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和慧娘的关系缓和了很多,但纪凌风现在有了新伙伴老黑,她在纪凌风生活中已经不是那么的重要了,纪凌风和老黑偷卖斗鸡食的事于是瞒着她。
纪凌风拜托沈婆用旧麻衣做了一个褡裢,可是纪凌风个头太低只能当作袋子用,褡裢两头的口袋装不了多少斗鸡食,但老黑和斗鸡食又不能放一块,不然还不够老黑偷吃的。
纪凌风折腾半天还是感觉把鸡食放进布口袋装的多,也不管老黑是否愿意,硬把它塞进褡裢的一侧,这样另一侧也可以装一些鸡食。
老黑强烈抗议:“小妮,纪凌风说小妮,你咋不睁眼看看,纪凌风这么大块头能不能塞进褡裢里,你是嫌纪凌风好了一点啊!”
它的外伤已经好了一点,说来还是多亏了那瓶外伤药,但这速度比起来其他的鸡外伤治疗效果已经是很差了,惹的那个给它看病的兽医几次劝说纪凌风:“这鸡太老了,小娘子还是放弃吧,真的不值当治了,它能活到这么长岁数,已经都是奇迹了。”
当然,兽医说一次老黑骂一次,纪凌风不知兽医是否有反应,可它骂人的话是全都进纪凌风耳朵里去的,气的纪凌风有一次实在受不了了,回骂它:“你个挨千刀的,你的臭嘴就没闲过,你骂他他也听不见,你到底是骂他呢还是骂纪凌风呢?”
老黑用它那绿豆眼不可置信的盯着纪凌风,纪凌风也回瞪它:“看什么看,显摆你的绿豆眼太大了是吧?全梁城估计也就纪凌风一人能听见你说话,你骂人可不就是专门给纪凌风听的嘛。”
老黑气蔫,没好气的说:“小妮,纪凌风是豆绿眼不是绿豆眼,你能不能别这样说纪凌风!还有,你啥时候学会骂人了?骂的还怪好听呢!”
“啥时候”,纪凌风“噗哧”笑出声,天天跟着一个会变着花样骂人的鸡,纪凌风再笨也学会了几句。更何况纪凌风是聪明的狐狸精,再不会骂别人也得学会骂老黑,不然太吃亏了!
“啊哈哈哈,绿豆和豆绿差不多,就这样吧。”
此时,老黑又用它的绿豆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纪凌风,纪凌风看看也是,褡裢的口袋只够装下它的半截身体。胡搅蛮缠说:“就这样凑合会吧,一会出馆门纪凌风帮你换换就好了。”
看它还是继续死盯纪凌风,哄道:“好了好了,别这样,不就是委屈你一会儿嘛。把你和鸡食放一块你又偷吃,用褡裢装鸡食又少,这些鸡食卖出去还不知道够不够买鸡的钱,纪凌风这不也是为了一趟把事办成嘛。你又不是不知道纪凌风出门有多难,来回多走一趟就多一趟的风险,你想让纪凌风被看门的逮着不是?”
纪凌风说的合情合理,老黑无奈只能闭上它的绿豆眼装死,任纪凌风随意折腾它。
哈哈哈,它现在只猛认命,不听纪凌风的它又能如何!
趁它还虚弱的时候多折腾折腾它,将来它的法力大了,纪凌风想折腾它也没那个本事了。
纪凌风收拾打扮了一下,看看铜镜里清新亮丽的面孔、含情脉脉的双眼、勾人魂魄的酒窝,用力的涂抹了几处泥灰,力求把这些都掩盖了。
今天的头发不再披散了,那样反倒是惹人注目。虽然纪凌风还是不会梳头,可纪凌风聪明呀,纪凌风把四夷馆给纪凌风的彩色绸带一圈圈的绑在头发上,这样远看也和辫子差不多了。
一切准备就绪,纪凌风挎上布包,拎着褡裢出发了。
依然是无风无险的出门,看门老头斜坐在竹椅上打瞌睡的姿势都没变。
出门后按照老黑说的线路走,顾不上看路边的风景,一条街都没有走出去,纪凌风就拎不动了。
纪凌风呼哧呼哧的大喘气,老黑还在旁边催促,“小妮,快点快点,去的晚了场子都要散了。”
老黑说的是相国寺定期市肆,固定日子一个月开放五次。市肆里什么都有,和庙会差不多,哎,就是庙会了,相国寺不就是庙宇嘛。
斗鸡是相国寺市肆中最大的一项活动,男女老少达官贵人贩夫走卒都会去参与。在斗鸡场上不分高低贵贱,通通一斗定输赢。
据老黑说,能在相国寺斗鸡场比赛中展露头角的斗鸡,都会因此身价百倍,受各家吹捧。它和老孬当年就是这样一斗冲天的,之后它凭借猛、准、狠,一步步走向巅峰,牢牢的把持相国寺斗鸡场的头把金交椅三年,给它的主人老孬带来无尽的财富。老孬也因此被各种暗算收买,付出了一只眼、一条胳膊、一条腿的惨痛代价。
纪凌风其实是挺不想去相国寺市肆的,因为老孬在!
纪凌风不敢保证老黑如果再见到老孬会不会旧情难忘,毕竟老孬养了它七年。在人寿命里或许七年的时间不长,但对于一只鸡来说,是它全部的鸡生。当然,对于鸡妖就另说了。
老黑从出生孵化出来的第一眼起,看到的就是老孬。它嘴里说老孬如何如何的薄情寡义,在它最无助的时候卖了它。但其实它是知道的,一只斗败的斗鸡命运只有死亡,老孬卖了它是不忍心亲手杀了它。
人是很矛盾的鸡也如此,老黑是人养大的斗鸡,思维方式当然也是和它的主人一样。纪凌风不能肯定老孬知道老黑没有死时,会不会再要回老黑,老黑会不会听见老孬的声音就跟他走。因此,纪凌风不想让它和他见面!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相国寺根本不在纪凌风的神识范围内,也就是说距离很远,宿主的身体空着手去还差不多,再拎着老黑和两袋子鸡食,实在不知道是否走的到。
纪凌风不管老黑的想法,开始按照自己的方式搜索。纪凌风记得潘老头买老黑的市肆就在附近,应该是继续向东再向南,走几步抄过一个对着的门洞,再向东走一点就是。
那个市肆应该还是比较大的,里面有固定的铺子,可以全天售卖,挨着固定商铺的临时摊点也跟着沾光,如果衙役不管的话,可以一直卖到下晌。
纪凌风抬头看看天,太阳正在纪凌风左眼上方的位置,推测时间差不多是巳时,这是早市过了午市还没上来,等纪凌风走到差不多正赶上午市。
梁城一般人家是一日吃两顿饭,有钱人家才会吃三餐,早市买的物品是用来做第一顿饭的,午市买的物品便是做第二顿饭。
纪凌风选市肆而不是去斗鸡场,实在是纪凌风走不动的缘故。既然是卖鸡食,市肆也一样可以卖,不一定非要去斗鸡场。虽然纪凌风也知道斗鸡场更专业一点,正如老黑说的,“那人给的鸡食料足,卖的价格会高”,可……可纪凌风实在走不到那边也不行呀。
穿小街走小巷,走十步歇一会儿,纪凌风不得不感叹,宿主的身体素质真的不太好。
按理说,宿主生活在大草原的环境里不应该这样体弱的,纪凌风猜测是肚里那颗一直熠熠发光珠子的缘故,不管对不对,反正这具束缚纪凌风的身体太虚弱是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了纪凌风的行事。
老黑道行太浅,没有纪凌风这个狐狸精天生自带的神识功能,直到纪凌风艰难拎着褡裢在市肆找到一个位置停下来,它才明白纪凌风要在这个市肆卖鸡食。
他当即不愿意嚷嚷开了:“小妮,小妮,你咋不听话呢,你看看这里出入的都是什么人,哪有人出高价买鸡食啊!”
一个鸡,竟然还嫌弃人的社会地位。
纪凌风压根不去理它,用手扒愣下地上的杂物,腾出来一小块地方,一屁股坐在地上,又用手当扇子用力扇风。天太热了,纪凌风浑身上下水洗的一样,衣服全湿透了。
纪凌风不管地上是否脏,反正唯一的这件襦裙已经是弄上油渍洗不干净了,也就彻底不在乎了。
等歇的差不多了,纪凌风看看左右前面和纪凌风一样属于临时售卖摊位的卖家,学着他们的样子把布包扒拉开口,露出里面的鸡食,推的离路上近一点,这样好让路过的人看见,能选纪凌风的物品。
布包不大,装的鸡食有半袋,纪凌风不知道这点鸡食会不会有人看上,因为纪凌风发现纪凌风的左右和前方卖东西的,人家面前堆的物品都是很多,不是用筐就是用席,有人干脆放在独轮车上直接卖,根本不像纪凌风这样小气吧啦的一个布包。
纪凌风也认为一个布包不好看,左右巡视,把老黑从褡裢里揪出来,装鸡食的那头放在布包边,拍拍手再细看,感觉这样总算是显得占地大一点。
没办法,这已经是纪凌风能拎的最重的了,如果不是实实在在的在纪凌风眼前,纪凌风都会怀疑这些鸡食不是纪凌风拎过来的。
纪凌风伸着头哈着腰盯着纪凌风的布包,路上的买家不多,其他卖家也是和纪凌风一样的发呆,没有谁主动的招揽生意。
梁城的槐树很多,大街小巷是个地方都会有一棵。纪凌风头顶这棵大槐树的树冠够大,遮挡了太阳的绝大部分光线,阳光照射不到纪凌风的脸上身上,感觉凉快很多。
老黑无力趴在纪凌风的脚边,默默的喘息。它决定不了去相国寺,又拿纪凌风没有办法,只有自己惩罚自己生闷气!
纪凌风自是不会搭理它,再说这里这么多人看着,见纪凌风和一只鸡说话,还不把纪凌风当妖怪啊。
呵呵,即使纪凌风真是妖怪,纪凌风也不会承认的。
纪凌风左边是一位卖豆芽的老妪。她的豆芽有两种,黄头芽和绿豆芽,都盛在木盆里。
看到绿豆芽纪凌风就想起来老黑的绿豆眼,瞄一眼豆芽看一眼老黑。
大概是纪凌风的动作太明显,老妪主动和纪凌风搭讪:“小妮,你这是卖的啥?要是人吃的纪凌风就给你换点豆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