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八章 赶马人
南西默2019-07-06 22:063,604

  “你得了吧,”张斌眼露睥睨之色,嘴巴撇得象是苦瓜,道:“你还学会甜言蜜语了是吧?长得跟我一样你能看上人家?”

  “其实,如果你真的想帮乔煜的话,你完全可以把她接到SH海养起来,她说过,愿意跟着你呢。”

  张斌用手扰住嘴,在李扬的耳边神经兮兮地说。

  听了张斌的耳语,李扬觉得心口忽然颤抖了一下,就好象被一片羽毛轻轻地撩了撩,有种痒痒的感觉。

  不过,他马上就恢复了平静,转过头,故意用一种很陌生的眼光看着张斌,正色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这种话也是能乱说的吗?如果传了出去,你让乔煜今后怎么抬头见人?”

  李扬不太愿意坐车,如果时间充裕的话,步行千里能更好的感悟山河地气天地灵机,体验各地风土人情世俗典故。可是,他又想急着把罗馨月的阴魂送回南依社,所以,他没有留连一路的美景,还是坚持一路坐车到了孟连自治县。接下来的路,虽然还有小客车可以通到下面的镇子上,但他没有再去等车,而是直接选择了徒步行走。

  因为要感悟山川地气层叠积淀,李扬并没有使出神行之法。但他徒步行走和常人又有不同。他的身姿端正不僵不散,每一步迈出,脚踏山川,踵接地气,配合着带有韵律的呼吸,如此便能滋养形神。

  佛说,饮食起居坐卧行走皆是修行,李扬深谙这个道理,能有一丁点儿壮大神识的机会他都不愿意放过。

  从交通地图上看,接下来的路也只剩下几十公里了,但因为放眼全是连绵的群山,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道路可通,所以,实际在山里绕行的路程要远得多,最少也有两百公里远。

  李扬到达勐马镇后,没有急着再往西走,而是在镇子上的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而且一住就是许多天,每天就是在附近的山里游赏,大有在此处常居下去的架势。

  勐马镇对比周边的几个乡镇有个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就是孟勐公路从镇子中穿插而过,是孟连县通往缅甸的主要通道。所以,这个镇子明显要比周边的地方显得繁华,商业活动聚居人气也比较频繁。

  这里的民居和四川巴中的民居有些相似,都是杆栏式建筑,木制结构,分为上下两层。楼上作为卧室以及会宴待客,楼下就用以堆积粮食杂物和饲养家畜了。

  这里虽然是少数民族多民族聚集区,其实还是以傣族人数最多。拉祜族和佤族人次之,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口就更少了。

  傣族服饰非常的有自己的民族特点,妇女们的服饰美观大方,艳丽而简洁。通常上身都是白色或蓝色紧身背心内衣,外面穿一件白色或黑色无领窄袖大襟短衫,下面是各色花布或织绵筒裙。男人们则穿着白色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身穿宽裆大筒裤,腰里系着布带,腰带上还挂着挂包或是插着短刀。

  拉祜族的服饰显得要更加的艳丽一些,而佤族的服饰显得更灰暗了一些,对比来讲,李扬还是比较喜欢傣族的服饰。

  傣族人多信仰小乘天佛教,生性淳朴,温和善良。而且这里还有不少的汉人,通过汉族同胞的翻译,李扬和他们交谈起来没有问题。

  李扬为人大方,热情有礼,很快便和附近的傣族同胞混得很熟了。

  他一连在镇子上住了半个月,每天都缠着旅馆老板等人拉家常,掺杂着傣族话和汉语,到后来,不用翻译,也能和当地人简单的交流聊天了。

  而且,他仔细地观察着各族人的穿着和举止形态,十来天后,镇子上路过的人,李扬通过他们的服饰和举止,一眼就能分辨出他们是属于哪一个民族的。

  通过旅馆的老板,李扬也给自己弄了一身傣族服装。戴上布帽,穿上极具特色的民族服饰,手里再拿上一杆水烟,说着叽里嘎拉的少数民族语言,要是不上心的话,谁也看不透,他是一个汉人。

  一天,李扬正坐在木楼前和旅馆老板闲聊,忽然从镇子的东头传来一阵悦耳的铜铃声,紧跟着,首尾相连的走过来一队人马,李扬数了数,总共的六匹马,三个人。马背上都驮着货物。

  “小邦成,又要往哪儿送茶呀?”旅馆老板站起身,热情地招呼道。

  “这次不是送茶,是收茶。”走在马队前头的那个傣族小伙子勒住了马缰,爽朗地答道。

  “还有空房吗?扎猛大叔?”他咧开嘴笑道,露出了一口的白牙。

  “有啊有啊。”旅馆老板站起身,笑着把邦成手里的缰绳接了过去,道:“就在这儿歇脚吧,有新做的竹筒饭和腊肉,可香着呢。”

  “好,我们就在这里住一晚,明早进山。”小邦成一边解开衣衫扇着风,一边在扎猛的竹椅上坐了下来。

  “马帮?”李扬在心里嘀咕道。他灵机一动,把手里的水烟递到邦成的手里,招呼道:“来,抽一口,解解乏,我去帮你们卸货。”

  说完,他便随着扎猛去安顿这些马匹去了。

  “天不好,把我的货都给抬到楼底下呀,小心别淋到了雨……”邦成欢快地叫着,低头拿过原拓衣的水烟一阵狂吸,然后吐出一口淡淡的青烟,自言自语道:“嗯,是一筒好烟。”

  据扎猛老板讲,小邦成算是最后的一批赶马人了。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复罗,连接到各处的道路修得越来越好,越来越远了,曾经孕育出茶马古道的这片大山,以及世世代代生长在这里的人们,视野也逐渐变得开阔,生活条件也逐渐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辆的出现,渐渐的把马匹挤出了运输团队之外,流传了千年以上的马帮日渐凋零,只有在这些极偏僻,地形极复杂的地区才有可能再看到马帮的影子。

  在过去贫困岁月里或是饥荒年间,象小邦成这样的“马头”身边肯定少不了女人的陪伴。那时候还没有汽车,马帮往往搞的都是长途贩运,常年累月的在山林中穿行,身边当然缺不得女人。

  那时候的赶马人比现在的赶马人遭受的困难和危险更多,可以说,大家都是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讨生活。路途遥远,山高林密,山中的瘴气毒虫,暴雨塌方随时能给赶马人带来生命上的威协。甚至有的地方还会有劫匪出没,抢了你的货算轻的,一不高兴把你脑袋砍下来扔到山涧里喂野兽也是有的。

  虽然路途中充满了这样的或是那样的危险,但长途贩运所能够带来的丰厚的利润还是让众多的马头铤而走险,乐此不疲。危险并不是时时都有,运气好的话,只要不是碰上大股的劫匪,毕竟还是赚得多,而且是相当的多。

  那时候的马帮,在这片连绵的大山里,基本就是相当于现在的火车。长长的一队马匹,马背上驮的都是令人垂涎的货物,一趟长途跑下来,马头便能获得很丰厚的回馈。所以,马头无论走到哪个寨子里都是能够耀武扬威,身上自带光环的。人有了钱,腰杆自然就硬,哪年哪月都是如此。为了能吃上一口饱饭,为了能走出这片大山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许多寨子里的姑娘甘愿跟着马头去闯世界,去吃苦,而且是排着队供马头挑选。只要是马头看上了的姑娘,只需要唱一首山歌,那个姑娘就会乖乖地跟着他远走高飞。

  马头这种超然的地位,也就造成了他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如果马头觉得这个姑娘腻了烦了不讨人喜欢了,随时可以把她赶回家去,自己再到寨子里重新挑一个女人。这几乎就是约定成俗的事情,从来没有人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提出异议。

  在贫穷困苦的年月里,金钱往往就代表着规矩。

  当然,新Z国成立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马头可以随意换女人的这种陋习也渐渐的被人们所摒弃和唾弃,逐渐成为了一种故事传说,只是在一些男人的梦里偶尔还会出现。

  小邦成在扎猛的旅馆住下后,一连三天都没有离开。因为,他住下的当夜,山里便下起了暴雨。

  暴雨耽误了行程,小邦成一点儿也没有觉得焦躁不安,他好象天生的就是个乐天派,挣钱多少仿佛都是与他无关。外面下雨,他就在旅馆里睡觉,喝酒,天南海北地侃大山。马队的到来,让这个小旅馆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小邦成为人豪爽仗义,李扬亦是如此,两人今天他请他喝酒,下一顿他请他吃山鸡,李扬还送给小邦成几盒自己带过来的香烟,没两天的功夫,两人俨然就成为了一对好朋友。

  当天气放晴,小邦成牵着他的马儿离开扎猛的小旅馆时,他手下的伙计由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李扬也加入了他的马队的行列。

  虽然刚下完大雨,但是山路上不积水,所以道路并不是很难走。有的坑洼路段有些滑,但小心一点,赶路还是没问题的。

  小邦成是一路远行一路山歌,也不知他心里哪儿来的那么多高兴的事儿,这个人,好象从来不知道愁苦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李扬在他的感染下,也兴奋地跟着他学唱起了山歌,而且唱得是象模象样。

  月影波光荡漾

  芦笙声声响

  竹楼前的阿妹来把情歌唱

  凤凰花又香

  阿妹好模样

  吹芦笙的阿哥吹乱了心思怎么办

  哎……啰喂……月色朗朗

  啰喂啰喂……把情歌唱

  ……

  李扬跟着小邦成一路走过了双连村,木井村,坎儿村,把乡亲们需要的油盐米醋布匹百货送到了各家各户,然后装上村民们出售的茶叶等物品,又一路高歌着隐没在了密林深处……

  此时的马帮,又变成了三个赶马人,六匹马垛子,李扬没有随他们原路返回,而是自己走入了一片山洼之中。

  小邦成挺高兴,带着这名自称叫胡布朗的外乡人在山村里转了几天,胡布朗只是吃了他几天的马帮饭,临走却硬塞给他500元伙食钱,这可是一笔意外之财,所以,他唱山歌的腔调就更欢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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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修仙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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