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之门户,潼关。
这是一座险峻的关城,北临黄河,南踞山腰,隔开了中原大地和八百里秦川,在过去的数个月里,清和顺以此地为核心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鏖战。白骨之下还是白骨,灰烬之下仍是灰烬,已经有数十万人葬身于此,而这场战斗,依然看不到尽头。
吴三桂的关宁军变节之后,清军的攻城重火力部队扩大了两倍之多。一座又一座城市厚重的墙壁,在红衣大炮的怒吼下化为崩解的尘埃,被野蛮附体的“文明”是如此强大,清军的攻势确实气贯长虹,然而这一切,在陕西的东大门,遇到了最顽强的阻截。
李自成赌上了最后的血本,以把已经荒芜不堪的秦地彻底化为焦土的代价,死守潼关,这种投入包括兵力,包括粮草,当然也包括大炮。
闯军最后的重火力集结在这座城市,虽然在数量上比不上清军,但利用关隘的地势,硬是勉强打成了均势。漫长的胶着间,不计其数的炮弹在潼关的半空中飞过,打在墙垣上、屋舍上、兵丁身上,砖瓦崩、血肉解,连同那随秋风一起来到的寒霜一起,构筑成这座苦战之城的黄红白三原色。
强攻与死守的僵持只是一种表象,在血肉、钢铁、硝烟交织的战场背后,本质上依然是交战双方意志与资源的博弈。如果说顺军现在是绝望中困兽犹斗,那么清军则是在希望中耐心等待一场掠夺的宴席,而在资源上,差距更为明显。
战乱将近十八年的陕西,即使是最坚韧的秦地子民也禁不起如此的消耗,而在另一方,阿济格的镶红旗、多铎的镶白旗主力却没有怎么消耗,清军的策略很明显,那就是“恶虎驱群狼”,投降收编的前顺军、明军和捉来的壮丁在凶神恶煞的真满洲兵驱赶下,哭嚎着上前,以血肉之躯去迎接顺的弹雨和刀锋。
守军每一天都比昨天更接近崩溃,而攻击的一方,他们的数量如同沙粒一般无穷无尽。就在这摇摇欲坠的骆驼背上,终于落下了一根又一根索命的稻草,前明降将洪承畴又带五万清兵加入围攻的行列,而在作为闯军唯一粮草基地的汉中,也传来了崩溃的消息。
更早的一些时间,也就是崇祯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南江废墟。
这座城市已经毁了,毁在战火之下,毁在炽烈燃烧的憎恨之中,浓烟覆盖了大半个城市,城内稍微有点家底的家庭财产都被席卷一空,男丁被捉来当兵或者苦力,女人也和弟兄们分了。至于最为显赫的屠、钱两家,则干脆被黑疯子满门抄斩,屠大官人和钱太爷的尸体倒吊在衙门门口那棵歪脖大槐树上,白骨外露,血肉都快被乌鸦吃光了。
张献忠最高大威猛的义子,“一堵墙”孙可望骑着夺自蜀王府的一千三百斤黄骠大马,身穿双层镏金鱼鳞甲,头戴八瓣黄铜明铁盔,手持五十一斤混铁槊,在一群亲兵陪同下威风凛凛地巡视全城。黑疯子在见到一堵墙前自以为做好了心理准备,不想见面以后硬是吓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小巫见大巫,有咒念不出,小打小闹的流寇头子遇到真资格的混世魔王,在气势上完全被压倒,只能折服。
“不错,干的不错!”孙可望看着还在冒烟的房舍残害,表示满意,“打仗就是要出手狠,下手黑,杀的越多,屠的越彻底,剩下来的家伙就越怕我们,也就越老实!黑老弟啊,你可是深得精髓,可没有定国老弟那样唧唧歪歪的。”
“是……”黑疯子平时自以为高大,但现在自己骑的马小,高度上愣是比孙可望矮上一尺,说话都要仰着头做瞻仰状,“平东将军威猛无比,当初将军还在撵那个属兔子的马珂,小人攻打南江遇阻,一打出将军的旗号,那姓钱的和姓屠的全部屁滚尿流啊!”
“哈哈,说的好!老子听的顺心!老子就喜欢听这个!”孙可望笑道,刚一扭头,猛然见到自己手下的特务头子天魁星张应科带着几个打手,拖着一个人朝这边走来。
“禀报平东将军,小人命天罡地煞搜索南江周边,结果抓住一个老太监!”
“老太监?”一堵墙垂下眼睛,看着那个没胡子的半男不女的老人,“我战他娘亲的,这里又没有什么狗日的藩王,哪里来的死太监?”
天魁星在老太监屁股上踹了一脚:“说!你是哪头儿的?”
“……我……老奴……老奴姓茂……老奴只是给瑞王搓脚的……”
“瑞王?”孙可望一听这俩字乐了,他吩咐手下拿了一个小东西出来,摆在茂公公眼前。老太监一看吓的眼泪都出来了,那……那分明是一只晾干的人耳朵……
“这就是瑞王的耳朵,”一堵墙公布了此物的来历,“在重庆捉住这老乌龟的时候,老子亲自*刀割下来的。怎么样,死太监,看到你老东家的零碎儿不哭两嗓子?”
茂公公确实哭了,哭的死去活来的,孙可望和一众部下笑眯眯地欣赏着这一出伤心欲绝,意外地在哭声中听见老太监喃喃地念叨“西门戎”“王永春”“石燕”三个名字,心里不禁泛起了嘀咕。
“那三个畜生?”孙可望大手一伸,用混铁槊的尖头*住茂公公,“说,你和他们是什么关系?”
“……他们不是畜生……他们是老奴的恩人……”
“恩人?”一堵墙混铁槊一挥,老太监脸上一块肉被刮了下来,“既然是恩人,还不把有关他们的秘密全说出来?”
“老奴不说……老奴不知道什么……老奴只知道他们都是行侠仗义的仁人志士,他们肯定会打败……”自知活不了的茂公公,鼓足了勇气,用尽可能大的声音喊道,“打败你这样杀人放火的恶贼!”
“大胆!”孙可望的眼珠充血,抡起混铁槊就是一夯。这次用的是槊体上的狼牙棒部位,老太监整个脑袋和半个胸膛都被砸了个稀烂,鲜血和碎肉在焦黑的土地上慢慢扩散开来。
“哼哈哈!”一堵墙刚杀了个人,心情稍稍舒畅,“快快快,老子要大摆宴席,好好犒劳一下诸位勇将,然后把这城里的粮食都带走,大军北上,越过米仓山,把那个跑的比兔子还快的马珂还有其他饭桶,统统打碎,杀光!”
崇祯十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孙可望军率军十万,辎重无数,越过米仓山抵达汉中。
南江的废墟和焦土已是过去,一堵墙从来不屑于考虑那些善后安抚民众的事情,他是认准一个理,只要自己掠夺的速度超过消耗的速度,那军队的规模就会如同滚雪球一般不断膨胀。他们在穿越米仓山的路上遇到了几个深山老村,毫无疑问,除了那些跑的快的,其余全部捉起来,男做苦力,女做军妓,粮食抢光,房子烧光。
汉中的五百里沃野已经在眼前,第一个攻击目标,就是南郑。
在阑珊和西门戎所未来到的那个时间线上,孙可望翻山越岭进攻汉中,被贺珍以逸待劳地击败,而现在贺珍已死,汉中顺军的最高统帅变成了马珂。此人打打游击战还行,攻城略地远比不上曾经的汉中扛巴子。外加在巴蜀被孙可望打的满地找牙,兵卒多有畏惧,结果南郑攻坚战持续不到三天就分出了高下:惧怕一堵墙的顺军打开城门投降,马珂连烧毁粮草辎重的火都来不及放,带着残兵败将败走城固。
多灾多难的南郑城,在贺珍反噬瑞王以后再一次遭到劫掠。这一次的毁坏更加彻底,浓烟顺着西风一直飘到城固。孙可望的手下满城搜刮粮食和金银,方圆百里之内都在捉壮丁,而天魁星很快禀报平东将军一个好消息,天罡地煞在南郑东南五十余里的无名小村捉到了一个有用的人。
孙可望眯着眼睛打量着被捉来的瘦子,虽然身量不低,但人长得和猴子似的,那腿还没他胳膊粗呢,一看就是无战力之人,当炮灰都嫌身体太窄挡不了几根箭,要他何用?
天魁星张应科马上解释,说人不可貌相,这人名叫熊二杠子,是汉中最有名的火器匠人,据说当初西门戎等人把贺珍炸上天的事情中,就有他的一份功劳,神机王永春手头那个五雷击妖棍也是他做的,只要这厮能为平东将军服务,制造出大量的凶悍火器,别说李自成,就算多尔衮也能轰到天上去。
“不错,听起来不错!但是……”孙可望虽然粗鲁残暴,脑筋却不算糊涂。“这厮可是西门戎等人的同伙,反过贺珍,难保不会背叛于我,天魁星,这厮的亲戚、家人都在我们手里么?”
“平东将军尽管放心,这厮的表姐乌妙云、姐夫鱼大洋还有虎子、画眉两个孩子都被我们捉起来了,还有一个叫什么曾半仙的道士也被我们打成重残,扔到深山喂狼了,现在根本没人来救他,他只能为我们效力!”
“那还不错!”孙可望点了点头,让张应科找三个俘虏来,一堵墙就在火器匠人面前用混铁槊把三人脑袋打烂,“看到了没有,你小子必须一门心思地为老子效力,造出大杀器来,否则,老子就让你比这仨不长眼的死的更惨!”
“是是是是……”熊二杠子被泼一脸人血和脑浆的混合物,魂不附体地连着说了十九个“是”,然后趴在地上涕泪横流,久久不起。
大顺永昌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西安府。
闯王李自成面对满是败绩的奏折,头大如斗。如果说一个月前的大顺还是处于“危急存亡之秋”,那么现在根本就快到“盖棺定论之冬”了。东边是清军追加五万兵力继续猛攻潼关不说,连南边作为粮仓存在的汉中也出了严重的问题。
李自成独目圆睁(李自成在围攻开封时被明兵射中一只眼,故也有人喊他“瞎眼虎”),瞪着那马珂写来的“末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虽失南郑,但定然死守城固,若城固亦丢,还可以死守洋县……”,猛地抬起手,把奏折撕成了粉碎。
文武百官个个噤若寒蝉,只有丞相牛金星大着胆子说道:“陛下息怒,胜败乃兵家常事,古人云,多难兴邦……”
闯王李自成从宝座上起身,一语不发地从武器架上拿下那把夺自贺人龙手下武师,陪伴了自己九年之久的泼风刀,刹那间,利刃出鞘,如雪的寒光刺在地图上汉中的位置。
“集结人马,朕要御驾亲征!那孙可望当年不过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娃娃,后来被张献忠那厮收为义子,现在居然嚣张到如此地步!朕不亲自出马,马珂那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废物会把整个汉中都丢掉!不杀的那‘平东将军’一溃千里,那厮就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
“陛下天威至此,真……真乃我大顺之幸啊……”牛金星一连说了很多防砍的好话,然后才切入正题,“……然则汉中急,潼关亦急,臣以为还是要在潼关那边多加派五万人马,好挡住清兵……”
“说的好!发兵五万去助潼关,朕亲率大军十五万救援汉中!可望小儿虽然块头大,颇有些蛮力,但有勇无谋,只知道乱打乱杀,现在的汉中不过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只要朕亲自出马,必然平了西军,收了他的兵卒,再打出潼关,重新逐鹿中原不迟!”
“是啊,是啊,陛下说的对……”牛金星脑门上滑下豆大的汗滴,右边眼皮跳个不停。虽然若是兵力相当,按道理二十五岁的孙可望应该不是比他大上十四岁,作战经验更丰富的大顺皇帝的对手,此战是吉多凶少……但是……为啥这次感觉就不对劲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