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尖锐,胡菁看着四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胡菁抬起眼睛,天地之间漆黑一片,星幕低垂,寂寥无声。
大熊星座依然在最显眼的地方,证明这个地方依然是地球,而且是北半球。这星幕是如此清朗,很像是蛮荒时代的星空。莫非自己又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
胡菁站起来,长长的裙摆让她差点摔了一跤……她随即发现,自己的身材竟然再度缩水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
身上的衣服,很显然就是很多年前自己曾经穿过的那一套。
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就像是上辈子曾经多次经历的那样……许多记忆的碎片钻进了胡菁的脑海,胡菁想要晕厥,但是胡菁死死顶住了,没有晕厥。
胡菁比上一世想起了更多的记忆。自己曾经是三十七世纪的军人,曾经为国家浴血奋战过,也曾无组织无纪律地狙杀过外国政要。二十八岁的那一年,自己莫名其妙重返少女时代,来到了蛮荒时代的大兴朝。在那一年,自己给自己定下了年龄,十二岁。在大兴朝自己度过了十六年的光阴,曾经以皇后的身份管理朝政,垂帘听政长达五年。自己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凤驾巴州,主持李承源夫妇的合葬仪式。
可是,到底发生了什么?
远处隐隐传来野兽的嚎鸣。荒野的树丛就像是无数的怪兽。整个世界就像是禁锢在不见天日的黑暗里。世界上似乎只剩下胡菁一个人——
胡菁努力站上一个高处,向四面张望,结果,惊喜发现,远处隐隐有灯光!
胡菁撩起裙子,深一脚浅一脚往那灯光处奔去。
面前是一个小屋子,里面隐隐传来人声。胡菁大喜,正要开口询问,脚下却是一痛——
脚下有陷阱,里面有一个捕狼捕兔子的兽夹。
胡菁中招了。
正所谓乐极生悲。
“这是大兴朝啊,当然是大兴朝,这是太和十二年冬天,冬至日呢……”趴在胡菁床头的少女,伸手摸了摸胡菁的额头,说:“你没发烧啊,怎么净说胡话?”
“我当然没有发烧,我只是糊涂了。”胡菁抬起自己的胳膊,终于认出来了……
依然是这么细的胳膊,依然是这套长得离谱的衣裙,依然是太和十二年这么一个令人崩溃的时间……
自己回来了!
回到太和十二年这个时间点,回到冬至日穿越的这一天。唯一不同的就是地点转移了一下,从松州到了巴州。
许多记忆就像是奔涌的羊群,铺天盖地地扑进胡菁的脑海。
胡菁依然还能记得上一世所经历的一切。李承天的背叛,程定岳的隔膜,长孙玄最终的敌对——还有,李承源那苍白的依然带着微笑的面庞。
现在,自己正在巴州,李承源的巴州。
一切的回忆都在李承源那微笑的画面里定格。
胡菁依然还能记得与李承源几次相见的情景。第一次,是在巴州的小酒肆里。李承源救了她,又算计了她。第二次,是在京师李承源府邸的后门口,李承源救了她,又将她气得暴跳如雷。第三次,是在城门口,她持一杆梨花枪,他躲在人丛后面。第五次,是在巴州。他为她的生意进入巴州制造障碍,她千里迢迢亲自赶到巴州。
再后来,他赶来传递消息,他告诉她,可以将自己的后背交给他。
再后来,在李承源的店铺里,两人曾经见面,他微笑欢迎她前往巴州。
最后一次相见,他已经被人用莫须有的罪名杀死。没有生气的脸庞苍白如纸,她很想,很想用手轻轻在他脸颊上滑过,抚摸着他的肌肤,他的睫毛。
但是她终究没有动手。
然后她为他复了仇。她用捏造出来的证据,将长孙无极关进了大狱,流放到儋州,让他在忧惧中死去;她用毒药让李承天失去说话行动的能力,躺在床上整整五年,生不如死。
但是,这种复仇,没有任何快感。
……也许,过去那十六年,自己最大的遗憾,就是看着面前这个男子,眼睁睁死在自己面前。
而现在,自己重生了。
胡菁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重生,但是现在很明确,自己的确重生了,像是很多小说描写的那样。只是与那些小说不同的是,自己上辈子的人生并非惨不忍睹,站在这一个起点之上,自己并没有像那些古老小说描绘的那样,满腹仇恨,然后恨不得将整个世界都毁灭。
一切将会发生的,都还没有发生。一切要阻止的,还来得及阻止。
重生的胡菁觉得,自己虽然失去了皇后的宝座,但是这个世界依然非常美好,自己的人生依然充满希望。
现在所在的地点,就是巴州。在原来的历史里,十多年后,这里将成为李承源的坟茔。但是现在,李承源依然活着,虽然不快乐,但是很健康;而这里,还是一片荒野。
胡菁决定去找李承源。既然要改变李承源的命运,那就从今天做起。
胡菁笑着向那个小女孩伸出手:“我姓胡,叫胡菁,你呢?”
小女孩看着胡菁,半日终于明白胡菁的意思了,于是也伸出手,说:“我叫胡悦,不过不是乐曲的乐,而是喜悦的悦。不过以前我爹告诉我说,要写成说话的说。”
胡菁愣住:“那你的名字,人家岂不是要念成胡说?”
小女孩很委屈地点点头,说:“是的,人家老是念错,念错了还要笑话我。”
胡菁笑了:“那是因为,我们还不够优秀,等我们够优秀了,谁也不会将我们的名字念错了……就像我,当初曾经被人说成狐狸精,但是后来,谁敢说我是狐狸精?”
小女孩的心情很容易开导,于是谈话的氛围又快乐起来。
可是还没有等到胡菁去找李承源,李承源就先来找胡菁了。
好吧,标准来说,不是李承源来找胡菁,而是李承源的人来找胡菁。
松州之战正如火如荼,与松州毗邻的巴州,也内紧外松。猎户胡一箭家中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人,里正得到消息,当然要来询问。
只是看着少女,不由先呆了一呆。里正是乡下人,没有什么见识,哪里见过胡菁这等颜色与气质?当下看着胡菁,忍不住咽了两口口水,然后摆正了脸色,喝道:“你是什么人?可有身份文书?你一个人,单身出现在这里,所为何来?……还有,到底是不是吐蕃人的奸细?”
说着话,又咽了一口口水,咕咚有声。
胡菁看见那里正的脸色就知道里正在想些什么。她是做过皇后的人,而且还是掌握国家大权的皇后,如何能忍得住这样的眼神?当下淡淡说道:“我是什么人,我现在不打算告诉你。你将我送到吴王府邸,我会告诉吴王殿下,我到底是谁。”
那里正咽了一口口水,说道:“呵呵,将你送到吴王府去?你知道吴王府都是些什么人吗?你没有身份文书,又没有六亲九眷证明你的身份,没人为你做担保,你想见吴王殿下,没门!别想见吴王殿下了,你就到了吴王殿下家的大门附近,那弓箭啊,那刀枪啊,就全都来了,你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先被戳死了!”
胡菁微微皱眉,看着聒噪不休的里正,说道:“那就不到吴王府去。”
里正说:“你不到吴王府去,吴王殿下的士兵会来这里来调查户口,没有人为你做担保,你会立马被抓了,关进大牢里去,你知道大牢里都是些什么人,你这么美丽的小姑娘,肯定会被他们糟蹋了。”
胡菁看着喋喋不休的里正,后者正努力列举各种可怕的可能,用来威吓自己。当下皱眉道:“那该怎么办?”
里正笑道:“我有一个办法,可以帮你解决户籍的事儿,即便是吴王殿下的人来查户口,也没有人来找你麻烦。”
胡菁含笑说道:“那是什么办法?”
里正笑嘻嘻伸手,就去抓胡菁的小手:“我给你做媒,你嫁给郑大公子吧!我是这里的里正,十里八乡的,就数我最大,我给你保媒,绝对信得过。郑大公子可是这巴州郡最大的财主了,荥阳郑氏听说过没?他们是荥阳郑氏的分支……”
“郑氏?郑大公子?”胡菁想起来了,当初自己从松州到巴州来,是碰到过一个郑公子,那家伙纠缠着自己,被自己削掉了一个小拇指。偏生还要继续纠缠,结果被李承源行借刀杀人之计,借着这件事,将郑家连根拔起。
没有想到这一世,自己穿越的地点不同了,又碰到了这么一个人。
里正笑眯眯继续说道:“郑公子说你是本乡本土的人,你就是本乡本土的人,郑公子说你户籍没有问题,你的户籍就没有问题……”
胡菁眨了眨眼睛,小心翼翼说道:“但是,如果郑公子不相信我,那该怎么办?”
里正笑了:“郑公子不相信你?郑公子最喜欢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了,凡是漂亮小姑娘的话,他都会相信的。再说你都嫁给他做小妾了,他怎么会不信你……”
心中的怒气腾腾升起,胡菁这才明白上一世李承源为什么要借刀杀人收拾郑家了。当下眨巴眼睛,不相信地说道:“郑公子还是大过吴王殿下不成?我要嫁,也要嫁给吴王殿下。”
“可是吴王殿下要查你户籍啊,他会担心你是刺客,他会杀掉你。”里正苦口婆心劝导胡菁,“你没有户籍,你去找吴王殿下说明身份,这太危险了,吴王殿下不会相信你的,他是皇室,皇室子弟你知道不?那是非常尊贵的,他们绝对不会让一个陌生人接近他们。再说了,在我们巴州地方,谁说话也没有郑家公子说话有用……”
里正喋喋不休地给胡菁扫盲。
胡菁点点头,说道:“我只能嫁给郑大公子了。”
却听见边上一个尖利的声音叫起来:“不能,不能嫁给郑公子!郑公子是坏人!”
胡菁转头看去,就看见了胡说。胡说面红耳赤,叫道:“胡菁姐姐,不能嫁给郑公子!”
胡菁笑着对胡说点点头。那里正大怒,喝道:“羊巴羔子,敢坏郑公子的事情?”伸手就去抓胡说。胡说身子一闪,很灵巧地躲开了,她是猎户之女,从小修习武艺。
那里正喝道:“胡一箭,今年你多交五十张鹿皮!王八羔子,你这侄女居然敢坏老子的事!”
胡一箭从不知哪个犄角旮旯里出来了:“里正……您行行好,松松手,我这侄女不听话,我立马揍她!……这个女人是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家门外的,与我家实在不搭边……胡说,过来!郑公子是大善人,你居然敢说他不是好人,你不要活了你!”
胡一箭说着话,伸手就扇了胡说一巴掌。胡说的嘴角立马裂开,半边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但是小姑娘眼睛里含着泪,却是倔强说话:“不是好人就不是好人!他逼死了王家姐姐,杀了路三哥,胡菁姐姐怎么能嫁给他……”
“还要说!还要说……”胡一箭又扇了胡说一巴掌,然后抓起胡说的手,往外拖去。
手却被人抓住。
正是胡菁。
胡菁一直冷眼观察,直到胡说受了两次伤,看着形势,也不像是撒谎,当下才出了手。
胡说含泪说道:“这位姐姐,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们,那个郑公子是坏人,他糟蹋了很多好人家的女儿……”
胡菁看了看胡说,对里正说道:“我要嫁给郑公子,也需要一个丫鬟是不是?这个胡说挺漂亮的,给我做丫鬟吧。”
那胡一箭愣了愣。里正说:“胡一箭,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狗屎运,还不赶紧谢谢新贵人?”
胡说瞪着胡菁,怒道:“你也是坏人!”一甩袖子,就要走人。
胡一箭怒道:“胡说,你要到哪里去?”
胡菁上前一步,抓住了胡说的手。
看着小女孩,她安安静静地说:“跟着我,没有人会打你。”
当过五年执政皇后的人,眼睛里有着无穷的威严。
胡说愣了一下。然后怯生生问道:“你说……没人打我?”
胡菁松开小女孩的手,没有说第二句。
小女孩站在胡菁身边,安安静静地,再也不说第二句要离开的话了。
郑公子要纳妾,十里八乡,非常热闹。不管愿意与否,四周的百姓,都必须送上贺礼,说两句恭维的话;郑公子一身喜袍,满面红光。
美中不足的是,新娘子不愿意打扮!
新娘子虽然年幼,却是长相灵秀,不是一般的庸脂俗粉。即便是不肯打扮,只穿上一身大红的衣衫,站在那里,就已经是让人目眩神迷。
本来呢,纳妾只是静悄悄纳的,不用拜天地,更不用请宾客。但是郑公子对这个新来的妾室满意极了,也有心炫耀一下新娘子的美色,于是与娶正室一般,居然也吹吹打打,将新娘子接进家门,然后,打算拜天地。
一对红烛高照,两边红帷低垂。郑公子喜气洋洋,戴着幕离的新娘子,嘴角也带着笑意。
正所谓一笑倾城。
郑公子笑嘻嘻地向四边拱手,正打算说两句场面话。正在这时,新娘子回头,对身边的小丫鬟说道:“跟着我。”
这话虽然很轻,但是郑公子当然还是听见了,当下笑呵呵说道:“她当然跟着你,等下她就是我们家的通房丫鬟,她现在虽然丑了一点,但是养养也就好了,等长胖了一点,少晒太阳,自然就会好看了……”
话音还没有落下,新娘子就动了!
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手一翻,烛台到手,再一甩,红烛飞出,倒转过来,烛台上的尖刺,就对准了郑公子的咽喉——新娘子的另一只手,早就抓住了郑公子的肩膀要穴。
郑公子半身酸麻,已经动弹不得。看见那尖刺对准自己咽喉,当下肝胆欲裂,声音发颤:“别杀我……我给你钱……”
胡菁哼了一声,说道:“看起来也是一个人样子,偏生却是一个孬种!”手中的尖刺更接近了一些,那郑公子脖颈上的皮肤微微刺痛,当下杀猪一样大叫起来。
对着惊慌失措的人群,胡菁微微一笑,然后下令:“让路,备车马,带我去吴王府。”
前面赶来一个老者,试图说服胡菁:“胡姑娘,如果你不愿意嫁给小儿做妾,只管直接说,这样动刀动枪,真的不好。”
胡菁笑道:“直接说,你儿子会放过我么?”
那老者脸色变了变,说:“你若是伤了小儿一根毫毛,你自己也讨不了好去!”
胡菁微笑:“既然讨不了好去,那我就先杀了你儿子。好歹也拉一个陪葬。”
手上微微使劲,那郑公子又是一阵杀猪大叫。
那老者急忙叫道:“胡姑娘……且慢且慢,切莫伤了小儿……”
胡菁嫣然一笑,对胡说说道:“你去将那些家丁手中的刀拿一把过来……哦,那杆长矛不过,你去将长矛拿来,将刀给拿过一把来。”
胡说很快就将东西拿过来了,郑公子在胡菁手中,那些家丁不敢不给。胡说兴冲冲将刀交给胡菁,喜气洋洋告诉:“这些家丁真听话!”
胡菁将烛台扔了,换成长刀。心总算落到实处了,笑着告诉胡说:“胡说,我告诉你,靠着烛台上的尖刺扎脖子上的气管,是不致命的,就是漏气罢了。除非刚好扎破动脉。现在用刀就不一样了,轻轻一割,就会将气管血管全都割断了,神仙也难救。”
胡说眨巴眨巴眼睛:“小姐,也就是说,刚才那些人如果抢过来动手,多半能将郑公子给抢回去?”
胡菁点点头:“是的。但是他们富贵人家,命金贵,不敢冒险。当然,也有可能是不知道这个常识……”
主仆二人一唱一和,简直将那老者气晕过去。定了定神,才对着胡菁叫道:“等到了吴王府,你会放了小儿么?”
胡菁微笑:“你是本地郑氏的族长吗?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带人跟着去。”
那老者脸色铁青,却不说话。
当下简单收拾,一行车马,浩浩荡荡前往巴州城。托郑公子的福,胡菁的马车是最舒适的。
只是巴州道路险峻,挟持着郑公子就不好打盹,未免美中不足。
更何况这个时代没有胡菁发明的减震器。
巴州城,吴王府。
久远的记忆渐渐苏生过来,胡菁看着面前熟悉的景物,不免感慨万千。
那是十六年前的房子,那是十六年前的街道。
不,那不是十六年前的景物,那是两个月后的景物。这一次来到巴州城,比上一次早了两个月。
现在程定岳与长孙玄还在尉迟炯明的麾下奋战,少了自己的火药,这场战争,也不知会打到什么时候。
但是胡菁没有时间缅怀上一世,她挟持着郑公子,微笑着看着站在台阶上的李承源。
再一次见到你,真的很好。
都道是人死不能复生,我以为上次看到你的尸体便成永诀。但是感谢上苍,居然给了我再来一次的机会,虽然……很显然,你不记得我。
胡菁微笑,站在台阶之前,面如桃花,发如乌云,眉如春山,眼如秋水。穿着一身喜服,就像是一朵大红的牡丹花,灿烂盛开在这寒冷的冬季,盛开在那一地的冰雪里。
李承源皱了皱眉,然后问道:“这位小娘子,你要见孤,到底有何要事?”
胡菁看了看身后,一群郑家家丁,拿着各种武器,虎视眈眈。再看向李承源,不由就皱眉,问道:“吴王殿下,今天的事情很不对,您难道不曾发现吗?”
李承源问道:“怎么不对?”
胡菁说:“我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居然能挟持到牛高马大的郑公子,这是疑点之一。”
听见胡菁与李承源说话,身后的一群郑家家丁,家丁簇拥着的郑家族长,全都不明白胡菁到底想要说什么。李承源看着胡菁,眼睛却是渐渐明亮起来。
胡菁说:“我的武艺既然如此超群,那么单枪匹马来求见吴王也是易事,为何要舍近求远不嫌麻烦做这等犯法之事,这是疑点之二。”
胡菁说:“吴王殿下出了府门,身边没有多少人护卫。我身后的郑家家丁,人人手拿着利刃,这是疑点之三!”
这话却是让人听明白了,郑家族长,当时脸上就变了色!急忙吩咐身前身后的人:“赶紧将所有的兵刃都放下!”
虽然强龙不压地头蛇,在这巴州,郑家的势力比吴王要强得多,简直就是土皇帝……但是不管怎么说,吴王都是皇帝的儿子,在吴王面前,礼数必须做足。否则被逮住痛脚,也不是两句话可以过关!
李承源脸色变色,喝道:“弓箭手做好准备!”
胡菁说:“吴王你长得很好看,你饶了我的罪,我就临阵倒戈!”右手上刀锋一划,已经将郑公子的脑袋给割开!几乎同时,左手已经拿了长矛在手!
运足力气,长矛当作标枪,出手!
就将那郑家族长,钉死在泥地上!
这些兔起鹘落,快得难以形容。郑家族长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被胡菁杀死!
李承源喝道:“郑家试图谋杀孤王,大家与我杀,无赦!”
胡菁已经带着胡说避到安全位置,看着李承源,笑意盈盈:“吴王殿下,初次见面,合作愉快。”
好吧,就这样。
李承源皱眉看着胡菁。
外面的厮杀已经尘埃落定。因为胡菁给郑家的事情定了性,李承源就抓住机会,将郑家在场人物,尽数或者诛杀或者擒拿,然后要编造出一个郑家谋刺皇子的谎言来,也不是难事。
但是郑家势力极大,李承源虽然以皇子之尊,虽然是名义上的巴州大都督,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将郑家拔起,也是难能。
更何况李承源这个巴州大都督,虽然不至于被当地官员完全架空,但是能管到的军政事务也着实有数。当地官员一大半是投靠郑家的,一小半效忠的对象是朝廷,好吧,为了朝廷的利益,这一小半官员或者会与李承源结盟。
李承源能动用的力量,也不过是自己的八百私人卫队而已。
好在郑家族长父子二人被胡菁诛杀当场,郑家群龙无首,定然会陷入暂时的混乱,李承源只要抓住机会,还是大有可为的。
但是郑家庞然大物,想要拔除,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狗急了还要跳墙,万一郑家想要行什么荆轲聂政之计,李承源就必须面对危险了。
但是胡菁上一世就知道李承源一身武功不同凡响。最重要的是,上一世为了对付郑家,他能将素不相识的自己也陷害一把,那么这一世,为了对付郑家,让李承源面对一点危险又如何?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女子报仇,隔世不晚。
胡菁觉得自己报了仇,于是脸上笑意盈盈,如同春花初绽。
胡菁进了吴王府。
李承源双目灼灼看着胡菁。面前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但是谁也想不到,就在方才片刻之间,她就定下毒计,要借自己的手,将整个郑家连根拔起!
这样的手段,即便是李承源也是禁不住自叹不如。
这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阮嵩的庶女。”胡菁很认真地说道,“我嫡母要杀我,但是我父亲已经死了,我只能来投奔你。因为知道你找不到郑家的错误,所以我找了一个理由帮你杀了郑家的族长,帮你找到了一个血洗郑家的理由。”
胡菁知道阮嵩的故事,在前一世,阮嵩的大妇杀女的故事人尽皆知。但是这一世,阮嵩大妇杀女的故事,还没有被揭露。后来胡菁担任掌权皇后,还翻看过有关档案资料。
阮嵩在京师的时候曾经与李承源有过诗词唱和,但是关系如何,胡菁不知。
阮嵩曾经担任过利州的县令,与巴州相邻。阮嵩的庶女逃到巴州来,尽可说得通。
李承源看着胡菁,问:“你怎么证明你的身份?”
胡菁很诚恳地说:“我没有什么证据。半年前,我的嫡母要杀我,用一把火将我的家烧成灰烬,我的母亲也因此亡故。我虽然逃脱,但是我没有带出任何东西。”
李承源说道:“我不能相信你。”
胡菁眼巴巴看着李承源,说道:“但是你不能不管我,因为我的父亲与你也算是相识。”
李承源哼了一声,说道:“照着你的本事,偌大的郑家说算计立马就算计,天下哪里去不的?”
胡菁很冷静地分析说:“我没有身份文碟。我不会织布,不会绣花,不会任何女红。我的脾气很暴躁,也不肯给人家做婢女,再说我好歹也是有点身份的,如果真的沦落到给人做婢女的程度,那就是整个大兴官场的笑话了。”
李承源皱眉说道:“你就赖上孤了,是吗?”
胡菁很认真地辩解:“我要求不高,福田院也好,单独给我一个户籍也好,让我在巴州留下来。”
李承源眼色冷下来,说道:“现在巴州情况特殊,不能容留来历不明之人。”
如果胡菁只是一个寻常的可怜女孩,李承源多半会让胡菁留下来。但是现在胡菁表现出来的能力与智力,已经完全超越了一个寻常十二岁女孩子的范畴。李承源当然不能冒险。
万一胡菁是敌国的奸细呢?更紧要的,万一胡菁是政敌的奸细呢?
李承源身份特殊,他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
即便胡菁不是任何人的奸细,他收留胡菁的事情落在有心人眼中,也能掀起老大的风波。
胡菁看着李承源,突然展颜一笑,说道:“如果,我拿松州城作为投名状,你会相信我吗?”
李承源一怔,说道:“松州城?”
胡菁说:“是的,松州城。我知道松州正在打仗,我也猜到松州城这一仗不大好打。但是我手上有攻城利器,我愿意将这攻城利器给你,让你去立下这个泼天功劳!”
李承源的眼睛抽紧。
胡菁说:“拿下松州城,足以证明我不是吐蕃人的奸细,更不是你的政敌的奸细。”
李承源当然明白胡菁的意思。如果胡菁说的是真话,那么无论是谁,都不会拿这件功劳作为安插奸细的道具。
因为太不划算。这件功劳足以让太子殿下坐实自己的储位,也足以使李承世得到大兴朝军方的承认。
但是李承源的眼睛眯起来,他只是淡淡说道:“对不起,这样的泼天功劳,我受不起,你还是送给别人去吧。”
胡菁窒住,就像是一口软绵绵的果冻呛住了气管,胡菁憋得难受。
胡菁定了定神,才笑道:“这一仗如果打输了,大兴朝就不但失地,还多半还要丢掉一个公主。哦,杨淑妃没有女儿,你没有同父同母的亲妹妹,所以谁和亲,与你关系不大。”
胡菁轻飘飘的一句话,又反过来将李承天给呛住。
胡菁微笑:“我知道,你想要尽量夹紧尾巴,免得让其他人将视线转向你……但是,你怎么知道,你已经夹紧尾巴了,人家就会放过你呢?我送给你的功劳,你不要白不要,是不是?”
李承源终究还是将黑火药的配方用八百里加急送到了松州,交给了尉迟炯明。至于配方的来源,他将之解释成阮嵩的研究成果。
因为胡菁要求李承源不能将她泄露出来,李承源就将功劳推到胡菁的父亲身上。反正阮嵩已死,再多的功劳也不怕。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阮嵩已死,那么皇帝如果有赏赐,都将落到阮嵩的夫人与儿子身上。这对于曾经被陷害的庶女来说,未免不公平,但是,胡菁大方地表示,她不在意。
至于李承源自己,却是不曾要求尉迟炯明保密。因为要求了,尉迟炯明就能保密吗?
尉迟炯明走的是孤臣路线,孤臣唯一效忠的对象就是皇帝,绝对不会对皇帝有所隐瞒。
所以,功劳要了就要了吧,胡菁说得也算有道理,五十步与一百步没有多大区别,而且有功劳傍身,与大兴朝的军方搞好关系,也不算是坏事。
虽然胡菁也曾要求李承源给她一个单独的户籍,但是李承源看着她年幼,想着她来历不明,又怎么能放心?当下就将她安置在福田院里。
所谓的福田院,相当于后世的福利院。朝廷拿出银钱,给孤寡老人和孤儿予以供养。当然,不是所有的孤寡老人和孤儿都有这个待遇的,朝廷建这个福田院,不过是一个面子工程而已。
《礼记?大同篇》里面描述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场景,是中国历朝历代儒者一致的追求,大兴朝也不例外。虽然现在的大兴朝没有多少钱,但是也不妨碍每个州县都建这么一个面子工程。
胡菁带着胡说来到福田院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异常凄凉的场景。几个老人瘦成了皮包骨头,几个孩子也全都面黄肌瘦;当胡菁将一碗糠菜饭倒掉的时候,几个老人拍案而起,几个孩子甚至在第一时间就趴到地上——去抓被胡菁倒掉的糠菜饭。
胡菁也不管老人在耳朵边怎么咆哮叱骂,伸手就将爪子伸得最快的一个孩子拎起来,轻轻抛到一边;伸手从怀中摸出一根金簪子,交给胡说:“你与金主管一起去当铺换钱,然后买米买面买菜买肉,全都买光。嗯,买几个蒸饼,今天做饭已经来不及了。”
福田院的主官,也就是金主管,他虽然不至于瘦成皮套骨头,却也是两颊凹陷没有多少肉的,看见了胡菁拿出金簪子,忍不住两眼放光,但是听到胡菁吩咐,却是忍不住说道:“这金簪子换成钱买粟米,也能够我们福田院一个月吃饭了,何必要买菜买肉,这都是花钱的……”
正在厉声责骂的老人也住了嘴,急急忙忙说道:“你这女娃虽然好心,但是你也是无家可归的,就这么一根金簪子,千万不能随便花用了,先藏起来,过两年你要嫁人这就是嫁妆……”
金主管低下头,低声说:“我们福田院的糠也已经不多了,铃儿正在生病呢……”
另一个老人说道:“好吧,其实也不用买粟米,就买谷子就成了,我们福田院自己就有石磨,自己动手脱谷壳,一点也不费功夫。再说只要磨一磨,糠也能吃的,一点也不难吃。到时候孩子们吃大米,我们吃糠就成了,不过买谷子还是太贵了,还是买糜子吧,那个便宜,我们的孩子也不能太娇贵了。”
另一个老人咽了咽口水,说道:“这个金簪子不能死当,等朝廷钱粮拨下来,我们再将它赎回来,这是胡丫头的嫁妆,千万要记住。”
胡菁笑了笑,说道:“我手上的嫁妆还有一件,还能支撑一阵,大家放心,我既然到了福田院,就断断没有让爷爷奶奶弟弟妹妹饿肚子的道理。”
这金簪子,还是那日做新娘子的时候,郑公子给的。只是没想到,金簪子给出去了,胡菁一转眼就将他的脖子给割了。
说完这句话,胡菁将手伸向金主管:“金主管,您出门之前,先将福田院的财产清单、人口清单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