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了,这是呼兰人生中最平静的三天,也是他人生中心境最紊乱的三天,吃饭、睡觉,没有人来打搅,也没无法去打搅别人,仿佛这生活的是另一个世界。
他等的时间太长了,任务是有时间限制的,若是不能在与王守一约定的时间赶到楼刹,任务就算失败了,那么同样的,柳依云抓他任何意义都没有了。
柳依云对于任务的重要性不必多言,这些要求也一定尽数知晓,他为何还不召见自己?华丽的堂室,这就像是一个梦,梦里他成了万人钦羡的柳庄上客,享尽荣华,名利双收。梦不真实,却足够能让一个人丧失自我,丧失人性。但这不是梦,呼兰也没有丧失自我和人性,这就使得他比那些不能坚守本性的人承受的压力大上千倍万倍,他想过名声在外,但却一直想凭的自己的双手,脚踏实地,完成自己的梦想,一步登天,违背自己的意愿,这是他万万不能忍受的结局。
浮窗吱吱作响,却是又起风了,柳庄内天气颇有规律,每到这个时候,总会起风。
好高明的阵法啊,能约束天气的变化,只怕是当今三大阵法高手之一的杰作,出自当今绝顶阵法高手的手笔,当然不会仅仅只约束天气,这只是附加的效果,这个阵法真正的目的只怕是让进入阵法中的高手迷失方向而将其困住。
呼兰庆幸自己没有一气之下强自离去,他不认为自己有那般本事能破解掉这阵法和其中遍布的陷进。就在三天前,呼兰亲眼看见一个六十级的高手栽在了这个阵法中,最后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就被柳依云轻易捉住,这是血淋淋的例子,是生是死,呼兰只有忍。
三天过后,柳依云终于派人来传唤呼兰,呼兰紧绷的神经也终于松下来,西域之行最快也得十天,如今,刚好只剩十天。
“你以为我把你忘了?”柳依云永远是那么自信,永远眼睛看得穿人心。
“是!”呼兰回答,声音轻下,却不卑不吭。
柳依云点头,对呼兰的表现相当满意。
“你知道吗,二十年了,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像你这般对我胃口的人,你骄傲,却又自知,知道在什么时候低头,又知道在什么时候表现得锋利。”
“我可不可以把这当作是一种夸赞?”呼兰语声依旧平淡,六天的静思,他心境竟至这种不悲不喜的地步,这是幸,还是悲?
“当然,我最喜欢有作为的年轻人,你足够聪明,我本来想提拔你的,可你的资历太浅,下边的人不服你。”这话无疑暗示呼兰,他柳依云已经认同了他,只等他做些什么够证明他的事情来,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他柳庄的一份子。
“你要我怎么做?”
“此次去西域,除了你要完成王守一给你的任务,还要完成我交给你的另外一件任务,任务详尽在这信函里,到了楼刹你再将他打开。”
“好!”
黄尘遮日,三十铁骑滚滚西去,清一色白衣银甲,在烈日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忙,三十铁骑就像是三十战神,带着所向披靡的豪气。
三是铁骑气势冲天,路过的行人远远见着无不诚心赞叹,这柳庄不愧是江南第一大庄,庄内银甲卫队竟俱都超过了六十二级。
“诶?那个也是银甲卫队的?怎么只有四十一级?”这时有人眼尖,将混杂在铁骑卫队中的呼兰揪了出来,他也白衣银甲,可那实力产生的气势差距,就像皑皑白雪中的一块突起的黑木,太过刺眼。
银甲卫队个个武艺高强,是柳庄的中坚力量,执行着柳庄最为危险的任务,担当着柳庄最为重大的责任。这四十二级的小子是什么人,怎么可能成为银甲卫队的一员?路人个个心中充满疑问,胆子大些的人跑去问那柳庄的护卫,最后得到的答案只有四个字,那就是“无可奉告!”这让路人更加的好奇,因为每个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越是刻意,就越有猫腻!”
江湖不缺乏八卦的专家,很快,柳庄有了一个四十二级的银甲骑士的消息就像蔓延的火焰,传遍了整个江南。
呼兰心里忐忑,手里传来阵阵清凉,沁人心脾,这是一块玉,一块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宝玉——清心玉,有了它,一个资质平庸的人可以轻易修成不算困难的高深内功,资质上佳的人有了他,可以在冲刺更高境界时免去走火入魔的危险,而轻易度过瓶颈,清心玉顾名思义,就是可信稳定心神的无上宝玉。
这样一块宝玉,如果有人知道了在他手上,是不是得疯狂?诚然,江湖中大多数人都会疯狂!除却现在拥有这块玉的呼兰,和片刻前拥有这块玉的柳玥。
时间回到银甲卫队出发之前。
小楼,少女的闺房。
“对不起!”少女脸色苍白,六天来她没有一天不在深深自责,深度的缺乏睡眠,让她的脸色十分的难看。
“你不用自责,你救我一命,这就当我在回报你好了!”呼兰从不怨任何人,任何时候,没有任何原因。
“你不肯原谅我吗?”少女眼泪聚在眼眶,只需一个颤抖,泉水便会喷涌而出。
呼兰瞧得不忍,他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相反,他最见不得女人哭,于是他道:“不是,我从没怪你!”
“真的吗?”少女喜上眉梢。
“真的!”呼兰心中叹气。
“那好,为了证明你已经原谅了我,你接受我送你这个,不能拒绝,拒绝证明你没有原谅我!”少女不知从那拿出个盒子,盒子上刻着篆体的玥字,这是少女贴身的事物,呼兰一看便知。
“好!”呼兰不想和少女再纠缠,还有一刻钟他就要和银甲骑士在柳庄大门口集合,他不能晚了,晚了证明他在认输。
呼兰如果知道那盒子里藏有这么一块绝世宝玉,他是万万不会收下的,人生中他第一次对自己产生的抱怨,抱怨自己太过大意,盒子里还有一张手帕,手帕幽香,带着少女身体的味道,鸳鸯戏水,别具风味,水波中央还绣着行娟秀小字,呼兰一行目尽,字里的含义让他头痛。
宝马日行千里,九天后,楼刹的城门已是出现在呼兰的视线里,众人下马而行,进了城门之后,便分作两路,其中呼兰独自远去,而剩下的二十九人便直奔城内柳庄的秘密据点。
呼兰没去,不是因为他不够格,而是他有他独自的任务,从包袱里拿出信函,一字不漏的记下信函的内容后,便马上将其点燃,直到成为灰烬他才收回目光,柳依云有交待,信函中的内容绝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九日来马不停蹄的赶路,绕是呼兰身体素质再好,也有点劳累了,他决定找间客栈好好休息一番,明天便是与王守一约定见面的日子,他必须得养好精神。包袱里有一千辆银子,这是柳依云拨给他的经费:“你要记住,该花钱的时候就得花,这只是平常生活所需,如果你有急需,只要拿你的腰牌到任何一家万通钱庄,都可以无条件提取不超过一万两的现银,我柳依云绝对不会亏待自己的属下,这是我的原则,所以你一定不要拒绝这一点。”
这是柳依云对呼兰的说辞,是诚心也好,收买也好,呼兰都已经决定这一千辆银子在完成任务后尽数还给柳依云,钱财会让一个人堕落,呼兰不愿做一个堕落的人。
客栈没有名字,漆黑的招牌只有客栈两个字,所以你如果理解成这客栈叫“客栈客栈”也是没有任何人会持反对的意见。客栈的老板是个谢顶的中年人,平庸的外表让人很难相信他的妻子竟是一个美艳的少妇,丝绸般的长发,挺立的双哺,哪怕是年轻五岁,她就会迷倒万千的少年。
“年轻人住店吗?”客栈老板很是喜乐,自然的笑容一下子就能取得人的好感。
“是的,您这里还有客房吧!”呼兰对他也有好感。
“有,年轻人的运气不错,我这就只剩下一间客房了,就只是——”
“只是什么?”
“哦,没什么,就是老鼠比较多而已。”
客栈老板一定子啊掩饰什么,从他刚才那欲言又止的态度,呼兰肯定那间有问题。
“你们这没养猫吗?我听说楼刹有一种猫,一天晚上能捉上百只的老鼠。”
“客观说笑了,古里哪里是我们寻常人家养的起的。”
客栈老板笑得很爽朗,这让呼兰看来越是生疑,就在他想再探问一些什么的时候,又有人来问房,客栈老板看着呼兰,意思很明白。
“那间房我要了!”
其实呼兰本来已经决定要离开的,就在他要起身走的时候,他呼兰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客栈老板对他的态度和对刚才进来的那些人太不一样了,对他太过热情,就像是熟识了一般。
这只有一个解释,客栈老板看过他的画像,有人在他来之前已经告诉客栈老板他会来。会是谁呢?是柳依云吗?如果是他,他没必要这么隐秘,那是王守一?那么?他又如何有这么大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