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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让克罗德*里昂德2018-10-17 15:254,933

  专制型父母

  权威和转移-专制型父母-绝对服从法令的父母-爱与惩罚-如何应对?

  对于孩子来说,父母如果严厉、过于专制,就说明他们并不够爱自己的孩子。这类互联网上大量涌现的错误观点也来源于此,同时代表了周围环境对父母权威的态度:“孩子的小身板和社会地位决定他们不必忍受成年人的权威和‘优势’。至于这些成年人,我们可以简单地把他们比作是地球上的独裁者。”一位女博主如此写道。这是因为很难对权威和专制做出区分!你是成人还是孩子决定了你的判断……

  权威和转移

  因而,在做出更多论述之前,有必要澄清“权威”的定义。“权威”中含有对上级的从属,像儿童专家阿尔多?纳乌里(Aldo Naouri)在访谈中提出的那样,他说:

  “权威的建立,不是愤怒,不是巴掌或是打屁股,这是我反对的,权威是家庭内部的等级制度,尤其是要对权威有所知觉 。”

  家庭内部的等级制度,就像在公司或部队中一样?

  如果有必要的话,对阿尔多?纳乌里说法的解释可以追溯到“等级制度(hiérarchie)”的词源,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长者的权威,因为在希腊文中,arkhaios可以被理解为“长者,前辈”。同样的,“父母(parent)”这个词来自于拉丁语的“parere”,意思是生殖。所以说,权威并不是建立在用于控制、支配的霸权之上,在我们所讨论的问题中,权威更多地来自于父母与孩子之间地位的不同。

  而地位的不同是根据亲代排序,父母先于孩子存在。父母是孩子的创造者(auteur),他们因为孩子而增值了 。既然他/她是创造者,他/她就拥有权威。也就是说两者之间存在继承顺序。继承对于孩子来说也是遗产,而对于家长来说则是转移。

  “权威”因而是几代人之间的继承效应,也暗含死亡之意(如果代代相传,一代人去世后就会为下一代人腾出位子)。权威传承来自生者,这可以避免上一代人的所得在死后消失。就此看来,对于父母来说,对于权威的施加要通过顺应他们所要传承的,以及他们已经继承的。如果他们的话能构成权威,那是因为是死者借已经得到传承的内容发了言。有时,父母也会冒充独裁,他们知道这是一种角色,但不会自投罗网。我们已经提出了这个观点:父母代表他们自己所付出的法令。同严苛的父母不同的则是他们知道法令并不是自己制定的。

  在西方的理念中,这是所有人都要服从的无情规则:其意义就像是时间箭头(既是方向,又是含义)。孩子继承父母,这里的继承有两个意思:紧随其后,为了有一天能占据父母的位置。由此而言,权威具有促进性:它提出指示(既是命令,又是结构)为了在合适时让出位子。我们因而可以进一步认为这即是馈赠、又是爱。

  一旦理解了权威带来的益处,孩子就会接受它。然而,对此,如今的文化氛围却不鼓励,这就使事情愈发显得困难了:我们的个人自由旨在拒绝任何权威,为的是能够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所以就没有价值了(包括父母在内),或者说仅在短期有益。就此而言,我们的自由主义文化拒绝亲代排序,而权威却要建立在亲代排序之上。

  权威的诞生

  弗洛伊德将其著作《图腾与禁忌》视为真实的虚构,在这本书中,弗洛伊德构想了文化和权威的起源。他写道,在开始时,专制者是部落中的父亲:他乐于制定法令。将部落中的所有女性据为己有,不让儿子接触。大部分女性是他的女儿,或者是孙女,这都无所谓!他就是绝对父权。精神上,他代表的是童年的全能之父。我们发觉他与天父有很多相似之处……然而,正因如此,原始部落的父亲也升上了天:他那些受挫而嫉妒的儿子们群起而攻之,将他杀死。

  他们因而可以为所欲为,大肆庆祝一番!或者说,像他们的父亲一样。然而,事实并不会如此……这可能是因为现实因素:为了拥有女人而相互竞争,这便是给每个人签署了死亡判决,因为总会有人比自己强!弗洛伊德说,因为其全能性,这位他们所憎恨的父亲同时也是他们所崇拜和爱戴的。杀了父亲,他们都会有罪恶感。

  因为负罪感,因为他们爱父亲,他们接受了一种弥补的方式:放弃部落中的女性。他们建立了禁止乱伦的法令,到部落外寻找女性。

  父亲活着时,他们拒绝他,一旦将其杀死,他们又接受了他。来自于外界的禁止变成了他们心中的法令:他们接受并内化了法令。父亲在死后获得了权威。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一微妙的变化:三岁时,孩子不得不接受来自外界的禁止,这也是父母为了保护他们而强加的(然而,孩子常常并不能完全理解)。到了俄狄浦斯期,孩子开始将法令内化,但只有到了青春期时,这项工作才能够结束(或许也不一定)。在杀死象征性的父亲的同时,孩子将父亲竭力传达却未获成功的法令内化。反常的是,一个一直被严厉父母控制的顺从孩子,或者说一个屈从于外界禁止、没有将法令内化的孩子,他/她就像是一个沉默的野蛮人……等待着属于自己的时机!

  父母建立权威的工作其实是一项爱的工作,而正是这一工作可以让孩子获得人性。

  此外,我们可以说没有谁的童年不受权威监控。孩子需要被作为孩子看待……

  如果相信词源学的解释,“孩子”(法语词enfant,前缀in/en表示否定,fant则是for, fari“说话”的现在分词)就是被剥夺了语言的人,比如在传统的餐桌上,但也不局限于此!我们也可以把“孩子”(enfant)理解为:没有完整话语权的人,因为他们无法做出答复,也就是说在社会关系中,他们无法对自己的行为和语言负责。因而他们的话语是无意义的,没有分量——而这也使得孩童幸福的絮语成为可能,它们出色而有创造性,因为不用担保什么。不过,孩子的话也不是没有用处的!随着圈子的扩大(从家庭到学校,再到成年后步入社会),能得到回应的言语也会逐渐形成。如我们所知,真正复杂的是学会负责任。这就是为什么有必要给孩子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其间他们并不需要负什么责任:给他们留出学习的时间,同时提供预留的空间。因此,正如我们常说的那样,学校还只是象牙塔,同家庭一样,学校应该是孩子庇护所,只能逐步地向社会开启大门。因而,保护这样一段童年时光也是“权威”的职责范畴。

  专制型父母

  权威泛滥其实是缺爱的征兆,因为这暗含着父母对孩子缺少同理心。在此种情况下,家长过于严苛,不考虑孩子的情感,当孩子不服从时就会大为吃惊!他们冷冰冰地实施严格的规定,宣称自己是秩序的追随者。也就是说他们不会给孩子自主权,孩子则会觉得自己被剥夺了选择的权利。这就会导致孩子无法学会自己思考,而是倾向于要依靠别人的意见才能知晓自己该做什么。严苛的教育如果征服了他们,他们便会因此缺乏积极性、自主性、好奇心……

  恶之平凡

  罗伯特?梅尔勒(Robert Merle)的小说《死亡是我的职业》描述了鲁道夫?朗(Rudolf Lang)的一生。鲁道夫?朗出生于德国的平民之家,他的父亲决定让他成为一名教士,并给予他严苛的教育。他最喜欢的一种惩罚方式就是让孩子连续几小时站在卧室打开的窗户前,还要举高手臂,冬天更是如此。鲁道夫?朗在奥斯威辛集中营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官职显赫……这本书的灵感其实来源于鲁道夫?豪斯(Rudolf H?ss)——奥斯威辛集中营的高官之一。

  在小说的序言中,罗伯特?梅尔勒写道:“在纳粹主义的影响下,诞生了成百上千的鲁道夫?朗,他们是不道德中的道德者,是无良知的责任者,是被他们所从事的严肃职业推上高位的管理者。鲁道夫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出于恶意,而是为了服从绝对的命令,对长官忠诚,对国家遵从。简言之,他们是有责任的人,也因此而变得像怪物一样可怕。”

  如果孩子运气好,找到了另一个家长式的典范——如:祖父母,学校的老师……孩子会得到良好的构建,有一天,就只有用反抗的方式,痛苦地与自己的父母分离。他/她没有其他选择,只有靠行使一定的暴力来解决(至少在开始时)。

  所以,我们会说,专制型父母会对孩子施加权力,但这么做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完全取决于他们的意愿,甚至是随性为止。这种家长就是独裁者:他们认为自己是造物主,是自己给了孩子生命,孩子因而亏欠自己。所以在他们眼中,向孩子施加绝对权力是正常的。

  绝对服从法令的父母

  同独裁父母不同的是,有些父母因为施加过多的法令而变得专制。他们不比独裁父母更爱自己的孩子。我们可以将他们所受到的教育称为“大超我”。长时间以来,一些基督教家庭便是如此,在这些家庭中,宗教被施加给每个成员,渗透到所有的生活细节中。在此种情况下,惩罚是出于爱。

  心理上看,独裁父母就是一个大孩子。他们还受原初自恋控制 。正如从前人们谈论迷恋上帝的人,我们今天所说是的“迷恋法令”的父母,他们服从于被他们所内化的迫害式家长。我们说过,自从俄狄浦斯期,孩子就会开始接受法令,我们可以从心理学的两方面(多是无意识的)观察到。理想自我向主体指明哪些是值得做、值得想、值得享受的。而超我则指出哪些是不好的。如果超我过量,就会形成怪圈:不但行为会受到指责,就连无意识的、没有实现的想法与欲念也是如此!因此,只要稍动邪念,“超我”就会把我们视作是捣乱分子,发作并惩罚我们!为了发号施令,超我利用我们最原始、暴虐的无意识冲动:超我变得凶残冷酷。我们不得不投降于它所授意的忧郁乐趣之中:这是我的错,是我犯下的大错……唯一被许可的快乐就是受虐式的,而这也是唯一能够缓解罪恶感的方式。

  既然父母被视作是爱自己的孩子,他们就应该像对待自己那样对待孩子:用同样残酷的方式。

  孩子可以对抗专制的父母:父母的手段很明了,甚至是幼稚的,只需一点点正义感便可以与之对抗。超我式父母的影响则更具有隐伏性,它会让孩子把法令视为是正义的,并坚定地接受。这类家长制造的损害则更大,孩子有时会很难独自摆脱神经官能症,觉得自己被束缚。我们可以建议孩子咨询心理治疗医生,尤其是学会对爱的范畴和不爱的范畴做出区别。

  爱与惩罚

  过于专制的父母是惩罚的信徒,而不是处罚的拥护者。其实,这些家长不知道做出区分。在进行惩罚时,他们满足的是自己的怒火,缓解了痛苦,也就是说,他们考虑的更多的是自己以及孩子犯下的错误,而不是孩子本身。惩罚是一场报复,原因是孩子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我们因此处于与“自我”的斗争中。按照这一逻辑,纠正不服从的人于是显得正常:体罚,侮辱都显得合时宜……既然他/她让父母不好受!惩罚的侵略性使得孩子只有两个选择:让自己比父母更有侵略性,从而支配他们(这在年幼时很难实现!),或者强压住怒火……在这两种情况下,惩罚都不可能让孩子接受所违背的规则,而规则的运行则像是一种条件反射:一旦违反了规则,孩子就会害怕父母的惩罚。于是,孩子学会了运用计谋;对滥用暴力更是习以为常,因为父母就是这样做的!孩子对此记忆犹新……

  而处罚则与规则、法令的实施与否相关。它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它是对遵守规则的嘉奖,也是对违反规则的处罚。积极的处罚旨在帮助孩子接受法律,这也与其本意相关。例如,当孩子不再打自己的同伴时,他/她就可以去朋友家玩耍。而“罚”则常常代表着弥补犯下的过错。例如:赔偿弄坏的东西,清理弄脏的东西。

  惩罚是冲动时做出的,而处罚则是在冷静时行使的。在处罚的逻辑中,人们会提前告知违反规则的后果,孩子会听到:“我要告知你,如果不整理房间……”处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家长想着要做到公正。在这种情况下,处罚就标志着爱——如果爱不是为了接受对方的所有要求(在后现代时代,我们对此不再确定!)除了感到被束缚之外,孩子会觉得自己被突然来临的冲动所保护,但他/她还不知道如何控制这些冲动。

  此外,处罚的行使也要适度。处罚对事不对人,我们要保持对当事人的信任。如果我们不相信孩子会变好、会成长,处罚就是没有用的。

  如何应对?

  专制会引发反抗和屈服。在这两种情况下,坏的权威会被识别,因而要能从中脱身,而“反抗”其实是“承认”的一种方式。通常情况下,在青春期,人们会发现父母之外的其他自我认同范例。可以说,他们得以让孩子从别处自我构建。要想获得成功,就需要放弃父母:不要从他们那里期待他们不能给予的东西。无论在几岁时都可以这么做,永远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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