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凉的海水迅速包裹起林徽的脚踝,浪花自海中向岸上涌,又从岸上退下。它们冲刷着林徽的脚掌、脚踝和小腿,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在一个颠簸的马背上,那马要带他去世界上的任何地方。
秦笙此时踏着水蹦了过来。
他蹦跶的时候带起很多水花,又溅到自己的裤腿和林徽的裤腿上,可是两只落汤鸡浑身都是水,已经不甚在意了。
“林徽!”秦笙又叫道,一声一声地念他的名字。
林徽抬起头,看见秦笙的头发服服帖帖地贴在头皮上,好像扣了一个黑色的锅盖,不知怎地就很是滑稽,让他笑了起来。
“我看见海了!”他向秦笙大喊,声音盖过嘈杂的海浪。“可我还不知道海到底是什么!”
“那我告诉你吧!”秦笙扶着林徽,蹦到离他更近的位置,他把脸贴到离林徽只有分寸的地方,张嘴说到。
林徽愣住了,看着他那双琉璃般的眼睛在面前放大。秦笙的眼睛里好像有波涛翻滚,而且波涛中又站着一个小小的他。
“海是……唔……”他的问题被吞没在唇齿间。
秦笙亲了上来,和着他脸上的雨水与海水,两个人在雨中、在海中交换了一个有点点苦,又有点点青涩的吻。
等两人分开后,秦笙扶着林徽喘气,双唇殷红,在晦暗的天地间成了第二种色彩。
林徽盯着他的嘴唇看,他想自己终于明白海是什么了。
海是情与爱。
他不怕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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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识月不知为何一直待在车里没出来,她像是个尽职尽责的搬运工,只是负责把货物—秦笙和林徽搬到此处,然后再搬回家里。
早知道二人要回来的消息,秦识月已买好了一桌海鲜,螃蟹、虾、扇贝、生蚝应有尽有。等秦笙与林徽两人洗了热水澡,换了身衣服,就把海鲜盛宴全都端上桌儿了。
她现在仍是单身,平常一个人吃饭居多,桌子不大,这一下给摆得满满当当的,桌面上连个放胳膊的地儿也没有。
雾都是个美食洼地,暂且不说仰望星空派和司康饼,就是甜甜圈上铺得几毫米厚的糖霜都够人受的。胡一骋和秦歌虽然厨艺不错,但到底还是有项目在身,哪有那么多时间做饭。再加上秦笙是个病号,林徽又不忍落下学业,托了导师的关系在医学院旁听,四个人都空有做饭的心,没有做饭的力,每天中午就靠着世上最难吃的金枪鱼三明治过活,炸鱼薯条则被当晚餐吃了整整三个月。
因此见到桌子上通红的螃蟹和鲜嫩的虾子,两人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手忙脚乱地去剥。
秦识月适时地从冰箱里拿出两袋啤酒,在自己和林徽面前各放了一袋子,给病号秦笙则满上了可乐。
她把塑料袋里金黄色的酒液倒到杯子里,端起杯直接喝了三分之一。秦识月一双杏眼微眯,带点满足感地去打量对面的林徽,像是要把他这个人看穿。
“林徽是吧?今天去海边的时候有挺多问题?”
林徽点点头,下意识地坐直了一些,感觉秦识月好像是一个在上课的老师。
“有不少,”他认真答道,“我们毕竟刚下飞机,怎么说也该先回住处休息,而且那时候海边又下着雨,景色不如晴天的时候,似乎没有一定要去的必要。”
“你这么说确实有道理,”秦识月拿刀撬开一只生蚝放到他面前,“但是雨天看海对小笙的意义不太一样,这次也是他央着我,如果下雨了,一定要带你俩去看海。”
林徽“哦”了一声,抬起头开始打量秦笙。对方拆螃蟹拆得不亦乐乎,但听到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手上还是明显地顿了一下,蟹腿险些从手里飞出去。
秦识月对于自己卖了队友一事毫无自觉,见秦笙没有阻拦也就继续说下去了。“下雨天海边没什么人,像咱们去的那片海滩,礁石很多,游客本来就少,下雨天人就更少了。秦笙刚到我家这来的时候,只要一下雨,就必往那里跑。我觉得奇怪,有一天就跟出去了……”
“姑姑。”秦笙这时候才终于说了话,他不知何时端起了一个蒜蓉粉丝扇贝,把那饱满的瑶柱递到秦识月面前,“这扇贝挺好吃的,您来一个吧。”
秦识月喜笑颜开地接过,同时转了话锋对林徽道:“小徽在别处没吃过这么鲜的扇贝吧?来,你也尝一个!”
林徽应了下来,费了老大力气才从扇贝上把瑶柱撬下来,不免在旁边洒了些汤汁。
秦笙就抽过两张卫生纸,替他把周边擦得干干净净,自己从盘子里拿了另一个,筷子巧妙的一使劲,就把扇贝肉连带着上面的蒜蓉粉丝一起夹到了林徽的碗里。
林徽毫不客气地吃了,那扇贝肉果真很鲜,而且肉还很有韧劲,配合着入口即化的饱满的黄与香蒜,几乎是人间美味。更绝的是,上面淅淅沥沥的汤汁里竟然带着些许甜味,然而秦识月蒸扇贝时并没有往里放糖,那或许是肉里本来就有的滋味。
他吃完了,笑嘻嘻地把自己那个被夹成破布的扇贝给了秦笙,硬要让他尝尝甜不甜。秦笙开始还说没有,后来抵不住林徽一个劲地给他开扇贝,只好举手投降,认了那扇贝就是甜的。
吃饭期间秦识月提到了一位神经内科的专家,本来人在平城,遭遇了地震后从里面逃了出来,回到老家滨海,现在偶尔参加参加会诊,或许对秦笙的病情有帮助。
林徽最开始还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越听越觉得耳熟,和秦识月一合计,才知道原来俩人找的都是一位医生。有了双重关系的保证,他们也更放心了些,相信秦笙肯定能重新健康地走在路上。
只是当事人本人对此似乎并不在意,自从打断了秦识月讲述自己的往事之后,就没再说过什么正经话,一直在插科打诨。
林徽习惯他这样了。秦笙看着简单,实则心思很重,他因为以往的事情对自己有过分的不信任,提起私事时总不会舒服。
秦识月虽然养了他很多年,两个人的沟通也没有很多,甚至在劝他与秦歌和好时一度也被秦笙拉进了心里的黑名单。她活得随性又洒脱,自在惯了,难免会想不到别人的难处,这才大大咧咧地提起来,又在秦笙的示意之下扯远话题。
只是秦笙不愿让她说,并不代表着他自己不会和林徽说。
林徽自己对于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有些自信的,晚上靠在床头心不在焉地打游戏时,也正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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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识月家是三室一厅,一间主卧、一间客房和书房。这个格局基本没怎么变过,只有在秦笙姐弟寄住于她家时,碍于两个孩子性别不同,她才忍痛让出书房作为秦笙的卧室。也幸好二人都是住宿,倒也没给秦识月的生活带来太大变化。
只是这一次,这两人就不知道要住到什么时候去了。
不过秦识月见秦笙与林徽都是男孩,关系又非常亲近,便商量了一番,安排两人睡在一起。
说不激动是不行的。
大半年以来,秦笙和林徽的关系从对头到伙伴,最后变成了爱人,可是真正独处的时间却并不算多,要说同床共枕,也只是确立关系之前,在克里特的公寓里睡在了一张大床上。
但那是在客厅,又是生死关头,二人间仅有的一点情愫也只能藏着掖着,躺在一起盖着棉被纯聊天,也就睡梦中才能出现一些少儿不宜的场景。
更不用说确立关系后,他们要不然是在罗青青女士眼皮子底下演戏,要么就是在病床上残着,哪有时间升华革命友谊?
所幸这次不太一样了。
打从秦笙洗漱之后,二人间就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氛围。林徽收了手机,放了个软垫在腰后,懒洋洋地靠着床头,秦笙则坐在床边吹头发。
他俩有话想说,又不知从何说起,最后还是隐瞒了秘密的秦笙关上吹风机,率先开口。“我小时候经常去雨天看海。”
瞧这经典的“小时候”开头,林徽暗自腹诽,总觉得有哪似曾相识。
“那时候每天都不太开心,心事重,也不知道跟谁说,就趁着下雨天跑到那去,在海边逛游逛游,那片沙滩的礁石后面还藏了一家小钢琴,我偶尔也会去弹琴。好像只要跟海说说话,弹弹琴,许许愿,一切不开心的就都过去了。”
“许愿?你许了什么愿望?”林徽凑过去,呼噜他未干的头发,“未来一帆风顺吗?”
“差不多吧,”秦笙淡淡地说,“也是小时候中二病犯了,明明是这么想的,偏不这么说。表达的又别扭又做作,想起来也挺好笑。”
林徽一听他做作,就开始两眼儿放光,催促他道:“到底是什么呀?你快说!”
秦笙斜过头,看了他一眼。
“我当时说,海啊海啊,我的前十几年已经这么苦了,未来能不能这样,好歹要有一点点甜,也够支撑接下来的漫长人生。”
林徽鼻子有点酸,他想起来在梦醒时看到的孤僻少年和他所面临的流言蜚语,也想起来那人童年时仅剩的乐趣在十三岁的车祸以后大概也都成了逼人的梦魇。
秦笙说话很少夸张,连他都喊苦,那就是真的苦到了极致,只尝一口,舌尖都失了滋味。世上多少人因为这些事就开始怪罪社会,可他不一样,他的刃永远只朝着自己,在把自己扎得变体鳞伤时,却还有颗柔软的心。
少年走到海边,把脚探进冰凉的海水里,任由海潮一点一点地冲刷着。
他所有忍下去的泪水都在这个时候混合着雨水滴到最深邃悠久的一汪水里。他问那位永不离弃他的母亲:我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有一点甜?
“现在呢?”林徽感觉自己的声音都是涩的,他问秦笙,“你现在尝到那点甜味儿了吗?”
他说完,便觉察出之前还晃晃悠悠,对于摸头表示不满的秦笙停了一下,心跳也跟着漏跳了一拍。
他还会觉得苦吗?林徽暗想,我以为有我陪着,他会……
秦笙在这时转过了头。
他刚洗完澡,两颊泛着点红,头发里没吹干的水顺着瘦削的侧脸滑下来,顺着锁骨流到了浴袍里。
林徽看着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等待着那个答案。
秦笙没有笑,他郑重其事地握住了林徽的手,一字一顿地说:“我遇见了你。”
“那……那……”林徽在他的注视之下,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语无伦次。
所幸秦笙没跟他说话,而是直接亲了上去。他们唇齿相接,交换了一个情意浓浓的吻。
然后秦笙舔了舔嘴角,盯着林徽道:“我真的觉得今天吃的扇贝不甜,那一点点的鲜味,不及你万分之一。”
林徽脑子里“轰”地一声,觉得整个人都燥热了起来。
秦笙看着他,轻轻点了下头。
他很快就拉上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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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从半开的窗子里灌进来,带着大海特有的咸涩气味。
秦笙躺在床上,觉得自己像是茫茫大海里的一叶孤舟,顺着汹涌的波涛来回起伏着,灵魂也跟着颤动,被推到了海浪的尖尖上时,甚至都觉得自己已不像自己了。他张开手臂,在浪潮里沉浮,似乎要与那无比灼热的浪花融为一体。
迷迷糊糊之间他想起来今早林徽还问过自己:海是什么?
和那生长在内陆的人不一样,他是海的儿子,他的忧愁与喜悦全都与大海分享,自己越是生长,也越像海--一眼望不穿的,看似沉静却波澜壮阔的。
他秦笙靠海长大,从小到大却只祈求过大海一件事。
于是他得到了整片水域中最明亮、最璀璨的那朵浪花,那朵带着天狼星的星辉的海浪。
为它,他甘愿赴汤蹈火。
于他,海是母亲,是糖果,是一场成真的梦。
是说不出口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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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糖就这么草率的没了,不要打我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