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一路都没怎么睡,刚一落地就被拽去相亲,很累,也很抵触。”
“我说这些,不是替自己辩解。”他的目光清澈,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你也知道,我爷爷很喜欢你,几乎是到了非你不可的地步。我当时没那份心思……所以想让你知难而退。”
这话说的,够诚实,够坦率,够直白……
“你一直在帮我,又是找房子,又是照顾饼干,我很想找个机会,正式向你道歉。你能原谅我吗?”
“没……没关系。”我的声音越来越低,“再说,我不是也捉弄你了么。”
他静默半晌,唇角绽开笑意,“那我们,算是冰释前嫌?”
我点点头。
他朝我走近一步,高大的身子微微前倾,伸出右手,掌心摊开,五指并拢,“你好,我是舒选。”
握住的那一刻,我分明感觉到他掌心的薄茧。
一介白领,掌心竟有薄茧。
察觉出我在走神儿,他稍微用了一丝力,不轻不重地捏了捏,“以后,请多关照。”
我倏然一惊,心跳得难以自持,热意从脖子窜到头顶。
好一会儿,我回握住他的手。
“我叫易歌,以后请多关照。”
事儿先生的话不密,多数时候,他属于安静的聆听者,偶尔附和,极少发表个人意见,尤其对待长辈。
他也很有眼力价,比如现在。
车载音响播放着英文老歌,低沉轻柔的曲调令我感到放松。
新车的皮革释放出特有的味道。
他将车窗放下来,让初夏的晚风钻进来。我坐在副驾驶位,看着后视镜上自己的倒影,不再年轻,也不稚嫩。八年前的那份青涩与热切,早已不见痕迹。
我缓缓闭上了眼睛。
阻断后视镜上那张陌生的脸。
苍白的脸上,是墨色的双瞳,防备的,警惕的,绝望且固执的。
它们充满攻击性,毫无魅力可言。
闹闹其人,无论是皮相还是性子,都属于极度张扬的。爸爸姓余,妈妈姓于,故而取名“余小于”。
余小于自幼生得祸国殃民,小学还没毕业,已然成为远近闻名的“美人鱼”。古往今来,漂亮且热辣妹子都不怎么受同性欢迎,即便是混出点名堂,大多也是走了大姐大的路子。恁谁也没想到,她居然挑了我这么个书呆子型的乖妞儿,一混就是十几年。从小学到大学,我被迫观看了她参加的所有比赛,唱歌跳舞、主持辩论、礼仪朗诵、短跑跳高,但凡能在学校举办的赛事,闹闹一样也没落下。
初中时期课业轻,闹闹也玩得凶。初二那年,年级里爱唱歌的十几个学生组建了一个乐队,取名“老歌手”。主要成员有三人:闹闹任女一号,邵鹏鹏任男一号兼吉他手,还有邵鹏鹏的铁杆兄弟,康威任男二号兼鼓手。从初中直升本校的高中后,乐队三人组和我分在同一个班,自然而然地,四人越混越熟。
十六、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级,邵鹏鹏是男版的闹闹,极受女孩子欢迎,虽说学习任务日益加重,但凭着他们三个对于音乐的满腔热血,“老歌手”顶着层层重压非但没有解散,反而办得有模有样。
每周六下午,“老歌手”会定期进行排练。余叔叔和于阿姨认为女儿成天只想着吹拉弹唱,实属不务正业,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她溜出门的难度也日渐加大。
闹闹岂是个善罢甘休主儿,她借口与我同上补习班,硬生生从于阿姨眼皮底下杀出条血路来。如此一来,作为帮凶,我被迫加入他们的周末活动小组。
我自然是不情愿的,可是闹闹赖皮劲儿一上来,我抵挡不住。
于是我成了“老歌手”的忠实观众,没有之一。
“老歌手”排演的时候,我会百无聊赖地翻着言情小说打发时间,或者干脆盯着窗外的麻雀发呆。
听他们连续嘶吼几个小时,很难熬。
我对音乐的理解程度,大约等同于我的体育成绩。用闹闹的话来讲,音乐及体育是人类的共同语言,而我,属于人类以外的物种。
那段时间,我几乎租遍了校外小书店里的所有言情读物。
霸道总裁,天外飞仙,铁血军人,奶狗萌男,各式各样的男主在我的心中种下荷尔蒙的种子。
在这众多的种子中,有一颗,悄悄地发了芽。
种子的名字,叫作青葱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