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蔡骏2019-11-05 18:1711,056

  你不知道的上海天空

  我的朋友,著名作家江南说过:“我从未想过在上海定居,因为很难看到天空。”

  我想,看不到天空的原因,在于人们早已经习惯了穿梭在摩天大厦之间。

  很小的时候,我住在外滩附近的一栋楼房里。那是19世纪30年代建成的老建筑,就连电梯都是那时的旧物。我和父母一家三口的蜗居很小,但有个突出在楼房外立面的阳台,两边有雕花的铁栏杆,还有真正的巴洛克风格的罗马柱,站在阳台就像站在古城堡的塔楼上——小楼虽然只有三层,童年的我却已感到在很高的地方,抬头眺望对面楼房的屋顶,隐约可见外滩海关大厦的钟楼。那时我就想到了一个说法,这里是“外滩的屁股”。

  杂乱无章的天际线上,我经常看着那里发呆,依稀记得是某个凌晨,我就这么趴在阳台上,看着天空从黑变紫直到泛出鱼肚白……

  不过,那时我也经常住到外婆家里,那座楼在苏州河附近一条弄堂里,穿过一道陡峭狭窄的木头楼梯,就到了砖木结构的“过街楼”上。透过地板下的缝隙,可以看到底下的门洞。

  我特别喜欢爬上小阁楼,趴在屋顶突出的“老虎窗”边,原来那块狭窄的长方形的蓝色天空,一下子变得如此辽阔。眼底是大片的黑色瓦楞,有的会长些青色野草,再远望仍是层层叠叠的瓦片,头顶不时飞过邻家养的大队鸽子……

  那时最爱看的动画片是《聪明的一休》,很喜欢那个挂在屋檐下的小白人——现在的孩子应该都不知道那种晴天娃娃吧。我常在黄梅天的雨季,趴在阁楼的老虎窗里,看着密集的雨点落在窗上,看着阴沉的天空乌云密布,幻想屋檐下也有个小白人随风飘舞。全世界都在风雨中瑟瑟发抖,只有我在温暖的阁楼里享受安静。

  我特别喜欢《千与千寻》里那个城堡式的亭台楼阁的世界,因为那些高悬于墙面的窗户都像极了我的小阁楼。

  很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叫《恋猫记》的短篇小说,就是住在小阁楼里的主人公,不断遇到从屋顶窗户里跳进来的野猫,竟然把它(她)当作自己的情人,而陷入“南泉斩猫”似的矛盾纠结之中。那只尾巴上有着火红色斑点的神秘白猫,正是我小时候养过的心爱的动物,可惜后来它(她)触怒了我的父亲而被处死——这也是《沉默兽》里那只潜入后窗偷走欧阳光与妈妈合影的那只神秘白猫。

  后来,我家搬到六层楼的老式工房,没有了阁楼,却在底楼有个小小的天井,可以越过围墙看到天空。

  原来老房子的邻居送给我们几只鸽子,父亲就靠这几只种鸽繁殖出了一大群,养在天井里自家搭的鸽棚。但为了安全,父亲在自家天井上拉起了铁丝网,就像动物园围得严严实实,鸽子们也就仅仅在铁丝网里飞来飞去。终于,有一天我们放出了一只鸽子,看着它欢乐地扑起翅膀飞出牢笼,消失在狭窄的天空深处——十分钟过去,半小时过去,两小时过去,一天一夜都过去了,全家人都在翘首盼望它回来,但这只鸽子终究再也没有回过家。

  中学时到了青春期,不知怎么变得满腹忧愁,常独自跑到学校附近的沪西工人文化宫。那里有个安静的小湖,四周种植茂密的绿树,竟还有个水泥做的丑陋的亭子。我默默坐在小亭子里,四周无人,一片寂静,只有秋风吹起湖面的涟漪。我会看着墙外楼房顶上的阴沉天空,然后回家在黑皮的小簿子上写篇无病呻吟的小散文。如今,那个地方早已不再寂静,成为了喧闹的小商品与花鸟市场。

  前几年,因为看了《追风筝的人》,我迷恋上放风筝。我在淘宝上买了一只超大的风筝,却发现在市中心太难找到放飞的空地了。于是,我开着车,把风筝带到九州幻想游戏公司所在的浦东新区北蔡镇,那里方圆两公里内没有高楼,放眼望去一片开阔,隔壁还有片野草丛生的荒地。

  我第一次成功地将风筝放上了天空,发现天空的力量竟然如此巨大,就像有只上帝之手强力拉扯着风筝线,我的每次收与放都是在与高天上的神对话。突然,风筝放到最高之处线却脱开了——

  那时正值黄昏时分,脱线的巨大风筝竟化做一个小点,就像一只鹰飞入血色的夕阳之中……

  当我们站在一望无际的平地时,自然觉得天空是那么广阔并且高得遥不可及。

  当我们的视野里尽是高楼大厦之时,也许会感觉天空变得低矮了下来,所见只有寸方。

  事实上,无论地面上的建筑如何改变,我们生存的天空并没有改变,只是工业污染与汽车尾气排放,让它蒙上了一层层的烟纱,变得更加灰暗更加模糊。

  我想,无论你在上海、北京、香港,还是伦敦、巴黎、纽约……我们看到的都是同一片天空,不同的只是仰望天空的人。

  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

  我没有读过正规的大学。曾经,我认为这是一件颇为遗憾、偶尔也让人觉得自卑的事。

  但现在还有以后,我都会觉得,那是我的幸运。

  去年春节,有次与亲戚吃饭,有位长辈一定要把大学毕业的儿子弄个国家编制,如果公务员有困难,也至少应该是事业单位或垄断国企。平时极少与亲戚说话的我,当时忍不住说道:

  “即便进了这种单位,即便将来做到了领导,大概也是头发熬白的时候,回想自己的青春岁月,竟然全消耗在钩心斗角和溜须拍马上,一定会感到万分遗憾。一个人,最好的时光是20岁到30岁。尽管在国有单位里,可以旱涝保收过一辈子,但在同样的岁月里,你真正做的事情恐怕只有其他人的十分之一,其余十分之九大概都消耗在看报纸、喝茶、吹牛皮、拍马屁上面了。与其虚度年华在这些地方,不如去追求真正要的梦想。如今的就业形势和工作形式,确实使得国有编制非常珍贵。但是,对一个人来说更珍贵的是——时间。我也有过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国有劳动合同,但我把它放弃了,因为那对于我来说无异于生命的浪费。中国有亿万年轻人,如果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是要进一个什么单位什么编制里的话,那么我将对这个国家很悲观。”

  此番话说完,长辈也是无语,而我却仿佛吐出了胸中块垒。

  很多年后,当人们纷纷说起中石油、中移动之类的“央企”如何厉害之后,我才发现我也曾经是一名“央企”员工,而且是向来被人们冠之以“垄断”二字的“央企”。好吧,至少我,没有享受过那么多“央企”的好处。

  我工作得很早,19岁就已在上海邮政上班了,那是在1997年。刚开始工作那年,国有企业还被认为是不错的单位,起码是一个不用担心丢饭碗的地方。但是,进入2000年以后,国有企业的优势越来越少,尤其是我工作的单位,几年来工资几乎停滞不前,这也与传统产业受到移动通信与互联网的冲击有关。有不少同事都跳槽到了外面的民营公司,或是去了中国电信与中国移动。记得有一年晚上,与几个写小说的朋友一起吃饭,随意地问起互相的收入,我的工资收入居然低到他们都不敢相信。

  在单位里,我做着平凡而无聊的工作,每天上班下班简单重复。我很少跟同事们说话,因为几乎没什么共同语言。也有个别年龄相仿的同事,能说一些关于电脑和影视的话题,也仅此而已。至于和我一样喜爱文学的同事,我只遇到过一个,年纪要比我大了十几岁,因为我在公用的电脑里,发现了她打的古典诗词。于是,我也经常暗中打几段古典诗词放上去。

  那几年心情阴郁的时期,大概正好激发了倾诉的欲望,不倾诉给身边任何人听——只写给自己。从18岁到20岁,我只要不上班就待在家里,每星期悄悄写三首诗,至今看来虽幼稚而拙劣,却真是一个特别的青春期。

  2000年,我开始了上网,并尝试把最初写的小说,贴到当年最热的“榕树下”网站。我不太在意外面真实的生活,那时的小说也多是内心写照,或是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偶尔会遇到在读的大学生,或者大学毕业的白领,除了对白领的收入有些羡慕以外,并没有太多的影响到我。

  我特别记得有个叫“23”的网友,只在2000年的平安夜的集体活动中见过一面,那年她是一个大四学生,也在“榕树下”发了不少网文,其中亦有不少关于大学生活的文章。在她的面前,我不太敢多说自己的生活状态,但后来是她的一句话,促使了我开始创作悬疑小说,从此却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但我却再也没有见过她,至今十年已过,不知她的人生如何?如果还能见到她的话,至少,我要对她说一声“谢谢”!

  2002年底,我被调到一个几乎是闲着没事的单位,负责撰写企业的史志和年鉴。在那里上班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人,工作的大楼有八十多年历史,每天面对许多发霉的档案,还有不知道多少年积累下来的公文,从清朝灭亡那年的一直到21世纪初。虽然大多数人将之视为养老圣地,但我还是非常喜欢研究历史的,尤其是能面对大量数十年前的文字更让我感到开心,我甚至从中找到了许多“五四”时期首次发表的文学作品(或许是其他地方看不到的孤本吧)。

  王朔有篇叫《橡皮人》的小说,今天对于“橡皮人”的注解是“他们没有神经,没有痛感,没有效率,没有反应。整个人犹如橡皮做成的,是不接受任何新生事物和意见、对批评表扬无所谓、没有耻辱和荣誉感的人”。当时,我感觉单位里的同事们,甚至包括少数刚刚大学毕业的同事,差不多都已悲哀地成为了“橡皮人”(或许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或许他们自己感觉还很幸福,对不起,是我杞人忧天了)。

  幸好,我从来没有成为过那样的人。

  2005年,我忽然发现通过写作,已足够可以养活自己了:一年写小说挣来的版税,已经超过了单位发给我工资的几十倍。然而,当时我还是没有选择离开,继续维持了这样大约两年的时光。那时对我来说,上班已经不是为了生存,而仅仅是完成一种义务。或者,上班已成为了一种习惯,似乎我永远不能适应每天待在家里的自由作家的生存状态。

  到了2007年初,我决定办一本杂志,注册成立自己的公司,终于离开了原来的单位。

  我既不觉得离开得早,也不觉得离开得晚,那是一个恰当的时机吧。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有各自恰当的时机,我不能说你们一定要离开原来安稳的单位,我也不能说你们要继续享受国有单位的种种幸福与无奈,我只能说:当你的内心真的无法再让自己停留下去的时候,那就不要再束缚自己吧。

  如今,我不但能够依靠写作衣食无忧,还可以顺利经营自己的文化公司,维持十多名员工的生计。公司里有过一名女编辑,也算是跟了我时间最久的员工,突然提出要离开,原因并非工作不顺心,而是父母为她在老家安排了一个公务员职位。我没做挽留放走了她,虽然我觉得公司还是需要她的。但我心底为她有些许担忧——或许她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几个月后,我听说她并没有回去做公务员,而是去了一家民营文化公司,我立即向她表示了祝福。

  不过,回想自己十八九岁的时候,我依然感到有些遗憾——我没怎么享受过那个年纪的青春期应有的无忧无虑,我在朦胧地为自己的前途忧虑,担心或许终生都要在一个平凡之地度过一个平凡人生。我害怕会像身边那些成年人那样,渐渐丧失少年时原有的一切纯真与热情,渐渐被麻木不仁的生活所同化,渐渐为了几百元钱或几包年货而争吵,渐渐在别人替你安排好的生命航道里随波逐流……

  我羡慕十六岁以前,那时候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梦想,我的梦想小学时是考古学家;中学时变成画家,还痴心妄想地考过美院;最后才误打误撞地成为了一个作家——至今我仍对“作家”两个字感到汗颜。

  我很庆幸,我最终走在我梦想中的道路上。可我知道,我只是一个特例。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实现梦想,被漫长无情的时间、被日益庸俗的世界共同谋杀了似水年华。还有多少人记得,少年时的梦想是什么?

  这么看来,我真是太幸运了啊!

  但我并不足以为大家所模仿,更不可能为别人所重复。

  你所想要的生活只能由你自己选择,并为之而努力。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但是,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起过,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8点,我在公司开会,探讨关于《天机》电影筹备。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收缩后又炸裂开,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然后,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9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溜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我爸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的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时,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不停地哭,她和我爸已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寻找很久,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面对着《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溜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溜狗的地带走,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去听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极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没有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会觉得我行为鬼祟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非常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只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我很高兴,沙皮狗耶,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名为贝克汉姆,昵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多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想负责悲伤。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了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有着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我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

  中国骨嘴沙皮犬是中国本土品种,与藏獒、松狮等中国犬齐名。沙皮犬原产广东,曾是用于赌博的斗犬,以凶猛善斗著名,松弛的皮肤可使它轻易转身攻击,而短少粗糙的皮毛又使咬住它的敌人口腔痛苦,结实的体形更使人望而却步。中国沙皮犬,是世界顶级的斗犬,比特、土佐等名犬都未必是它对手。

  20世纪70年代,香港的中国犬爱好者,将沙皮犬引入美国,杂交培养出如今常见的沙皮犬——肉嘴沙皮,严格说已不是中国犬,而是美国沙皮犬。皮肤极皱,四肢粗短,虽憨态可掬,但完全失去斗犬特征,转化为观赏宠物。美国沙皮犬皮毛过皱,容易体臭,尤其生眼病,这些缺点中国沙皮犬都没有。后来,肉嘴沙皮大举入侵中国,正宗的本土沙皮犬被漠视,乃至大量做成狗肉煲,短短几年陷入灭顶之灾。据说,目前完全纯种的骨嘴沙皮已基本灭绝,只在专业研究所里还有保存,也可能在某些穷乡僻壤,成为农民的看家狗或野狗。

  这些年总听到提倡保护纯种藏獒的,而纯种的中国沙皮却已销声匿迹,那是比藏獒更宝贵的品种。我不敢肯定我家的贝贝纯度多高,但它含有大部分“骨沙”血统是无疑的。

  时光一晃,十二年过去。

  我未敢找母犬来与它配种,担心其他犬种会玷污它高贵的血统和基因。我在网上发布过启事,希望能找到一只同样纯度的骨嘴沙皮母犬,继承中国沙皮犬的优秀基因,保护这一名贵的中国犬种。但那只母犬,未曾出现。

  2012年,深秋,深夜,苏州河边。

  我看着被抛弃的裸女石膏像,仰月长叹。

  贝贝,你在哪里?

  于我而言,那是真正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回家辗转反侧。本以为彻夜难眠,但竟然还是睡着了。我很自责。

  白天,我继续出门寻找。

  这回走遍了附近几个小区,范围从苏州河南岸扩大到了北岸。我找到附近溜狗的人们,向他们打听有没有看到过贝贝,但人家只报以同情的目光,却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下午4点半,我回到家,我妈又哭了。

  那是贝贝走失整整二十四小时。

  我妈去小区物业查看了昨天的监控记录。反复看了许多遍,终于发现在4点半左右,我家贝贝出现在门口的摄像头里,跟着一辆车跑出了小区大门。它还在犹豫,前路彷徨,未来灰暗。但它选择了最常去的那条路,往苏州河的方向奔去,消失在尽头。

  我家附近有个洗车店,那天晚上听到大狗的叫声,我立即冲下楼去,四处寻觅贝贝,因为那是它的叫声,惊天动地的,几百米外就能听到。然而,我只看到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德国黑背。

  为什么不是贝贝?我抓狂。

  第三天,我们全家还在寻找,但已渐渐明白,大概这是徒劳的吧。

  真的,很抱歉,贝贝。我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在街头、在网上到处招贴寻狗启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寻找变为祈祷。

  我从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甚至从没愤怒过。但是,我在私下里,一个人,经常会因为某些很小的事情感动落泪。而在贝贝走失以后,那些个夜晚,我经常哭。

  我常幻想,半夜里,你会来敲门。

  幻想,某天走在苏州河边,会突然看到你。我会喊你名字,抚摸你的皮毛,带你回家。

  带它回家。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在贝贝走失的那天,房间里还有另外一条狗。

  它的名字叫拉拉。

  那是一条米黄色的拉布拉多,在贝贝走失前一年,老婆大人在宠物店花了三千块买来,还骗我爸说是别人送的。一如十多年前,我爸告诉我妈,贝贝是别人送的。后来他说漏了嘴,原来是六百块钱买的。不久,在买拉拉的那家宠物店,出现了一条幼犬,几乎与刚来我家时的贝贝一模一样,标价两万。当时,我还挺得意地说,贝贝真的好名贵啊。

  而今,我想,他妈的就算两个亿(约等于一万个LV包包)也不及在我回忆中,贝贝的一个眼神。因为,回忆正在渐渐模糊。就好像,除了是个11月的秋夜,我也真的记不清,贝贝走失的那一夜,是否两年前的今夜、此刻……

  秘密还没说完。

  拉拉是老婆大人送给我爸的礼物,是条母狗,带回家时只有一两个月,体重八斤。这是条极度调皮的拉布拉多,成年后也活泼得很。相比之下,贝贝却是沉着冷静的,像成熟的男人,总是蹲在沙发或地上。现在,拉拉已痴肥到八十斤。在它还没长大时,就经常欺负老实的贝贝。照道理,作为斗犬的中国骨嘴沙皮,一旦被惹火了,立时能把拉拉咬得半死。贝贝却好像明白要对女人谦让的道理,处处都让着拉拉,从没伤害过她。

  直到,拉拉怀孕了。罪魁祸首就是贝贝,它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前面已经说过,为了保持中国骨沙的血统纯洁,贝贝一直未能找到适合交配的对象,它到十二岁还是处子之身。

  拉拉是贝贝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它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但是,我们无法想象拉布拉多生下的沙皮会是什么模样?当时,咨询了许多人,都建议要把这个尚未成形的孩子拿掉。踌躇再三,我们送拉拉去做了无痛的流产,找了个德国医生,手术费三千块。

  几个月后,贝贝走了。

  不知道,它自己开门出走之前,有没有回头张望过拉拉一眼。

  我没有很后悔,而是极度后悔。

  如果,没有送拉拉去做人流,或许,贝贝与拉拉的孩子们,就会在2012年的秋天,来到这个世界。

  拉拉与贝贝的孩子,可以起个名字——拉贝日记。

  有些历史感,也有些邪恶。

  当贝贝遗憾地走失以后,至少可以留下它的一线血脉,将遥远的加拿大拉布拉多与古老的中国犬连接在一起的种子,那会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串串啊!

  可惜,这部漫长的日记永远都写不出来了。

  后来,我一直在想个问题,贝贝为什么要出走?所有的狗,都喜欢出门去玩,如果能够自己把门打开,通常十有八九会溜出去。不过,就算是号称智商最高的拉布拉多,拉拉至今也没有学会贝贝的开门绝技。

  但它为什么没有回来?贝贝是否有某种怨恨?真的跟它的孩子被扼杀在拉拉腹中有关?

  我的朋友赵若虹跟我分析过,说是狗到了一定年龄,比如十二岁快要老死之前,就会决定离家出走,躲到不为人知的角落,孤独地死去,为了不让主人看着自己死去而悲伤。

  2012年,我经历了许多事情,在此不一一描述了。

  那是我内心极度起伏的一年,也包含陪伴了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传说,2012年12月22日,是古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

  那一晚,我反复听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

  如果还有明天

  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

  如果没有明天

  要怎么说再见

  ……

  还好,我看到了2013年的太阳,还有2014年的,眼看就要到2015了。

  此时此刻,我在想,我的贝贝,它现在哪里呢?

  它,还活着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了。

  我曾想象,它可能会有的几种命运,最大的一种可能,来自于苏州河桥洞下的流浪汉们。是啊,曾经有人看到过他们,杀死流浪狗煮了充饥。

  或者,贝贝被人送进了狗肉火锅店?还是乱穿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还是无法寻觅食物饥寒交迫而亡?也可能是被人举报,打狗队员将它收容,最后人道毁灭……

  我希望它还活着,哪怕此生再也不能与我见面,至少能得个寿终正寝。

  也如果,它被某个人家收养了?虽然不太有可能,因为中国骨嘴沙皮终生只认一个主人,绝对不会背叛。

  贝贝最好的结局,应该是被送到某个郊外的工厂,成为一条看管厂房的巡逻犬,这也能发挥它斗犬的优势,更有巨大的空间可以活动,最好就是在乡村田野的环抱中,那可比被憋在市中心的狭窄环境里好多了。

  最差的嘛,就是依然在街头流浪,每天饱一顿饿一顿,偶尔跟别的狗打打架。它应该很厉害的,没有狗打得过它——但是,它老了。

  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了。

  它会走不动路,掉了牙,生了疮,受了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我,我送它去看医生。

  我知道,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的争议很多。我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我可以尊重别人的饮食习惯,这我与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么无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了保护小动物的权益,而做出损害人的利益的事,我同样会感到可笑。

  于我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的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我说,要多拍些贝贝的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的时间不多。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太在意这句话。

  后来,当贝贝的年纪一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的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的衰老是瞬间的,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了),我也想过如何面对它的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的最后一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结局。

  至于,贝贝的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我的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我原来家的玻璃下。自从它走失以后,我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因为,我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这么几句话,我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我正在敲动的键盘,已被自己的眼泪,浸湿了。

  魂淡啊!

  半年前,我把我家的电脑桌面,替换成了贝贝的照片。然后,我开始每天写 《最漫长的那一夜》 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我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我,提醒我,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一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上个月,我在饭桌上遇到赵传(歌手,代表作:《我是一只小小鸟》、《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我可不敢说,我也是听着赵传的歌长大的。

  饭后临别之时,我才知道,原来赵传是我家邻居,跟我住在同一个小区。

  忽然,我很想问赵传,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你有没有在小区门外,看到过一只黑色的中国骨嘴沙皮犬?这条狗走失了,主人很想念它。

  我没有这样问,只是在心中,默念一首他的歌《我终于失去了你》——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

  我看见你眼中伤心的泪光闪动

  P。S.很多人说,我的小说陪伴了他们长大。而我要说,在大约十年的光阴里,贝贝陪伴着我看见这些小说诞生。

  感谢它。

  也感谢你们,真心的。

继续阅读:4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蔡骏随笔集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