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那一年春,深冬初散,灯火阑珊的街道上,你我相视一眼,彼此一笑,温文尔雅,莞尔动人,这之间,似乎早已跨越了天地山河,跨越了时光的无情流逝,只是一眼,他就告诉了我,你就是我最想要执手到白首,到离世的伴侣。
《上邪》中有言:“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诗经》中有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追寻。一曲一场叹,一生为一人。
元宵节是一场大的集会,人们都喜欢在这一天,穿的光鲜亮丽,精美无双,随着父母,或是情|人,丈夫,孩子,每一个人在这一天,都是快乐的。
心儿端坐在铜镜前,桌前摆着零零散散的胭脂水粉,还有那眉笔,这些都是孟舜华送她的,虽然她不太确定孟舜华的意思,孟舜华一向恣意惯了,在送礼方面,一向随心所欲,想到什么送什么,毫无章法。
相处下来,心儿觉得,孟舜华和传言中的她完全不同,外界都传,孟舜华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整天与各种人厮混,无视女戒什么的道德,是最恶劣的,最不守妇德的女人。
而她了解的孟舜华,她笑起来很漂亮,倾城倾国的漂亮,潼城的人都说安初晗最美,可她觉得却并非这样,孟舜华的美,夺目般的耀眼,身材又妖娆多姿,一双极具魅惑的眼,纤纤柳枝,嫩洁光滑如丝绸般的皮肤,加上显赫的家室,才华横溢,这样的女人,简直就是造物者的宠儿,除去性格的确有哪些恶劣意外,她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的精灵误入到这里一般。
不知不觉之间,心绪就跑偏了,心儿回过神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颇有些烦恼,女孩子应该有的最基础的东西都在这里,身后的架子上还摆放着二公子赠送的粉蓝色绫罗绣衣。
那是三天前,二公子特意做成了送给心儿的,其中的意思,即使未曾点名,心儿也是心知肚明的,只是在别人看来求之不得的福分,于她来说,着实有些忐忑和心慌。
继母和父亲在看到这衣服的那一瞬间,欣喜若狂,因为那代表着他们的女儿,终于飞上枝头做凤凰了,秦家的少奶奶,未来的家母,想想就让人激动。
送衣这件事,迅速的就传开了,街里邻居都称赞心儿的父母有一个好女儿,他们一家,怕是就要去享福了。
阿瑟是她邻里的好友,心儿比她年长一岁,两个人样在秦家做绣女,她模样较为标致,不乏来提亲的人,可她一直都看不上眼,知道前不久才和一个酒馆老板定了亲。
阿瑟听闻这件事后,便迅速的到了心儿家。
“这便是伯父伯母说的那件衣服?”孩子睡了后,阿瑟走到衣架前,伸手摸了摸,断言道:“这质地和款式可是极好,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心儿,二公子对你可真是好。”
“……可是,阿瑟,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接受。”心儿显得有些犹豫,秦家家大业大,秦檀久又是青年俊才,风光无限,他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怎么就偏偏相中了她?
“万一……万一,二公子只是……”
“万一二公子只是玩玩你呢?玩够了就把你扔掉,到时候你该怎么办?”阿瑟把她未说完的话说了出来,背对着心儿,她抚摸着那光滑的绫罗绸缎,眼里发着异样的光彩,她睹见后面的心儿浑身一颤,显然是很担心自己成为一个笑柄。
阿瑟一笑,走过去,低头看了眼桌子上的胭脂水粉什么的化妆品,顿时眼神暗了暗,拿起胭脂轻嗅了一下,芳香扑鼻,阿瑟故作轻松的说:“这胭脂问起来香味浓郁,色泽也是鲜亮,显然是上品中的上品,这也是秦二公子送来的吧!”
听阿瑟把话说的那么暧|昧,心儿连连摆手,吞吞吐吐的说:“不……不不,这是别人送的。”
“别人?”
“是孟家大小姐……孟舜华。”
“那个不要脸面的女人?”阿瑟拧眉,语气格外的不好,尖酸刻薄,而又充满了鄙夷,她也看不起孟舜华,低头见心儿脸色微拉,颇有些不悦的神色,阿瑟当即笑起来,拍了拍心儿的肩膀,说:“也不愧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这买的东西就是不一般,你瞧这胭脂的颜色,配上你的肤色,格外的相称。”
“孟小姐人很好的。”
夸赞完了一番,阿瑟顿了顿,又警告道:“心儿,孟大小姐即使是人好,但她的品行不端可是有目共睹的,你应该也听说过,这种女人,到底是还是要远离的。”
“……”心儿没说话,听着阿瑟如此说孟舜华,心中也有几分不快,却又不愿发作,只好岔开话题,问:“阿瑟,你还没有回答我,我到底该不该去呢?”
“去,当然去了,我们的小心儿这么漂亮,心又好,秦二公子喜欢你也是应该的啊!”阿瑟拿着眉笔给她描着眉,听到这话,当即一笑,说:“毕竟这可是好事。”
“……”
好事?她周围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好事,但实际上呢,心儿有些犯愁,她总共没和秦檀久见几面,就算是有,她也忙的没办法注意到,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不确定秦檀久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她,万一只是把她当做玩具一样么?
“心儿,你可不要和我说什么爱情。”阿瑟脸色突然沉下来,凑在心儿耳边,低声说:“婚姻里面从来都不会有爱情,爱情只会会让人变得软弱,在那样的大家族,你本来就出生卑微,你觉得你能受秦家多大的欢迎?别胡思乱想了,傻姑娘!”
心儿浑身一颤,脑袋乱作一团,哽咽着问:“那我该怎么办?”
“心儿,你不知道母凭子贵吗?”阿瑟替她打理着苍白的脸,扑上胭脂水粉之后,总算有了些红润的色泽,阿瑟伏在她耳边,轻声说:“心儿,比起等到他玩够了,把你推开来说,倒不如你紧紧的缠住他,最好是生个儿子,好逼他娶你,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有了名分,就足够你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阿瑟!”心儿大惊失色,腾地一下子坐了起来,瞪眼不可思议的看着阿瑟,浑身都在发颤,她实在是不曾想到过,有朝一日,阿瑟竟然也变得如此势力。
她怎么可以做如此肮脏下作的事情呢?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阿瑟也不恼,轻轻的说了句,看着给心儿画好的妆,满意的点点头,又说:“心儿,等到你经历了我所经历的一切,你大概就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说了!”
“阿瑟!我不懂,我也不想懂。”
“傻心儿,咱们这苦命的生活,迟早会交给我们一切生存的技巧的,心儿,你好自为之吧!”
“……”
关门的声音响起,阿瑟离开后,心儿重重的跌坐在椅子上,看了看镜子里简直像是另外一个人的美丽容颜,又看了看衣架上的华服,只感觉一阵头疼。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心儿脑海里不断回荡着阿瑟临走之前的话语,那就像是投入到河里的石子一般,掀起了惊涛骇浪,她久久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心儿!心儿!”门外传来重重的拍打声,伴随着继母高亢的声音,心儿的心绪顿时从千里之外回来了,她连忙跑过去打开门,只见继母站在门口,看见她依旧穿着简单布衣,不由得惊愕。
“心儿,你怎么还没换衣服?这时辰都快到了,若是去晚了,秦二公子怕是会不高兴的!”继母进门,颇有些不悦的看着心儿,督促着她,叫她神情不太对劲,继母也生了疑惑,连忙拉着她问:“又怎么了?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
“娘……心儿不知道……不知道该怎么做……”
算是终于找到了寄托点,心儿低着头,一股脑的把所有的烦心事吐露了出来,心儿的继母听着,眉头却是越皱越深。
半响,继母李氏一直冷着脸不语,心儿有些忐忑,拉了拉李氏的袖子,小声的说:“娘?”
“心儿,你喜不喜欢秦二公子?”
李氏突然严肃的问心儿,心儿一愣,不曾想到,李氏出口问的竟然是这么个问题,当下有些疑惑,摇了摇头,回答道:“心儿也不知道,我与二公子,半个月前根本没见过,也就是这一个月经常看到二公子来坊里巡视……”
“你想不想嫁给秦二公子?”
“……我怕……”
听着心儿的话,李氏轻轻皱了下眉,她虽是心儿的继母,确实真心爱着她爹的,一开始知道丈夫还有个女儿的时候,李氏不高兴了好一阵子。
可是,她刚嫁过来的时候,心儿才五六岁,胆小懦弱,就只会躲在奶奶的背后面,小心翼翼的看着她,目光有些惧怕,像极了柔柔弱弱的小兔子,莫名的,心底里的那份不爽也就消散了,她无法做到视心儿如己出,但她一向乖巧,她也不讨厌她。
“心儿,你不防等一等,先和秦二公子接触试试,毕竟我听说他的人品很不错……”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李氏叹了口气,拍了拍心儿的肩膀,喃喃道:“如果真正爱一个人,是不会介意她的身份地位的,就像我和你爹,要说,我家可绝对比你爹有钱,可偏偏我就相中了你爹一个人,从此之后,眼里就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了。”
“娘!”
心儿突然抱住了李氏,虽不是亲生,但心儿却一直唤她一声娘亲,她亲娘生下她不就就死了,而李氏对她而言,有着和母亲一样地位的。
真正喜欢一个人,早就不会再有别人的身影了!
心儿隐隐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她走到水盆前,一盆清水倒映着她的小脸,心儿从未如此美丽过,这个样子,不知道比她平常的样子美了多少倍,但是……
心儿果断的捧起水,迅速的洗去了阿瑟画好了的妆,若是秦二公子因为这皮囊而喜欢她,但她就迟早有一天会被抛弃,长痛不如短痛,她宁愿把这份情感提前扼杀在摇篮里,她也不想等自己沦陷后再后悔。
事实证明,她赌对了,三月份的一天,桃花盛开的季节里,她穿着最美丽的婚服,在李氏的搀扶下,换换上了迎亲的轿子。
这种轿子,左右晃得厉害,坐起来很不舒服,但心儿却是极为喜悦的,整个人就像是吃了蜜一样甜。
元宵节过后,秦二公子以他独特的手段,表达了自己对心儿的爱意,初见心儿,就被她的坚贞和柔弱所吸引,秦檀久在以后的生活里,时常回想起那段时光,感觉自己是对心儿一见钟情了,而且还是最深的情感,深到让他觉得非心儿不娶。
秦檀久娶心儿,并不是依照着妾氏的礼仪来的,而是正妻,整个潼城有目共睹,秦檀久的意识,就是说,来日当秦檀久继承了秦家的产业,成为家主之后,心儿的地位,便是秦家的家母,女主人。
如此身份悬殊的一桩婚事,许多人都是不看好的,也觉得秦家家主和家母是不会同意的,可他们忘了,秦家家母的的侄女,秦二公子的青梅兼表妹。可是潼城最让人头疼的孟舜华。
作为自己疼爱的侄女,孟拂柳最终还是被说服了,只得劝说着自己的丈夫,同意了自己宝贝儿子的这一场荒唐的婚事。
“一拜天地!”
主持婚礼的人,捏着嗓子大声喊着,声音与这喜庆的婚礼格格不入,心儿的全世界仿佛都变成红色了,婚服是红的,盖头是红的,鞋尖是红的,她的全世界都是红的。
红的耀眼,红的美丽,心儿有些飘飘欲仙,心想,她可总算是知道,为何孟舜华如此喜爱红色了,这样的红色,简直可以算是天下最美丽的颜色了。
“二拜高堂!”
心儿有些头昏脑涨的,甚至恍惚之间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觉得这简直就像是在做梦,因为时至今日,她还觉得太不真实了。
“夫妻对拜!”
心儿连忙鞠躬,但因为过于急躁,她和秦檀久的脑袋嘭的一下子就撞到了,她吓了一跳,就听秦檀久满含着笑意,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来,轻声说:“终于把你娶进门了,心儿。”
“……”
礼毕,心儿被搀扶着送回洞房,自从听到秦檀久的那句话之后,她就再也回不过来神了,心里满满的都是那句话。
他说的那个词——“终于”,简直让她的整颗心都融化掉了。
心儿在心里默想:终于嫁给你了,檀久。
之后的那一年中,她和秦檀久彼此恩爱,恨不得天天腻的在一起,心儿觉得,她这辈子最大的幸福,最幸运的就是嫁给了秦檀久做妻子。
就像李氏说的,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后,你的眼里就容不下别的人了。
就算秦檀久一无所有,就算秦檀久生老病死,丑了,病了,她都爱他,这辈子,她都不会离开她。
后来的转折点是什么来着?心儿仔细的想着,直到最后,她也觉得,大概是在沈笠阳娶了安初晗半年后,孟家败落的那一刻开始的。
孟舜华是何其骄傲的一个人,她岂能忍受自己的爱的人娶了别的女人,关键那个女人不如她聪明,不如她有才气,更不如她家室显赫。
沈笠阳成婚的那一天,孟舜华翻墙进了她的院子,浑身都是酒气,红衣凌乱,头发似乎压根就未曾梳理过一样,她醉了……
醉了个彻底,抱着她痛哭了一晚上,她的那个戴面具的侍卫就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她,目光悲伤而心痛,又带着深深地眷念,这个男人,他爱着自己的小姐,深深地爱着自己保护了几年的小姐……
心儿觉得有些意外,但又觉得这是合乎情理的,毕竟她认识孟舜华认识了这么长时间,连带着阿绝也见过了不少面。
这个男人,带着致命的威胁,平日里,似乎把谁都没有看在眼里,也从不听从别人的命令,无论对谁,都是冷脸相待,除了孟舜华,在孟舜华面前,这个侍卫简直温顺到了到了不行。
“为什么!安初晗除了比本姑娘长得漂亮些,她哪点比我强?我可是孟家的嫡系大小姐,她安初晗除了那张脸好看,还有哪里值得夸炫的?”
“什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本姑娘也精通,为什么偏偏就娶了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女人?”
“……”
心儿嘴拙,不知道该如何回孟舜华的话,在她的眼里,安初晗也确实是不如孟舜华的,她皱起眉来,转头看向自己的丈夫,询问着到底该怎么办?
“心儿……你先把舜华带进去,让阿岚去准备些醒酒茶,不管怎么样,先照顾好她再说吧!”
秦檀久有些头疼,这次,孟舜华怕是真的伤透心了,还喝了这么多的酒,秦檀久按了按眉头,心想这沈家做的可真绝!
“檀久,那你去哪?”
“先吩咐人去孟府报个信,就说……舜华来找你玩,累了,就直接在这里住下了!”
心儿点了点头,费劲的托起醉醺醺的孟舜华,刚想唤人帮忙,就见阿绝默不动声的走了过来,一把将醉的如同烂泥异样的姑娘抱起来,迅速的进了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