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东成置若罔闻,鹰眸貌似不经意地牢牢盯住他。
蟊贼在他的逼视下,尴尬地缩缩身体,继续转移在场的人注意力:
“来之前,就知道这里是天罗地网……”
“那你还敢来!”
阚东成不耐烦,示意凶鸟上前:“让他乖乖把东西拿出来!”
“我还!我还!”
蟊贼连连点头,右手高高举起,卑躬屈膝做投降状,左手慌乱地伸到裤袋里去掏摸。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没谁会想到真凶原来就混在他们之中,大家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中。
说时迟,那时快,蟊贼猛地一个回旋,原地翻转半圈,右手在半空划出一道完美的弧度,涂染成漆黑色的枪管赫然对准毫不防备地人群——
砰砰砰!
三声闷响,挡在他身前的三个保卫同时倒地,正前方墙上的挂钟也应声裂成碎片。
“抓住他!”
凶鸟对着人群大喊,迅速挡在阚东成身前,仓促间拔枪还击,心慌意乱之下,早已失了准头,子弹斜斜错过。
众人没料想这个蟊贼居然大难临头心不慌,使用左轮手枪也可以瞬间致人死命。
这样的冷静,这样的枪法,阚东成鹰眸眯起,额头上的血管微微鼓胀。
凶鸟一声令下,训练有素的保卫在最短时间内站成一排人墙,护住阚东成。
蟊贼手里的东西重要,阚东成的性命更重要。
走廊上传来纷杂的脚步声,枪声惊动了所有人,增援一到,这里势必围得水泄不通,任凭蟊贼如何狡诈凶险,也是插翅难飞。
狗急跳墙,他侧身躲过一个逼上来的保镖,反手一拳砸向另一人的下颌骨,那人不甘心地踉跄着摔倒,麻木到失去知觉的下巴不受控制,连一声惨叫也发不出来。
又有几个保卫冲上前,奈何满眼都是自家兄弟,投鼠忌器,反而施展不开。
蟊贼瞅准机会,一个扫荡腿飞过,顺手一撑,一跳,矮小灵活的身体轻捷地翻过一米来宽的书桌,几乎同时,一串暴怒的子弹打在坚硬的实木桌上,局促的空间内弥漫起让人胆寒的硝烟,呛得人几乎窒息。
蟊贼在桌后深深换了口气,接下来他还要用剩下的六发子弹,对付蝗虫般越聚越多的保卫!
破釜沉舟,他一咬牙,纵身而起,对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就是一枪,硕大的捷克水晶灯自空中砸下,再训练有素的保卫都只能选择四散退开!
他侧身一跃,甩手就是两枪,有人应声倒地,眼前已毫无阻碍,他甚至已经俯下身,摸到了事先准备好的逃生密道!
“砰!”一声,他用来遮住洞口的富贵竹,被轰起一米多高,连碎裂之声都来不及听见,就被一枪打了个粉碎,甚至隐隐可见那一团燃烧的火焰——应该不是被枪击的,这种爆炸的程度已经超过手枪范畴,几乎等同一颗微型炮弹的杀伤力!
只有改良过的穿甲弹才有这种高爆速燃的威力,人的血肉之躯与之相比简直不堪一击,只有傻子才会硬碰。
蟊贼纵横江湖多年,当然不是傻子,他慢慢地放下枪,直起身子。
在他面前,一个尚冒着硝烟的黑洞洞枪口正对着他,持枪的人满脸肃杀,不知为何没有痛下杀手,刚才那一枪,只要他稍微调整准头,炸成齑粉的就不是花盆,而是蟊贼的脑袋。
没有人知道这个狙击手什么时候出手,更没有人看见阚东成眼里一闪而过的炽芒。
厉峰身后跟着七八个警察,执枪慢慢逼近蟊贼:
“放下手枪,束手就擒!”
蟊贼没想到阚东成敢报警,冷笑一声。
直至此刻,他依然带着夜视镜,没人可以看得清他的面貌,更不用说他眼里狡诈的光芒。
生死近在咫尺,他居然还有心情吹起悦耳悠扬的口哨,一副砍头只当风吹帽的无赖嘴脸。
所有人都被激怒了。
厉峰的食指缓缓扣下扳机,他就不信,这世界上有真不怕死的蟊贼!
几乎只是眼睛一眨的功夫,那贼像刘谦耍魔术一般,凭空从大伙眼皮底下消失了!
仿佛是地下室裂开一道口子,瞬间吞噬掉他瘦小的身体,又重新合拢,一切消弭于无形。
所有人都呆住了!
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平空消失?莫非真的是鬼?
就连阚东成也怔了几秒才回过神来,凶鸟刚要上前去察看,常武一把拽住他:
“当心!有埋伏!”
话音未落,地下闷闷响了几声,子弹堪堪擦着凶鸟火红色的头发,嗖嗖的闷响听得人心惊肉跳,几秒钟之内,生死已经轮回。
常武气喘吁吁,他原本猜测蟊贼应该在高空有接应,早早领着相熟的下属拉网搜索,一无所获。
他脑子里,一而再再而三闪过蟊贼瘦小的身体,恍然想到另一种可能,急忙抛下大伙,急吼吼地冲进地下室,救了凶鸟一命。
这世界上当然没有鬼,有也不敢在一群凶神恶煞的壮汉面前猖獗,按常武的猜测,那个蟊贼应该属于“伏地魔”,靠盗墓掘坟发死人财出身的,不知怎么居然违背祖师爷教训,出来趟蟊贼的浑水。
几锤子砸下,偌大一爿地板塌陷下去,凶鸟顾不得多想,赶紧领着一群保镖去四周搜寻蟊贼事先挖掘好的出口。
真相开始浮出大白——蟊贼事先探测好机要室大概的位置,从远处某幢建筑开挖,一直延伸过来,之后趁着骊色人员更替,疏于防备,用三天三夜时间挖进地下室,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进来,为求万全,小贼还特意穿上骊色特制的保安服。
机要室安置在地下室,严严实实,不成想有人擅长掘地,框架式结构的高层大厦,填充在地基之上的泥块瓦砾,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镐头,根本不是问题。
冲出地下室的凶鸟忧心如焚,站在黑黝黝的夜色里无计可施。
相形之下,平日显得笨笨拙拙的常武镇定多了,籍着大功率探照灯的强光,周围月光下影影绰绰的建筑一览无余,几分钟后,他微微眯起的黑眸骤然一凛,率先朝某座别墅背后、斜侧里某栋临时建筑奔去。
云海是古城,需要修缮保留的文物建筑甚多。
前几年某朝皇陵申遗成功后,旧城改造工作停滞不前,新任市长甫一上任,就督促市政部门抓紧整饬主城区内非主流线道。
气派堂皇的骊色别墅群背后,就有这么一条法梧繁茂的林荫大道,美则美矣,却是一条单行道,忒窄忒烂,风和日丽的时候还罢了,刮风下雨的时候,行人稍有不慎,即被驰而过的轿车溅上一身泥水,苦不堪言。
国庆前夕,终于有人开着推土机,一夜之间把这片惨兮兮地巷道铲平了,隆起的水泥疙瘩遍布四周,随后路边就有人搭起好几个帆布帐篷,整天神秘兮兮的不知道忙活什么。
凶鸟跟阚东成对视一眼,瞬间明白过来,忙领着一群保卫,紧紧跟在常武背后,悄无声息地包围了那几个诡秘的帐篷……
半小时之后,凶鸟顶着一头稻田般蓬松的怒发,大大咧咧地走进骊色。
沿途霓裳华服,溢色流光,晃花了人眼。
他的发梢刚刚挑染了深深浅浅的金,经过大厅耀眼的水晶灯下,太阳般耀眼夺目,让人想不看到他都不行。
经过刚才“擒贼”的惊心动魄,众人都嚷嚷着要“放松”,要美酒和美女。
阚东成苦笑,打电话叮嘱明月先睡,他有“应酬”。
正是夜场黄金时间,三层架空的大厅里,客人摩肩接踵。
为了庆祝双十一“光棍节”,骊色特意搭起一座庆祝花塔,用了一千朵蓝色妖姬,配上白玫瑰,错落有致的插在紫藤和蔷薇藤精心编成的长长花带里,从三楼一直流淌上地面,衬着宝蓝色的水晶灯光,像一弯流动的溪水,神秘、瑰丽、而又繁华,美得像一个蛊惑人心的咒语。
一进走廊,富丽奢华的地毯上,迎面过来一个男人,长相也不算差,却有点滑稽,瘦削的脑袋、黯沉的五官,让人不由自主联想起带鱼,还是死了好几天的那种。
最吸引大家眼球的,是紧跟在他身后的女人——项诗薇。
穿一件绯色纺绸长裙,精致的剪裁突凸显出常人莫及的好身材,一头大波浪云卷云舒,两只大钻坠摇摇晃晃。
凶鸟一怔,他是见过项诗薇的,还因为明月在东华医院跟她当面怼过,那时候的项诗薇虽然娇蛮,骨子里是个良家美眉,怎么几个月不见,画风逆转?
项诗薇丝毫不觉得尴尬,昂然而过,头顶的水晶感应灯缓缓黯淡,幽暗中似乎有人发出一声叹息。
厉峰尴尬难言,脚下彷佛坠了秤砣,项诗薇出事以后,整个人性情大变。
他安抚过几次,效果适得其反,只得避开。
厉队长无法想象,项诗薇会出现在骊色这种声色场所,她身边的人有人认出她,指指戳戳、窃窃私语。
项诗薇美艳的五官冷厉默然,全然没了昔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娇俏韵味。
像是阳光下的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开始融化。
过道上有一对男女吵架,语气狠戾:
“说了我不想来,干嘛非要赶鸭子上架!”
“你是鸭子吗?勉强算是只人老珠黄的野鸡。”
“你——无耻!”
啪!巴掌……
画外音一样的动静,激得厉峰无法保持冷静,随手揪过她拖进包厢,扔上沙发,拧眉打量她浓妆淡抹的俏脸。
项诗薇因为长得漂亮,也喜欢做姿态撩人,时不时就溜进夜店,叼着细细长长的烟,周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冲这边呶呶小嘴,冲那边抛个飞眼,那种风流泼洒,万万人不及。
经了一场挫折,就褪变成一只失了锐气的败鸡,看着就丧气。
厉峰拒绝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洋酒,“换杯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