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最后
荆芥2019-01-25 01:084,141

  金銮殿内已聚集了不少文武大臣,包括南蛮国的来使。见我前来,皆是一惊,纷纷赞我美艳。

  你死死地盯着我,似是难以置信。史官见了,只当是我倾国倾城,忙提笔记入史册。

  青杏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影徘徊,竦动左右。皇上虽见过美女无数,也大为震惊。

  离宫前,应拜别君王,告别故土。我站在大殿中央,随音乐起舞,水袖则随鼓点落下。

  听弦断,一曲终了。

  你最后没有拆穿,虽不知是碍于百官,还是见我宁去塞外,也不愿被困宫中,终明了我心。

  其实你不知,我这一生,好多事都做不了主。

  小时候家贫,父亲卖了我换酒钱,我做不了主。后来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你,我做不了主。被囚禁宫中,如困兽,我做不了主。

  这一次,我终于从了自己的心意。此后山高水长,恐再难相逢。陌陌长路,记得各自珍重。

  马车踏着一地残阳前行,看着身后缓缓关闭的宫门,眼泪终于掉下来。

  永别了,阿言。

  万事皆忘,不必记得我。”

  我听得实在难过,便对着叶答应道:“好了好了,你最后再说一个故事吧,旁的也不必再说了,我也听不下了,太难过了。”

  叶答应点了点头,颇为同情地看了我一眼,道:“我在英国的第一年,我找遍了整个纽约,翻遍了哪里的每一寸土地,但终究没有找到;

  在英国的第二年,距离你的离开已经有两年了,我遇到了你终身为她的她,我哭了;

  在英国的第三年,我已经变得麻木,没有你,雾都也只能是工业时代的恶果。

  一

  编辑们叫我梁山,稿子写得好的时候唤我亲爱的,写的不好直接骂混蛋。有一天我打开电脑憋不出一个字,从此再也听不到他们喊我亲爱的或者混蛋了。

  我曾经是一个写手,创作一些鸡零狗碎的爱情小说,人气不旺,稿费也不高。只有一个无所事事的少年把它们逐字研究,就像一个画家庄严地揣摩着圣母脸上的每一个毛孔和皱纹。他总是说你又颠倒黑白了,明明是男主帮女主作弊陪她做饭陪她失眠,怎么到你这儿都变成女主无敌万能男主倒是个吃软饭的了呢?

  故事里的女主就是我,男主是他,我确实既不会学习也不会做饭,后来连胡编乱造的能力都丧失了。我只能去一个英国老板开的餐厅端盘子,那里卖扁平的牛排和下场的意大利面。

  想到十五就会破天荒地饿,肠胃已经三天没有咀嚼过食物了。严默说,饿了就给他打电话,我的手机里只有三个人的联系方式,一个是他,一个是英国老板,还有一个永远是空号。

  半小时后一碗白粥正神圣地摆放在桌子上,白色的烟雾一层层冒起来,像一种努力呼吸的不明生物。严默坐在桌子的另一端一丝不苟地监督我吃完,他没说话,只对我宠溺的笑。

  “吃完了,真难吃。”他的厨艺比我好一点点,他只会煮白粥。

  他从包里掏出一大袋药片,胃药安眠药止痛药镇定剂……我很瘦身体很糟糕,胃疼失眠不能自控的抑郁。他一度认为我是被男友抛弃的失足女孩。

  陪在身边的只有一个叫严默的家伙,我的记忆力一向欠揍,可却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凑巧的像一场蓄谋已久的爱情。

  那天上班下了朦胧的雨,下雨的时候我总是很惆怅,惆怅的时候我就会背诵《小王子》:“,”第一章还没有背完的时候,一个老外叫我过去,我问有什么需要,他叽里呱啦说了半天我一句话也没搞明白,我的英语很糟。我说他边说边笑,这次使用的词汇都不高端,他说英语不好没关系,接吻的时候谁管你英语好不好。

  所有黄头发蓝眼睛的客人都开始笑了起来,坐在窗边的黑头发的男生也跟着笑,我狠狠瞪了过去,他的眉毛很弯牙齿很白,我窘迫的低下了头。

  再次遇到还是雨天,一个老外喝高了撒酒疯,把我拉到门口说要开着他新买的哈雷给我兜风。大雨瓢泼,我的手被酒鬼抓得很牢,几次我都崩溃的求救,却没有人理我。严默在我差一点被拉上车子的那一刻出现了,他用英语讲了一大通,老外竟然乖顺地跟他回餐馆了。

  “他为什么听你的话?”

  “他是我们学校的外教,我跟他说接吻的时候还要考虑男友英语好不好的女孩是不会上你的车的。”他递了条干毛巾给我,一脸灿烂。

  他笑起来像一只成熟的芒果,散发着独特的芬芳。我没发现酒鬼就是上次取笑我的那个人,却一眼就认出了他是那个窗口微笑的那个。

  “你好,我叫严默。”

  “梁山。”

  “姗姗来迟的姗吗?”

  “不,高山仰止的山。”

  我酝酿出最饱满的情绪抬头朝他浅浅的笑,他低头仔细打量我,眼里闪着莫名的光。

  这里每一个遇到我的人都说梁山你怎么这么瘦,爸妈都不给你补补吗?我平静的告诉他们我肠胃不好,是孤儿,一个人住。还差七天零三个小时我就在纽约呆满一年了,我来这儿就是为了寻找一家孤儿院。我翻遍了整座城市也没找到,后来严默告诉我,我要找的那个孤儿院三年前已经拆掉了,因为孤儿院门前有条大河,政府要在那儿建个湿地公园。

  似乎我拥有的所有东西都在三年前的一场噩梦毁灭殆尽某天睁眼之后再也不想闭上,我睡不着觉,体重干瘪的像一只临死的蝉。我开始吃药。四十粒一盒的镇定剂,头两天一颗一颗,后来两颗一顿,再后来三颗一顿,等到连吞七八颗都毫无作用的时候,我换了一种药物。

  如果那个修改我每一个病句的少年还在身边,他一定不会允许我这么干。

  当年我也很瘦,他上网搜了半天,买了一堆蛋白粉维生素海参膏给我,一个月下来反倒轻了两斤。我把两大袋保健品往他家里一扔,大骂,“你个没良心的,这东西吃了尽起反作用!”

  “果然淘宝都是家伙,说好的绝对正品呢!”

  我坐在沙发上不理他,他走过来讨好的拉了拉我的辫子,他说:“好汉你别生气了,明天我就考医科当医生,好好治治你的病。要不烧鱼给你吃吧,药补不如食补。”

  他叫我好汉,这是他帮我起的绰号,因为有个词叫梁山好汉。我笑着踹他,“你才有病,你们全家都有病!”

  等了半天也不见鱼出锅,走进厨房看见它还在砧板上苦苦挣扎,血液从肚子里流下来织成一张捕猎的网,咽喉被命运擒住,生死只是时间问题。

  “这条鱼血这多,它打了鸡血吗?”

  “白痴这是我的血好不好!”

  我看着他红艳艳的双手哇的哭了,“少年,你不是还要当医生吗?你这双救死扶伤的手怎么能毁在一条鱼身上呢!”

  他手足无措地帮我擦眼泪,“我都没哭你哭什么。”

  鱼鳞鱼肠和他伤口上流淌下来的鲜血一起黏在脸上,腥腻粘稠的口感,一个年轻昌盛,另一个穷途末路。

  我帮他贴上米奇图案的创口贴,我俩坐在地板上大眼瞪小眼。肚子很饿,锅里没菜,最后他叫了一份全家桶,他爸爸一回家看到的就是他一手拿着鸡翅一手拿笔给我讲解虚拟语气的场景。

  “哟,我貌似打扰到你们了。’

  我点点头,“简直就是五百瓦的大灯泡!伯父,要不你再帮我们去买份全家桶吧!”

  在那个老师家长都神经过敏地不许男女学生交往过密的荒唐岁月里,我们是幸运的漏网之鱼,因为他如此聪明,因为我过于笨拙,他的智商不会因为我而拉低,但是我的成绩却为他而好。

  那年的全家桶似乎只要五十几块,可现在都快过百了。原来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不能把他遗忘。

  认识严默之后睡眠好转很多,体重也没再瘦下去了。他是温暖年轻的人类,浑身充满着阳光的味道。于是我也一天天明朗起来,就像是某种处心积虑的阴谋快水到渠成。他从没有说喜欢我,可是他看我的眼神是不同的,对我这种扔在马路上就是甲乙丙丁的人而言,这就是救命稻草。

  严默学起了做饭,并且厨艺日益见长,某次他端出一盆色香味俱全的水煮鱼的时候,我的左眼异样的痒了起来。我使劲揉了揉,它夸张的变红变肿了。

  “梁山你不舒服吗?”

  “没,眼睛不舒服。”

  我们去了医院,老眼昏花的医生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眼睛问题,是不是进脏东西了?你哭一哭,眼泪能把异物冲出来。”

  我睁着一只眼茫然的数着他脸上斑驳深浅的褶皱,“我已经三年没哭了。”

  “小姑娘福气好,这么好的男朋友自然不会让你哭。”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严默皱着眉头沉默。我无法确定他是在思考我的眼睛还是在界定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反正这两种情况都和我有关,我知道他在遇到我之前,是这么的快乐。

  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十点了,宿舍关了门,他留了下来。我拿着遥控器从一看到七十一,再从七十一看到一,每个频道最多看三分钟。等到我终于敲定一个节目,专心致志地看到第四分钟的时候,严默走了过来说,“不早了,赶紧睡觉。”

  “可这电视很好看。”

  “什么电视?”

  “讲意外死亡车祸溺水煤气中毒……”

  话还没说完电视就“啪”一声关上了,我歇斯底里地拿起身边的东西往他身上砸,抱枕花瓶杯子杂志遥控器……

  一刻钟后我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严默扫战场,“我是不是有情绪失控了?”

  “没事,虐我总比你虐自己好。”

  “我的药呢?”他递过来一瓶安定,我吃了几片躺在床上,“严默,你看过《小王子》吗?”

  “听说过。’

  “他的作者是个伟大的飞行员,二战的时候死于空难,小王子来自612星球,他最后也死掉了。”

  “梁山你正常点好不好?”

  “那我背《小王子》给你听吧,这是我唯一拿手的英文。”

  ,

  沙发上传来轻微的鼾声,可我还是睡不着。倒了一杯红酒喝起来,我的英国老板告诉我,睡不着的时候可以尝试喝酒。当时我身无分文地来到这里,没有朋友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工作。他的店里贴出了招聘启事,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他说你英语好吗,我这里有很多老外,我说蛮好的,我会被一整本英文名著。

  杯子里的葡萄酒鲜红幽香,我把它高举倒在脸上,就像多年前那个少年的血液依旧在身上流淌。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英国的知名高校的医学院,睡不着的时候,他会很专业的跟我说,饮食清淡多吃坚果,服用维生素1,枕个艾草枕头睡觉。

  我按照他说的方法做,失眠比原来更严重。凌晨两点半打电话给他,“混蛋你命中注定是个庸医!”

  他迷迷糊糊的嘟囔,“你再这样折腾我早晚要抛弃你的。”

  “你敢这样做我就一头撞死在树上。”

  他骤然清醒,“我说梦话呢,你当什么真。”话筒那边是窸窸窣窣的翻书声,他清了清嗓子,声音柔软的像沙地上的羽毛。

  “,”

  那个少年喜欢一本叫做《小王子》的童话。某次他行高才了地朗诵给我听时我狗血扫兴地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从此我一失眠他就念这本书给我听。

继续阅读:第九十三章: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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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宫:嫡女为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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