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衣公子从容的踱步出了贵春坊,那悠哉的步伐神态就连几个经过的衙役都没看出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穿过几条街,来到距离窝棚区不远的穷人集市上,他四下打量一番见没人跟踪,就撩开一家的门帘熟门熟路的钻进了这家估衣行中。
所谓估衣行其实就是买卖旧衣服破衣服的所在,金陵城虽然举世繁华,但穷人毕竟还是占人口中的多数,往往一场大病亦或是惹到不该惹的人便能把一家穷苦百姓甚至是几家十几家的百姓弄的倾家荡产,而实在周转不开的百姓为了活命会变卖他们所有的一切,哪怕只是些换不来多少钱的衣服。当然,有吃不上饭的人,也就会有偶然间赚了点小钱的人,这类的穷苦人家除了攒下一些之外有时候也会添置一些衣服给自己或者亲人,新衣服他们一定是买不起的,于是估衣行就格外的兴盛起来。
穷苦人家没资格讲究顾忌,虽说这估衣行之中有不少衣服都是穷苦人拿来卖或者当铺里拿来当的,但也有些个从死人身上扒下了卖到铺子里的也没什么人去讲究琢磨,可蓝凝之却是少数有这方面顾忌的人之一。这件蓝色的儒衫在选之前她可是闻了再闻,看了再看,确定没有土腥味也没有什么可疑的污渍才租来的。
异常熟悉的走入估衣行,里面看店的婶子见她进来,脸上笑出了褶子来:“呦,蓝姑娘,每次都很准时啊。”
“是啊,大婶,咱跑江湖的要讲个信誉不是!接着!”说着,蓝凝之熟练的一抛,将几枚大钱丢在桌上破茬的白瓷碗里,铜钱在碗中撞击发出清脆的响声,然后跃起却并没有蹦出去,而是再次准确的跌落其中。那婶子见了,眉开眼笑的把钱拿在手里又挨个数了数才放进自己的钱袋。
见她数完,蓝凝之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揉了揉肩膀露出不习惯的神色:“我的衣服呢?穿别人的总是浑身难受。”
“你啊。你原来的那些个光看着就让人难受才是真的。这衣服收来的时候我可是小心看过的,看新旧程度也就穿过两三茬,可是舒服的不得了呢。”估衣行的大婶说着从柜台下拿出一个破旧的包裹推给蓝凝之,还白了她一眼。
蓝凝之嘻嘻一笑:“可能我就没个穿好衣服的命吧。婶子勿怪我又把你衣服穿旧了就好。”
那大婶却捂嘴一乐:“若是再有买衣服的来,我要说这衣服给个黄花闺女穿过,闻着就香喷喷的,或许还能卖的贵一些也会所不定呢。你啊,总是这样也不是个事儿,所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最近这金陵城里可出了个神人,要我说你还是规矩一些吧,蓝姑娘。凭借你的姿色,嫁个不错的人家有个归宿不也挺好的吗?”
“嫁人?”蓝凝之愣了愣,怅然的看了眼大婶,接着却释怀似的撇了撇嘴:“我啊,这辈子恐怕没这么容易嫁人了。要找爹娘,要帮那些孩子,而且……”
她抬手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白皙修长的手指上隐隐有着些个并不好看的茧子和细小的疤痕,看位置就不是弹琴练字或是干农活女红磨出来的,那些都是她练千门手艺的时候练出来的,看着那些她仿佛回忆起了被人贩子拐走后的苦日子:一开始时哭着想爹娘,想逃跑,被饿了三天三夜差点饿死。学偷窃技术的时候手指被夹子差点夹断,肿的跟胡萝卜似的整宿睡不着觉;为了不被人追到所以锻炼脚力的时候绑着沉重的瓦片勒出腿上难以消退的淤紫;第一次翻墙偷窃时险些被狗咬死崴了脚还拼命坚持逃了出去的惊心动魄;人贩头子和恶丐喝醉酒想污了自己清白时逃跑留下的伤疤,等等等等,林林总总。
最后却只换来她的一声轻叹:“嫁人什么的不敢想啊。因为,一入千门深似海。谁会想娶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姑娘当老婆呢?对了,婶子,你说的神人是什么啊?”
估衣行的婶子也似乎想明白过来,跟着叹了口气见她岔开了话题,也强笑着回应:“你还不知道吗?这事情市井都传遍了。说这金陵城出了个了不得的锦衣卫,三天连破三案,抓了三个穷凶极恶的匪徒,一时间让市井混混匪人都风声鹤唳,这两天市面上都变得太平了许多呢。”
“三天破三个案子?莫不是官府吹牛?”对此,蓝凝之却嗤之以鼻并不相信。要知道所谓的大案都要事件小心布置安排,而犯事的也大多数都是些老手,绝对不会轻易露出破绽。官府或许会破案,但每个案子没个一两个月也不容易收尾的,三五年的悬案也比比皆是。三天连破三大案,这种事情怕是只有酒楼里的说书先生口中才能说出来。
那婶子却摇了摇头:“你还别不相信,一开始的时候我确实也不信,不过昨日来买衣服的恰好是我的邻居,他的三叔公的六婶她邻居的舅姥姥家有个远房亲戚就是官府中当差的,跟我还细说了一说,这第一案啊是一个名叫跳涧虎的悍匪……”
重新换好一身如乞丐一样的衣服,蓝凝之的脸上终于轻松了起来,她先摸到一家馄饨摊前要了碗吃食,跟着就小心翼翼的摸了摸怀中从某个不良锦衣卫那摸出的钱袋,然后轻轻掂量了一下:“咦?比想象的要重啊,这份量,里面钱的形状……十两的银锭子外加三分碎银和十五个大钱?等等!这个纸是什么?”
钱袋中的某张纸引起了蓝凝之的注意,同时她的心中又隐隐有了某些猜测:“难道是?”
顾不得小心隐蔽,她四下打量一番,也不去理会端上来香喷喷的馄饨,悄悄从钱袋里抽出了那张纸在昏暗的光线下仔细一看!
“咕!”下意识毫无形象的大大吞了口口水,蓝凝之用有些脏的手揉了揉眼睛又确认了一般,呼吸因为兴奋而变得急促了起来:“不是吧。这是一,一,一!一千两的银票?”
要知道,即便是在物价颇贵的金陵城,一个三口的普通百姓之家一个月的消费也不过二三两银子,大部分贫苦人家还到不了这个数字。而金陵城外一亩最好的良田作价也不过70-80两,这一千两银子虽说想买一栋贵春坊的宅子肯定是不够的,却足以让一家人从贫苦轻松进阶成为有房有田的小地主生活了。
而蓝凝之虽然靠偷骗也弄来了不少银子劫富济贫,但一千两一张的银票,这种东西哪里会带在身上轻易过手,所以她是根本没有见到过的,一时间见到竟把她都给唬住了。但接下来,蓝凝之却又开始嘀咕了起来:“一千两这么多银子,不会出现在一个普通的锦衣卫身上啊。会不会刚刚那个锦衣卫来头很大?”
她回忆着沈淮的样貌,却立刻自信的摇了摇头:“不像!看着挺猥琐的。那就是……有人托他做事给的贿赂?这倒是有可能。不过一千两的银票啊……这东西太扎眼了可不是碎银子,一时半会还真不敢兑出去,只能先收着藏起来了。”
打定了主意,蓝凝之忽然想起刚刚在估衣行里听那婶子说的神人来,有些不自信的双手合实对空拜了拜:“满天神佛保佑,小女子蓝凝之可是劫富济贫、扶危济困的好人。老天有眼,神仙保佑,可别让我赶上那个什么三天破三案的锦衣神探啊~唉,早知道锦衣卫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冒出个这么神的家伙,我就不对锦衣卫下手了,这下可不好办了,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拜了一会儿,她这才将钱袋收好,又摸出了一起偷出来的那块玉来,月光下玉佩白若羊脂晶莹剔透泛着奇异的光,款型与市面上的玉佩却大有不同,她用指肚摩挲了一下感受了片刻那细润温凉的触感,才将它收好:“看着也是个值钱的东西,不过玉比银子更容易被查出来,也先不出手了。唉,没想到我蓝凝之也有今天啊,偷了一笔大的,可大部分的钱还是没办法出手,真是扫兴,扫兴啊。”说在,她用筷子拨弄了下碗里的馄饨,这才吃了起来。
而就在此时,贵春坊内,一声鬼哭狼嚎一般杀猪的嚎哭声里,沈淮痛不欲生的以头疮地,正直面他一生中最凄惨的时刻:“没了!全没了!一千多两的银子,祖传的玉佩,全他妈没了啊!!!!”
“淮哥?你这是怎么了?被人欺负了?谁!我去帮你教训他!”眼看着沈淮如此失态,不明就里的沈旦挠了挠头,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安抚。
他的身旁,不知什么时候到来正在旁边陪着沈奶奶聊天的沐兰瑛却捂着嘴正狂憋着笑意,终于她再也忍不住了,噗嗤一声娇笑出了声音:“嘻~真是笑死我了。哪有人会傻到把一千两的银票随身带着啊。而且即便是有吧,也不会真的就这么被人偷了啊。三天破三案的锦衣神探沈大人,你可真是整个金陵的独一份啊。难道是想钓鱼执法,再破个案子出来?”
“一千两的银票?”她身旁,一脸懵懂的沈奶奶迷迷糊糊的听着这句话,却似乎隐隐想起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