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故人重逢
麦叔2018-11-04 12:003,622

  原本打算去高级餐厅,在路小透的坚持下,变成了普通的小吃店。这倒没什么,但计划的两人行变成了三人行,郑阳对好友强行灯泡的行为非常不满,落座便刻意福大福、福大福地喊,每对他说一句话必加“福大福”。

  “福大福坐这边。”

  “福大福你吃什么。”

  “福大福你要不要水。”

  “手挪过去一点福大福。”

  ……

  喊得胡大福一脸郁卒,喊得路小透不禁好奇,“福大福”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故事。郑阳低下头,陷入了回忆——不,狂笑中。

  事情是这样的。那是大学第一堂课,阳光明媚,鸟语花香,一张张因青春而朝气蓬勃的面庞熠熠生辉,当时尚且互不相识的胡大福和郑阳坐到了一起,彼此简单点点头,没了下文。直到上课的老教授点名。只听老教授喊第一遍:“福大福。”无人应。老教授推了推眼镜,雷达一样扫描了整个教室,耐着性子,喊第二遍:“福大福——”依然无人应。郑阳只见同桌面露疑惑,似乎想说什么又不确定的样子,这时老教授已经开始生气了,喊第三遍:“福大福!”同样无人应。老教授彻底生气了,将该同学的学号连着名字一起重复一遍,说道:“第一天就敢旷课,想挂科了是吧,好,成全你。”正要往名单上打上大大的叉,同桌猛然起身,大声答:“老师,我在!”

  老教授不信,“你是代答的学生吧?小心我连你一起记过。”

  “老师,我不是代答。”

  “那你刚才为什么不回答?”

  “老师,我听了学号才确定您是点我,我不叫福大福,我叫‘胡’大福。”

  老教授面上一红,“我知道啊,福大……福。”

  原来老教授是南方人,容易把h音念成f音,满堂哄然大笑,其中以郑阳笑得最为癫狂。自此,认识的同学一律叫福大福,其他各堂课的老师也兴致勃勃,见面皆亲切地喊一声福大福。大学整整四年,胡大福的名字没有一次被叫对过,因此一直怨念颇深。本以为毕业之后总算可以摆脱,命运却跟他开起了玩笑,当年在课堂上笑得最癫狂的家伙成了好友,还进入了同一家公司,至今时不时拿这个挤兑他。他时常忍不住感慨,之前好不容易摆脱掉一段孽缘,以为大学能消停点,结果又来一段孽缘。

  听完,路小透忍不住也跟着笑了,倒不是因为福大福这个梗好笑,而是这位营销总监笑起来太有感染力。

  跟胡大福那种帅而自知的好看不同,他是那种帅而不自知的,显得格外坦诚。初见面对他的印象就很好。他有着一张非常少年感的脸,完全看不出快要30岁,头发的长度比板寸稍长一些,笑起来总让人想起校园里青涩干净的男孩子,虽然他身材健壮,并非单薄如风的少年。而比起真正的少年浮躁粗粝的气质,他又显得稳重且细致,第一次见面时,她什么都没说,他已经留意到她的不适,贴心地让服务生将咖啡撤下,换上一杯温开水——这样一想,或许牛奶是他放的?

  不对,不像,尽管他表现得像是对自己有兴趣,还特地相邀,但眼神完全不像有那方面的意思。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望向对方的眼睛里是会有什么涌动的,譬如受月亮牵引的潮水。

  姑且观望。

  总之唯一难以理解的地方,就是——真的有好笑到这么夸张的地步?

  胡大福神色阴郁:“很好笑么?”

  郑阳不理他,直接对路小透说:“你知道吧?就是那种,看好朋友出糗格外高兴。”

  路小透一点即通,“——真爱。”

  “而且你不知道,他以为你是未成年人,焦虑了好多天,差点准备拜别高堂去自首了哈哈哈。”

  ——原来上次他跟沁姐莫名默契地狂笑,是这点戳中了笑点。

  是很好笑。不过,身为害他焦虑的当事人,似乎不该落井下石。于是,路小透调动强大的意志力,努力控制自己的唇部的肌肉保持平稳。

  “……想笑就笑吧。”

  胡大福有气无力,面前的两个人,他都没办法生气。

  在仿佛老友记的氛围中,这顿饭吃得和乐融融。一餐终了,郑阳慢悠悠地擦嘴,然后拿起水杯,喝前状似不经意地问起:“那天跟你一起的不是你姐姐吧?”

  “那天?”

  “就是你喝多了那天。”

  “哦,那天。”路小透点点头,“当然不是姐姐,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

  郑阳笑了笑,不再继续。路小透注意到他握着水杯的手收紧了些。

  原来重点在这里。

  胡大福没有察觉好友的异常,关注点一直在路小透的食量上,同样是牛肉面,他和郑阳加大碗,她小碗,这边汤都喝得干干净净,那边面条还有剩,“就这么点你吃得饱啊?”

  ——食量也跟那只小猫很像,他每次投喂的猫粮都有剩,心疼它饿着,准备把食盆推近一点,结果一溜烟跑了。

  “我就这么点身量,能吃多少。”而且这几天胃不舒服。当然,这个就没必要说了。

  “……怪不得长不高。”

  那只猫也是,相处一个月了,没见长几两肉。

  “呵呵。”路小透假笑,用力从椅子里起身:“福大福,有没有人说过你嘴很欠。”

  郑阳赶忙打圆场,“路作者别生气,大福是看你吃得少,关心而已。”说完拉好友拉到一边,“我掀你老底你冲我来就可以了,干嘛找路作者茬,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没有找她茬,再说你是我朋友,为什么替她出头?”

  “死鸭子嘴硬。”郑阳冲好友摇摇头,“要不是跟你这么多年朋友,我都要以为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哈?喜欢?”胡大福突然莫名心慌,“哈!”

  转身大踏步走到最前方,将郑阳和路小透远远甩在身后。

  三人互相道别后,郑阳按惯例前往健身房锻炼,一路上有些恍惚,仿佛在回忆什么。不知不觉到了健身房门口,停好车,正要进门,这时迎面走来一位高挑而美丽的女性,穿着跟本人气质不太相符的粉色运动服,额际箍的也是粉色发带,上面缝着两只卡哇伊的兔子耳朵。

  是她。

  脚步于是换了方向,偷偷地跟在她身后。

  她来到公交站前候车,他便站在间隔两三个人的位置,一起等候。她上车,他也跟上,为了不让人群推挤到她,保持在她身后几公分,不那么靠近她又能护住她。

  旁边的女生低头看直播,虽然戴着耳机,但声音很大,郑阳可以清晰地听到,是一个温柔的男声,娓娓唱一首已经有些年头的粤语歌。

  “唯求与她车厢中可抵达未来

  到车毁都不放开

  无论路上历经任何的伤害

  任由我决定爱不爱

  ……”

  思绪沉了进去,借着车窗偷看她,小心翼翼地,映影中与她仿佛并肩。和记忆中一样,她还是很高,即使这些年,他努力让自己长高变壮,拉伸、跳高、篮球、每天牛奶鸡蛋、脚踩黄豆……能试的都试了,看来依然不及天生基因强大,仔细比了比,还是矮了她一点点的样子,不自觉偷偷踮起脚,这样看起来就比她高大了,似乎足够保护她。

  即将到站,旁边耳机里的音乐还在持续,声线已哀伤。

  “然而天父并未体恤好人

  到我睁开眼,无明灯指引

  我爱主为何任我身边爱人

  离弃了我下了车

  你怎可答允”

  车停下,她随人群向前,下车了。目送她渐远,不觉悲从中来。

  ——是啊,你怎可答允。

  车门即将关上,郑阳突然反应过来,来不及擦去眼角溢出的湿意,哑着嗓子急叫等等,迅速下车,重新追上她。

  依旧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

  她不曾觉察地自顾自行走着,脚步均匀,毫无迟疑,走到小区门口,碰上隔壁栋的老太太,笑着打招呼,老太太仰头看她,目带审视:“小姑娘你这么高,不好找对象吧。”

  她哭笑不得地目送闲操心的老太太走远,不察身后有一巨物快速奔来——是一只体型直逼成人的阿拉斯加犬,郑阳想要提醒她小心,然而,来不及了,因为闪躲不及,她跌向路旁,吃痛,五官全部皱到了一起。哈士奇主人气喘吁吁地追来,停下问她是否安好,她笑着摆摆手,表示无妨,让赶紧追上狗拉住,别再撞到其他人。见狗主人跑远了,她才放开捂住脚踝的手,尝试着站起来,用没受伤的脚跳了两下,看样子准备跳跃前进。

  郑阳终于鼓起勇气上前,努力忍住哽咽,问:“你没事吧?”

  说着便伸手要去扶她,被她让开。

  她对陌生人保持警惕:“谢谢费心,我家就在前面,回家处理一下就好了。”

  他看看她泛红的脚腕,估计一会儿就能肿起来,便说:“你的脚是扭伤了吧,去医院处理比较好,你一个人不方便的话我可以送你过去,正好我现在没什么事。”

  “不用了,谢谢。”

  “不行。”

  她一再婉拒,他却一再坚持。

  她感到费解,正想怎样才能摆脱这个陌生人过分的热心,突然被他打横一把抱起。

  ——公、公主抱?!

  她惊讶得捂住了嘴,心跳瞬间飙升,心脏好像要跳出来了。

  十分钟过去了,他抱住她的手臂依然稳当,很轻松的样子,完全没有像她预想的那样发软或者停下来要求歇一歇再继续。

  她的心脏持续地快速跳动着。

  他的心跳以同样的频率呼应着。

  ——扑通扑通扑通。

  ——扑通扑通扑通。

  她终于试着抬起头看他,他表情严肃,目不斜视地注视前方的路,似乎生气又像是紧张,细细观察,他的轮廓和五官竟有几分熟悉感,记忆中某个身影浮现出来。

  她怔怔地问:“我们,认识么?”

  郑阳一惊,迅速否认:“怎么可能,这位女士,我是第一次见你。”

  始终没有看她。

  或者说,不敢看她。

继续阅读:第13章·喜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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