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则能分之,少则能守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为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知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译文】孙子说:指导战争的法则是使敌国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国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军完整地降服是上策,用武力击破它就次一等;使敌人全旅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它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卒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它就次一等;使敌人全伍完整地降服是上策,击破它就次一等。所以,百战百胜,不算高明中最高明的,不战而使敌人降服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
所以用兵的上策是以谋略胜敌,其次是通过外交手段取胜,再次是使用武力战胜敌人,下策是攻城。攻城的办法是不得已的。修造大盾和四轮车,准备攻城器械,3个月才能完成;构筑攻城用的上山,又要3个月才能竣工。将帅非常焦躁忿怒,驱使士卒像蚂蚁一般爬梯攻城。士卒伤亡了三分之一,而城还是攻不下来,这就是攻城的灾害。所以善于指挥战争的人,使敌军屈服不用硬打,夺取敌人的城堡不用硬攻,灭亡敌人的国家不旷日持久,一定要用全胜的谋略争胜于天下。这样。军队就不至于疲惫受挫,而胜利可以完满地获得,这就是谋攻的法则。
所以用兵的法则,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四面包围,迫敌屈服;有五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要进攻敌人;有一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要设法分散敌人;同敌人兵力相等,就要善于设法战胜敌人;比敌人兵力少,就要善于摆脱敌人;各方面条件均不如敌人,就要设法避免与敌决战。所以弱小的军队如果只知坚守硬拼,就会成为强大敌人的俘虏。
将帅是国君的助手,辅助得周密,国家就会强盛,辅助得有缺陷,国家就要衰弱。
国君可能贻害军队的有三种情况:不懂得军队不能前进而命令军队前进,不懂得军队不能后退而命令军队后退,这叫做束缚军队:不知道军队内部的事务,而干涉军队的行政,军士就会迷惑不解;不知道用兵的权谋,而干涉军队的指挥,将士就会产生疑虑。军队既迷惑又疑虑,列国诸侯乘机进攻的灾难就临头了,这就是所谓扰乱自己的军队而导致敌人的胜利。
有五种情况可以预见到胜利: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打,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打的,会胜利;懂得根据兵力多少而采取不同战法的,会胜利;上下齐心协力的,会胜利;以预先有准备对待没有准备的,会胜利;将帅指挥能力强而国君不牵制的,会胜利。这五条,是预见胜利的方法。
所以说,了解敌人又了解自己,百战都不会有危险;不了解敌人而了解自己,胜败的可能各半;既不了解敌人,又不了解自己,那就每战都有危险了。
【点评】本篇主要论述“上兵伐谋”,运用谋略夺取全胜的重要性;指出知胜的条件和致败的原因;揭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著名军事规律。
(一)用智谋夺取全胜的重要性
“谋攻”,直译就是用谋略攻敌。换言之,就是在战略策略上战胜敌人。核心是一个“全”字。《孙子兵法》中的“全”,如同孔子哲学的核心“仁”,老子哲学的核心“道”,是我们研究孙子军事思想的一条基本线索,13篇中,提到“全”的地方有十处之多,诸如“安国全军之道”(《火攻》),“自保而全世”(《形篇》)等等,但最主要的篇章则是本篇。“全”,《说文解字》告诉我们:“纯玉曰全。”由无瑕的纯玉引申力完整、完备、完美的意思。例如《列子?天瑞》:“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万物无全用。”认为无论天地、万物、明君贤将都不可能达到十全十美的地步。孙子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全”的含义的。
孙子首先以强力强攻和以谋巧攻这两种取胜的方法进行了兮析,他说:”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车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全”就是使敌人全部屈服而自己又下受损失;“破”就是击破敌人而自己也难免受到一定的损失。从两种方式两种结果比较中,孙子认为,“全”为上,“破”次之。因此,孙子所谓全胜的计谋,就是本篇所说的“百战百胜,非善之善名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里讲的”下战而屈人之兵”与“屈人之兵而非战也”中的“不战”、“非战”都是指不与敌人直接交战,而不是放弃武装,反对战争。不经过直接交战而使敌人屈服的“全胜”战略思想,是孙子对战争所希图达到的最理想境界。1962年占巴飞弹事件中,美国肯尼迪总统以强硬态度,迫使运送导弹到古巴的苏联船只折回,此乃“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实例。
孙子提出了一条取胜的总的指导思想,即:“必以全争于天下,故乒不顿,而利可全。”以既能自保,又能全胜为出发点,来确定“攻”的方式,是本篇的主旨。
孙子毕竟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全面地观察各种类型的战争,也不可能揭示战争的深刻的社会本质,因此,他的全胜思想只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对于它,我们既不能苛求前人,但也应作出正确的解释。春秋时代的许多战争,由于其战争目的和战略企图简单、低级,因而常常只须炫耀一下武力,进行一番外交斗争,或者通过一般的战场较量就达到了政治目的,完成了战略企图,结束了一场战争。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孙子总结和提出了“全胜”思想。
我们对于孙子的全胜思想不能片面地理解为仅仅是“伐谋”、“代交”、“不战而屈入之兵”,而应当把他在战争指挥上的“胜于易胜”(《形篇》)、“胜己败者”(《形篇》)等等用力至少而获胜至大的一系列主张,都看作是全胜的内容。这不是曲解《孙子兵法》,恰恰是全面地看待这一部兵学名著。我们知道,孙子在对待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二言的关系上是具有朴素的唯物辩证思想的。如果孙于仅仅把谋略的胜利视为致胜的唯一条件,那么他岂不成了唯意志论者?然而,战争的胜利,必须依靠人和物很好结合才能取得。物质力量必须用物质去战胜,这是任何一个面对现实的战争指导者都懂得的。
孙子的全胜思想对于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许多著名的兵书和军事家都吸收了这一思想。《司马法》说:“上谋不斗,”司马穰苴在齐国明法审令,整饬军队,燕国和晋国闻风丧胆,不战而退。《尉缭子?战权》也说:“高之以廊庙之论。”(战略方针要高明)《吴子?图国》中说“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认为多次取胜而夺天下者,将会招致祸害,只有一次取得胜利的才能成就帝业。以上这些军事思想,都无疑师法于孙子的“全胜”观,并在战国时代加以发展和创新。
(二)用智谋取胜的方法
孙子提出了以智谋取肚的四种手段:“上兵伐谋,其次代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他认为,首先应争取以“伐谋”、“伐交”取胜,这是达到全胜的最好手段。
所谓“伐谋”,就是打破敌人的战略企图。杜牧在注释中举了两个史例,生动他说明了“伐谋”的运用。一种情况是敌人正谋划攻我,我则先伐其谋,制止敌人的进攻。他举例说,春秋时晋平公要攻打齐国,派范昭到齐国观察政情,齐相晏婴在樽俎之间挫败了范昭的挑衅,阻止了晋国的战争。另一种情况是我欲攻敌,敌己有防御打算,我则挫败其防御企图,使敌来不及组织有效的抵抗。这种情况,他以春秋时秦国伐晋的河曲之战力例。公元前615年,秦国发兵攻晋。晋国派将军赵盾卒兵抵御。赵盾来纳了上军副将臾骈”深垒固军以待之”的持久防御方针。秦国君主鉴于这一情况,间计于部将士会。士会献策说:晋将赵穿,是晋国国君的女婿,受到宠信,但他不懂军事,为人骄狂,可以派兵一部袭击赵穿所在的上军,诱其脱离筑垒地域,进行野战,士会这个计策实行后,果然奏效,打破了晋军持久防御的预定方针。
所谓“伐交”,就是在外交斗争上战胜敌人。例如,《左传》僖公四年(前656 年)载:齐楚召陵(今河南偃城东)结盟,就是由于楚军以实力为后盾,楚成王派屈完质问齐桓公,并且面对齐桓公的武力威胁作了有理有节,不卑不亢的外交斗争,从而使齐桓公所纠合的八国之军不敢蠢动,最后在召陵结盟修好的。
“伐谋”与“伐交”虽有区别,但又是彼此联系的。例如著名的晋楚城濮之战,晋文公在战前所进行的一系列行动——争取齐,奏参战,拆散楚国与曹国、卫国的同盟,乃至扣留楚使宛春激怒楚将子玉等——都融汇了“伐谋”与“伐交”的斗争。孙子对于“伐谋”、“伐交”和“伐兵”的关系及其具体运用,在《九地》中有进一步的阐述:“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认为如果不了解诸侯的战略意图,就不能与他们结交。这句话可以看作是孙子对”谋”与“交”二者关系的阐发。他又说;”夫霸王之兵,代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信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其城可拔,其国可隳。”这段话,是孙子对于谋略、外交以及诉诸武力诸关系的更深入、更明晰的表述。
其次是“伐兵”,在战场上如何争取“全胜”,孙子在以后几篇中分类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在本篇,他强调根据敌我兵力对比,兵力的多寡,采取不同的方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就是讲在敌我力量对比的三种情况(即我处于优势、势均力敌、我居劣势)下、要临机应变,用智谋取胜。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军以装甲雄师一举攻人波兰,靠的就是有数倍于波兰的强大军力。
孙子认为“其下攻城”,“攻城之法力不得已”。只有不得已才去攻打敌人的城寨,孙子把它列为下策。如蒙古于南宋末年攻打四川台川钓鱼台,以蒙古军之强,历十年且死亡数万人才成。再如希特勒知马其诺防线不易攻,遂取道比利时而下法国,此乃避免“下策”之高招。
(三)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孙子认为,在战争指导上,重要的是知道敌我情况,否则就会产生极其危险的结果。孙子指出危害军队的三个“不知”:”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这三条都是君主对军队的瞎指挥。并且指出了这种瞎指挥的危害是,使军队既迷惑又疑虑,各诸侯国乘隙进攻的灾难就临头了,这就是扰乱自己的军队而导致敌人的胜利。反之,不搞瞎指挥,而是按照军事斗争的特点对将帅进行正确领导的,就是孙子所主张的明君。君与将的关系,孙子并不认为是对立的,相互排斥的,而是认为二者的关系如问辅车相依——国君如同车轮,将帅如问车轮上的支柱——缺一下可。
孙子又从战争指导上提出了争取“全胜”的五条原则:“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强调必须根据敌我情况,从实际出发决定自己的行动,才是“知胜之道”。
所以,本篇的结论是:“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战争指导规律,这是《孙子兵法》中的精华部分,也是贯穿13篇的一条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