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常漫
姜妄语2019-04-13 22:553,254

  常漫比他小两岁,他刚进常家时,她才十三岁,正是从女孩儿转向少女的、最骄纵的时期。可有趣的是,娇蛮惯了的常漫,连常远都管不住,却格外依赖姜寻。

  出门要带他,功课要他教,吃饭要和他一起,就连起居睡觉,也非要他搬来她楼下。

  这种被需要的感觉太美好,让姜寻有种无与伦比的膨胀感。

  他在姜家,从来都是不被重视的人。

  哪怕他的成绩明明比大哥好,也不会有人夸赞他半句聪明,哪怕他恭顺长辈,不像大哥那样矜傲自我,也不会有人赞许他乖巧懂事。仿佛他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

  可常漫和姜家人不一样。

  她功课不好,每每有难题,她对谁都不开口,偏偏跑来他面前不耻下问。而这本身,就足够令姜寻隐秘地欢喜。

  更何况每次解完题,她总不吝啬对他的崇拜。那种含着光的眼神,叫姜寻只能内敛而心潮澎湃地笑。

  常漫也总将他当佣人使唤,跟进跟出、随叫随到。

  常远想培养她的独立能力,故意叫她生活自理,她就趁常远不注意,偷偷叫姜寻替她料理家务,甚至连贴身小衣,也会毫无顾忌地丢给他洗。

  她说他什么都会、十项全能,理应给她谋点福利。

  也会真诚地夸赞他菜做得好,给他送些他并不爱吃的甜点,或者撩拨地说两句,我最喜欢你来照顾我呀。说完又总是狡黠地笑,眼角眉梢都缀着认真。

  姜寻想,她可真是狡猾啊。

  年纪那么小,就把勾人的本事学得那样纯熟,叫他心甘情愿地、为她死心塌地了这么多年。

  他大她常漫岁,因为她跟不上功课,他两次放弃高考,忍着旁人不解的眼光,留了两级,终于和她成了同届。

  姜寻本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常远送他上学,很大一部分原因,也不过是想给常漫找个伴。

  直到常漫高三时,竟和班里一个男同学偷偷在交往,他才感觉到铺天盖地的失落。

  平时放学,都是他接她一起回去。

  可有了男友的常漫,会偷偷叫他在某个地方等着,等她和男友约会回来,再装作自习到忘了时间的样子,和他一起回常家。

  她照旧叫他照料生活,照旧在他面前说些似是而非的漂亮话,然后一转身,又去找她的小男友看电影、吃东西。甚至周末约会回来,她还会给他带块口味照旧的蛋糕。

  她喜欢芒果口味,每次犯懒,总也给他挑芒果的,可姜寻是不喜欢的。

  不喜欢芒果口味,也不喜欢蛋糕。

  他只是喜欢,他的漫漫小姐把他记着,哪怕是随便敷衍的一点好处。

  可现在,他突然别扭起来。

  那天约会回来,常漫照旧给他带了块芒果蛋糕,就像例行公事一般,讨赏地塞给他,然后问他要作业抄。

  他顿了顿,说:“我教你做吧,这是考试重点,得自己学会。”

  常漫嗤了一声,很轻,可姜寻还是听清楚了。

  明明内心翻天卷地,表情却无动于衷,他头一次痛恨自己,这样善于掩饰情绪。

  擅长到,快把真实的表情,扭曲成不问缘由的顺从。

  他褶着嗓子,缓慢地说:“漫漫小姐,我……其实……不是很爱吃甜。”

  常漫像被人羞辱一般,恼火地拍向他的手。

  姜寻手里的蛋糕,被她砸烂在地上。

  黄澄澄的芒果,摔在光洁的地板上,他低头望去,恍惚觉得,竟有些像姜涛手里的那些橘子。

  “把地弄干净。”

  只抛下这句话,常漫上了楼。

  后来,常远知道了常漫早恋的事。

  他是开明的长辈,但再开明的父亲,也不会希望自己娇生惯养的女儿,和一个家境完全不匹配的穷小子在一起,更何况还是高三这种关键的时候。

  他叫姜寻看住常漫,强硬分开了这对小情侣。

  常漫以为是姜寻告的密,她真的要恨死他了。

  连“你算个什么东西”这样伤人的话,都肆无忌惮地往他身上砸。

  两个人的关系,自此跌破冰点。

  姜寻被她逼着,从她的楼下搬走,又从她的生活里剔掉,甚至矮矮的一层教学楼,也平白生出了无数条错开的道,总能让他绕开她走。

  虽被抛弃了无数次,但姜寻还是没能习惯这种难过。

  日子好像退回到了在姜家的那些年,他似乎沾了满身恶臭,被拼命想要讨好的人所厌恶,避如蛇蝎。

  真的,很要命。

  后来,他捡了一只流浪狗回来,就像当初常远捡回他一样。

  他又变回了孤独的姜寻。

  常漫不再依赖他,他就觉得,人生没了方向。就像刚离开姜家时那样,没人要他努力,他就不知该奋斗什么,没人催着他赶路,他就索性停了脚步。

  他的人生,好像一直在围绕别人打转。

  母亲、姜家。

  现在是她。

  可常漫不喜欢这脏兮兮的小东西,眼神里的厌恶,不加遮掩。

  姜寻被她的眼神刺痛了。

  仿佛她厌弃的对象,是他这条常远捡来的“狗”。

  送走流浪狗的那天,他给狗买了块芒果蛋糕。

  狗狗吃得很欢实,丝毫没有即将被抛弃的恐惧感。

  姜寻抚着它的脑袋,低声自言自语:“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你?”

  对啊。

  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他?

  高考前的最后一个周末,恰好是姜寻的生日。

  他反复酝酿了很久,才敢去找常漫,大着胆子,将她堵在无人的墙角。

  “我……”他抓紧书包,手心都是汗,“漫漫小姐,这个周末,你和我一起温书吧,临考前我再给你补补。你知道的,常叔叔希望你能凭自己的实力,考上一个适合你的大学。”

  常漫抱着胸,跟他隔开一臂距离,漂亮的眼尾有些凉。

  “不用了,我约了人了。”她口气桀慢。

  “我的意思是……”

  “是女同学,”她打断他,“你要不放心的话,我可以带你去见她,当面证明。”

  姜寻攥紧书包带子,隔了好几秒才松开,表情也跟着松懈下来。

  他浅笑,收敛着嘴角,“不用了。”

  常漫见他神色怪异,也有些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了,状似安慰地开腔:“你可以找你的朋友啊。”

  朋友……

  姜寻在舌底咀嚼着这两个字,沾了血般的唇,稍稍散了点艳色,神情也寡淡起来。

  他是没有朋友的。

  为了留级陪伴她,他比周围的同学大了整整两岁。

  那群男生们,只当他是读书读坏了脑子的怪物,恬不知耻地赖在高中,用那根本没屁用的高智商,碾压比他小了快一条代沟的人。就连仰慕他的女生,也统统被他孤僻的性格吓了回来。

  没人会愿意和怪物当朋友。

  姜寻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常漫扭头走了。

  灵巧的马尾,扫荡在她细洁的脖颈,掠出一道浅浅的半圆弧。

  仿佛是只无忧无虑的金丝雀。

  姜寻目送她离开,就像放生了宠爱的笼中鸟。

  可等真的到了周末,常漫又改了主意,大清早打电话给姜寻,约他去图书馆看书。

  他兴奋地在图书馆等了一天,没等来人,只等到常漫的一条短信:

  我朋友又突然没事了,刚好能和我一起温书。你自己安排吧。

  姜寻是真的很难过。

  可想想,又似乎没有理由难过。

  这才叫他更难过。

  就像当年那个窝囊的男人,给了他一点要死不活的希望,一转眼,又狠狠碾得粉碎。

  他今天满十九岁了,头一次买两打啤酒,坐在常漫楼下,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连耳尖都泛着红。

  常漫回来时,已经很晚了。

  看到瘫靠在地上的姜寻,她吓了一跳。

  “你喝这么多酒做什么?”她作势要拖他起来。

  姜寻睁开朦胧的醉眼,眸底细细亮亮的。

  他看到,天地完全倒置过来,浮沉一片,唯独近在咫尺的常漫,是完好无异的、明媚鲜亮的。

  似乎是在梦里。

  可以放肆吧。

  他跪起半身,轻轻揽住她的腰肢,倾身向前。不过片刻,他带着酒气的唇,落在了她薄细的嘴角,轻浅又绯热。

  他哀怜如小小弃兽一般,含含糊糊问:“漫漫啊,对我好一点……好不好?”

  靠我近一些,对我好一点。

  求你。

  给我一个渴望抬头摘星的信仰,不要让我毫无依仗地活着。

  否则。

  我会下决心挥霍残生,甘心溺死在,这片腹地暗海的无望中。

  常漫惶然推开他,心肺比面庞烧得还厉害。

  仿佛有什么东西,如春芽破土,在心头疯狂滋长。

  第二天,宿醉的姜寻什么也不记得,又恭恭敬敬地站远了望她。常漫盯着他,眸底映着整个儿的他,想问的话,又全咽了回去。

  自此,记忆错置。

  姜寻一直以为,是常漫先吻了他,才叫他妄动了情。

  可到底是谁先催了谁的心思,又怎么理得清?

继续阅读:15 圆圆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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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不遇倾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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