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人,是需要适当狂欢的。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而狂欢,却是一群人的孤单。
每次,别人问我最大的梦想是什么的时候,我总是随意而又不失庄重地说,当一只流浪狗。但思来想去,所谓的流浪,我做的是远远不够的,我连一个小小的石家庄都还不曾转完,于是痛下决心,决定到抱犊寨游玩。
我是自由惯了的人,可我对于出行却有着一贯的认真和计划。约好人,打听好价钱,摸清了线路,准备好粮草,我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进军。
天公作美,晴天,暖心。
依旧的朋友说:“别去那儿了,累死了,挺高的,而且有一段特别陡,根本就下不来。”她是一副很认真很担忧的样子。
而我是不肯轻易服输的,一旦我决定的事情是很难改变的。
“没事,我一定要爬上去。”我放言出去。
不过还真是担心自己吹破了牛皮,也好,我可以有一个动力。
我,粟米和妖妖,背上行囊,带上粮草,摆出旅行者的姿态,出发了。
公交车上晃晃荡荡的旅程让我稍有不满,也是这样的不满让我更加想要摆脱,想要开始我想要的生活。人的生活习性是趋向于有利条件的。下了公交车,却找不到游2的站牌,将脖子伸长,与鸭子媲美,却也是枉然。
小时候,老师说,迷路了就向警察叔叔问路。还好,我小时候是好孩子,老师的话更是刻骨铭心,如今真是派上了用场。
“老大,你们等一下,那儿有一警察,我问问去。”妖妖似乎也回忆起了老师对我们小时候的教导。
“行,去吧,记得喊人家叔叔。”我在一旁偷乐,极其不厚道。
“在什么新百广场,人家说一直往前走。”妖妖一五一十地回禀。
一路人马,颇有着冒险的精神,硬着头皮,寻找所谓的新百广场。就这样,我们也不忘记玩闹,一路上不忘记欣赏阳光底下的自己的影子,颀长而苗条,女生向往的标准身材。然后自得其乐,信以为真。其实,有时候欺骗是会让人得到短暂快乐和舒适的。
看见游2,纯属意外,我归之为瞎猫碰上死耗子——极为走运的事儿。那人多的,可谓是壮观,原来坐车是可以减肥的。
上车的时候,我喜欢看人的脸部的表情,充满戏剧化的丰富。对于不怎么在社会上露面的学生来说,坐公交可以说是阅人的好方法,麻木,平静,机械,喋喋不休,言语求欢,各种各样。小小的空间,太多的心事沸腾。
在车上,我是极不安分的,尤其是眼睛。我喜欢盯着一个人看,直到他心虚,我很少考虑这是不是一种变态和缺德的心理。但细说起来,一个真能吸引我眼球的人并不多,那他真的是有本事的人了。看着旁边的小情侣,凭直觉他们也是与我们一路同行的人。旅行包里的纯净水好像在按捺不住寂寞地说:“知道不,我们也去抱犊寨。”我微微一笑,拽着粟米的衣襟说:“瞧,我估计,他们是去抱犊寨。”
“嗯,挺像,我觉得也像。”粟米笑着说。
关于旅行,我首先考虑的是厕所。
厕所,可是一件大事。
自从人类懂得了羞耻以来,厕所的作用是日益渐长的,尤其是在旅行过程中,看见厕所是件值得让你感激上天的事情,一来可以方便,二来可以遮羞,嘿嘿,很实在的问题。
厕所也是体现人人平等的地儿,尤其是在旅游区。任你腰缠万贯,任你一贫如洗,任你达官贵族,任你一介布衣,任你健康美貌,任你身残丑陋,厕所始终以一个脸色看人,亘古不变的,谁也改变不不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公平的,当时我徒弟说:“当然了,比如说你有我这么好的徒弟,别人没有。”当时一惊,好经典的回复。但厕所多多少少也在诉说着一个定理:在生存方面,人是趋于一致的,人是平等的。
抱犊寨的厕所是令人难以启齿的,我只是真诚地咒骂着旅游管理者的利益熏心和鼠目寸光。当一个人让我无言的时候,我会感到惋惜,发自内心深处的惋惜,这惋惜是不可救赎的。
我都开始忘记了。我一边写着大一的经历,也一边忘记着大一的经历,最后在遗忘和铭记的交错中,我不知道,当我收笔的时候,还剩下什么。
我开始忘记了,我是从哪里算起才是抱犊寨的第一个台阶的?我是以怎样的心情怎样快慢的速度和心跳去承受的?只记得,那么多的游人,匆匆与我擦肩而过,至今我已经想不起任何一张稍微清晰的脸孔了。我们一路尖叫,一路拍照,一路喊累,和所有的过路人一样。当我们混迹在人群中时,其实我们都一样,都是被湮没了的平凡。看着上上下下的人,也被上上下下的人看着,彼此填充着内心风景的空白和匮乏,然后彼此作为路人和风景在内心画上一道痕迹。正如卞之琳说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你……
几度想要放弃,真的。当身体极度的疲乏和劳累时,以往辉煌的誓言是不可靠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身体就这样在没有意识,或者在意识控制不了的状态下,来一个自由落体运动。好让我亲自实践一下初中的物理知识。
“喂,当初谁说的,一定要爬上抱犊寨?”我知道她们又在激我了。
“我说的呀,我说过我要放弃吗?我说不爬了吗?我一定能爬上去,免得你们回去笑话我。”我要强,但不好胜。
到达三分之一处的时候,我们悄悄地偏离了台阶,偷偷地走了一条幽昧的小路,泥泞而又狭窄,由于背阴的缘故,甚是清凉。不是所有的道路都通向幸福,也不是所有的道路都会到达一个所谓的归宿,这条路没有任何结果,除了戛然而止。可尽管没有别有洞天的景色,但至少我们照了一些各自舞秀的照片。
东张西望,欢歌笑语,我庆幸自己没有掉队。路旁卖着纪念品的小商店鳞次栉比,坐落在台阶两旁,安静而落寞,显得破败而又拥挤。我知道它们一定和我一样突兀地看着每一个行人的细碎的步子,然后虔诚地冲着每一个人笑。那些精致的小玩意贵得没有道理,反正我是没有兴趣的。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倘若我有钱的话,我想我不会这么干脆地说我没有兴趣。
随着海拔而升高的物价,让我不屑一顾。但凡稍有点头脑的人就会在上山之前准备好一切,才不会便宜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也只有那些太过狂放不羁的人才会什么都不顾及,而单纯地追求一时的洒脱和飘逸。转念一笑,我怎么突然变得会精打细算了呢?也许,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当我翻越了一个山头的时候,第二座山调皮地矗立在了眼前,对此,这成为了一件令人神往的事情。
走一段歇一段,似乎更符合体力的需求。听说,人一旦在途中停留下来,就很难再起来了,所以我一直不敢踏踏实实地坐下来休息。看着陡峭直峻的山路,我一鼓作气,直到爬完那一段。想起《曹刿论战》里边的经典句子: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只是当时没有相信而已,看来先人的智慧是存在每一个角落的,只是我们不善于挖掘而已。
爬到距离山顶不远处,有一个风景区如同脱离母体的孩子般独树一地。水帘洞,张三丰修炼洞等景点赫然彰显在牌子上,想一探究竟,于是花钱进去了。谁知道里面是我们花钱买来的失望。对于这样的欺骗,我咬牙切齿,倒是进了菩萨洞,才让我的怒气稍有减缓。
但见观音脉脉含情,慈眉善目。洞约有三米高,三米宽,全程土路,似乎是规划过的,只是显得极其拙劣。土壁上雕刻的各种姿态的菩萨,不知来路,让我想起了《西游记》中的场景,相似的图景,却有着不一样的信仰。
当时,我是年少无知,才识浅薄,不知道菩萨是会要钱的,菩萨面前的功德箱惊觉地立在我面前,我却浑然不觉。翻尽书包,找着零星的碎币,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功德一件呢?
粟米虔诚地跪在了菩萨面前,吓我一跳。
“还要下跪呀?”我扯着嗓子喊道,山洞里即刻传来我的回声,空荡荡地犀利地难听和恐怖。
“嗯。”她一脸的虔诚和认真,如一尊佛般让我顿生敬意,不敢亵渎。
那么静穆的环境,那么轻易的话语,多少是不和谐的,还有点搞怪的意味。
接着是妖妖下跪,还是有模有样,真是孺子可教也。
我忽然紧张,下个就是我吗?我可不会磕头呀,我爸妈是没有教过我的。难不成我也要现学吗?我,可以吗?一尊朽木而已。
妖妖离开蒲团的时候,我说:“妖妖,给我拿着包。”还真有点上刑场时的大无畏气概,我差点就被自己感动了。噗通一声,我知道我屈膝下跪了。可继而又有着膝下有黄金的意念,我不知道自己是对了还是错了。
鬼知道我当初是如何滑稽了,我只是觉得观音太慈祥了,她止不住地对我笑,那笑含在嘴里,写在眼里,映在每一寸肌肤上。她的笑让我发慌。
怎么说我们都是有良知的人。人家对我笑,我又岂能板着脸?
抬眼望了望菩萨,她还在笑,于是我也咧着大嘴笑,笑得如花如月。于是我和菩萨就这样对着笑,笑到了彼此的心坎里,只是我知道菩萨向来喜欢安静,于是我的笑也是那么的放肆和安静。笑着笑着,就忘记了时间,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磕了多少次。“神三鬼四”,就是对神仙要三次叩首,对着鬼,要四次叩首,我是害怕自己拜错了。毕竟尊敬也是要讲求礼节的,中国是礼仪大国,这礼仪又岂能败坏在我辈之手?我想菩萨是可以原谅我的,因为她一直在笑,出家人不打诳语,她笑说明她不生气,不怪我,我笑说明我喜欢她。她是不忍心苛求一个喜欢她的孩子的。
再往深处走,就是火龙修炼的地方,还有所谓的火龙吐珠,说白了就是几个土丘而已。很多事说白了也便没有了美,没有了意韵。我下意识地联想着龙潭虎穴。地下是极其不平坦的土路,磕磕绊绊,又是思维作祟,我联想到了塌方。于是,打开手机,呀,还真的没有信号呀,求救都来不及了。看着她俩那股子认真劲儿,真是不忍心打扰。可是谁让我们是姐妹呢?大难临头之际,我岂有独自逃亡之理?于是喊着:“跑呀,没有信号啦。”直到我跑到菩萨的面前,我才安心。
我是第一个跑出来的,不是因为我腿有多长,而是因为不信任,不信任自己,也不信任菩萨。为了减轻菩萨的压力,我还是自己跑出来吧,而虔诚的她们始终应该受到菩萨的特殊关注和疼爱。
多少有点失望,尤其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孩子而言。欺骗是应该有含金量的。我们常说,我们说一个谎言,往往要用十个谎去圆。那么我想说,当你有一百个谎时,再去编制那一个谎,否则永远别撒谎,我们玩不起,更输不起。
你可以骗我,但是别让我知道。有时候,我不傻,我只是装傻。
继续往上爬,我是不知道究竟继续了多久,终于到达了山顶。飒飒的风吹乱了头发,很多时候我们希望流浪,也许只是希望那山顶上飞舞的乱发所带来的刺激和心安。也许,流浪有时候只是一幅图片所带来的诱惑。也许,流浪有时候只是闭上眼睛所体验着的一种感觉。
疯狂地照着照片,仿佛人是不可靠的,只有将人将事情将风景压缩在照片里才算是安全的。对于这种人的不自信,我突然有着想哭的冲动,但我却阻止不了自己的这种固执的坚持。
照片上三个傻丫头,可爱到让人无语。看着下面蠕动的想要爬上山顶的人,我自言自语说:“加油吧,很容易爬的。”然后,嘴角的微笑荡漾开来。
写作老师说,爬山何必爬到山顶,重要的是路边的风景,没有必要急急奔跑,只为爬到山顶。她大概是如此说的吧。我其实是不赞同的。人与人的追求是不同的,追求不同则道路不同。当你立志要达到山顶的时候,路边的风景只能算是诱惑,沉湎于诱惑的人是可悲的。当你志在看风景的时候,山顶只是一个风景的终点,只是一个海拔和高度,这本身是与风景无关的。所以说,没有什么是可以批判的。只要达到自己的目标,这本身就是美丽的,至于风景或者山顶其实都是一样的。握住你说追求的,那便是可以触及的美好。
“咱既然来了,就进去看看呗。”
她俩双手赞同。
我记得我们第一个看到的是韩信宫。看着韩信宫面前的两匹马,颓废而萎靡,着实没有气势,还好韩信是假的,倘若是真的,那还真不知道又要引来多少风波了。摸着马脸,我拍了些许的照片,也算是纪念。
出了韩信宫,一片空地仿佛是为我们准备的。于是稍作休整,吃点东西。那感觉是很不错的,石桌石椅,冰凉而冷静。那擦不完的灰尘差点让我失去了仅有的耐性,还好,我有足够的卫生纸。
说起卫生纸,我还是有一些话值得说的。
我们在来抱犊寨的时候,忘记拿卫生纸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疏忽。于是在窗户底下大喊岁月发香。岁月发香可谓是出手不凡,从我抽屉拿出半卷纸,生硬地从四楼扔下来了。洁白的如同白练,高悬飘扬。
“你让我上吊呀,杨贵妃被赐死的时候,也没有如此优厚的待遇吧。”
以此作为小小的插曲。
我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可没办法,我只带了两块蛋糕,一直吃到我恶心。粟米还一边吃,一边弄着滑稽的表情,真有着想要吐出来的冲动。可节俭是我的美德,我是不习惯浪费的。
凌乱是一种美。我们游抱犊寨风景区的时候,是没有次序的,迷失了方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奇迹往往爆发在迷失的终结点。站在修得近乎拙劣的长城上,摇摆着身体,直看得妖妖说,你慢点,恐怖死了。纵有俯看天下的胸怀,也没有给我俯看天下的契机和因缘。我说过,我不是一个安分的人。
无论我们怎样转,最后总结一个规律就是:这里不是寺,就是佛。
关于佛,或者说佛教,我是没有信仰的。佛语说是与佛无缘。施主我本没有慧根,六耳也不清净,所以只得做个被众生普度的凡人。我对此乐此不疲。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如此经典的佛语,我却是一点都不懂。
站在气宇轩昂的庙宇,听着钟声如雷鸣,我不觉得内心有些许的安静和清净。佛说,欲望是罪恶的。只是我已经无药可医。无欲则刚,因为我有欲望,所以我是脆弱的,被俗世伤害着。此生,谁又是救赎我的那个人?
看着林林总总,形态各异的佛像,请原谅我的痴癫,我的狂妄吧,也原谅我的不敬。因为我不知道我该拿什么来相信你们。信仰,我是没有信仰的人。我只信仰自己。
粟米是逢佛必跪,我知道我们包里的零散的钱币是不够的了,甚至妖妖拿了一张纸币,说是代表我们三个人的诚心,对此我很感动,你说佛祖看到我们如此诚心的份儿上会不会感动呢?会不会显灵呢?我不知道。我想信佛的人看到这里一定是想杀了我的,但是我会把头扬起,高高地,丝毫没有畏惧,因为我知道,佛说是不能杀生的。
你说,我是信仰佛,还是不信呢?
我实在是叛逆到无药可救的人了。我下跪,单纯地是为了好玩,却从来不渴求点什么。佛像是多姿的,却只有菩萨是笑着的,我可以对着她笑,以此作为回报,可很多佛像面目狰狞而可怕,难道我也可以效法吗?于是我只得作罢。久了,也便厌了,不跪了,不好玩了,也开始耍坏了。看着粟米和妖妖,我忍不住笑了,故意将她们下跪的姿态照下来,并以此炫耀。
佛,不可怕,也不可敬。
“呀,这个我要许愿,我要拜。”粟米惊叫着。
“这又是谁呀?”我浅薄地问道,前提是我假装很浅薄。
“月老呀,傻呀你。”粟米的博学着实让我歆羡。
“俺妈说了,拜月老能许俺个好姻缘。”粟米深信不疑。
“且,你拜吧,我呀不结婚,我不拜。”忽然发现月老的胡子动了,我想是被我气的吧。
日已偏西,我知道我们快到尽头了。
总体来说,抱犊寨还是给了我很多惊喜和收获的。林林总总的庙宇,形态各异的佛像,古朴素净的玉瓦,高耸的朱墙,雷鸣的钟声,千回百转的亭台,精致明细的楼阁,高深阴凉的千佛洞,巧夺天工的雕塑,气势恢弘的大殿,袅袅缕缕的香气……
“老大,快过来呀,你们家原来在这儿呀。”粟米尖叫着,掩不住的兴奋。
“你们家才在这儿呢。”我还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出于本能,我反驳着。
“真的,不信你看。”她遥指着“牛郎织女家”这些字眼说。
“你给我滚。”我笑着说,我知道她们又在提及去年的事情了。
游完了“牛郎织女家”粟米依然是乐得合不上嘴,出了门还说着:“你们家还真不错,你有没有见到牛郎担着你的那俩孩子?还有呀,你们结婚的时候穿的衣服挺漂亮的,还有做饭的地儿,哈哈。”连小妖妖也附和着。我是真的无语了。
转了好久,终于回到了原点。刺激往往是因为存在得短暂,时间长了,刺激便没有了。太过矫情,太过做作,太过人为了。没有一点历史的味道。我只是简单地失望了,于是急着催促她们回家。
下山也是很累的。下山的时候,看到一条狗,从它的眼神里,我始终找不到一点所谓的缘分。我不知道从此我会与它有过关系,可事实证明,我的确与它发生了不解的联系。
它的毛,很白很白的那种,像是沾染了没有记忆的空白的那种白。个头很大,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是说着古老的童谣,令人遐想和神往。
对于动物,尤其是狗,我总有一种亲近感,也许这种感觉是没有缘由的。都说狗是特别通人性的动物,于是我更加珍惜这种感觉,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和狗的友好和亲昵是超越了人的。人是可以不如狗的。
听旁边的人说,这是藏獒。我禁不住愕然,传说中的藏獒竟然就在我面前。一面之缘也许是我们与很多事情的所有的缘分了。
“三儿,我想给它照张照片。”我掩饰不住自己的内心激动。
还未等粟米说话,狗的主人已经很大方地把狗的绳子给了我,示意让我牵着它。我哪敢呀,我喜欢,并不代表我敢于去做。现实中,总是这样,我们喜欢的不一定都是敢做的,而我们敢做的不一定是我们喜欢的,正是有了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我们才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失望,所以我们对生活是耿耿于怀的。我恍然大悟,原来狗的主人是误解我的意思了,我只是想给狗照相,而不是牵着狗照。不过这对我来说,算是一种额外的恩惠了,我受宠若惊。
“没事,它不会咬你的。”主人看着我的胆怯和犹豫,宽慰我说。
我还是胆怯和犹豫,虽然我牵着它。畏畏缩缩,有点无措地看着她们,看着主人,也看着从我身边路过或者停留的人。
“这样牵,把绳子靠近些,挨着它的脖子。”主人耐心地指导着。
也许,不是也许,是真的有这样和善的狗,和善的主人。我猫下腰,半蹲着,抚摸着狗长而白的毛,一脸的痴情和幸福。
后来,我一直笑,冲着那只藏獒,那只让我零距离接近的藏獒,还有和善而友爱的主人,不知不觉中,我的笑里竟然有着明显的不舍和依恋。
等到我们快到山底的时候,我又遇见了那狗,那人。我依然是笑着,灿若桃花。有时候,我们会记住一个陌生人,远远超过对一个熟人的铭记。
回到学校以后,此事广为流传,从此,我除了被别人尊称为白老大以外,还被别人尊敬或逗乐地称为藏獒,抑或獒姐。对于这种称谓,我也乐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