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课总是喜欢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他却没有丝毫不适。不是习惯被注视,而是一种很享受,很满足的心情。
后来因开小差说了她,没想到她便开始鸵鸟状,现在想来真是很好笑。
只是她怎么能说他不关心她呢?他都为了她说的来教她了,怎么能这样说呢?所有人都知道他对她特殊,只有她不知道。
从美国回来每年过年,他都陪着母亲,然而第一次在A市和她过,他却觉得很美好。这和在家不一样,因为家里还有个后爸,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哥。
只有和她在一块,他才会笑得发自肺腑。
过年后,研究所已经快完工了,又和冯沛合作开了家新瑞公司,所以准备把老师给辞了。
她如何知道,他不过是因一个约定,来F大的,根本不是来教书。
开学后,因公司刚起步,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他就没有再回学校正式提交离职,忙了近三个月才有时间。只是刚回去就听潘璟说闫至茉已经和康晓凯在一起了。
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头怪怪的,在意的要命。
因为什么,因为自己不在她的身边,还是她已经知道什么是爱情了吗?
在医院,她抱怨自己对他的漠不关心,他心底是开心的,所以她说想考研究所,想当自己的学生的时候,他便放弃了苏萣给的企划书,然后公司被他搁浅了,一切都交给了冯沛。
就算是说自己自私也好,说无情也罢,只要一想到闫至茉说的那句话,什么都值得。
“因为我考F大就是想做您的学生。”
这句话,让他放弃了很多机会,只想当一名老师,只想好好教闫至茉。
可是,那天她来找他,又说不去研究所了。
她怎知他心中悲凉。
公司的事,学校的事,研究所的事,堆在一块,可他却还在给她补习。
试卷一发下来,就赶紧把她试卷找来仔仔细细的看,错误是什么,偏题是什么,然后再好好跟她讲解。周日并不是每周都值班,但只有这个时间能帮她补习,什么都顾不上,只担心她考不上。
她很省,看她没什么血色的脸就知道。
所以,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请她吃饭,想着把她的脸养圆点,想着把她的个子养高点。
她写的论文,是他花了他两个晚上的时间,认真修改的。
不是能力不够,而是害怕写的太好,不像是她的写的。
记得那天早上她穿着白裙子就站在公寓楼底来找他的时候,开始他的心是欢喜的。
后来她说不来研究所的时候,才感觉有一股寒气已经把他所有的器官冻结了,可他还在虚伪的笑,甚至那天见一个重要的投资方也失了态。
再后来看到熟悉的论文写着潘璟的名字时候,他真的寒了心,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被人骗走了。可就算是这样,他还是没有想揭发作弊。
不是不能说,而是怕这事和她有关,怕给她造成一定的麻烦,便就此作罢。
更何况这一切能怪谁呢?
只怪他自己,一腔热血。
本以为从那时开始就再也见不到闫至茉了,没想到天意使然。
就在冯沛的家宴上,见到了闫至茉。
多久没见了?
是82天。
什么感觉?
没见的时候,已经忘了,见了才知道什么叫做想念。
怕又要隔82天后见再到闫至茉了,或者是更久,所以他开始放任自己的视线,放任它对她的渴望。
甚至为了能和她呆久点,想都没细想,便一直坐在楼下等。
什么时候见他这样等过一个女人,而且等的这样甘之如饴。
见面以后,以为又要很久,没想到只隔了一个星期她便自己来学校找。
她送的茉莉花茶,他一直没喝。
只是从这个学期才开始泡的,每天早晚各一杯,每次就放一朵,静静地闻着熟悉的茉莉花香,仿佛她就在身旁,形影不离。
渐渐 合上日记,准备把日记放好,没想到一张菱形墨竹的书签从里面掉了出来。
初宛捡了起来,这熟悉的书签他怎么会不认识,更何况上面还写着初宛两个字呢。
他笑了笑,难怪,那时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是否,这一切上天自有安排?
轻轻推开卫生间,只看到了一片触目惊心的血迹,洗手池上还染着红,镜子上也溅了不少,他伸手按着已经干裂的一道血迹,洁癖在这也已经不治而愈。
这道血迹,想起了他曾看到闫至茉手腕的伤痕。
他仿佛看到了闫至茉在这镜子前,眼睛红通通的,嘴唇干裂,瞳孔里已经没有了光,就在这硬生生地割了自己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