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放学临时在足球场集合,只是为了确定分组以及让互相间认个脸熟,徐钊点完名,便拿着点名册走了。
傍晚,姜茉回到胡家,吃饭前,跟胡丽丽说起这事儿,胡丽丽悄咪咪地拉拉她袖口,趴在姜茉的耳边,反过来又跟她耐心解释,姜茉后知后觉,这才知道原来徐钊因为体育单向成绩优异,从入学开始就已经加入了校体育部,更是校体育部的重点培育对象。
饭桌上,当着胡建军和范青的面儿,姜茉也不好多问,饭后,两个人回屋写作业,姜茉做好一套卷子,她想了想,放下笔,跑到了胡丽丽的床边,这才又问道。
“他长跑很厉害?”
胡丽丽正在剪脚趾甲,突然没头没尾的,她也不知道姜茉这是在问谁。她眼盯着自己的脚指头,轻轻地修剪下一块死皮。
“谁?”
姜茉理所当然地道:“徐钊。”
“哦,我弟……他嘛,他不能说是长跑厉害,他应该是体育全能,哪方面都不错,只要学校有需要,用在哪儿都可以。”
很凑巧,初中时,胡丽丽跟徐钊也是同校同学,虽然不同班,但偶尔能碰见一起上体育课的时候,他们初中学校体育也不错,老师很专业,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教的课程也挺多,记忆里,徐钊每学期选的课程都不一样,结果每逢期末考试,又都能以全满分通过。偶尔赶上体能测试也是一样,徐钊的综合成绩总是第一,连老师都说,有些东西是天生的,徐钊底子好、身体素质好,他不需要刻意加练,就能比别人努力加练之后的成绩要好得多。
“学校的长跑项目,他是每年都上,但是我有一次问过他,他跟我说他其实根本并不喜欢长跑。他每年跑第一,都是他拼了命跑出来的,谁让学校里有硬性要求,他不上没人上。”
说到底,谁不知道长跑累人啊,如果能还有别的选项,谁还能那么死心眼似的,上赶着非要上。
姜茉略略地点头,她明白了,这么说来,徐钊之所以会碰巧成为女子一千米长跑项目的领队,应该是学校安排,让他填补空缺,既然是这样那她就放心了,她别的不怕,就怕徐钊是专门到她所在的队伍找她不痛快的,她现在低人一等,处处都要听人家差遣,她之前对徐钊心存记恨,自从认出来他是前世的检察官之后,前前后后,她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看,万一徐钊真有那么阴险的想法,那她可必须要提前防范,想好对策才是……
思及此,姜茉黑眼珠滴溜溜一转,她掖了一下耳边的碎发,连忙坐到胡丽丽的床边。
清清嗓子,试探性地问道。
“你弟……他不记仇吧?”
胡丽丽放下指甲刀,轻轻地抓了两下头发。说:“嗯……他应该不太记仇吧……”内心暗道,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徐钊从小性子冷,为人高傲,个子高家境好长得又不错,一般人很少敢去主动招惹他。
姜茉莞尔,松了一口气,既然徐钊不记仇,那她明天就不如做点好事,收买一下徐钊。
……
翌日,一大清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晨曦拉开一片氤氲的帷幕,带着清新降临。
骄阳似火,碧空如洗,灿烂的日光犹如一根根金缕丝芒从层层密密的枝叶间透射下来,校体育部刚刚集合,正集体在绿荫体育场热身跑圈儿。
1987年还不流行校服,姜茉起了个大早,精心装扮,她走在体育场外层的石子路上,用深蓝色的蝴蝶结发绳扎着马尾辫,穿着一条细蓝白条纹的连衣裙和一双纯白的小布鞋,美目流盼,桃腮带笑,清纯无暇,更透着一股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殊不知,这连衣裙是柳翠莲给她做的,小白鞋是胡丽丽借给她的,姜茉虽然生得好看,但她平时并不特殊打扮,今天突然弄成这样,是为了讨好加收买徐钊,否则,一向低调行事生怕招人嫉妒的她,才不会在学校里穿得这么引人注目。
正集体在体育场里跑圈儿的男生们很快便注意到了她,有人惊喜,有人讶异,目光雪亮亮的,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心说这一大清早,这是打哪儿来的漂亮小姑娘啊……
徐钊没看过来,姜茉并不着急,她装作低头找东西似的,一边掖头发,一边在体育场周围转了几圈。
来之前,她已经调查清楚了,据胡丽丽所说,徐钊所在的分部就是他平时最感兴趣的篮球队,那个年代,还不流行手机、电脑和游戏机,在学生的圈子里,除了摇滚乐之外,像打篮球这种体育运动就算是最流行的娱乐方式了。
姜茉心有一计,深藏不露,其实她计划很简单,因为计划这种东西往往也都是越简单越好实施——那就是借范青的名义给徐钊送早餐,然后趁机多说两句软话,在潜移默化间,改善一下自己之前给徐钊留下的不良印象。
当然,她知道徐钊不傻,也没指望这一次就能让他对她的印象翻天覆地,但好歹,她未来一个月都要听命于人,只要徐钊能对她改观一点儿,她也才能多偷懒一分不是。再说了,这早饭是她自己亲手做的,范青每天都要工作,能顾上姜茉和胡丽丽就算不错了,哪还有多余的闲工夫给他这个老公家的小外甥带饭啊。
天刚亮,就能收到一份热腾腾的早饭,姜茉将自己换成徐钊,换位思考,都恨不得热泪盈眶,异常感动。
正好,热身结束,徐钊从场边抄起一条白毛巾,又迎面走过来拿水。
姜茉眼前一亮,连忙快速地朝他挥手:“徐钊,徐钊!”
徐钊抬头,面露诧异。
姜茉笑得更甜,温柔地道:“你过来啊,这儿有早餐。”
徐钊震惊,愕然,浑身的鸡皮疙瘩差点没都掉在了地上。第一次,她主动跟他说话,而且,眼神还笑盈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