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2)
吕思勉2018-04-18 09:47504

  与通融。***是为一八五七年俄国的《天津条约》。约中订明:(一)以后

  行文,由俄外务部直达军机处或特派的大学士。俄使遇有要事,得由

  恰克图故道,或就近海口进京。(二)开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

  州、台湾、琼州七处通商。(三)陆路通商,人数不加限制。(四)许

  在海口和内地传教。(五)京城恰克图公文,得由台站行走。(六)而

  仍有派员查勘边界一条。

  于是俄国以伊格那替业幅为驻华公使。一八六〇年之役,奕本

  惧不敢出,因俄使力保,和议才得成就。于是俄使自以为功,再和中

  国订立《北京条约》:就把(一)乌苏里江以东之地,亦割属俄国。(二)

  交界各处,准两国的人,随便贸易,并不纳税。(三)恰克图照旧到京。

  所经过的库伦、张家口,零星货物,亦准行销。(四)在库伦设立领事。(五)西疆再开喀什噶尔。(六)而其未定之界,则此约第二条预行订定大概,以俟派员测勘。这两约,不但东北割地之广骇人听闻,而蒙

  古、新疆方面,亦几于藩篱尽撤,就伏下将来无穷的祸根了。约既定,

  俄国遂将黑龙江以北之地,设立阿穆尔省,而将乌苏里江以东,并入

  东海滨省并建海参崴为军港。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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