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昧平生的两个人,从相遇到相识,再从相识到相知,最后还是错肩陌路而行,这样的尘世轮转一匝,需要花多长的时间呢?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于是血红如荼,通往忘川。或许不相见才是最合适的,尘缘一旦起,青丝不堪守,韶华荏苒,谁能经得起岁月不停无情地刷洗?夜枫只是区区凡人,对于这些问题,脑海里的思绪总是会像被胡乱揉成一团的线,找不到头。都是永远解不开的局。
夜枫没有收起手机,因为丁露在挂电话之前,就已经说她也在南山,并且强烈要求夜枫跟她再见一面。虽然在这个人生不稔的城市需要小心为上,更何况天色已晚,南山上面人烟已少,和一个还算陌生的女子同处荒郊野岭保不定会出现什么事故,但是夜枫还是应承了丁露的请求。
唯一让人郁结的是,夜枫认为的出事故并不是干柴烈火一触即发,实则是夜枫从没有在台州这个城市感觉到治安带给自己的安全感,即便夜枫一度有自知自明地怀疑丁露这样急切欣喜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转眼想到自己孤家寡人无钱无势,一个弱女子图谋他什么自己也能提防在意,更何况夜枫现在也觉得无聊难除,多个说话的人,自己应该不会那么闷吧。
其实夜枫没来由地就答应见丁露,只是因为女孩说给他听的关于血腥玛丽的话,还有女孩在酒吧里一直喝的是干红兑柠檬汁的清酒:即使深沉,也不应该这么不露半分风月痕迹。始终清淡无尘的她,无疑是夜枫难以升起太多警惕的最好理由。
心里面某一块领地深深打上“执着”两个字的标签的人,从来就不会因为等待而顿生焦灼,会对流去的时间和到来的人有无比的耐心,这样就不会在这以后多有怨懑。因此夜枫心气平和随意选了一块平坦的石头坐下,在听完手机里将近十首歌之后,丁露微喘着气出现在他眼前,夜枫出自真心地对着女孩露齿一笑。
丁露的装束跟昨天夜枫在西部见到她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风格。今天她穿着一件印有水色卡通人像的青灰色T。-shirt,一条蓝白色直筒牛仔裤以及一双花白平底球鞋,再加上随意扎起的小马尾,就算她没有俏生生冲着夜枫说了一声“Helleo”,夜枫也觉得有一股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无可否认,丁露的相貌就算放到大学校园里,也是能被推为系花程度的女孩,一米六五的个头不高不矮,站在夜枫面前,却让他有些自惭形秽的卑微感。夜枫的身高一直是他心中的病,自从高中上学以后就再没长过个子,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夜枫尝试许多增高办法无果之下,只得放弃。
任夜枫再怎么淡然处之,却也不能不在心里小小郁闷一把。
在见到夜枫之后,丁露脸上洋溢的微笑就没停过。夜枫看着她仍显稚嫩的笑容,心里没来由一阵安稳。
“天都黑了,夜枫大哥你怎么还呆在山上啊?”丁露一脸好奇地出声问道。
“呵呵,昨天喝高了,人不舒服了一整天,晚上又没事,所以出来走走,散散心。”
夜枫说完这句,就见到女孩噗嗤一笑,清脆的笑声在空旷的山顶肆无忌惮,没有鸟雀惊起,却仍然平添了一丝生气。笑过之后,女孩倒也大大方方地坐在夜枫旁边的一块石头上,然后偏过头,带着花枝乱颤后的余韵眨着眼说道:“那是,我还真的很少见有人把BloodMary当白开水一灌一整杯的人,你的胆子很大啊!嘿嘿!”
夜枫却有些赧然,他本来就没多大的酒量,加上对鸡尾酒后劲的不了解,才致于自己在众人面前大糗一把,但是就算再去喝一回,夜枫依然会选择醉一次,那种有着妖冶名字而难喝的酒,难受在身体,深心里却对这种煎熬痴恋无比,梁朝伟在《伤城》里说:“酒之所以好喝,正是因为它难喝。”男人总是对身心的感受清楚分明到如同楚河汉界,夜枫第一次有这样的念头。夜枫干笑了两声,想借此掩饰自己面上的不好意思,虽然谁都能看出这个拙劣行为的目的,可是在夜枫试图用另外的话题转移丁露的注意力后,女孩显然也没想过在这个问题上多加纠缠。
“丁露是吧?你呢,怎么这么晚了也还来爬山?”
“哦,我跟你一样,是来散心的。刚才接到你电话的时候,我刚好在善法寺里拜佛求神呢!”女孩的语调一直雀跃如孩童。
南山善法寺是路桥区颇有历史的一座古寺,创建于北宋,俗名南山寺,距今已有一千多年。只是夜枫第一次登上半山的时候,南山寺已修缮完毕,看见光鲜无比的外墙,他就打消了进寺礼佛的念头。
“你今天不上班吗?这么晚了还独自一个人在山上,不怕遇到危险啊?”夜枫这样说,完全是出自一个好心的提醒。
只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听到这句话,女孩原本一直洋溢着的笑脸一下就僵在了那里,他看见她慢慢垂下双眼,俯下身捡起几颗碎石子在手里,挑选出一颗狭长的小石头,然后在刚才坐的地方一下一下地划痕,没有看着夜枫,却轻轻地说道:“夜枫大哥,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来爬南山,并且要再见你一面吗?”
夜枫没有接过话,只是静静地坐着听丁露说话。
“很小的时候,我爸妈就不在了。我和外公相依为命,是外公靠小摊子卖水果拉扯我长大的……”
女孩说话的时候不紧不慢,仿佛在说一个与自己无关紧要的故事,俗套而狗血。可是在夜枫听来,这个故事是自己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如此遥不可及。
也许是因为身世原因,丁露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上了初中之后更是连任三年的英语科代表,老师们都非常看好这个听话乖巧的学生,之后她也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台州的重点高中。那时候的丁露刚到十六岁,却已经出落得水灵动人,暗地里给她递情书的牲口多得犹如过江之鲫,丁露却没有想过去理会,每次都是偷偷扔掉那些情书。在她的心里,早点考上一所好的大学,然后毕业后赚钱孝敬外公,比任何事情都来得重要。
只不过世上的事,哪里总能尽如人愿?
“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外公的水果摊上。有次外公中暑,他恰好在场,我过去的时候,只看到他背着外公往最近的医院跑去。当时要不是他,或许我就看不到外公了。后来就知道他跟我在同一所学校,而且时不时送茶叶给外公泡茶解暑,那时外公也很信任他。我很少看到外公笑,但是他总能让老人家开心大笑。我本来跟男生不怎么说话,可是久而久之的接触,我对他不再设防,总是跟他一起上下学。但是谁能知道,看着阳光帅气的他,接近我只是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呢?”丁露一直平淡无奇地说着,但是夜枫却听得出她语气里压抑不住的悸动。
那个男孩要了她的第一次,却趁她高二那年外公因病去世孤独无依的时候,瞒着她跟校外的一间夜总会签订了卖身契。外公走了,心底唯一一个可信任的人却亲手将她推入火坑,对于那时单纯的丁露,该是一件多么不堪回首的往事?夜枫侧过头看了一眼丁露,这样单薄的身躯之下,深深潜藏着的痛苦,是怎样的不为人知?
“我简直无法相信,披着一张羊皮的他会有这样恶心的一面。每次我被*着陪着那些老男人应酬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浸在岩浆地狱里,被一只肮脏的大手一直往下拉,而我根本无力反抗。”
“我后来不被夜总会监视了,就去找过他,却发现他已经转学到别处。”
“我才明白,他根本就是一个职业骗子。骗子!!!”
说到这里的时候,丁露不禁大声喊了出来,夜枫看见她双手抓紧自己的胳膊,双肩不住地抖动,夜幕中分辨不出她的表情,却还是隐约听得到她轻轻的抽泣。夜枫忍不住叹了口气,丁露所说,是他以前只会在小说电视剧里看得到的。他没有试想怀疑丁露,每个人在生存的路上总是有不为人知的一面,而且自己跟她没有什么交集,全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夜枫站起身来,倚着石栏看着南山下的万家灯火,灯火闪烁中的路桥区看上去暖人无比,可是谁又知道,这座小小城市的阴暗角落里,也会有许多常人难以企及的黑暗和更甚的辛酸?转身抽出一张手帕纸递给丁露,夜枫望着远处轮廓模糊的山峦,头一次觉得并不简单的世界离自己是如此得近。
没等一会,丁露就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夜枫回过头来,就看到她冲着自己破涕一笑,在山上冷清的灯火之下,丁露的脸就跟雨落后的梨花一样俏丽动人。夜枫直视着她,眼里有莫可名状的光,却始终说不出来一句话。
反倒是丁露再次开口道:“其实我该谢谢你,夜枫大哥,要不是你昨天一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很好’让我醒转,可能我就会一直沉沦着浑浑噩噩地活下去了。那间夜总会的卖身契早已经被我赎回烧毁,只是为了生活,我才辗转到西部酒吧当一个陪酒女郎。你说的对,如果趁着年轻的时候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我以前常来这里爬山,但是外公去世后,我一次也没有再来过。”
“我一直梦想着去西藏看天空,因为跟刀哥一直以后都很熟,今天我找他辞了酒吧的工作,我想一个人出去走走看看。”
“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吧。”
夜枫愣愣地看着丁露自顾自说着心里的事情,诚然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酒话,却几乎改变了一个人的心绪。人生的事,刻意和不经意之间的转变,谁能说得清楚呢?他没有去追问丁露其他的事情,萍水相逢,知道了这个不该知道的故事,已经是很难得的了,再进一步,或许两个人就不会这么平和以对了。梦花水月,有些看不清晰的东西才是美的。
两人是一路沿着石阶小跑着下山的,上山的时候花了一个多小时,下来的时候却用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走到一个分岔口的时候,丁露站定,面对着夜枫郑重地说:“真的很谢谢你!今天是我三年来最放松的一天,我真的好开心!”
她轻咬了一下自己的嘴角,接着轻快地吐词:“明天过后我就会换掉号码,去西藏,然后再四处走走,我会删掉你的号码,你以后也不会知道我在哪里。”
夜枫轻轻地“嗯”了一声。他对丁露的选择毫无异议,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他对着她露出一个微笑:“那么,我祝你幸福!”
丁露顿时如小孩子一样笑起来,她重重朝着夜枫点了点头:“我会的!夜枫大哥,我走了!”说完,她深深看了一眼夜枫,然后转身欢快地一步作三步地穿过人行道,身形在夜色中逐渐消失。
夜枫定定地站在原地看着丁露慢慢走远,感觉自己今天南山之行太不真实,经历的一切就像是一场空花幻梦。这个偶然邂逅而后轻灵远去的女孩,淡然如兰翩跹似蝶的身影,是他这一场生命旅途里难以抹去的过客。从相识到遗忘,需要多长的时间呢?或许是一瞬,又或者是永生永世。
相识即是偶然,相知也会陌路,此后相忘于江湖,各自幸福,或者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