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之后,哥哥每晚都会让我给他弹琴。真不知道是他太无聊,还是我的琴弹得太好。
起先我是不厌其烦地弹着我仅知道的几首颜国的乐曲,后来连不厌其烦的我都弹烦了,哥哥还是懒洋洋地闭目养神,当我以为他睡着了,停下来的时候他就会问我为什么不继续。后来还是我先沉不住气的,终于换了曲子,换成了班得瑞的音乐。就是要把你催眠了,睡吧睡吧,睡着了姐姐我就不用做琴妓。
可是,班得瑞的音乐非但没能催眠哥哥,还让他突然兴奋了起来。他张开闭了一晚上的眼睛,看了我一眼,继而闭上眼继续假寐。难道他以为这新鲜的曲子不是我弹的?
……
总之,我和哥哥以兄妹的名义,不知道什么关系的关系,一起生活了好长一段日子。
哥哥总是不知道要去哪里做什么工作,反正白天他从不见人影。
而夏天天亮得早,觉睡得少。所以我也理所当然地起得早。不过我起得再早,都比哥哥迟,我起的时候他早就不见了。难道他也像颜凛一样,得五更天不到就要起床出门?
而因为起得早,家务事都在早上就做完。下午李大妈不过来的时候,我就开始拿黑炭玩“铁杵磨成枕”。哥哥能看懂唇语,但是街上的人看不懂,另外,上街的时候我又蒙着面纱,哥哥也看不到我“说”啥。只能自己磨个笔了。
磨笔后我照着颜凛以前找人给我做的“御笔”的样子做一个竹壳壳。可是,我发现,哎,那壳壳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可真难。哪来这么细的竹子啊,那些竹筒大得啊,能放好几根黑炭笔。所以最后我宣告投降,拿了块布,把笔包了又包捆了又捆,做成一布笔……又裁了一些纸片,拿针线缝成一小本子,同布笔拴在了一起,挂在腰上。
每晚都喝哥哥煎的药汤和补汤,感觉身体好了点。就是不会再多晒一阵太阳就晕或者多走些路就狂喘气。又用哥哥给的药煎水洗头,头上的疤也开始长些嫩嫩的头发。哥哥还会给我的脸涂一些药膏,他从来都是亲自给我涂的。我知道,他是怕我照镜子受不了。
因为我现在的确是不用照镜子的,不用出门,早上起床就随便拿个梳子数几下,松松绾一个发髻就了事。所以当我好多天后照镜子时,突然发现自己脸上那深褐色的疤痕颜色变淡了。虽然大大的肉疤还在,但是其他小疤痕的颜色能变浅,对我来说也很好了。
……
我以为,这种平静的日子会一直下去。虽然哥哥没告诉过我他是做什么的、他家里人去了哪里、会不会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但是他是我现在唯一的依靠,所以我总是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会一直照顾我。
却没想到,某一天夜里,哥哥说他要走。
走?走去哪?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我只是来这里办事,事情办完了就该回去了。”哥哥一如既往的平静地说着。
……我低头,没“说话”。我本想问,那我怎么办。又想想,哥哥其实并不是我的谁,他从来都没义务和责任养我。救我已是意外,既然是意外,怎么会一直持续呢。
“这里是我买下来的,你可以继续住下去。我会留些钱给你。”
我点了点头,看着脚尖。哥哥也没再说话,两人一直静默到很晚,哥哥才说了句“夜了,早点睡吧”。
回房,看着那张皇榜,眼泪就滴了下来,把静如的脖子弄花了。我赶紧把她吹干,一边吹,一边抹眼泪。
我这叫犯贱,叫活该。谁叫你有好好的皇宫不呆,有好好的如妃不做,把自己弄成这个鬼样子,还妄想有人会对你好。
如果还是十五岁那年的静如,还能学着别人背个包袱闯荡江湖。现在的忘昔能么?没有样貌、没有武功、没有金钱,拿什么去闯荡?
如果还是以前的静如碰见哥哥,或许还能用楚楚可怜的样子求哥哥留下或带我走。现在的忘昔能么?是可怜,够可怜了,只是跟楚楚搭不上边。
颜国真不是个好地方,什么鬼夏天,明明就很冷很冷。我紧了紧衣服,搓着手朝厨房走去,眼里和心底一片冰凉。
这是我起得最早的一次,也是我第一次为这个“家”准备早餐。
哥哥起床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丰盛的早餐了。及第粥、清蒸蛋糕、糯米糍、南瓜饼,还有些送粥的小菜,摆了一桌。
哥哥跟我讲,什么药摆在什么地方,每天要煎多少次,每次要加多少水、煎多久;又说,药方都放在什么地方,药没了要去哪家药材店买;还絮叨着一些家常的琐事……
我打断了哥哥的话,给他夹了块蛋糕。
先吃早点吧,不然就凉了。我“说”着,用力咬唇把眼泪逼回去。我没权利要求你留下或带我走,但是我总有权力让你好好吃完我做的早餐,总有权力叫你不要让我哭吧。
大家都没再说话。
哥哥走的时候我在后院洗碗,他过来跟我说“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保重”,我点了点头,努力扯了扯嘴:哥哥保重。哥哥抿了抿嘴,转身走了。
没有流泪,没有很感人的离别场面。异常的平静,又异常的平常。就像哥哥只是出去工作,傍晚还是会回来吃饭一样。
哥哥走了,我的时间并没停下来,日子还是要照过。只是,今天的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
碗洗了,衣服洗了,家里里外外打扫过了,连厨房的炉灶渣都清了,怎么还没到中午?
在后院一个人玩跳飞机,玩累了去花园里给花圃拔杂草松土浇水,做完园丁就泡澡,泡完了继续洗衣服,洗完衣服开始研究晚上吃什么……无聊的事情都做过了,可是时间就是不过去,满满一桌子的菜做好了,太阳还当头照着。
哥哥说,买了琴不弹就浪费了。
所以我抱着琴,坐在门槛,对着花园开得正好的花弹奏。
李白大师说: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明明一个人孤零零,都硬撑着装不在乎。我又何尝不是,明明一个人寂寞得要死,以为抱个琴弹个曲,有花有乐有阳光,人就不会感到孤单。装吧,往死里装。
才发现,笑着哭,最痛。。
……
我没有听到马蹄声,没有听到哥哥勒马的吁声,没有听到有人进来的推门声。只是,我抬头的时候,突然发现哥哥站在了门口。夕阳照在他身上,把他脸上的汗珠折射得闪闪发光。
后来哥哥告诉我,那天他回来的时候看到这样的一幕:我抱琴轻抚,俯首低眉,嘴角带笑,却神情悲伤。像灰黑色的纸片,黯淡且单薄,哀伤且脆弱。
我放下琴,走过去,扯着哥哥的衣袖,然后嚎啕大哭。就像和妈妈走散了的小孩子终于找到了妈妈,拽着妈妈的衣角就不愿再松开手。
哥哥轻拍着我的背,说:“好了,不哭了,等会又要哭岔气了。”
我好想问,是不是我哭岔气了,你就不会走了,你就会留下来给我输真气。
吃饭的时候哥哥打趣我说,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会回来,所以做那么多菜。他不说我倒没发现,自己今天做了6个菜,别说一个人了,两个人都吃不完。
我看看他,又低下头,喃喃“说”:我以为哥哥不会再回来了。
哥哥先是一愣,然后一边给我夹菜一边说:“我是突然想起你以前说过你有个姐姐在江南,我也要南下,看看你要不要同路而已。”听他的语气,像在极力掩饰着什么。
哥哥你是担心我所以特意回来的吧!我嫣然一笑。早就不记得自己多久没这么真心的笑过了,有人担心被人惦记,原来是这么这么美好的事情。
“多吃点菜啦,做了这么多又不吃,这么浪费。”
以前我一直觉得,哥哥绝对是姓“冰冷”、“黑面”或者“臭脸”的,今晚才突然发现,原来哥哥也会有羞涩的时候。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因为哥哥昨晚说昨天回来了就耽搁了一天的路程,今天要早点出发,而且以后都得加紧赶路。所以我当然很积极响应了。只要不用扔下我一个,要我干嘛我都乐意。
不过我起的时候哥哥已经在弄早餐了。这家伙究竟要不要睡觉的啊。
哥哥叫我收拾一下,吃完早点就走。
收拾?收拾行李还是收拾我自己?行李的话昨晚就收拾好了,没什么好收的,就收了两套衣服和皇榜,带了几包日常喝的药,就完了。其实带药还不知道有没有地方煎,不过有备无患嘛……如果是收拾自己的话,没必要吧,再收拾也就这样了……
上马前哥哥给我穿了个戴帽披风,呃,应该叫斗篷对吧。他说,赶路,风大。
这位姓“冰冷”的先生真的是……连关心别人时都能如此惜字如金,功力深厚啊!
刚赞完他,下一秒就让人郁闷了。你见过有男生和女生一起骑马,是男的坐前面女的坐后面的吗?!我告诉你,我家哥哥就是这么有创意。他居然自己上了马,然后叫我上去,不让我坐前面,还不拉我一把,让我半天爬不上马。我又一次怀疑他究竟有没把我当女生了。
以前坐颜凛和浩的马,身后都总有个厚实温暖的怀抱围绕着,从来不怕掉下去。
现在?坐在哥哥身后,他又不是我的谁,我又不能抱着他,就只好双手拽着他的衣服。然而他又要赶路,马速快得半死,我总觉得自己一个不留神就会掉下去,然后被马踩扁。别说像以前一样靠在身后人怀里睡觉了,现在连打着十二分精神都害怕得小心肝悬在半空。
原来哥哥说的要把昨天落下的路程赶回来是真的,今天我们除了赶路,就是赶路。
中午的时候哥哥问我饿不饿,我在他背后写了个“不”,然后他就没停下来吃午餐,直到现在,月上中天。
中途有好多次我想告诉哥哥,这马的备震太差了,颠簸得我屁股开花脊椎分岔。可是天知道,说不了话真的很惨,不能通过说的来告诉哥哥,写吧,这么长的一句话,得写多久啊,写字的时候少了个手抓着哥哥的衣服,掉下去怎么办。所以,所以最后就一直“忍气吞声”了。
停下来歇息的时候我们早就离开了城镇几百长度单位了。这个荒山野岭,除了一条缓缓流动的小溪,就是一大片长到膝盖的野草。
我们也没歇很久,随便啃了点大饼,等马吃饱草喝足水就又启程了。哥哥说,晚上在野外不安全。可是他怎么不想想,马儿一吃饱就跑,盲肠炎咋整,到时候半夜留宿在荒山野岭,还不知道走到什么时候才能买个新的马,那不是更危险么……
不过看哥哥那急样儿,我就没多说什么。
马儿很惨,整夜地跑,我也很惨,整夜地在马上颠簸。可能真的太累了,我居然在那样的马速那样的颠簸那样的害怕中,睡着了。就像以前读大学时某次出去玩通宵,第二天坐公车回家的时候站在公车里都睡得做梦了……
很庆幸,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马背上,并没有掉下去被马踩扁。不过这次明显没有那次在公车上睡的功力深厚。那次是抓着扶手站得稳稳的,醒来发现还是原动作,没撞到挡风玻璃去。
这次醒来,动作却是不一样了。本来拽着哥哥衣服的双手变成环着哥哥的腰,哥哥还抽出了一只手来抓住我的手,怕我掉下马。整个人都靠在了哥哥的背上,幸好没流口水……
发现我醒来,哥哥松开了抓住我的手,拍了拍我的手背,“你还真不怕死,在马上都敢睡觉。”
我用头撞了他的背一下,然后继续死皮赖脸的贴在他背上睡回笼觉。反正现在我知道了,哥哥不会让我掉下马的。所以就安心地一直睡到太阳公公咧开嘴笑。
我醒定了之后哥哥问我要去哪里。
本来睡清醒了的我,听到这话直接想当没醒过,或者想被太阳晒晕过去。
我以为他说带我去找姐姐只是借口,我以为他是放心不下我想带我走。原来都是我高估自己了。也是,我这个又丑又哑的人,瞎子都不会看上我。无论谁带着我,无论带着我去哪,都是一种负累一种牵绊吧。
投靠姐姐?且不说我这个逃宫皇妃的身份会给姐姐带来麻烦,我现在这个破样子,要怎么去见姐姐和姐夫?
我在哥哥背上写上“随你”,然后就重新正襟危坐在马上。手不断绞着哥哥的衣服,嘴里不断重复着“哥哥是坏蛋”这五个字。
快马加鞭赶了七天的路,终于赶到了曲州。
曲州,颜国东南面的小城镇,南接薛国,所以渐渐发展成中等城市。
曲州,原本出宫时皇后就是要送我去的地方,没想到时隔半年多,我还是来了。
哥哥问,我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笑,原来哥哥还是会关心我的。用炭笔在本子上写道:到处看看到处玩玩。
“一个女孩子,会不会太危险了?不去找你姐姐吗?”
就我这个样子,还怕会遇到危险?要钱没钱要色没色。我边写边苦笑。网络上有句话咋说来着:看见你我连食欲都没了,还哪来性欲。
最后哥哥给帮找了间客栈,给了我一些钱。还给了我一块玉佩,说遇到麻烦就到冷家庄找他——冷轩然。
呵,原来哥哥叫冷轩然。神奇的地球,哥哥居然姓冷!是姓冷的人都这么冰冷,还是说哥哥被自己的姓氏同化了?太神奇太好玩了。
不过最后我都没要那玉佩。玉佩对我来说是不祥物,每次收了别人的玉佩就代表要跟别人划清楚河汉界。
我跟哥哥就这么分开了。我们就像两条相交线,相交过后便各走各路、越走越远。
……
其实一个人的生活也并没有想象中难过。或许是心态调整好了,又或许曲州真的是个不错的地方。
关于它的不错,大概归类为三点:
一,这是个有颜凛气息的地方。怎么说,在原州看到皇榜不出奇,但是在曲州看到就很惊讶了。毕竟曲州已是颜国边境,而且我已出宫半年多了,这里的皇榜还是很鲜艳的,估计经常换。
除了皇榜外,这里进出城门都是要检查的,守卫会拿着皇榜与过往的人作对比,男女通杀,检查得很仔细。看到这个的时候我很感动,因为从这里可以看出颜凛把国家治理得很好,连曲州这里的官员都不会因为山高皇帝远而对上头下达的任务视若无睹马虎了事。不过浪费人力来搜一个人就不恰当了点。天知道我知道,他们就算把颜国翻过来,都不可能找得到画中的女子。
二,这里还有哥哥。虽然哥哥走后我就没再见过他,不过跟他是同一个城市,就不会感觉孤单。
哥哥说过他是冷家庄的人。我向我住的客栈老板打听过。原来冷家庄不只是一个住人的庄园这么简单,还是江湖鼎鼎大名的大门派,在江南势力范围那可是很大很大。冷家庄属下有三个门:冷门、灵门和影门。冷庄主的大公子就管着冷门和影门,二小姐就管着灵门,三公子就管庄内事务。
那冷轩然是几公子啊?我在本子上写道。
这家客栈很大,住的人多,吃饭的人多,员工也很多,而且都是训练有素的员工,还很现代化的设了店面总管,所以老板就是闲人一个,也就所以,他这么有空跟我讲着曲州大大小小的事了。
“嘿,我就说,你一姑娘家,怎么会只身来到这里呢,原来姑娘也是慕名来的啊。”老板挑了下眉,“冷轩然冷公子是冷家庄的大公子,都说他英俊不凡武功高强,年纪轻轻就大有名气。当年十六岁就接管了冷门,两年后更接管了影门,到现在都6、7年了吧,冷家庄的势力不断扩展着,以前只是江南的大门派,现在,整个颜国和薛国谁不知道啊!”老板那羡慕之情,毫不保留地流泻着……
“所以,嘿,整天都有像你一样的姑娘家上门求亲呢!”他说着,嘴角挂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
我无奈地抽了抽嘴角,真是被这老板打败了,想象力真好。居然能把姓冰冷的某黑面神说这么好,敢情这老板也喜欢他不成?!越想越寒,身体不自觉哆嗦了一下。
“我听说,那二小姐也是人中凤凰,见过的人都说长得天仙一般,上门提亲的人也是天天排着队呢!只是啊,这二小姐倒是不急,总是见都不见来人就赶出来了。至今二十岁了都没嫁出去。照我说,”老板压低了声音,“她可能并非什么天仙,丑八怪才对,不然怎么甘愿做老姑婆都不嫁人。”
我说,这老板,真的是……哎,说起这些家长里短比三姑六婆还厉害……
好了好了,冷家庄说了这么多,就差低调的三公子没出场,但是他太低调了,坊间除了知道他管着整个冷家庄,不再流传着什么……
回到主题,曲州不错之三,这里与薛国接壤,无论是吃的用的还是玩的,都有很多风格很多选择。这里有好多薛国的菜馆,也有京城菜馆,也满街摆着各地的小吃,把我乐坏了。
薛国人喜欢服饰上配有很多的流苏,所以曲州人的服饰大多也带有点薛国的味道,跟京城人穿的很不一样;而且由于地处南方,服饰色彩也很鲜艳,颜色搭配也很多元化,不会总是一件衣服一个色调。我想,哪天我把哥哥给的钱花光了,我也能去做个裁缝。我设计的衣服在京城那种保守的地方可能没多少人接受,但这里就完全不担心了。
……
我说曲州的人开放,真的不骗人。他们可能早就习惯了,边疆地带,各种各样的外国人特多。
但我不是曲州人,我也没在颜国见过外国人。当然,天天在街上走着碰到了薛国人也有可能,只是我分不清。所以,当我瞧见这么个特别的外国人的时候,我不能不说是惊讶,而且,半天没习惯过来。
我们那个世界,人,无非分三种,黑眼睛黑头发的黄种人、蓝眼睛金头发的白人和黑眼睛黑头发的黑人。
没想到,这个时空这么神奇,不过也是,居然人能在天上飞来飞去,本来就不能以常理去分析。
外国人同志隔着我两张桌子坐着,正优雅地喝着茶。纯白色的头发并没有扎起来,倾泻一地,让我想起了李白大师的那句“疑是银河落九天”。
看到他,我承认,心里激动了一下下。他的头发一看就知道是纯天然的雪白,染的话,哪有这么好的发质,光亮光亮柔顺柔顺的,都能去卖洗发水广告了。而且染的话哪会连发根都是白的。周围的人都很镇静地喝着自己的茶吃着自己的点心,不知道是对这个白发魔男不感兴趣,还是说见怪不怪……
只有我这个大乡里,看到那白发魔男后,视线总往他那里飘。后来,自然是被人家发现了,他望着我笑了下。
天啊!我承认,我是大乡里,绝对的大乡里!看见蓝眼睛的我不奇怪,但看见银色眼睛,我、我、我,真的……连思维都短路了3秒……最后我发现自己的思维绝对不只短路了3秒,因为我连那白发魔男什么时候坐到我对面都不知道。
“是在下的脸脏了,还是说姑娘对在下一见钟情?”白发魔男一脸坏笑对我说。
周围的人听到他这句话都转过头来看着我们。这是个薛国餐馆,听说口碑不错,我今天是第一次来。没想到就遇到这么个魔男,而且还是个祸害。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样当众调戏女生很好玩是不是?!
虽然白发魔男很轻佻,不过不得不承认,他还蛮帅的,与颜凛的霸气、浩的温文尔雅、哥哥的冰冷不一样,他是那种阳关男孩型的帅,带点痞痞的野野的感觉。
不过帅哥见多了,这年头哪不是帅哥,所以我没对眼前的白发魔男花痴。听到他的话后,更是连对他银白的眼睛和雪白的头发都不感兴趣了。
我瞪了他一眼后就没再给他任何反应,继续品自己的茶和美食。对付这种脸皮奇厚、超级自恋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他,等他玩腻了无趣了等不下去了,他就自然会离开。
周围的人见没热闹可瞧,也重新各喝各的茶。这时一小二过来问:“这位客官,请问您要把那边的茶点挪过来吗?还是直接结账?”
“结账吧,这位姑娘会帮我付。”魔男继续发挥厚脸皮的功夫,笑着看着我对小二说。
得,脸皮厚成这样的,姑奶奶我还没见过呢,今天是长见识了!不过我凭什么要帮你付?如果你说,你足够可怜,让我动了那一点点同情心;或者说,你足够帅,帅到阅帅哥无数的姐姐我都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只要符合以上两点要求之一,我都会发慈悲帮你付一次账。很可惜,白发魔男两个条件都不沾边,而且,还很讨姐姐我的厌。
所以,就算我富贵得没地方花钱,也不会把钱花到你身上,魔男哥哥!
心里是这么想,脸上还是挂着虚伪的微笑,虽然没人看得见,不过我觉得,我的虚伪的笑意直达眼底了。
我手指沾了一点茶水,在桌面上写上:不。然后挑衅地看着他。
“好啦好啦,”他笑着说,眼里满是,宠溺?!然后转向跟小二说:“我等会再结账吧!连这桌的一并结了。”
啥?!这演的是哪出?!正当我苦思着他的意图的时候,他就揭开谜底了。
“咱俩都什么关系了,还玩这种小把戏,你就不怕别人笑话么?”他笑着,故意高声说。又一次成功把餐馆里其他人的目光吸引过来。
我发誓,他那电力十足的笑容绝对不是为我展现的,因为他的的媚眼一直往四周抛……
后知后觉的我终于明白发生什么事了。我被人当背景,衬托着他演了一出吸引别人眼球的舞台剧……这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啊?表演欲也太强了吧,随便拉个路人甲都能声色俱佳地演戏……
只能说,我倒霉,摊上了这么个祸害。所以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路边的奇人也不要乱瞄,分分钟一瞄就瞄出个变态。
好吧,姐姐我怕了你了,我惹不起,我躲总行吧。
起身,在众人的目光洗礼下离去。疾步回客栈,今天出门不利。
经过一个卖糖炒栗子的档摊,实在是被香味儿吸引了。买一些回客栈吃吧,躲人躲回了客栈,也要有点东西消遣啊。我瞄了周围一下,确定魔男没跟着。写给老板:我要三斤。
老板一边给我包栗子一边说他家是炒栗子的老字号,曲州这里吃不到比他家好的栗子了。见我不说话,又继续吹,为的就是吹到我同意他家是最好的为止。
“哟,姑娘好兴致啊,刚刚从茶楼出来,又来买栗子了?在下可是帮姑娘付了茶楼的钱呢,姑娘是不是该请在下一同品栗子?”声音这么痞的,又能说出这样厚脸皮的话的,除了白发魔男,还能有谁?!
我翻了个白眼,明明刚刚发现他没在才买栗子的,怎么一眨眼功夫他就窜出来了。老大,俺一小女子哪里招你惹你了,怎么你老人家冤魂不散呢?!
我写给老板看:再要三斤。
你要吃栗子,我买就是了。我还不至于连茶楼那点钱都得欠你的。希望你拿了栗子赶快消失在本小姐面前。
魔男似乎觉得我很好玩,拿了栗子后跟着我回客栈。我停下,转身,恶狠狠地瞪着他。在纸上写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姑娘放心吧,在下不是采花贼,不会对姑娘做什么坏事的。只是见姑娘一个人,在下也一个人,想结伴玩一天而已。”他真挚地笑着。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挚,只是没刚刚在茶楼里笑得那么虚伪恶心。
不过他真挚也好,虚伪也罢,对我来说,他都是一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妈妈说,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所以就更不能随便和陌生人一起玩了。
我写上:不去,不要再烦我!然后把本子递到他眼前。
他似乎没看到我写的,反而说:“姑娘这笔很有趣,握笔的方法也甚是奇特!”
白眼白眼,镇定镇定,不要发火不要发飙。难道这个魔男还有选择性视力?谁要跟你研究笔啊!
我厌恶地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客栈。锁上房门,瘫到床上,依然气吁吁地埋怨今天到底是啥破日子啊,居然碰见这么个极品魔男。
这个白发魔男吓得我好几天都不敢上街,阴影啊……
四天后终于闷得受不了。我一边在街上走着,一边眼观八方,心里默念:没事的,天大地大,如果这么容易整天碰见同一个人的话,我怎么就没碰见过哥哥。
都说,白天不要说人,晚上不要说鬼。这句话实是千古真理。
刚说怎么没碰见哥哥,突然就看到一个类似哥哥的身影的人了。不对,其实我看见的不是身影,是衣影。在这个连男人都穿得花花绿绿的曲州,恐怕只有哥哥这么出位,整天穿个灰色的衣服了。
我想上去和哥哥打个招呼,于是提起裙摆小跑着追上哥哥。可是这哥哥,明明看着没走多快啊,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接下来,很没新意,哎,完全是电视上的情节——
我朝着哥哥消失的方向一路走着寻着。突然看到一冰蓝衣服披着一头雪白头发的某魔男出现在视野中。我跺了下脚,低低说了声“Shit”,慌忙逃离现场,穿过旁边的小巷子到另一条街去。
世事就是这么奇妙,你想找的他找不到,不想碰见他却会被他看到,他跟你玩藏猫猫,你跟他玩躲猫猫。更奇妙的是,你躲他的时候,却突然找到了他。(某落:你说哑谜呀,什么你你你他他他的。静如:自己想吧!)
到另一大街上就看到那个跟我玩藏猫猫的人,那抹灰色的身影。呵,这能不能叫“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呢?说起来还得谢谢魔男哥哥……
(某落:晕,这充其量就只能叫“得来全不费工夫”好不好,表乱弄墨行不。。静如:偶就稀饭,你怎么着?!高中背了那么多古诗,难得来到这古代,当然得好好晒晒,不然就浪费了!某落:被你气吐血中……)
远远看见哥哥走进一条小巷,跟过去,抬头,“醉红楼”几个大字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
醉红楼?这名字,怎么这么像,咳咳,妓院?
呃,林静如你乱想啥呢!哥哥只是进去旁边的小巷子啦,一个小巷子可能里面有好多住人的地方嘛!也可能是要穿过小巷子到另外的大街去嘛!退一万步说,他真要进青楼也走大门啊,干嘛走偏门!
我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探索着那小巷。可是,可是,那小巷是死胡同……而且,而且,只有一个门。……那个门,就是,醉红楼的侧门……哥哥从小巷里消失了,说明,,他进去了,大白天的进了青楼……
淫虫哥哥!我忿忿地想。其实也不知道生气什么,这年头的男人去青楼,正常得跟什么似的。再说,人家去青楼关你啥事呢?!
他是我哥哥啊……
这是个好理由。冲着这句话,我决定一探温柔乡。
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别人进去方便,这个侧门居然是没关的,就轻轻掩上而已。奇怪,怎么一个人都没有啊?
正在我郁闷这个问题的时候,一个人掐住我脖子。速度之快,让我甚至还没看到掐我脖子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力气之大,掐得我缓不过气、直翻白眼。
“谁派你来的?有什么目的?”原来要拿我命的是一女人,那凌厉的声音,很难让人想象,这里居然是温柔乡。难道这里打着个青楼的招牌,实则是杀手营?!
老天,这年头奇怪的事情怎么这么多?我倒霉的事怎么也这么多?如果我是为了找哥哥而丢个小命,我死了也要那破哥哥垫底,坏蛋坏蛋!
见我半天没搭理她,那女子另一手钳住我的手,然后喃喃道:“居然没内功?”然后把我甩到了一边。
我可怜的八月十五……我一边揉着PP一边在心里嘀咕:姑奶奶,谁说来妓院的人一定要有武功的?!
面纱在被她甩到地上的时候掉了,露出一脸狰狞的疤痕。她倒是镇定,只是皱了皱眉,并没有尖叫。
“说,你来妓院干嘛?”那女人凶是凶了点,不过也不失为一美人,虽然看上去都有30岁了,不过倒有一股女强人的感觉。
我写上“我来找我哥哥”给她看。
她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可是出口的还是冷淡的话语:“我们这里是妓院,没有男人。请回吧!”
这人,睁眼说瞎话!我明明看到哥哥进来了!噢,也对,青楼嘛,怕别的女子为了找自家男人,来这里发烂,所以都说没男子在吧。
我写道:我哥哥在里面,我要等他出来。
“这里岂是你来撒野的地方。”她说着,一手扯着我的胳膊,把我扯了出去。
砰的一声,大门紧闭,我整整裙子,坐在门口,我就不信哥哥会在里面一辈子不出来。
以后每次哥哥和我说这件事,我都是笑着掩饰过去的。因为我也想不懂,当时是为什么那么执着地要在那里等哥哥,等到了怎么样,等不到又怎么样。不过很庆幸,我从来都是个大脑跟着行动转的人。不然,计划太多,就会失去冒险的勇气。
我在那里一直坐一直等,等到中午,有个13、4岁样子的女孩走出来,看见我愣了下,又回去。这是天黑前我唯一见到的人。
天天在客栈就觉得无聊得要死,坐着无聊躺着无聊,连吃饭都无聊。但是今天,坐在醉红楼侧门门槛上,看天看不到,睡也睡不着,饿了没饭吃,我却没感觉到无聊。但是究竟哪里不无聊,我也不知道。
在我站起坐下站起坐下了N次、数脚边走过了M只蚂蚁、看对面房子墙上爬的青苔有P个品种后,天终于黑了。外面大街上华灯已上,映衬得小巷更加的幽深。
我站起来,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小女孩,看到我就又把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后,又是那小女孩开的门。
“姑娘,你走吧。媚娘说,这里没有姑娘要找的人,姑娘再等也不会等得到。”
没关系。我写给那小女孩看。
小女孩摇摇头又进去了。又过了一会儿,我以为又是那小女孩过来叫我走。没想到却是早上见到的那女人。
语气依旧是冷得人半死凶得人要死。“姑娘,我就把丑话说在前头了。男人都不喜欢来寻欢的时候有个妻子在旁边哭哭闹闹,这只会让他更讨厌你。再说,姑娘也明白自己的情况吧,我们这里的姑娘,虽不是天姿国色,但比起姑娘,就真的好太多了。如果我是姑娘你,我就好好呆在家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这样,吃亏的迟早是你自己,到时你家夫君一纸休书下来,谁也帮不了你啊。”
我的黑线啊,挂满脸上后还挂满了背景。嘴角啊,抽风一样抽着。
我家夫君……哭哭闹闹……一纸休书……
若我真是哥哥的妻子,我也当然不会出来丢人现眼。长得丑的人也是有尊严的,更何况,我也漂亮过。
女人又说:“姑娘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再不走,我就会让你送你回去。”
说罢,她身后就闪出两个彪形大汉。其中一个脸上还有条从眼角到下巴的刀痕。如果是以前,我一定会说他很恐怖,现在却觉得还挺亲切的,我和他是一类人。
两个大汉不容分说地上来架起我就要扔出去。
“媚娘!”一娇滴滴的女声突然出现。原来是中午出现过的那个女孩子。
“惜水姑娘说琴师今晚抱恙,没人替她伴奏。”小女孩的声音很悦耳,那种清澈跟那个媚娘的强悍形成鲜明的对比。“姑娘说,门口这位姑娘可以帮她的忙。”小女孩说着指指我。
“她?”媚娘明显觉得这话很不可信。不止是她,我也觉得很不可信。
刚刚那小女孩说的惜水姑娘,莫非就是我认识的惜水姑娘?但是她不是在原州吗?更何况,她不认识我啊!
“那就让她去试试吧。小小你带她去你家姑娘那里吧。阿炳你跟着她。”媚娘说完深深看了我一眼就走了。
刚刚说什么都得赶我走,现在惜水姑娘一句话就让我留下还进去?惜水姑娘为啥要帮我呢?
我进房间的时候,惜水姑娘在梳妆,我按小小说的退到一边呆着。待惜水姑娘梳妆完,我才看到她,真的是我认识的惜水。但是,她啥时候也来曲州了?
“姑娘,还记得我吗?我们那天在原州的琴店里见过的!”她笑笑。那天在乐器店里没看清,现在认真看了一眼,发现一段时日不见,惜水变得比以前漂亮了,更有女人味儿了。比起那个媚娘,更耽得上媚这个形容词。
我也点点头表示记得。
“今晚我们的琴师病了,姑娘是否愿意帮惜水这么忙呢?”
我却没接她的问题,写下:你为什么帮我?递给惜水的时候被小小挡住了,她接了过去递给惜水。果然是个忠主的小丫头。
惜水看了我的纸条后又笑了,不是刚才那种媚人心性的笑容,而是爽朗。“姑娘果然直爽。那惜水也不绕圈子了。惜水也不是故意要帮你,只因琴师真的病了,那惜水就卖个顺水人情了。”说着她咯咯笑了起来,就像我当初认识的惜水。
“听小小说,姑娘今天在外边坐了一天了。想必是为了上次在琴店与姑娘在一起的男子吧。”
我又点了点头,快速在纸上写道:惜水姑娘有没在这里见到我哥哥?
“他是你哥哥?”她似乎挺惊讶的,不过惊讶没有维持超过1秒。“这里客人这么多,你哥哥要是找别的姑娘的话,我也见不着。”她笑。
这话怎么听都像是她故意不告诉我的。不过也是哦,她的想法当然是跟媚娘一样的,怕我阻了她们的生意。
惜水姑娘今晚要弹什么曲子?我未必会的哦!我把纸条递给小小。我没说谎,这个朝代的歌,我知之不多,弹得好的就更少了。
“姑娘还记得当日在琴店时小女子弹的那曲子吗?小女子今晚就准备用那曲子为舞伴奏。”
迷恋?呵呵,还好,这回算是买大开大压对标了。心里窃喜,却还是表现得很谦虚,没办法,我现在是忘昔啊,忘昔怎么会这些曲子呢……
听惜水姑娘弹过,深感佩服,不知能否弹好。请问惜水姑娘能再弹一次给我听一下吗?
“姑娘过谦了,当日见姑娘弹琴,就知道姑娘琴诣了得。小小,去把琴谱拿给这位姑娘吧。因为小女子立刻就要出场了,真是抱歉没办法再为姑娘演奏一次,不过小女子很是相信姑娘的。对了,还没请教姑娘芳名呢!”
忘昔。多谢惜水姑娘相信,我自当尽力就是了。
真是,,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琴谱我是完全不会看的,幸好曲子是出自我老家的,不然就毁了。
惜水跳舞的时候我躲在后面为她伴奏,她抬手,我拨弦。她的舞跳得很慢,曲子也因着她的舞减慢了节奏,没有唱词,只有旋律,伴着她优美的舞姿。几年前第一次见惜水,我就看得出她很会跳舞,肢体柔软的程度,比起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惜水的演出自然是很成功的。回到房间,支开了小小,让我坐下喝茶,她一边拆头上繁复的头饰,一边说:“在原州见到忘昔姑娘时我就想起了一位故人,在曲州这里才终于认出来了。我就说,忘昔姑娘的眼睛,长得跟静如姑娘的眼睛完全是一样的,我说得对吧,静如姑娘?”
当初只是泛泛之交,将近4年不见,我还蒙着面纱,她都还能认出我,这惜水真是,不得不说,我很佩服。
姑娘错爱了,忘昔就是忘昔,并不认识姑娘口中的静如姑娘。
“是吗?那刚才小小拿给忘昔姑娘的明明就是《祝雪辞》的谱,姑娘怎么会弹成《迷恋》呢?而且,姑娘没发现,当日在原州时小女子弹的《迷恋》是自己改过的,而姑娘今日弹的是当初静如姑娘教给惜水的那首。”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摆明就是说:你还想否认么?门都没有。
我只能大方地认了。
惜水说:“既然是熟人,静如姑娘就不必再蒙着面纱了吧,惜水这里也没外人。而且,姑娘怎么一直不开口讲话?”
我哑了,也毁容了。写完轻轻摘下了面纱,三秒后再戴上。
惜水捂住口,瞳孔放大了两倍。仅仅三秒的示人,却让她半天回不过神。
她捉住我的手,“怎么会这样?谁这么狠心?”
我只是摇头。
“是因为这样,静如姑娘才离开誉王爷的吗?”
又是摇头。
惜水姑娘不要再叫我静如了,我现在叫忘昔,忘掉过去,好好生活。
她点头,眼里满是心痛。
面纱下的我暖暖地笑了。虽然她没看见。
后来惜水问我现在住哪里?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写:没什么打算,就是到处去玩玩。
她又问我愿不愿意留下来帮忙弹琴,说她们的琴师远没我好。
我想了想,这里估计可以看到哥哥,也就答应了。
不过,忘昔啊忘昔,看到了怎么样,找到了又怎么样?哥哥以前不要你,现在见到你,也不会要你。
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哥哥是忘昔唯一的亲人,我只是想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就算我们彼此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