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义气的迷魂汤”3
腾龙刀客2015-10-25 02:241,772

  十一、“义气的迷魂汤”3

  ——唐玉文

  自己与团伙老大,既然是谁也没有欠着谁的,那么,自己为什么就不去为自己着想一下?试想:这一下身败名裂,自己此后要遭人万代唾骂自不必说,就是眼下,看起来也会连性命都难保了!自己落到了这个倒霉、狼狈的地步,想别的诸如抵赖、撒谎、欺骗等伎俩,在精明能干的钟仆面前,都将是徒劳无功、无济于事的!要想活命,那么活路就只有一条:坦白,彻底地向钟仆坦白交代,否则是根本难以过关的!老大不是曾经讲过要“有福同享有苦同当”的吗?现在自己变成了这个样子,可不可以请他——团伙的老大,“有牢同坐”呢?

  不,不行!任斯转念一想,不禁连连摇头。这一次,是自己捅的篓子,怎么能牛肠子带血,拖出一帮同伙,连累老大他们呢?在自己这帮义气哥们里边,至今,还没出现过出卖、背叛兄弟的叛徒呢!对这事儿,任斯曾经记得:那一年,在一场*杀人的案件之中,有一个哥儿们不小心作案,让市公安局的公安人员揪住了尾巴。公安人员穷追猛打,顺檐揭瓦,眼看着就要抓到那个家伙,使得他们的犯罪团伙全军覆没。当时,任斯他们这一帮子兄弟哥们全都捏了一大把冷汗,全都作好了被抓坐牢、被击毙入黄泉的结局的最后准备。出乎于大家预料之外的是,最后那个杀人犯案的哥儿们为了保全团伙的众位兄弟,最后自寻了短见,只给办案的公安人员留下了一具血淋淋的尸体。那个小子的这一手,不但保全了他们团伙中的众位兄弟,而且还掐断了案件线索,使得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失去了追查的目标,因此而一筹莫展,束手无策。而那个兄弟,也因此而成了团伙中的弟兄们心目中的英雄,学习、崇拜的偶像。在得知这位兄弟自杀身死的那一天夜里,团伙老大和众位弟兄除了为他隆重地举行了一个追悼会,封赠他为“英雄”和“志士”并偷偷地发给了一千元抚恤安家费给了那人的家属。那时,大家都对了蓝天下跪,喝血酒起誓:如果谁再次碰到那个兄弟的这种情况,也都要像他一样,以死谢罪,以身酬义,绝不出卖集团和团伙兄弟,也绝不坦白交代背情负心。否则,不得好死天诛地灭。现在,他任斯果然就遇到了那个兄弟这样的这种情况,难道他就真的为了自己能够活命,出卖团伙兄弟出卖老大,把自己以前自己所立的誓言当作放狗屁了吗?

  干脆,他任斯也自杀,也以身谢罪以身殉义算了!要是那样的话,说不定团伙的老大他们也会为自己召开一个更加隆重的追悼会,也会追赠自己为团伙的“英雄”和“志士”呢,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该有多风光,多得意呀!死吧,任斯自己对自己道,眼前立在自己面前的就是一堵墙壁,只要自己狠着劲儿把头壳往它的上面一撞,那么,一切都会全都化为乌有了……

  任斯咬了几下牙,但却总是下不了撞墙而死的这个决心。唉,一个人如果死了,那么他可就什么都完了!吃不能吃,喝不能喝,名利看不见,荣光享受不到,不能结婚不能生养孩子,那还有什么意义呀!此外,这具肉体还要腐烂化作血水,鼻孔眼睛还要被蛆儿抠虫儿吃,那该有多么的憋屈和失意呀!古人说,人死不能复生,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嘛!……

  继而,任斯又想起了他们哥们兄弟、团伙之中所立的规矩。就是在他们团伙兄弟烧香燃烛,跪天拜地饮血酒为盟的那天,团伙的老大当天向大家把众人议定出来的规矩条文当场宣示了一遍。那一条条,一款款,可全都是一个个威严而不可侵犯的“杀”字啊!它们是——一、心生二心,妄图离间团伙兄弟哥们者,杀!

  二、图谋私利,为了一己之私而危害兄弟哥们,心有不公者,杀!

  三、不听指挥,贪生怕死,出卖兄弟哥们者,杀!

  …………

  想着这一条条血淋淋的团伙规矩,任斯不禁浑身猛地打了个寒颤。这些条款,不论你年纪大小,资格老嫩,关系亲疏,全皆一视同仁,杀无赦免!如果自己为了能够活命,真的把团伙中的兄弟哥们儿给坦白了出来,难道老大、老二会因为自己是团伙中地位仅次如他俩,是团伙中的老三而不杀自己吗?不,不!义气这东西,顺了它,是好朋友,帮助于你发展,如果逆了它呢?那可就大大的不顺,甚至是到处树敌了!你像那个才刚入伙的小伙子,无视于这些要命的潜规则,把刘芒出卖给了市公安局,结果,还不是照样被团伙老大以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手段判处了死刑?如果他任斯死在了同伙的手中,遭人耻笑,还不如让市公安局判处死刑,直接枪毙算了!这样,对曾经对自己好过的团伙老大算是一个交代,另外,还不会欠下一笔情谊、义气的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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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案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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