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话孽镜水帘(中)
天河的裂缝似乎还没修复好,雨似乎要把整个大地彻底洗。海凌思缓缓把火寻风握着自己的手放开,很轻,就一个微小的动作已花了五六分钟时间。
海凌思慢动作站起来的时候,忽然用极快的速度飙至两具尸体旁边,慢慢拔出他们脚板的钢针,针尖上的血很快被滴漏的雨水洗得干干净净。
望了望峭壁狭缝顶端的古松,他很感激密松给他们遮风挡雨,但此时,却希望上方穿一个大洞,让雨水把这里的血锈味冲走。她怕敌人依据腥味寻到他们藏身之所。
但想了许久,还是想不到办法彻底消除这里的血味。唯有坐回去火寻风躺着的石台,这石台其实又冷,又湿,雨水虽然不多,但依旧还是把火寻风弄湿了一大片。外面暴雨的噪音让人听得耳鸣头疼。
但他却睡得很香,有时候,他的手会动一动,似乎要找些什么可靠的东西捉住。但每次都找不到,每一次捉空的时候,他会气促,剑眉微锁。
海凌思把手放在她随手可触的地方,让他下一次,可以捉到他想要的东西。
很快,他轻轻握住了柔葱一样的小手。眉额忽地宽广,就像受了惊骇的小朋友回到母亲怀抱。海凌思忽地觉得,这个人,睡觉的时候怎地越来越像一个小孩子。
海凌思至今还没把身上湿透的衣物脱下,风不大,但轻抚在她身上,却像一把刀,比骷骨还冷,比红颜命还薄的刀。风越吹,她便觉得头越疼。
海凌思不由自主打了个哈欠,这哈欠几乎把她的脑髓心肺也喷了出来。
火寻风阖起的眼缓缓张开,见海凌思满脸通红,晶莹雪白的衬衣里也微微透出浅红。连忙用手背碰了碰海凌思额头,惊道:“好热啊,发烧了。”
“恩……”
海凌思缓缓应了一声,他只觉得有一双手在她坏内活动,衬衣的衣扣一颗一颗解掉。火寻风抱怨道:“刚才为什么不把衣服脱了?”
湿黏黏的衣服终于彻底离开海凌思的身体,她缓缓指着外面那两具尸体,说:“刚才他们盯着。”
火寻风吃了已经,望着那两具形状可怖的尸体。心想:“是自相残杀死的?凌思肯定是用什么诡计整死他们的!咦!那个不是赖皮六?”
海凌思见火寻风看得奇怪,把刚才的事重塑一遍后,道:“他们的血腥味越来越浓了,我怕……”
火寻风眼睛乱转,道:“那下一个来的!一定是颜平!”
海凌思问:“谁?”
火寻风道:“那群流氓中最颠的一个!颜天的弟弟。”
海凌思听过颜天这名字,问:“为什么是他弟弟?而不是其他人?”
火寻风道:“他们都是流氓,他们想什么。怎么能逃出我法眼?你说是不是?”
海凌思笑了笑:“因为你是天生的小混混。”
火寻风也笑了笑:“这些人,别人不服他们,他们也不会佩任何人,包括我。只要形势对自己有利而无害,他们可以做任何投机生意,包括以命赌命。颜平就是往以命赌命最疯狂的一个。他在长街屠杀那晚,至少一个人杀了六七十个南宫世家的子侄。他也是用暗器,百发百中,谁也躲不了。但他任性妄为,从来不服从他父母和大哥的命令,一直在黑社会做没主的小混混。谁也看不起他,但认识他的人都不敢惹他。因为他实在太癫狂。”
海凌思一惊,道:“在酒窖背你出来的时候,有一点火星从很远的地方射入,很有力,很快!我肯定不是小夷子所为。”
火寻风道:“那肯定就是颜平了!对了!医院那股杀气!也是颜平。”
海凌思奇怪:“那他为什么不在那时候出来杀我们?”
火寻风道:“这个人无法用常理理喻,很可能,他看见大哥被杀,精神恍惚,百发百中的手段就失灵了。也可能……”顿了顿,打了个寒颤,说:“可能他在玩!像猫捉到老鼠一样,把老鼠玩得生不如死才吃。”
海凌思道:“那么说,他肯定一直跟着我们!”
“很可能。”火寻风说着,看到海凌思抱头摇了摇,发烧越来越严重了。火寻风又道:“先别管!额……站不起来,你帮我找几根粗一点的木头。”
两人可谓都成了儒弱病残,海凌思见火寻风站不起来,轻轻按住他说:“等等,我去找。”
海凌思忍受着头昏脑胀找了几根比较干的柴枝,火寻风捡起一根,凝神运气,竭力施展丹咒术把它点着,放在两人不远的前方。
海凌思还以为他纵火取暖而已,谁料火寻风学着狼一样高声叫起来。
“呜……呜……”
起初几声还没什么,后来,居然不用火寻风叫,极远处也开始有同样的叫声相应。有人认为,动物界中,最让人胆寒的就是犬科的叫声。
太萧索,太孤独,也太让人心惊肉跳了。
海凌思也打了个寒颤,她怕那些豺狼野狗会一窝蜂地冲来他们身前,把他们当成午餐。火寻风知道海凌思在怕,静静握紧她的手,道:“别怕,它们来了也不用怕,它们若是豺狼野狗,我就是豺狼野狗的王。”
海凌思战抖着问:“它们会来?你怎么知道的?”
火寻风道:“我之前把小月救到在深山,那些豺狗找到食物,就是发出这种声音的。这是分享食物的信号。”
“食物?”
火寻风指了指前方两具尸体,道:“有了豺狼身上发出来的野兽骚味,就能掩盖人血的味道,而且,他们一定会把血也舔干净的。到它们吃干净的时候,就是我们吃它们的时候了!”
海凌思杀人可以不咋样,但对野兽,却十分害怕。据说吕后和武则天都曾为突如其来的小昆虫吓倒,或者,大部分女人,都是这样的。她惊骇道:“吃它们?不!它们吃了人肉,我们吃它们,岂不是我们在吃人肉!这么恶心!我不要。”
火寻风笑道:“不是真的吃!只是,现在必须给你做一件饱暖的衣服!知道吗?”
海凌思哆嗦地爬到火寻风身后,火寻风点燃了四更火把,把海凌思团团围住,自己却死翘翘地盯着眼前越来越多的狼。
那些狼起初也盯着火寻风低声怒号,火寻风一声不响,只不断露出跟狼一样咬牙切齿的表情。
他那碧红的眼,似乎让狼群感觉到他也是狼的同类,而且没有跟狼群抢食物的意思。便逐渐退了下去,去清理那两具尸体。
火寻风低声命令道:“凌思,别看,闭上眼。”
咀咀嚼嚼的声音响起,其实,狼群数目太多,火寻风也没看到它们吃东西时候的可怖状况。海凌思时不时战抖着低声问:“好了吗?”
火寻风每次都说:“就快了!别怕。”
忽然,耳边传来一声狼啸。吓得海凌思也跟着失声大叫,借着,火寻风道:“好了!但还是不能张开眼睛!”
海凌思这一次不顾得是否可怖,她担心火寻风安危,猛地睁开眼睛。又是一声惨绝人寰的惊叫。
她没看到狼袭击火寻风,却看到火寻风在徒手撕狼皮。狼的血溅得火寻风变成了一个血人。而其他狼,居然还痴痴地站在原地盯着火寻风。半晌,居然一只一只四散离开。
狼是很聪明的动物,似乎也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何况,狼是永远没有群的,它们几乎永远孤独。物竞天择,它们不会为不敌的同类报仇,因为,它们之间根本不存在同伴,只有伴侣。
火寻风挑的是一只没有伴侣的孤狼,也是毛色最漂亮的一只。他用火烤着狼肉,也靠了靠狼皮消毒。
整理好之后给海凌思披上,笑道:“夏天穿毛皮,可能有点热,但出了汗,很快就好。”
海凌思见毛皮很完整,也很大,把自己送入火寻风坏内,用毛茸茸的狼皮抱住他们身体。轻轻道:“你好像也有点发烧。”
“恩……”
海凌思脸红红地把小可爱也脱掉,他们本来就没什么芥蒂可言,两个*的肉人在毛皮里互相靠拢。火寻风觉得海凌思的胸膛是冷的,大概是被雨水冻冰了吧。
“咕噜咕噜”
忽然听到喝水声,海凌思奇怪,问:“再喝什么?”
“唔……”“咕噜咕噜”
火寻风掩住海凌思的眼,把狼血灌入她胃。
海凌思喝了几口,已知道是狼血。她觉得很可怕,浑身打着寒战,却忍着内心恐惧喝下不少。
火寻风忽然在海凌思耳边道:“来了!”
“什么?”
“颜平!他可能跟丢了我们,现在他在靠近。”
“怎么办?”
“不知道。”
海凌思眯着眼,想了一会问:“他好色?”
“不清楚。”
“那有什么嗜好或者弱点,知道吗?”
火寻风道:“我只知道他很癫!癫狂的人往往有一种病!自大!”
海凌思道:“你现在不能动?”
火寻风动了动手,却站不起来。丧气地望着海凌思摇了摇头。海凌思道:“那你就躺着!”
“你不是他对手。”
“试一下,总比等死好!”
海凌思把毛皮盖在火寻风身上,让他学死人一样躺在石板上。望了望头顶的松树,执起刀锯,往上面猛仍。连番七八次,果真在茂密的树丛打了个洞,雨水如瀑布般倾倒而下,形成一个长形水帘。
海凌思*着往前走,蹲在水帘,回头望了望,见水帘成了一块薄薄的纱帐,遮蔽了火寻风面容,也成了一块半透的镜子。祈祷:“老天爷!千万别停雨!”
望了望峭壁,他还不放心,去用手接了些雨水,泼至四周,把所有岩石弄湿,踌躇半响,拿起自己湿了的白衬衫,把本来较光滑的石块擦得更光滑。将光滑面照往水帘前方。
弄好一切,她想就这样蹲在水帘前啼哭,等颜平踩陷阱。想了想,又把衣服穿上,把身体弄脏。因为,颜平是个好色如命的人,不去杀火寻风,而先把自己摆平。到时候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来的果然是颜平,他毫不顾忌地站在峭壁灰暗处,等眼睛逐渐适应里面的暗度,才缓步前走。
海凌思坐在凹进去的石壁处,见颜平大步走进,也不惊慌,更没做任何反应。她脸上的雨点已经干了,留下两行明显的泪痕。
颜平瞧了她一眼,就没再看了。他在找火寻风。火寻风呢?他没看到火寻风在什么地方。
海凌思痴痴地看着颜平许久,问:“你是白星皎的人吧?”
颜平没回答,他懒得回答。
海凌思顿了顿,说:“如果不是,你一定也知道白星皎吧?如果你送我回去,他一定很高兴的。”说完,见颜平还是不理她,低声哀求道:“我发热了,双腿没力,求你帮帮我好吗?”
颜平过了许久,才冷冷问:“火寻风!再躲,我就杀了这女人!”
海凌思惊慌地望着颜平,他凑起海凌思掴了几巴掌喊:“火寻风!你别装蒜!我知道你没死,你出来,我单手让你!否则,我先在你面前奸了你情人!”
海凌思很怕,哆嗦了几下,指着水帘深处说:“死了!他死了,你别动我!否则,白星皎不会放过你的。”
颜平仔细望了望水帘,果然隐约看到有一个人形的东西在里面。轻轻道:“骗谁?我一直吊着你们!刚才我回头把其余好事的‘五十农民’干掉之前,明明看到你把那两个家伙干掉了!”
海凌思惊讶道:“什么?你刚才已经在了?还把同伴杀死?骗谁啊!”
颜平冷哼,他懒得解释。但一时间也不敢举步前进,因为他见识过海凌思的毒计。也知道火寻风不是省油的灯。
但越危险,他便觉得越刺激。
他一直跟着火寻风,并非全为了帮大哥报仇。火寻风是他的百乐,之前跟他玩命,怕被黑白两个社会视为公敌以后无法立足,此时形势逆转加上大哥被杀,正是玩一手的大好机会。他在酒窖和医院的时候其实就可以下手,但他要刺激,越刺激越好。要与火寻风正面对垒,他相信即使火寻风也避不开他的法眼。一刀,他相信只要一刀就可以把巅峰状态的火寻风杀死。
于是,他等,等火寻风休息。等他能站起来,能用丹咒术和瞬移术之后才来。
刚才其余十几个企图想升官的流氓们,纷纷随气味跟踪到这里,颜平把心一横,暗地把那些人杀个干净,才回头找火寻风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