已经有抗体了。后来村里开始统一组织给这些家畜家禽打防疫针,它们得病的机会就少了。

  李清明打定主意要吃飞禽的时候,他的心中就已经有了对应的鸟儿,那就是麻雀。这种鸟儿在家乡那里实在太多了,吃几只根本不会对他们的整体数量有什么影响。这一次回忆李清明原计划只是定位在麻雀身上的,不过他心情太好,连带着就把相关的一些燕子老鹰蝴蝶乃至野兔都联想到了。他相信如果外面真的有一个控制全局的人或者神的话,他会很高兴的。

  李清明站起身把昨天剩的一些蜂虫重新烤了烤放在洞口,他相信如果真的有麻雀出现的话它们会闻香而来的。这是一种既馋又蠢的鸟儿,看到一些洞就想往里钻,如果不是李清明在这里,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麻雀的天堂。李清明小时候随便在院子里撒一些粮食,然后支起一个箩筐,等到麻雀来箩筐底下吃粮食的时候猛地把之成箩筐的木棍拉倒,然后那麻雀就被扣在箩筐中了。

  果然,没过多久就有一只麻雀飞了进来,早就潜伏在一旁的李清明两手并用抓住了它。李清明还没来得及把这只麻雀放下,紧接着又有好几只飞了进来,这就有些出乎李清明的预料了。似乎外面什么吃的都没有,而这些麻雀已经饿红了眼,闻到或者看见吃的就飞蛾扑火般奔了过来。

  既然它们自己送上门来了,李清明只能欣然接受了,就当是它们在给李清明这个创世神献祭吧。毕竟如果李清明没有回忆过它们,它们也不会出现。不过麻雀的肉确实有点少,李清明忙活了半天还是没吃饱。就在李清明正在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的时候,一只野兔从洞口跳了进来,李清明趁它懵懂之际赶紧上前按住了它,然后揪住它的两只耳朵把它拎在手里。

  看来李清明的人品还是不错的,正愁没吃饱就有野兔送上门来,他比当年守株待兔的那个人强多了。他的笑容刚刚在脸上荡漾出来,转念一想自己在这个绝境被折磨得这么惨,有什么好高兴的?这顶多算是被人从背后打了一闷棍又被赏了一颗甜枣,得不偿失。

  “鸡啊鸡,你莫怪,你是桌上一道菜。”李清明有一次去朋友家玩,正好碰见朋友的爸爸在杀鸡。这个人似乎觉得对鸡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在杀鸡之前就说了一些这样的话。后面似乎还有不少,似乎是劝鸡早去投胎,还挺押韵,不过李清明只记得前两句。现在,李清明对自己手中的这只兔子也涌起了类似的情感。

  这只野兔大概觉得这个洞口下面的世界是个可以安家的地方吧。李清明曾经见过不少野兔在坟墓附近打洞的,因为它只需要挖开开头的部分,坟墓里面的那么大的空间就都属于它了。这座坍塌掉并且被埋葬的小别墅不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坟墓吗?它的判断确实不错,只不过这里有一个变数,那就是李清明。李清明已经认命了,他相信这只野兔也会认命的,他忽然觉得一下子找到了心里的平衡点。

  吃完烤兔肉,李清明抬头看了一眼那点有限的天空,忽然感觉自己很像一只坐井观天的青蛙。明明海阔天空就在眼前,他却选择在这里又不瘟不火地过了一夜,简直是个神经病。

  李清明烦躁地大吼了一声。

  他记得挖掘碎石的时候碰到过好几块比较锋利的石头,还有好几根不知道从哪里掉下来的铁条木板,他把这些东西都拿了过来。他已经决定了,今天就算是把手指磨破了也要从这里出去,离开这个鬼地方。

  受够了!拼了!

  李清明开始疯狂地挖掘碎石和泥沙,木板断了用石头,石头钝了用铁棍,铁棍一时半会儿是用不坏的。别墅刚刚倒塌时他的手是受过伤的,现在因为用力过猛,伤口又崩开了,可他混不在乎,似乎他心中的郁闷正伴随着伤口的疼痛慢慢从体内泄露出来。

  当所有的工具都快要用废的时候,李清明终于从这座“坟墓”中探出头来。

继续阅读:第四十六章 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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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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