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一切势力,几乎是将锦城翻了过来,张晖终于以最快的速度,查到了常漫的消息。
却不是什么好消息。
常漫割了腕,大量失血,好在现在已经脱离了危险期,只不过还没醒来。
姜寻赶到常漫所在的医院时,距他昨晚亲眼看着她被陆琛带走,还不足二十四小时。
可这不足一天一夜的时间内发生的事,他一无所知。
这才最叫他要命。
他从未设想过,遥不可及的辰星,也会有陨落的一天。
他的漫漫小姐……
陆琛似乎早料到了他会来,派人团团守住常漫所在的病房,自己则静默地站在长廊尽头,像在等待前来厮杀的死士。
姜寻见了他,根本不理,旁若无人地往里冲。
“她还没醒。”陆琛在他身后道,脸色并不好看,几近煞白。
姜寻只是顿了顿,又继续往前闯。
“不管你做什么,她都不会知道的。”陆琛又说。
姜寻压根懒得理睬他。
这个自以为是的疯子!
手下围上来,形成一堵人墙,拦住姜寻的去路。
陆琛走到他身后来,嗓音颓靡,就像一只斗败的野兽,他说:“姜寻,把她让给我吧。她不能……再这样熬下去……”
姜寻像被什么蛰了一口,回身就揍了他一拳,用尽全力。
“滚!”
陆琛没有回手,甚至轻易地被姜寻击中,踉跄两步后,才扶着墙,稳住身体。
他从未像现在这样脆弱。
脚步虚浮,连心也是空白茫然的,整个人就像一座被蛀空的谷仓。
“姜寻,我是说真的……”
陆琛不肯放弃,他收紧泛着白的五指,握成拳,身体便像蓄满了力量。
“昨晚,她……她趁我不注意,用一柄拆信刀,割开了手腕……她很爱圆圆的,可昨晚,你走后,她连圆圆都不要了,一心……只要死……”
“住口!”
姜寻嘶声咆哮,单手揪住陆琛的衣领,将他摔抵在墙上。
“砰——”
狠狠地,他一记厉拳砸下去,直击男人坚实的颧骨,拳风猎猎。
他的手也被震得发麻。
两个人都痛。
陆琛歪着头,侧颈盘踞着胀裂般的青筋,愈发衬得他面容惨白、毫无血色,只一张近乎酱紫色的唇,沾染着魑魅魍魉般的邪气。
他面无表情,嘴角却勾着阴涩的笑,望向姜寻。
“姜寻,你这是在恼我,还是在气你自己?
你是没见到昨晚她的样子。
在我的书房,像以往那样,我脱了她的衣服,叫她连一颗心,都毫无遮掩地袒露给我看。
那么美的一具身子,通体纯澈,根本藏不住一点腌臜的野心。
我以为她不会的……三年了,我们这样对峙了三年,她没有反抗过一次。
可你一回国,她就变了……
昨晚,我只是离开抽了一阵烟,再回去时,就看见她躺在血泊里,手腕上开了一条血口子。我冲过去,抱起她,叫她漫漫。
她安安静静地躺在我怀里,头一次那么乖,不言不语,不同我争辩半句。
可是我……我好像,都听不到她的呼吸声……
一低头,我就看到她的手腕,还在往外滋滋冒血。
那么多。
那么多……”
多到,连他的眼睛,都快被那些殷红的血烧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