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塞外大漠
伊离2018-07-13 18:064,293

  【四十三】塞外大漠

  这里终年酷暑,这里物资贫瘠。这里没有塞北肥美的草场,甚至连水源都少而又少。这里是塞外的大漠,有一望无际的漫天黄沙,还有众口相传的各种故事。

  夏良笙到了大漠之后,便乔庄成了一个游侠。他企图联系大漠鬼城的人,却猛不丁被人追杀了两天两夜。

  这也,月儿高挂在如墨般的空中,似玉钩,又似百里绫笑弯的眼睛。夏良笙踏着轻功跃上一块风蚀蘑菇,冷眼看着围着自己的人。

  大漠的风拂过,夹着几分冷意。夏良笙的眼神很冷,就如同这夜晚大漠的风一般。他拿着长剑,在月光下,那柄剑仿佛会发光。

  只是那光却是血红血红的。

  因为那剑身上,沾满了鲜血。

  不知道何处传来一阵阵狼嚎,夏良笙脸色一变,将剑横至胸前,脚下踏着令人眼花缭乱的步法,轻而易举的从一人身边掠过。待他站定,那人颈上出现一道血线,继而血线越来越刺眼,那人满脸都是困惑,就那么摔下了风蚀蘑菇,惊起了一滴尘埃。

  “你莫要太嚣张!”那些人操着蹩脚的中原话如此说道。夏良笙微微一笑,将剑收了起来,礼节周到道:“那我便不嚣张就是了。”

  说完,以手做爪,直取说话那人的咽喉,紧接着手中劲气一凛,只听咔嚓一声,那人便软软的垂下了脑袋。

  剩下的那些人见状只觉得十分惊骇。他们追杀了夏良笙两天两夜,夏良笙除了偶尔在他们将他包围的时候举剑杀人之外,还从未如今天一般,一出手就解决了两条性命。

  虽说他们听命于自己的主子,可是毕竟他们不是死士,毕竟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也十分惜命。再看这夏良笙出手狠毒,毫不留情,不由得都萌生了退意。

  夏良笙微微笑着,今日的月光并不十分明亮,但是众人还是看到了他笑了起来。那笑容仿佛来自阿修罗地狱的恶鬼,虽然看上去温文尔雅,可实际上却让人毛骨悚然:“你们一起上吧,我有些累。”他这么说着,甩了甩袖子,冲他们勾了勾手指头。

  因为他此次是扮作游侠,所以自己最钟爱的红衣便也没有穿着。一身普通的深色衣袍,竟然莫名的让人看出几分高傲来。

  “你就不想知道谁要杀你吗!”另一个声音又操着蹩脚的中原话响了起来。

  夏良笙闻言,唇边的笑意又扩大了几分,道:“夏某没什么见识,但是也知道,敢在大漠用金刀的,除了雁门关外的鞑靼,也只有大漠鬼城的人了。”说着,顿了顿,将手背到身后,又道:“可鞑靼的武功套路十分粗糙,无迹可寻。可是你们的招式,可是同一个套路中演变的,不是大漠鬼城的人,难道是马匪不成?”话毕,他轻轻点了点头,仿佛十分赞同自己的推论一般。

  “你既然知道我们大漠鬼城,定然也知道我们天神一般的圣主!今日是我们圣主要我们杀了你,你还不快快扔了那长剑,跪在地上让我们把你杀了!”那蹩脚的中原话实在让夏良笙觉得胸口有些闷。他几乎都要跳起来教他们中原话了。

  可是他听完这番话,那满腔的不耐烦便变作了凛冽的杀意:“哼,不知所谓!”话毕,他双手从背后探出,凌厉的气势铺天盖地而来。

  众人只觉得眼前狂风大作,卷起的沙尘让他们睁不开眼睛也站立不稳,纷纷往后退去,摔在了风蚀蘑菇下面。片刻后,尘埃落定。方才让夏良笙跪在地上的那个人睁开眼睛,却发现他的同伴已经惨死在自己身侧,哪里还有夏良笙的影子!而他,站在一堆尸体中,显得那么可怖。

  或许是血腥味传得太远,那人隐约听到了狼的脚步声。他四下一看,果不其然,出现了许多双绿莹莹的眼睛。大骇之下,正要迈开步子逃跑,却只听到他一声闷哼,摔倒在地。

  他低头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不知道何时,他的腿竟然已经被挖去了膝盖骨,方才因为同伴的死太过惊骇,他竟然没有感觉到痛楚。被狼群一惊,他动了腿,才被一阵阵钻心的疼痛提醒,他的双腿,已经废了!

  “嗷呜——”明明并非满月,却听到了狼的嚎叫。长期在大漠生活的人明白,这声嚎叫的意思是找到猎物,召唤同伴的信号。

  那被挖去膝盖骨的人跌坐在地上,看着慢慢逼近的,面目狰狞的狼群,心中满是恐惧,不由得开口用大漠语大声喊道:“救命!救命!我祈求神一般的圣主的庇佑,让我逃过这次劫难!”

  可是除了一阵阵的风卷过和一声声狼的低鸣,没有一个人的声音响起,解救他的绝望。

  狼生性残忍,而且十分聪慧。此刻他们似乎明白这个人已经没有了逃跑的力气,便在她的面前,将那些尸体一个一个的开膛破肚,吃得满嘴鲜血。

  那人双手在地上扒拉着,似乎想要爬着离开。可是他才爬行了两下,便觉得肩膀一痛,左手便失去了知觉。他抬起头,只见夏良笙正站在一块更高的风蚀蘑菇上面,俊美的脸上满是冷漠,一双狭长邪魅的眸子,正冷漠的盯着他。

  “救我……救我……”他见到夏良笙,拼命的抬起他没受伤的那个手,操着蹩脚的中原话,声声凄切。

  “要我救你,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我素来不做善事,你总得让我知道些什么,我才能救你,对吧?”夏良笙依旧双手背在身后,语气是说不出的冷然。

  那人听到夏良笙这番话,心中不由得犹豫了起来。他忠于他的圣主,可是眼下看来,他的圣主似乎并没有庇佑他。就在他犹豫之际,一只狼突然朝他低低的吼叫了起来,见状,他急忙大喊道:“我说!我说!你腰上那块玉牌,是你腰上拿块玉牌!”话音才落,他就被随后扑来的狼咬断了咽喉。

  夏良笙似乎并没有看到他惨死一般,只是伸手撩起了拿块挂在腰间的玉牌。那玉牌的玉质虽然还算上乘,但是也不至于让那鬼城圣主起了杀人越货之心吧?

  这样想着,夏良笙似乎是叹息一般,细细的将那玉牌摸了一遍。当年唐姥姥捡到他的时候,他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这块玉牌。因为玉牌上刻着一个夏字,所以唐姥姥给他起名夏良笙。

  难道,这块玉牌与鬼城还有些渊源吗?

  这样想着,夏良笙运起了轻功,离开了那块地方。

  一日后,大漠鬼城。

  金建华正在自己院子里纳凉。这个大漠白日里总是十分炎热,为了消暑,金建华特意让自己的手下从中原带回来葡萄的种植技术,接着在自己的院子里挖了一口深井,好不容易引出来一些水,却全部拿来浇灌他的葡萄了。

  而每到午后的炎热十分,他便带着几个衣着惹火的舞姬,在这葡萄藤架下纳凉放松。那些舞姬都是他从大漠各地搜罗来的,不仅全都肤白如雪,美艳动人,更是身怀绝技,那销魂蚀骨的滋味,让金建华几乎次次不可自拔。

  这日午后,他正在葡萄藤架下与自己的舞姬玩耍,一个侍卫来报。

  “圣主,派去追杀那个人的小队全军覆没,属下在大漠迷宫外面发现了他们的尸体,已经被狼啃食过,只留下身份牌。”说完,他双手奉上了一个沾满鲜血的东西。

  金建华闻言,微微抬了抬眼睛。一个舞姬便领命一般的,将那侍卫手中托着的东西取了过来,奉到了金建华眼前。

  只见那金建华只是淡淡的瞥了一眼,便将那舞姬拥进了怀中。至于那沾满鲜血的身份牌,自然是落到了地上。

  “将神子叫来。”金建华说着,竟然挡着自己侍卫的面,吻上了那舞姬雪白的胸口。

  “是。”那侍卫领命退下。只是他的声音微不可闻的颤抖着,为自己身首异处的兄弟,更是为这沉迷女色的圣主。

  神子就是金建华的儿子。金建华接管鬼城二十年,却从未娶过妻妾。反而不知从何时开始,便日日与那些番邦舞姬纠缠在一起。这个神子,便是他其中一个舞姬所出。待那神子才懂事之后,他便将那舞姬给杀了,将神子交给自己的死卫抚养。如今,神子十八岁,出落得是大漠人少有的英俊。如同精心修理过的剑眉之下,有一双深邃的深蓝色眼睛,高挺的鼻子如同雕刻一般完美,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细线,让比例完美的一张脸显得更加冷峻无情。而他也继承了他母亲的肌肤,仿佛透明一般,白的令人心神荡漾。

  神子到了葡萄藤架的时候,正看到自己的父亲抓着一个舞姬的胸部,整张脸都埋进了那威威山峦之中。

  “父亲!”神子皱了皱眉,出声唤道。

  听到他的声音,金建华自山峦之中抬起头,淡淡的扫了一眼自己这个绝色倾城的儿子,道:“我是不是还没给你取名字?”

  闻言,神子的身子微微僵硬了一下,道:“父亲已赐我神子之名。”

  “难听,以后你就叫金刀吧,可以做任何人的兵器。”金建华说着,又将自己的脸埋进了舞姬的胸口。

  “金刀谢父亲赐名。”神子闻言,秀眉轻蹙,却也只能强迫自己弯下腰,冲眼前那个沉溺色欲中的男人道了一声谢。

  金建华闻言,又抬起头,扫了他一眼,道:“前几日派去追杀余孽的小队全军覆没,这一次你带十名死士去吧,若不能杀了他,你也别回来了。”话毕,金建华挥了挥手,又同自己的舞姬调笑起来。

  金刀领了命令,便离去了。

  他走到院外,便停住了脚步,回过头看着金建华的院子,嘴角噙起一枚邪恶的笑容,似乎刚才那个唯唯诺诺的神子一直都不存在一般。

  紧接着,他便直直往死士院走去。

  他对金建华是恨的,他让自己降生于这个世间,却并没有给自己什么关注。他才满五岁,金建华就在他面前对自己的母亲施暴,在她身上发泄完兽欲后,就将她杀了。还让手下将尸首扔到鬼城外面,喂狼。

  之后,他便被金建华带到死士院中,命令死士院中的死士调教他,只要不把他弄死,便是怎么折磨都可以。

  那时候他便下定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报自己母亲的血海深仇。于是,在死士院中的日子,他不仅要接受高强度的死士训练,更是要日夜提防那些个死士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的黑手。直到他十五岁,金建华才将他从死士院中领了出来。封他做了神子,赞他是上天降下的神迹。甚至单独辟了一座院子,送了他十个貌美如花的舞姬供他享用,却从不理会他。

  却至始至终没有想起来,给他起一个名字。

  虽然他一直都表现得十分渴望金建华的宠爱,虽然鬼城众人暗中都把他当做一个笑柄,但是金建华却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他。

  今日,金建华第一次派他出鬼城,却是让他去杀能杀了他身边武功高强的一整队的暗卫的夏良笙。这不是让他去送死,又是什么?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无论如何,金建华都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要自己死,难道自己还能拒绝吗?

  站在死士院门口,他停下了脚步。他不叫金刀,也不叫神子。他母亲曾经给他起过名字,叫洛辰。他母亲姓洛,辰象征着希望。

  这么多年来,他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一直坚持对自己说,不能辜负母亲的希望,他一定要亲手为自己的娘亲报仇。如果此次能够完成金建华的任务,他一定就能够获得更多接近金建华的机会。

  想到这里,洛辰笑了起来:“金刀?呵呵。”

  他踏着步子走进了死士院,点了十个武功高强的死士后,便离开了大漠鬼城。

  所有人都看到,他临走前噙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所有人都当他是欢喜于自己的父亲终于给自己起了名字,毕竟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表现得十分想博得金建华的宠爱。

  可是只有他自己明白,他笑,只是因为他终于得到机会接近仇人了。

继续阅读:第95章 如是之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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