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草06
夏迁2021-01-01 23:573,086

  我很喜欢。

  修银后来补充说明了什么,沈南风其实没怎么认真去听。

  因为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因为对方认真反驳的这句,毫无防备的,脑海里忽然就浮现出了晨远之的样子。

  ——而她已经很久,很久不曾主动想起他了。

  最开始的时候,是逼着自己不去想他,也躲着不去见他,把每一天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练刀也好,闯荡也罢,反正只要劳累着,在生死边缘拼杀着,她就没有什么多余的力气去想念谁。

  到了后面,她似乎就想不起来,要想他些什么了。

  沈南风其实记性不怎么好,也讨厌记住一些让自己情绪低落的事情。她躲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见对方,在那个几日不见就会有一些不一样的年纪,陌生感的堆积也非常迅速,身为少庄主的晨远之定了亲,被赋予了更多的重任,日益成熟稳重起来,渐渐不再像是她认识的那个“远之哥哥”。她也因为走南闯北的经历,见识了太多的人心和故事,愈发沉冷淡静,大概和少时那个倔强刚烈的自己也已经差距很大了吧。

  而变化一旦发生,往往覆水难收,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慢慢地,沈南风就发现,她已经不会主动想起晨远之了,她可以坦然地接受这个人来做她的妹夫,叫他晨少庄主的时候,也不是为了避嫌,只是真的,没有小时候那么亲近了。

  大概这就是她最像个佛门弟子的地方了吧,随得了缘,也放得下念,对于和自己相关的很多事情,没有什么特别的执着。

  可是此刻,现在,她忽然又想起了他,因为听到的四个简简单单的字。

  我很喜欢。

  比如她少时拿刀顺手,却怎么也不会女红。想要精心准备送给晨远之的生辰礼,结果手指戳烂,也只绣了一头惨不忍睹,凶相毕露的瑞兽。她拿不出手,自暴自弃,晨远之却乐着收下,又耐心地给她的手指涂药,一字一顿地认真说,我很喜欢。

  比如宴会上有几人聚在一起,说话阴阳怪气,说晨露山庄是依附沈家堡才有了今日的地位,说晨远之是谄媚屈膝之徒,将一个美好的人形容得格外不堪。沈南风当场虽未发作,游戏时却忽然出头,技术轻松碾压,言辞又针锋犀利,旁人说三小姐如何强势可怖,只晨远之护着自己说,你这样为我着想,我很喜欢。

  沈南风也并不是没有过,没有过对未来的想象。

  她也以为自己的日子会慢慢好起来,以为能有他陪她离开沈家堡,以为日后应该会有机会,让她悄悄的,将她身负异能的秘密告诉给对方。那时候的晨远之,在她眼里是最值得托付的人,沈南风总觉得即便他知道了自己的异样,也不会太过惊讶,只会对视着她的眼睛,认真温柔的告诉她,不怕,我很喜欢。

  如今却是,斗转星移,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想象了。

  沈南风在修银替她挟菜的时候回神,对方耳缘红着,并没看她,只督促她快些吃饭。这人放松的时候说话,容易嘴比脑子快,经常说些需要补充说明的东西,沈南风已经习惯了,而她因为突然的回忆,也不想恶趣味的逗他,两人和谐地吃过一顿晚饭,又在牵马回来的路上说了说明日的路线,便各自回去房间睡下休息了。

  冷家一行,二人皆是身心疲累,到现在才算是真正能躺到床上好好休息,隔天的时候,两人默契的在太阳升起之后才各自出屋,精神充沛地继续往东行进。

  荒垒平原是一片很大的区域,人烟稀薄,村落零星。如果黑沼泽是群山环绕中一片诡异的绿洲,那么荒垒平原就是葱郁夏日里古怪的戈壁。

  前者是浓墨的绿,后者是苍凉的黄。

  从西北来往沿海地区,商路诸多,但只有荒垒平原所处的位置最好,距离最短,耗时最少。然而这一条路,许多的镖队和商队往往都会选择绕过,因为它实在是太荒凉了。

  按理说,天下河流起源昆山,主干蟒川奔流而下,分支散开,荒垒平原地势低矮,也应该有大河途经,可偏偏河流分支到了这里,竟然一条也无。你根本就别想看到这地方有一条马车宽的河流。

  没有河,再加上平原地区多风日晒,这块儿地方的土质就愈发沙化干裂,但又不像沙漠一般风起丘走,只是萧萧索索,经常飞沙走石,连压出的道路上都格格楞楞,满是不知从什么地方吹来的碎石。

  少水,多风,日晒,沙石地,这一块儿经常黄沙弥漫的地方,慢慢就衍生出了不同于其他平原地区的生态环境。

  黄狼是这块儿地域的霸主,不过,黄狼并不是指黄鼠狼,而是一种毛色金黄的群居狼群,它们成群结队,体形瘦长,很有秩序,除了猎杀戈壁里的动物,就是设计猎杀路过的商队,它们智慧很高,又颇为勇猛,还懂得如何配合。如果不是规模足够的大型商队,拥有不少的猎犬和靠谱的向导,夜晚就一定会葬送在它们手中,死无全尸。

  环境的恶劣,自然不会存在很多的人烟,除了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已经习惯并适应的一些民众,更多的,则是一批遗民。

  也就是所谓的沉丘之地。

  多少年前,中原和西南蛮夷曾有一战,兵强器利的中原军队所向披靡,于是许多的边境人为了躲避战乱,便一路往北,又经山林而入平原。他们不清楚中原腹地的地形,平原地区自然更不好躲避,结果好巧不巧,就让他们发现了这样一块儿奇妙的地方。

  荒垒平原上,竟然有一块儿大坑,仿佛山丘倒陷下沉,剩下了一块儿盆地一般,沟壑纵生的怪域。

  沈南风听说过,却没去过。

  她和修银闷头赶路,这一路,先是愈发葱郁炎热,而后便只剩下炎热,葱郁又渐渐变得光秃,马匹行走的道路也从宽敞平阔,变得尘土飞扬,若是他们没有换了那辆马车,白天里势必就是摇摇晃晃,颠颠簸簸,非要把人给颠散架了不可。

  他们慢慢地,已经开始走近荒垒平原了。

  这一路,沈南风稍微绕了个远,他们本来准备从月牙湾那边一路直走,直接去往沉丘。但又觉得既然怎么都是这一路,索性绕回了沈平山当初计划的行走路线,还以为可能有什么新的发现,可是一路过来,他们连村镇都路过的非常有限,根本没什么异样发生,在路上打听的时候,许多人说三个月前走在这条大路上的队伍他们有印象,而且还说路过这段的时候,一定还没出事情。

  沈平山出行带了二十六人,各个都会武功,是他经常动用的好手。而且沈南雨还告诉她,沈平山起码带了二十只猎犬,他亲自驯养的猎犬个大能干,这样多的人,这样多的狗,按理说黄狼不敢招惹,强盗也要绕道,可最后连人带狗,竟是连一道影子都找不着了。

  沙风冽冽,纸张仿佛要被吹碎一般,但被几块儿石头压着,飘不起来,一时倒也不至于碎开。

  沈南风盘腿坐在地上,嘴里啃着一块儿干烧饼,仔细看着沈南野先前交给她的沈平山的行动线,然后在路过不久的那个小镇上,用炭笔打了个叉子。

  一只水壶递了过来,沈南风头也不抬,伸手接了,饮了几口又还回去,仍是低着头仔细地瞧着路线,继续啃润过喉咙之后,变得没那么难以下咽的干粮。

  风沙断断续续,沈南风额前的碎发摇摇晃晃,一路上天气愈发炎热,两个人身上的衣物也就单薄了许多,但是没过一会儿,沈南风头上就忽然罩下来一片东西。

  这次,她就没办法不抬头了。

  沈南风抬起视线,修银半蹲在她旁边,将罩在她头上的那块儿浅色的布扯开一些,变作一种类似于护帽披风一样的东西,盖住了她的头发,也一并护住了她的脖颈。

  沈南风出门在外,习惯男装,英姿飒爽且干净利落,这一头布巾落下来,头发被罩住了大半,布块儿的柔和线条,反倒令她稍显英气的脸庞中和不少,抬眼看人时,一下子就有了女孩无辜的感觉。

  真不是修银拍她马屁,白喜鹊的相貌他看到了,不丑,算是好看,但是和沈南风,确实相差甚远,根本不能和她比较。

  原本只是怕风沙砸脸而体贴动手帮忙的修银,瞧见她无辜茫然的眼神,顿时被击中了一道,温柔着声音解释道:“咱们马上要真进去这鬼地方了,荒垒平原早晚风大,当地人几乎都用这样的头巾,防风沙。”

  沈南风眨一下眼睛,看旁边还有一大块儿灰布,歪头示意道:“那很好,你也快戴上吧。”

  修银忍不住笑,看着沈南风头上深蓝色的布巾嘟哝道:“要是大红色就好了。”

  沈南风心思还在地图上,说完就低了头,没听太清,下意识“嗯?”了一声。

  修银清一下喉咙,一边给自己罩上一边马虎道:“我说,我们晚上要不要打只野味,这地方别的东西不知道有没有,不过野兔子肯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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