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都是被人说长得漂亮的,就算穿越过来后比这里的大美人逊色,但好歹是个中上等的货色。所以说,今天不知明天事。谁会想到,自己闭眼睁眼间就会变成了一个,人见人躲开花见花开败的丑八怪……
一连好多天,我都整天整夜地用被子把自己包起来。我不见天日,天日亦不待见我。
就算是吃饭的时候,我也是一样把自己包起来,抓起碗就躲进被子转身背对着李大妈或者哥哥。不用夹菜,也不用看着饭碗。躲在被子里三两口把饭扒完。
李大妈起先还会劝我不要因为赌气饿坏肚子。后来见没什么效果,就预先把菜夹好放我碗里。哥哥则没说过什么,他从不会说劝我或者什么的,每天和我说的话都不会超过六个字——“喝药”、“吃饭”、“睡觉”。
我觉得自己现在超像废人。每天窝在床上,吃了睡睡了吃。从来都是衣冠不整、颓败不堪的死样子。
然后某一天,哥哥终于忍不住。
他一把揭开我的被子,“窝够了吧?”声音是前所未有的严厉,“救你不是为了让你在这里等死。明天起李大妈就不会过来了,你白吃住了我半年,以后家里的事就你来拾掇。”说完扔给我一套衣裙,“穿上它。”
你以为我想活着吗?我也巴不得我死了!我真的想大喊。
可是其实,哥哥说得没错,既然我死不去,就注定我得活着。与其选择窝囊地活着,还不如做个鲜活的人。
我扬开那衣裙,眼泪就不听使唤地掉下来了。怪物,就算穿仙子的衣服,她还是怪物,这是本质的问题。
我放下衣服,想说我还是穿男装吧。话到口边,才想起自己除了是个丑八怪,还是个哑巴,真是不折不扣的一个怪物。我努力用唇语说着,可是口唇却在哆嗦。最后我指了指哥哥的衣服。
哥哥转过身,“还是穿这件吧。”
我穿好衣服,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梳妆台的大镜子已经拆掉了,剩下一面小小的镜子。估计怕镜子太大,一照到我就会吓坏人。我拿起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着头,然后用一根木簪子松松绾了个髻子。
哥哥过来给我一湿毛巾。我拿着轻轻擦着脸。他松开我的发髻,重新替我梳头,没照镜子,但我也感觉得到,哥哥用旁边的头发给我遮住了头上那大大的疤痕。然后他给我绾了个简单的发髻。
哥哥领我参观宅子,告诉我厨房在哪水井在哪他的房间在哪……告诉我以后我就要负责煮饭洗衣服收拾房子……从此以后,我便是这里的管家。
虽然穿过来后我的身份一直都大富大贵,但是我并不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儿。所以做家务对林静如来说,是小case。但对施娉婷来说,不对,是对忘昔来说,却是很艰难的一件事。
身体始终没以前好使,刚开始时打水都不够力气,把绳子勒在手臂上,咬着牙把水扯上来。绳子把手勒得青一块紫一块,而且毕竟骨头刚断过,所以手会很痛,痛到骨头里。加上洗衣服的是冷水。别人可能觉得大热天的,井水冰冰凉凉挺舒服。可是却不了解,我这个刚刚骨折复元的人,手一到水中便是彻骨的冰。没事,咬牙再咬牙就过去了。
可是当晚就被哥哥发现我手上勒出的淤痕。他没说话,只是默默给我上药,默默给我输真气。从拆绷带起他就没在给我输真气了,今晚不知道怎么了。
第二天起床,哥哥已经出去了。还做了早餐。我吃过早餐去后院洗衣服,才发现那水井旁多了一个滑轮结构的东西。高中学过,有了这滑轮,取水就不费力了。
呵呵,哥哥是个实干型的人,他虽不说什么,其实心里还是对我很好的。
这样的日子并不难过。人充实了,便没时间胡思乱想了。
家里就两个人,屋子也不大,每天就洗两个人的衣服、煮一顿晚饭,这样就一天了。哥哥每天都会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好才出门,呃,或者说,房间根本没乱过。所以我基本上都是起床收拾下自己的房间,每两天把整个屋子打扫一下就好了。早餐都是哥哥做的,基本上我起床吃了早餐,就到晚餐都不会饿,所以午饭也理所当然地省下了。
有时候李大妈会过来看看有没有要帮忙的。然后看到家里这么整洁,就会笑着赞我能干,当然免不了会说句好话,诸如:以后谁家男子娶着姑娘真是好福气。我只是淡淡笑着。她有时也会给我讲讲外面的事,她看不懂唇语,所以从来都只是她在讲,我静静听着,淡淡笑着。其实,我们都只是需要有个人陪伴而已,聊天并不是重点。
哥哥每天都会回来吃晚饭,却不像我卧床的那段日子一样太阳将下山就回来,现在有时会晚点回来。可是我似乎习惯了宫里晚上很早吃饭,所以我总是习惯性地很早准备晚饭。很多时候我做完饭都得等哥哥好一阵子。坐在门槛上看日落晚霞看半天,菜凉了就去热一下,也不会觉得等人很郁闷。
吃饭时哥哥说,原以为我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没想到我煮的东西还不错。我斜了他一眼,继续吃饭。这样说,都不知道是在赞我还是在踩我。
见我不理他,他又说:“明天早点起床,和你出去走走。”
这次停下来的人是我,继续吃饭的是他。
去哪?我“问”。
他很牛,不用抬头都知道我“说”啥。“那时候你昏迷,衣服都是我随便买的。现在看来太大了,穿着也不方便,明天出去再做几套。”
这就是哥哥的说话方式,从来都不是问你要不要去,而是陈述给你知道:明天你得去做啥啥啥。
不去。我忍着心里的不舒服,“说”了句。我这个怪物,自己都能把自己吓着的,出门绝对吓坏别人。我不会出去害人,也不想出去被别人当大猩猩看。
“你准备窝在屋子里一辈子吗?”哥哥抬眼看向我,表情是,严肃,还有,生气?!
我不敢“出声”。
从小到大最怕惹别人生气,我宁愿别人惹我生气。所以当年第一次听到曹老大的那句“宁我负人,休教人负我”时我震惊了好久,然后就深谙一个道理:我永远都成不了大英雄。因为我是“宁天下人负我,休教我负人”的人。
晚饭后哥哥给了我一包药,叫我用煮出来的水洗头。
呵呵,我想,应该是生发的药吧,这年头还真有生发的药?!真像卖广告。如果试过有效的话,我就把秘方记录下来,然后当家传之宝,那N百年N千年之后,我的子孙就能靠这个申请个专利,那就发财了……
水是煮了,头是洗了,有没效就不知道了。
有时候我觉得,人最大的好处就是看不见自己,这样就不用老惦记着自己有多丑。
第二天我终是跟着哥哥出去了。只是因为他一大早就把我拽了起来。
我穿着白色半旧的衣裙,戴着面纱。这是我半年来,也是我来这里后第一次踏出这个家门,可是新鲜的一切并不让我期待,只让我畏惧。
哥哥之前不想让我戴面纱,因为戴了面纱,他就看不到我“说话”了。只是,如果没必要,我也不想戴。我掀开面纱,“说”:我不会跟丢的。
出门后哥哥和我并排着走。我一直低着头,走自己的路,周围的一切与我无关。
哥哥拍拍我的肩,“女孩子不是都喜欢逛街的吗?出来了就开心点嘛。”这是我认识哥哥这么久来他说话最,最温柔的一次。貌似,他终于发现我是个女孩子。
我点点头,略略抬头,熟悉的叫卖声、嬉闹声传入耳中。原州不是京城,可跟京城一样,繁华热闹。无论是街道设置茶楼酒肆店铺位置,还是小贩卖的物品和叫卖方式,都与京城无异。晃眼会以为自己还是在京城,身边,是爱我的颜凛,疼我的二哥,或是宠我的浩……
哥哥拉着我走进一家布庄。
老板说,咱们原首布庄是原州最好的布庄,原州府出的那几位娘娘,进京时所穿的衣服都是出自咱们布庄呢!
我呐呐听着布庄老板吹嘘自己的布庄,呐呐听着“那几位娘娘”,思绪飘回了京城的深宫。
哥哥说,我妹妹想做几套衣服。
老板谄媚地端出一匹一匹的布料。我看着眼前花花绿绿的布料,心里刺着痛。不知是被色彩艳丽的布料刺痛的,还是被老板的话刺激的。
哥哥见我发呆,碰了碰我。我抬头看他。然后摇了摇头。
他给我挑了一匹粉色一匹橘红的布。然后就有裁缝前来替我量身。我像个木偶般被他们摆弄着,直到哥哥拉着我出布庄,我都始终没给任何人任何反应。
尽管戴着面纱,哥哥似乎还是知道我不开心。他摸摸我的头,问:“想吃糖葫芦吗?”如果不是我郁闷着而分了心,我绝对会为哥哥这么的不冷酷而惊讶半天。
我看着不远处卖的一大捆糖葫芦,眨了下眼睛。其实我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吃。但是哥哥以为我眨眼睛就是说想,他就拉着我过去了。
我拿着哥哥给的糖葫芦,看着,却没吃。吃糖葫芦就得揭开面纱了。
哥哥知道我的顾虑,“回家吃吧。”说完就拉着我往家走去。
回家。我也是个有家的人么?做了施娉婷三年半,我从来都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以前以为誉王府是,以为施府是,以为皇宫是,结果我从来都只是过客。现在哥哥说,那里是我们的家,真的是我的家吗?
途中路过一个衙门公布栏,上面贴着大大小小的消息。其中有一张皇榜,黄澄澄的特别明显。我的步子不自觉地就朝那里去。
皇榜上只著寥寥数字——若寻着此女子,重赏万金。字的下面,是一幅大大的人物画,占了皇榜的整个篇幅。
画中女子朝我淡淡笑着,没有倾国倾城之貌,可是笑容很亲切。我没有表情,看着她,却移不开视线。
画中的施娉婷看着画外的忘昔笑,画外的忘昔望着画中的施娉婷哭。
皇榜中所寻之人站在皇榜前,却没一人发现,画里画外实为同一人。
……
最近我总是在想,当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那般不顾一切逃离皇宫、离开颜凛?可是想了好多天,依然没想出个所以然。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很多事情,做过了错过了,才知道后悔。但是当你去想当初有什么非做这件事不可的理由的时候,你又找不出来。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我们自己跟自己赌气,至于这么做有没有意义,自己都不知道。
就像我离开皇宫,可能就是因为当初的一口气,至于是气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当时头脑充血,逞强斗气,于是,就义无反顾地这么做了。
可是,做了不等于是对了,做了不等于不会后悔。可是,连3岁小孩子都知道,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
接过哥哥递来的手帕,擦干了泪,装作不在乎地扭头走人。
这个世界,只剩忘昔……
快到家的时候,看到几步远的一个小孩子把糖葫芦掉地上了,扯着他娘的衣角哭闹着。
我走过去,把自己的糖葫芦递给他,面纱下是淡淡的笑容。
小男孩愣了一下,看看我,又看看他妈妈,然后伸手拿了我递给他的糖葫芦,破涕为笑。“谢谢姐姐!”
直起身的那刻面纱莫名其妙掉了。
“啪”的一声,小男孩手中的糖葫芦掉到地上。他大哭着躲到娘亲身后喊“妖怪”。他的娘亲则一脸煞白。
周围闻声的人朝这边看来。继而是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深深浅浅的沟壑爬满我的脸,没人看得出我的表情。只有我知道,自己心里的伤疤其实比脸上还多。
哥哥吼了一声“看什么看?!”然后走过来,牵起我的手,大步走离人们的视线。
早就知道被人看到我的样子,会是这种效果。可是,心还是不可抑制地难受。
“我知道该拿出勇气面对未来,也许我不敢面对的只是自己。”
回家后我和哥哥都没说起街上的事,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我挽起衣袖去准备午饭,哥哥说“我来吧”,我点点头,转身去后院洗衣服。
午饭吃得很安静。平常吃饭时我们话也不多,一顿饭下来就两三句,可是今天却一句都没。
接下来整个下午我都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是躲着哭,也不是自寻短见,只是早上看皇榜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出宫时带的凛的玉佩和情侣石,醒来后一直都没看到过。可是我翻箱倒柜找了一个下午,把房间弄得跟七国打仗一样乱,都还是没见到它们的踪影。
是哥哥拿了吗?貌似不可能。虽然说那玉和黑曜石都是极珍贵的石头,但是哥哥要是有心要拿那石头就不会救我了,我死了那石头就绝对是他的了。
那么的话,石头们,丢了?要是丢了的话,我宁愿是哥哥拿了。在哥哥那里起码那也算在我附近。可是丢了就没了。
找石头找到忘记时间,哥哥来敲我房门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已经酉时。
哥哥说,今晚出去吃吧。
我抬头对上他没有感情色彩的眼,“问”:你救我时有没见过我的石头?
“什么石头?”
我摇了摇头。果然不在哥哥那里。
我身边,连唯一有颜凛气息的东西都没了。
……
饭是在原州府最大的酒楼的一个雅阁里面吃的,这样就不怕我摘下面纱吓坏别人。原州府最大的酒楼也就这样,没有特别的菜式,也没有特别的好吃。
哥哥笑着说我嘴刁。
这是我第一次见哥哥笑。很神奇,天天见哥哥,却从来没觉得他特别帅,只能说不丑。可是,这个不是特别帅的哥哥一笑起来就像换了个人,就像个大明星,一笑就会让人心甘情愿迷上他。
我瞪圆了眼睛看了他半天。身体像被电了一下下,跟第一眼看见哥哥的情形一样。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种感觉叫做,一见钟情。
其实哥哥笑起来挺好看的,没必要整天板着个脸。我看他“说”。
“忘昔也整天板着脸啊。”
我笑起来不好看。我“说”完低下头,不想让哥哥看到我眼底的悲哀。
“怎么会,善良的人都不会丑。”哥哥边说边给我夹菜,“多吃鱼,对身体有益。”
我没再“说话”,默默吃着他给我夹的菜。我不善良,我害过别人。上天是公平的,害人终于是会害到自己身上的。
饭后哥哥问我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我点点头,然后径直朝目的地去了。
原州的夜晚也是很热闹的,灯红酒绿人来人往。我装作没看见满大街的人,也装作没被满大街的人看见,急急走到衙门的公布栏处,一把扯下那张皇榜。
我不知道有没人看到我这疯狂的行为,不知道别人看到了会怎么想。我也不想去管。站在公布栏前细细把皇榜叠好,收入怀中。
“不想被衙差捉回去就快点走吧,还愣着不动。”哥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过身,看到哥哥站着离我几步远的地方,看着我,表情平静,眼神深邃。似乎一点都不惊讶我做这么出格的事情。也不问我为什么要扯掉皇榜,为什么要收起来。
他不问,我自然也乐得不用说了,不用伤脑筋死细胞编借口。
撕掉皇榜是犯法的,反应过来后,我招呼着哥哥快点走。一直到看不见那公布栏才慢下脚步。
哥哥一副无奈的样子,递给我帕子,叫我擦擦汗。嘴角弯弯的。今晚的哥哥肯定吃错药了,居然一晚内笑了两次!
我摇摇头,掏出自己的手帕擦汗。我身体不好,平常都不会觉得天气热,现在一疾步走起来,出汗了才想起现在已经是六月天了。
之后我和哥哥肩并肩走在路上,逛着夜市。
其实我对逛街不感兴趣,以前就会喜欢看看小饰品胭脂水粉还有些小玩意儿,但是现在,长成这样,胭脂水粉用不着,饰品再好看也没用,也就省了;而自从出宫之后人就长了几十岁,自然是对小玩意儿不再感兴趣了。
而哥哥,我看他也没心逛夜市。因为他一直是直视的,从不看别的东西,仿佛只是要把大街走完,并不是逛。
虽然不敢兴趣,但是我还是会边走边看,不过都是走马观花,不会停下来。
经过一家乐器店的时候,里面传出了音乐声。我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步——因为里面传出的音乐。
哥哥见我停下,也停了下来。我看着店铺,他看着我。
乐器店嘛,传出音乐有啥好奇怪的?的确不奇怪,奇怪的是那音乐很熟悉,虽然我一时间想不起来。
哥哥率先走进了乐器店,然后把我也拖进去。奇怪,明明是我对这里感兴趣,怎么老大你反客为主了?!
店里有一女子在抚琴,店员老板等等都聚精会神地听着,表情既惊讶又享受。所以没人发现店里突然进来了两个人。
哥哥的眼神闪了下,我知道,他也有点惊讶。意料之中。因为,进来看到抚琴的女子后,我终于想起这熟悉的音乐——《迷恋》,就是当年我还在誉王府时教给惜水的歌。而在乐器店里抚琴的女子,就是惜水。
当年惜水是京城一青楼的头牌,现在却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原州。时隔三年,异地重新见到故人,我认得她,她却不认识我了。
一曲终了,她抬头,笑着跟老板说这个琴并没有老板说的那么好。目光飘过我们这边,眯了下眼。
老板这才发现店里还有其他顾客,连忙打发店员来招呼我们:“你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招呼客观?!”然后他自己就亲自招呼惜水,“这位姑娘,这把琴怎么会不好呢,刚才你弹得多好啊,余音绕梁三日,听得我们意犹未尽啊!……”那话要多好听有多好听。
我没理会店员天花龙凤地赞着店里的琴,自己看自己的。我不会看琴的好坏,但是穿过来后弹的这么多琴,全都是上好的,所以琴一上手,感觉跟以前的琴差不多的就自然是好的。
哥哥看了惜水一眼,过来找我。我正一把一把琴地试着。其实只是每把琴拨一个音而已啦,不过总感觉每把琴都跟以前弹的不太一样。(某落:废话,静如你以前弹的都是皇家的琴,连御用的都被你玩过,跟外面的能一样嘛?!)
“忘昔也会抚琴?”
我没理哥哥,这不是废话嘛?以前就说觉得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难道他不知道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是肯定会抚琴的吗?!
继续试琴,终于把能摸到的琴都试了一遍,发现没一架有感觉的,我摇了摇头,离开。
老板这次亲自拦上了我,“小姐怎么走得这么快呢?莫非小的这里没有琴小姐看得上的?”
我点了点头。
老板又谄媚地说:“小姐好眼光,小的这里的镇店之宝没亮出来呢,看小姐是识琴之人,才告诉小姐的!要不,小姐随我到二楼试试小的那架镇店之宝?”
店家说得口沫飞扬,说得人蠢蠢欲试的,果然是个做销售的料。
我看着哥哥,他点了点头,然后叫店家带我们上楼。
很奇怪,惜水居然也跟着我们上去。
镇店之宝看上去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就是用的木头老一点,琴弦色泽均匀一点。
店家似乎看到了我眼中的轻蔑,笑着说:“小姐是识货之人,自然不会因为琴的外表断定琴的好坏吧?”然后让店员给我放好琴,他自己则亲自点上熏香。这架势,还真像这是什么宝物。
坐到“镇店之宝”前面,反反复复看着自己的双手,总是觉得受伤后就没这么灵活了,可谁知道,这双笨拙的手,曾经和颜氏四子合奏过呢……
按琴,拨弦。我没有弹擅长的现代歌,在异地能见到故人,已经足够了,没必要告诉别人自己有多惨。
我今天弹的是《破晓》。这是一首颜国家喻户晓的曲子,整首曲子都很简单,技巧不多,但是音域很广,一曲下来,几乎每个key的每个音都出现过。所以这首曲子最适合刚学琴的人弹奏,也很适合用来试琴。
一曲下来,哥哥没什么表情,惜水透漏着些许赞赏的神色,老板则哈腰说“小姐果然是懂琴之人,小的没说错吧,这琴是极好的”之类的话。
琴的确是不错,起码比起楼下那些不入流的货色,她是好太多了。不过还是担不上极好这说法。我没弹过极好的琴,不过总是觉得这琴还没颜凛的琴弹着顺手。当然,也有可能是我太久没弹琴了。
我不知道怎么告诉老板我的想法。
我看着哥哥,他会意,问:“这琴喜欢吗?”
喜不喜欢?我还没考虑过这问题呢,你要是问这琴好不好还容易答点。我歪头想了想。琴自然是喜欢的,估计随便给我一把不是特别烂的琴我都喜欢。但是她并不是特别好,却是镇店之宝,肯定很贵。以前不愁吃穿,自然不会为钱担忧,虽然现在也不愁吃穿,但是现在寄人篱下,自己又没钱。再说,我看哥哥也不是很有钱,那平民家的小房子,家里又没有佣人。
在心里衡量了一番,最后我摇了摇头。
哥哥闪过了一丝笑意。哇塞,威尼斯记录来了,哥哥今天笑了3次!他对我微微一笑,然后对老板说:“这琴我们要下了。”
啥?我刚刚不是摇头了么我?难道说我因为心里太想要所以点头了,然后自以为摇头了?
我急急忙忙过去,扯着哥哥的衣袖把他拉到一边,在他手心上写:很贵。
他轻声说:“你想了这么久,一看就知道喜欢那琴了。”
九不搭八。哥哥没看到面纱下的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老板兴高采烈地招呼我们到楼下喝茶,又吩咐人拿丝巾把琴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擦拭了一遍,然后他亲自装盒。
我的手一直在桌子底下绞着手帕,哥哥是不是真有那么多钱买这琴啊……哥哥却没事人一样,看着墙上挂着的古琴,悠闲地喝着茶。
结账的时候老板说,这琴八百两。这个“八百两”直接让我一口茶喷了出来。
我没买过琴,但我也花过钱,八百两,在这里都能买一个大庄园了。我摇摇头,竖起三个手指。
“三百两?小姐真是开玩笑了,小的就是看小姐是行家,才没开高价。而且小姐刚刚都试过琴了,肯定知道这琴是万里挑一的。不是我夸口,走遍整个原州,小姐都找不到这么低的价格买这么好的琴了!”
吹!奸商!我鄙夷地撇了撇嘴。继续举着我的“三”。
老板又絮絮叨叨了好多东西。最后发现说不动我,就转向跟哥哥说。
我看着哥哥,狂用眼神暗示明示他:你得跟我同一阵线!抗敌到底!
哥哥无奈地跟老板说:“我得听我妹妹的,不然她一个不高兴,以后就没人煮饭了。”
面纱遮住了我的脸,所以没人看到我现在嘴巴张成“O”型。哥哥什么时候也学会讲冷笑话了?
事实证明,坚持就是胜利,老板最后很“让利”地卖给了我们,三百两!看到他最后卖了,我又后悔了,早知道刚刚就讲二百两啦,估计也是会卖的。
又一事实证明,我的命真的很好,穿过来后遇到的都是有钱人!哥哥把那白花花的三百两银票递给老板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的,倒是我,看到那三百两就舍不得了。三百两呢!结果换了个吃不了穿不了的东西。老板估计也看到我舍不得银票的样子,一把抢过银票收好,然后恭恭敬敬眉开眼笑地双手把琴递过来。
回家沐浴后,哥哥就立刻让我给他弹琴,美其名曰:花钱给我买了个琴,他当然要听曲值回票价。
我白了他好多眼,匆匆把那皇榜收在枕头底下就出去了。
今晚我给哥哥弹的都是颜国的曲子,不知道心里有什么芥蒂,反正就是不想给别人弹现代曲。就像我从未跳舞给哥哥看、从未给哥哥画肖像画一样。
哥哥倒是享受,一直坐着喝酒听曲赏月。怎么看都像他是大老板,我是他请回来的歌妓,卖艺不卖身那种。
末了,他才说了句:“弹得不错。”
回到房间,我一直坐在床上看那张皇榜。皇榜当然不好看,只是里面的人好看。里面的人不是因为长得好看而好看,而是因为那是颜凛画的。
因为以前颜凛总是握着我的手画我,所以我很清楚,他可以不用看着我画我;很清楚,他画我的脸蛋时用一笔,画嘴巴时用一笔,画眼睛时只用两笔……所以一看就知道,皇榜上的林静如是颜凛画的。不知道是不是全国各地的皇榜都是那个傻瓜一个人画的,那得画多少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