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浓浓的醋味儿
山涧清秋月2019-07-24 10:403,158

  戴轻舟睡了一会儿,感觉身体舒服了很多,有同学说:“你这柔弱的小身板,还是该呆在研究院里比较好。”

  因为身体原因,他常常被同课题组的同学轻视,听着心里总不是滋味,却没办法改变,在外人看来他们从事着中药最顶尖的技术工作,其中的辛苦,却很少有人看到,有些本草植物的采收期很短,为了保证成份不流失,他们有时候在试验田里一呆就是一天,连水都顾不上喝,更别说吃饭了,熬夜加班更是常事,好的身体得靠养,如此的生活饮食不规律,让身体本就不好的戴轻舟,就更难康复了。

  谁让他喜欢这份工作呢,再辛苦都会坚持到底。

  这次团队出行,名单里原本没有戴轻舟,教授让他留守实验室,是他一再坚持,才通过的,谁知道一来就败给了颠簸的路程,羞愧得无地自容。

  同学把饭盒递给他:“这是一羡给你留的,说吃的时候拿热水温一下。”

  他捧过饭盒,心里一阵温暖。

  同学又说:“吃过晚饭,同路来的那个姓凌的把一羡叫走了,我看到两人往村东头走,你可得当心啦,我看队里的女孩子都冲着他发花痴,一羡长得又是最出众的,当心别人不怀好意。”

  有男同学附和着:“对,现在好多男人打着高富帅的恍子,对单纯的女孩子下手,吃干抹尽最后开溜,你得把一羡看紧点,免得她吃亏。”

  听着同学们的话,戴轻舟的心怦怦直跳,从早上开始,凌恒离宋一羡那么近,他的心就隐隐发慌,那个男人无论从外表,还是言谈举止都非常的出众,让他自叹不如,听同学这么一说,他的危机感就更强烈了。

  他赶紧给宋一羡打电话,问她在哪里,她回应着:“我去散步了,正在回宿舍的路上,你好点了吗?”

  他说:“我想见你。”

  “那15分钟后,我到男生宿舍门口来。”

  听着她轻快的声音,他并没有松懈下来,不知道两人散步的时候说了些什么,他的心充满了担忧。

  宋一羡带着凌恒在金银花田里转了1个多小时,她给他讲金银花的药性,种植的技术、目前开发出的金银花制品,而且他们研究发现,金银花里有可以替代抗生素的成分,他听得很入神,觉得这小丫头就像个中药知识宝典,解释起来细致易懂,直到天黑下来,她才意识到该回去了。

  村里没有路灯,已经完全看不清回去的路。

  今天下车搬行李的时候,村长还特地叮嘱过他们,天黑下来之后别乱走,常常有野猪来破坏村里的庄稼,让他们保持警惕,别发生事故。

  凌恒早有准备,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便携的电筒,筒身很小,光却非常的明亮,但路道实再太狭窄,泥土又松软,踩在上面一深一浅,考虑到她的安全,他伸出手:“来,我牵着你走。”

  她觉得男女之间还是应该保持礼貌的距离,于是说:“谢谢,我没问题的,小时候有跟老爸一起去山里采药的经历,这种羊肠小道,我最擅长。”

  为了方便她看清小道,他主动走在她的身后,用光照亮她脚下的小路,走出一段,脚下的泥土突然松脆散裂,身体不由自主的跟着下滑,幸亏跟在身后的他眼急手快,修长的手臂一揽,抱住她的腰,整个人轻松的就被他抱起来。

  他问:“你还好吧。”

  庆幸天黑,看不见她窘迫的表情,刚刚还夸夸其谈,说自己如何厉害,还没到5分钟,她就差点掉到山坡下,天太黑,看不清坡下到底是水田还是悬崖,如果是悬崖,可真的要完蛋了!

  宋一羡说:“我没事,谢谢。”

  两人放慢脚步,原本跟戴轻舟说好15分钟回去,小小的一段路,却走了半个多小时,到达宿舍的时候,戴轻舟已经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

  凌恒向她道别:“明天见!”

  她笑着向对方挥挥手:“祝你有个好梦!”

  凌恒一走,戴轻舟赶紧问:“你们去哪儿了?”

  “本来是饭后消食,去金银花田里转了转,谁知道聊得太投入,天一黑,才发现村里没有灯,回来的路很难走,才耽误了。”她带着歉意:“对不起,等太久了吧。”

  戴轻舟平时不大爱说话,但眼下情况危险,他不得不问:“那个姓凌的怎么老是跟着你?”

  她不是笨蛋,当然听得出话里的意思,解释着:“他是我朋友,在队里,跟我最熟,而且他此趟出来,也是为了多了解一些本草药理,我尽所能的帮他解疑是应该的,你吃什么醋呀!”

  戴轻舟没好气的说:“男人的直觉,我觉得他看你跟看别的女生不一样。”

  她笑起来:“你想多了,人家眼界高着呢,怎么可能看上我这种小丫头!”

  她又关切的问:“好点了吗?”

  他点点头,迟疑着问:“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用,这么一点路,身体就吃不消。”

  她第一次觉得他太小心眼,只能安慰着:“别想多了,赶紧去休息,明天的事多着呢,我也要回去休息了。”

  ……。

  山里的清晨,太阳早早就爬上山巅,宋一羡和同学5点就起床了,她们今天的任务是去几个不同的种植点提取样本,洗濑完,队长提醒大家要穿长裤,这个季节山里蚊虫多,要注意防虫,带好雨衣,山里天气多变,云雨交替是常态。

  走到门前的院子里,她发现凌恒也早起,他坐在一块石头上,膝盖上摊着笔记本电脑,应该是在处理邮件,哪怕远离都市繁华,也依旧离不开工作上的锁事。

  早饭是米粥加咸菜,她多拿了一份,端到凌恒的面前,他笑着说:“我早上吃过面包了,你吃吧。”

  宋一羡把两碗粥和在一起,大口大口吃起来,见他用惊讶的眼神看着自己,她笑起来:“你是不是在诧异,我怎么能吃这么多?”

  赶紧解释:“我今天一天都得在外面采标本,下顿饭肯定是晚上回来之后才能吃,所以早上多吃点,没有体力会很难撑到下午的。”

  她又问:“你今天怎么安排?”

  他说:“跟你一起。”

  她说:“你还是别跟去了,在这周围转一转,感受一下大自然的和风细雨就好,出去采标本可是苦差事,而且金银花很招蚊虫,回来保准一身都是红疙瘩。”

  “那我就更得去了,你不是说每个本草都有它不同寻常的故事,不去感觉一下,又怎么体会得到。”

  宋一羡要去的标本地虽然海拔只有700米,却是一个非常突兀的小山头,上去的路崎岖,很不好走,没有车,只能徒步,足足走了4个小时才到达,而且路上幸亏有凌恒的辅助,才顺畅省时。

  坡高路陡的时候,他会在前面拉一把,杂草遮盖住小道,他会走在前面探路,还会留下行路的记号,避免回来的时候会迷失道路。

  同行的女同学悄悄对宋一羡夸赞着:“这个男人在生活中肯定很会照顾人,真是太完美了。”

  到达种植地,她们就赶紧采集标本,田里的蚊虫太多,宋一羡穿着了长裤,无奈这些蚊虫太厉害,隔着布料都能将她的腿和胳膊上钉些疙瘩,又痒又难受,只能忍着。

  等样本采集完,几个人坐在树下休息,她把裤管卷起来,小腿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小红点,连凌恒这样的大男人看了都觉得瘮得慌。

  他有些担心:“很难受吧。”

  她轻轻挠了挠:“是有点,回去擦点药就没事了。”

  他赶紧从包里拿出风油精,说:“先用这个止痒吧。”

  也没等她说同意,他就自顾自的拧开瓶盖,将药一点一点的涂在她的皮肤上。

  旁边的女同学窃笑着,她脸一红,赶紧把瓶子抢过来:“我自己来吧,谢谢。”
 女同学问凌恒:“凌先生,还有吗,我也被咬得不轻。”

  “当然有。”说着,在包里拿出另外一瓶,递给对方。

  之前,他对宋一羡表示欣赏,此刻,他更多的触动是敬佩,她好歹也是宋家的孙女,原本可以过上轻松惬意的生活,却隐藏自己优沃的家世,为了收集标本而吃苦受罪,他突然想起导师说过的话,当你醉心于某个领域,舍己忘我的时候,才是真正的王者。

  看着她被晒得发红的脸,他竟然有种心疼的感觉,现代都市里好多女孩子都很在乎自己的容貌,为了漂亮,哪怕动整容也在所不惜,可他突然觉得,为所爱的事来不顾一切的她,更让他心动。

  他又问:“你饿不饿?”

  早上听她说要回到村子才有饭吃,他就把面包和水带上,以备不时之需。

  女同学高兴的说:“你简直就是我们的守护神,准备得这么周到,希望你明天也能跟着我们。”

继续阅读:第13章 你的手臂就是我的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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