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和余懿的订婚筹备事宜逐步进行,上到酒店场地,下到鲜花糖果,人人都来祝贺我们终成眷属,我却总是觉得不对劲,比如不明白为什么余懿在见到我捧回婚纱时,眼里浮沉的情绪隐忍又复杂。
同样看起来不太对劲的,还有思思。
这两天来,只要一下课,她都一言不发地跟在我身边。我一开始没放在心上,以为她是玩心大发想要黏着我,可越来越觉得不妥。
“思思,你怎么了?”我蹲下身子问她。
“杏仁糖姐姐,爸爸最近都臭臭的。”她撇着嘴,“他不陪我玩游戏,不教我做作业,不给我讲睡前故事。爸爸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敲门他也不理我,他喝好多好多酒,臭臭的。”
她走近一步,挽起我的胳膊:“姐姐,你去说一说我爸爸好不好?”
“要不让帮佣阿姨去看看?”我迟疑。
她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拉着我的胳膊不肯松手:“我不要,我就要你去,就要你去……”
“我……”我终于还是松了口,“那……那好吧。”
帮佣阿姨接思思放学的时候,我也随着一起上车。去到沈家后,我给思思洗好碗筷,让她自己乖乖吃饭,想了想,终究还是走到沈宗年的卧室门前。
门没掩实,我轻叩几下,里面没有回应,我索性推开进去。
房间很暗,窗帘隔绝了风和阳光,阴沉不透气。酒味很刺鼻,右边的书柜原先整齐陈列的书籍也参差散落在空啤酒罐四周。沈宗年的轮椅侧翻在地,他则盖着被子蜷缩在床上,含混不清地梦呓:“我很想你……”
我的心忽地一沉,愣了许久,才想到要把那些掉地的书一本本整理好。建筑类的大部头都很重,我吃力地叠好,刚起身,又不小心把其中一本弄掉。白花花的书页摊开,有一页粉色信纸掉了出来,上面只写了五个字:朝暮最相思。
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我接连继续翻开,那竟然是一张有些年月的照片。元朗小学,这不是我念的小学吗?2000年,第23届运动会……是我出事的那次运动会!我盯着手上的照片,身体颤抖着,心里止不住后怕,抑制不住的尖叫似乎要从喉头冲出来。
余懿突然打来电话:“你喜欢白色,订婚礼就以它为主色调,还有……”
“我一向钟爱粉色。”我压低声音,怕惊扰一旁睡熟的人,“我什么时候说我喜欢白色?”
那边的人沉默了很久:“抱歉,我记错了,那主色调就为粉色,还有宾客名单我也拟了……”
“行了,你负责就好。”我挂断电话,闭上眼,梳理纷乱的思绪。
我转头看着沈宗年,清浅平缓的呼吸声在幽闭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我扶着床边蹲下去,和他的睡脸不过咫尺间,能清晰地看到他泛红的脸,数清他长长的睫毛。
原来他当年也是校橄榄球队的,原来我们早该认识。
不知为何,我的心开始莫名钝痛,像是在惋惜我们竟现在才相识。我没有开灯,坐在沙发上,头脑一片混沌。蓦地,我一下睁开眼,脑海霎时清明,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段时间,心里总是感到不对劲。
因为,我喜欢上了沈宗年。
第二日,我仍旧去了沈宗年家。他已经换上了整洁的衣裳,一副清爽干净的模样,不复潦倒醉态。
“阿杏?”他侧身让我进门,眼里有闪烁的光辉,“你怎么来了?”
“思思担心你,让我过来看看你。”我面不改色。
虽说是思思的请求,但又何尝不是我的私心呢?
“对了,你之前不是说,要讲一个很长的故事给我听吗?”我努力牵动着嘴角,尽量在他眼中表现得轻松。
沈宗年点点头,温柔地看着思思的房间,许久才出声:“中学开始我就在美国留学,住在我隔壁的夫妇是对非常友善的华裔,十分照顾当时的我。后来我和邻居夫妇遭遇了一场枪击案,思思爸爸丧生,我和思思妈妈为了救婴儿车中的思思所以被歹徒打伤,她妈妈当场死亡。我比较幸运,只是小腿中枪成了终身残疾。”他停了一下,收回目光继续说,“思思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我不想让她伤心。”
听完全部的故事,我竟然松了一口气,随后就是无尽的心疼。这些年,沈宗年过得很辛苦吧。
“那你……为什么回到香港?”我问。
“我喜欢你,这个理由充分吗?”
我愣愣地点点头,又摇摇头:“不对,你怎么可能喜欢我?”
“嗯,是哦。”他若有所思,“刚刚说错了,是我爱你。”
我退后一步,干笑道:“怎么可能,别开玩笑了。”
“还记得那个橄榄球吗?”他柔声道,“小学的我是个胖子,你肯定认不得了。校运会橄榄球比赛的时候球朝我飞来,你推开我帮我挡住,却为此弄伤了眼。之后我去了国外念书,也没再见过你,直到前段时间我辗转打听你在圣心幼儿园工作,所以一直想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去表白。”
那一刻,我突然想通之前参观老建筑时他说的那些令我费解的话。从前时光慢悠悠,他的长情,他所认定的永垂不朽,原来在很早很早之前,就已写下了故事真正的结局。
“可是,我的眼睛……我这么没用,连洗个碗都洗不好。”我颓丧地垂下头。
“我们都明白,现在的我们,都带有缺陷,都不是尽善尽美的。”他温声道,“生活在我们四周的人,可能都用过奇怪的目光去探寻,在背后指指点点。”
“是啊,我们是不幸的。”他把我的左手牵住,“可同时我们又是幸运的。我们各自缺失了百分之五十,在茫茫人海中合在一起,却又是最完美的百分百。”
“这样的我们,虽然相爱会有很多阻碍,会很艰难。”他慢慢张开手指,与我十指紧扣,“但我能做你指路的灯塔,你能领我越过山海,余生有多长,我们就能一同走多长。”
“所以……”
“所以我做好了爱你的准备,也选择持之以恒爱你。”他把一枚冰凉的戒指套入我的无名指,“那么未来,即便入土为安,我也会葬在你的身边。”
“我在美国这些年来,每时每刻都想回香港找你,但是一直都没有你的下落。前段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你,立马带着思思回来。我偷偷去幼儿园看过你,知道你还在那里工作,就安排思思插班入学……”沈宗年的语气带点委屈,“只是一时大意忘了打听,原来你已有了男友。”
“那你还说我粗心?”我说,“你也一样鲁莽呀。”
“粗心是因为,在你面前,我永远怀揣炽热之心。”沈宗年把我被风吹乱的碎发轻轻别到耳后,“所以我永远长不大,希望爱你一百年。”
一百年,一千年,从今往后,年年有今日,岁岁皆有你。
而我那些从未感受过的怦然心动和小鹿乱撞,那些恨不得披上白纱、戴上婚戒的念头,那颗我愿意托付一生的真心,全都因他,浅浅浮现,深深刻印。
“阿杏,我问过很多人关于你和余懿的事,也了解到你们这些年来的相处是怎样的。”他说,“婚姻是终身大事,需要彼此相爱为前提,不是全凭感动就能走进殿堂的,我希望你能静下心来,好好看清自己真正的心意。”
我下意识摩挲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那颗小小碎钻折射出一道刺眼的光,仿佛照亮了尘封已久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