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是六辆车,沈玉坐的这辆车是在第四辆。
而此时此刻,前面第一辆车突然发生了爆炸,沈玉乘坐的第四辆车,虽然及时的刹住了车,但却依然跟前面的车追尾了。
这可是在高速公路上。
大家应该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就不是几辆车追尾的问题了,而是十几辆甚至几十辆车。
沈玉往后看了一眼,已经连环追尾了七八辆车了,而且看样子后面的还在继续追尾。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情了?”受到惊吓的沈玉,忍不住握紧了车椅的皮套,紧张的问道。
“沈先生,请您稍安勿躁,应该没什么事,前面并不是咱们的车发生了爆炸,而是别人的车,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爆炸了。”
坐在副驾驶的保镖,转过头来示意沈玉不用紧张,用对讲机和其他人再次确认了一遍之后,继续说道:“前面的兄弟已经在想办法换车道行驶了,不过,因为是追尾的缘故,可能会耽误一些时间,沈先生您不用紧张,我们都是专业的保镖,您不会有事的。”
不是第一辆车发生了爆炸?
听到这话之后,沈玉这才稍稍放松了一些,从兜里摸出香烟点上了一根,任凭尼古丁钻入肺里慢慢麻痹着神经。
抽了半根烟,沈玉这才感觉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沈玉刚才还在纳闷呢,既然这六辆车都是经过特殊改装的,那么什么样的炸弹才能把第一辆车给炸掉呢?
姜钧山就算在怎么丧心病狂,也不可能做的如此毫无忌惮吧?这TM可是高速公路,就这么直接的用炸弹杀人,就算他姓姜,也保不住他吧?
而且,沈玉自认为和姜钧山之间的恩怨,还不至于到这一步,就算姜钧山想要致自己于死地,也不可能用这么直接暴力,这么low的暗杀手段。
就他在京城对自己使得那些手段,稍微有一项罪名是坐实的话,自己下半辈子就在监狱里度过了。
能用出那种手短的人,沈玉觉得姜钧山不可能用炸弹堂而皇之的暗杀自己。
‘真的不会有事吗?’
将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沈玉看了眼前面已经被扑灭的火光,只剩下还在往上蹭蹭冒的黑烟。
沈玉下意识的往后看了一眼,追尾了大概有十几辆车左右,有不少人探头往前看,还有不少人已经下了车,超前面这边走来,看样子像是想去看看爆炸的那辆车。
事实证明,的确没什么事。
从前面那辆车爆炸之后,一直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几分钟的时间了,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爆炸后的第一时间,有人从车上取下微型灭火器,很快便将火第一时间扑灭了。
后面虽然有十几辆车连环追尾,也有不少人下车围观,但大部分都是看热闹的。
坐在车上的沈玉,除了心跳加快了一些,什么事也没有。
二十分钟后,前面的道路清理了出来,六辆车留下了最后一辆,然后将沈玉乘坐的那辆车移到了中间。
“这种事情,你们经常遇到吗?”从头到尾,沈玉都没有从这些人身上看到丝毫的慌乱,所以沈玉有些好奇的问道。
“当然,比这更凶险的我们都习惯了。我们公司在国内算得上是最专业的保镖团队了,沈先生请您放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一定会把您安全的送到目的地。”
沈玉看了眼车窗外,虽然从疗养院醒来之后,衣领的纽扣和耳麦都还在,但沈玉却一直都没有联系上沈二沈三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什么位置。
没有他们在身边,沈玉总觉得心里有些没底。
……
二十七个小时。
当沈玉看到路边写有清海市字样的路牌后,沈玉一路上紧张的心情,总算是放松了下来。
因为在几分钟前,沈玉的耳麦里已经响起了沈二沈三他们的声音。
原来,在京城沈玉出事之后,当时国安局搜集到的‘证据’,表明沈玉身边有六个帮凶。
这六个帮凶,自然也就是指沈二沈三他们六个人。
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周红只好让沈二沈三他们先回清海市,以免沈玉这边还没救出来,沈二沈三他们就在跟着被抓进去。
虽然以他们的身法和藏匿的手段,郑什的手下想要抓住他们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毕竟以当时的情况而言,他们继续留在京城也没什么事情了。
还只会添麻烦。
“沈先生,咱们距离您的别墅还剩下不到一公里的距离,早就说过,您不会有事的,现在相信了吧?”
和其他人不一样,一路上和沈玉闲聊的这位,应该是这些人的队长,如果不是他一直陪沈玉闲聊,估计沈玉这颗紧张的小心脏,一张嘴都能从嘴里跳出去。
“恩,相信了。”其实不用他说,沈玉也早就已经看到了周红赠送给自己的那栋别墅。
“沈先生,这是我的名片,周女士是我们公司的会员,您将来如果有需要的话,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说着,他从兜里拿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了沈玉。
周武群,二十三岁,金盾公司经理。
接过名片一看,沈玉这才想起自己有些失礼了。
聊了一路,人家又是安慰自己,又是怕自己紧张陪着闲聊的,自己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他叫什么……
“让你受委屈了。”
下车,站在大门口的陈庆余,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来,伸手抱住了沈玉,轻声说道。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当你受了什么委屈,或者有什么为难的事情时,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还能扛得住。
但如果你最亲近的人在这个时候问你怎么了,或者只是简单的一句你没事吧,你可能就因此而崩溃了。
沈玉委屈吗?
当然委屈。
遥想三天前,在前往京城之前,沈玉那可以说是豪言壮志,颇有一种大军出城,不剿灭敌人绝不会回来的样子。
就算不能做到位陈庆余脸上争光,最起码也能在陈老爷子和陈家人面前表现的不丢脸才行。
然而事实上呢?
沈玉都没有见到陈老爷子,三天的时间,其中有一天在昏迷当中度过,一天半的时间在小黑屋里关着。
虽然郑什和那位老者都说自己算是和姜钧山打了个平手。
不管他们是发自内心的,还是出于安慰沈玉的目的,但是在沈玉心里,哪有什么平手可言。
此时此刻,听到陈庆余的话,沈玉的鼻子忍不住一酸,眼眶中更是有些模糊。
“我没事,就是……”沈玉吸了吸鼻子,就像是个做错事了的孩子一样,低着头承认错误:“就是给您丢脸了。”
虽然这三天的时间,并没有打听到当年陈庆余离开京城的原因,但沈玉多多少少还是了解了一些当年陈庆余在京城的名声。
二三十年前,曾经有过这样的一句话。
生子当如陈庆余。
这句话源于辛弃疾的一首诗,原文是生子当如孙仲谋,只不过后来在京城被用来形容才华横溢的青年才俊。
从这简单的七个字里,就能想象得到,陈庆余当年在京城的名气有多么的大。
这虽然只是一句被修改的诗句,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也算得上是对当年陈庆余的某种肯定。
而现在,二三十年后的现在,京城依然还有着这句话。
只不过这七个字被人改动了一些,放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生子当如姜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