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的记忆之三十五
浅夏深夏2015-10-25 02:494,399

  儿童节,这个离我们渐行渐远的节日,让我们愈加地怀念,且浓郁而不可间断。收到的每一条短信都是祝福超龄儿童的,我们也只能是超龄儿童了。如果自己仍然沉浸在孩子这个角色中,那么超龄儿童是个再好不过的名词的界定了。带着调皮,也带着讽刺。

  很多时候,说自己还小,自己是个孩子,别人读不懂我的恐惧和担忧。想用孩子的视角和心思去宽宥自己,也去原谅生活,但这毕竟不是现实。我需要的只是放纵、疼爱和宠溺自己的理由罢了。我只是简简单单地渴望一种美好和幸福。只是要用孩子的视角去渴盼,仿佛是真的不幸福了。

  如果说我都是孩子,那么宿舍的孩子则是名副其实的孩子了。有时候真的像一个母亲一样领着五个孩子玩耍,并且保持着年轻的心态。于是在这个属于孩子的节日里,我请她们吃冰激凌。

  “站好了,一个一个来。”我乐呵呵地指挥着她们依次地拿冰激凌。

  我是不爱吃甜食的,况且只是简单地为了给她们庆祝,所以我只管掏钱,她们只管吃。看着她们可爱而幸福的表情,我满足地笑着。

  “行了,吃完了就吃饭去。”我一边指挥,一边惹得老板大笑。我想除了我以外,是没有人懂得这其中的快乐和蜜甜的。

  看着她们馋嘴的样子,和流淌着的冰激凌,我痴痴地笑着,这已然成为了一幅恒久而熟悉的画,镶嵌在了心里。

  简单的快乐,源自于简单的心境和生活。就像酒回不到葡萄一样,我回不到过去。于是过往只能是一种甜蜜的忧伤。

  常常在想,到底是什么让我对过去的点点的快乐都吝啬的像个乞丐一样?是对现在生活的不快乐。人,只是需要找一个安慰的借口和依据。温暖,是可以如此地不分时间。

  对于温度,我是很敏感的。怕冷怕热。夏天伊始,我已是大汗淋漓,只能安慰自己说是体丰怯热,但这显然也不符合现实。看来人贬低自己也是需要背景和实力的。

  高跟鞋,一直是我青睐的,就像灰姑娘渴望自己的水晶鞋一样。踮起脚尖会离天堂更近,会离幸福更近。我甚至希望有一天,高跟鞋会成为我脚的一部分,穿习惯了便没有了感觉。等到脱下来的时候,却有着截肢一样的疼痛。也希望穿着它可以自由地舞动,招来蝴蝶而不是蜜蜂。

  童年的时候总是渴望长大,那时的时光迟缓而温暖。有着明确的渴望,这种渴望是以成长为代价的。时间和我商量着走着,不急不慢,等到我长大了,我可以穿很高很高的高跟鞋了,哪怕我只是老老实实地坐着。我可以不去计较多少次的扭伤才可以成就一份习惯。也许这便是女生的虚荣,或者说是我一个人的虚荣。

  其实,我已经习惯了穿高跟鞋。

  衣服仅仅是属于一个时代的语言,也是属于一个人的语言。而高跟鞋是我的梦的缩影,是我在这个年龄应该有的骄傲和放肆。

  时常在脑海里存有这样的画面,清露,抑或月光,一个古旧的小巷,落寞,安静,还有一个女性的影子。高跟鞋吻到甬路的甜蜜的声音,就像昨夜雨帘晃动的呢喃。没有尽头,没有方向,走着走着就远了。静默、天真、美好和一抹苍凉,辽远和高傲……

  白色,是我一贯的最爱。喜欢那种纯洁而又拒绝亲密接触的感觉。白色的高跟鞋,白色的吊带背心,白色的罩衫,天真老实之中带着几许的诱惑性。拎着白色的一切,犹如一个唯美的梦。对于梦境清醒以后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

  女生是天生的爱美,只是爱美的程度不同而已。每次买完衣服回到宿舍,总是先听完指点和看尽比划,然后再由她们轮流试穿一遍,才能完璧归赵。这就是大概的流程了,也成为了女生宿舍里的约定俗成。而小女子的娇羞和清纯是在以后慢慢沉淀的。

  我不喜欢太过强烈的对照。

  白罩衫,白吊带背心,白裙子,白高跟鞋,再兼之我白皙的皮肤,真的是不辜负我“白老大”的称号。我想我是一个白色的天使。

  她们说,这样是很漂亮的。只是我害怕自己的“惊艳”会吓到别人,所以总是偷偷地晚上出去,偶尔看到熟人,她们也只是简单地看一眼,而不能认出我来。于是我尾随其后,暗自得意。美丽也可以是如此的低调。

  我想我会轰动一时的。

  真正在白天出来的时候,我足足听够了几天的夸耀。夸着夸着,人就开始糊涂了,也就开始清醒了。真的很漂亮吗?是衣服?是我?那一定是衣服了。照着镜子,都不敢摆一个妩媚的Pose了。太惊艳往往不符合人之初。

  张爱玲说,衣服是会说话的。只是我的衣服说了谎。妖妖一天绕着我转十八圈,然后说着那就亘古不变的话:老大,你真有味。女人味和性感,这样的词汇总是如鬼魅一般和我有着扯不清的关系。人,若是性感了,衣服也只是个搭配而已。更甚者还啧啧地称赞我的睡衣都是如此的性感,对此我很是无奈。

  狗熊看见我的第一眼,便犹如老鼠见了猫一样,躲得无影无踪。等到不再逃跑的时候,也是对我侧目而视,就连这点眼神,都是在与我很远的距离的时候才会有的。

  “傻呀你,跑什么呀?”我斥责道。

  “你换风格了呀?”

  我有说过我不穿裙子么?我有说过我不穿高跟鞋么?我有说过我是一成不变的么?没有,我的沉默是因为你们的自以为是和先入为主。

  一身衣服可以让我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么?那时候,我知道了,原来,天鹅和丑小鸭的区别不是是否有洁白的羽毛,而是因为一个是鸭子,一个是鹅。

  从此,熟识的人和我都习惯了。对于自己而言,我的衣服让我暴露了骨子里的女性特点。这和别人眼中豪放开朗有着男生气质的我是不相符的,于是便有了窃窃私语的空间。

  的确,衣服是会说话的,会说真话,也会说假话。而真话和假话有时候是没有什么严格的限定的。只是一种角度而已。

  漂亮只能为别人提供眼福,却不一定能为自己换了幸福。

  关于穿衣服,今年夏天,我着实是郁闷了一把。

  无论是从电视上,还是从大城市的街道上,总能看到穿吊带背心的女孩子,时尚阳光而又简单,如若梳上一个高高的马尾辫,配上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那敢情是再好不过了。那种阳光健康而运动的气息完全不是卖弄风骚招人言语的。只是在这个我潜身存在的周遭却是充满反对的。

  可能在思想上我是够开放的了。不够传统和保守,更说不上封建。相比较而言,我是大胆而开放的,在衣服上我也有着自己的见地,只是有时候鉴于生活限制,我不能够随心所欲罢了。

  这个夏天,我曾经想过穿吊带背心,但很少遗憾,没有一个人支持我。而我自己也没有潇洒到不顾及别人的言语毅然决然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最后,怯懦了,让步了,退却了,只是不够心服口服罢了。

  将自己看似合理而强壮的思想活活勒死,的确是一件不够人性和轻描淡写的事情。

  究竟是我太过大胆狂野不顾礼法,还是周遭的人太过保守谨慎和自欺欺人?或者说单调地是因为不合时宜,不合人群,不合地点?没有答案。太多的事情都是在没有答案中被扼杀的。我的固执却唤不回一个答案。

  中国人是不赞同太触目的女人的。因为一个女人不应该吸引过度的注意。对于色的注意便会让一个人走向*,*能乱性,所以好色是有罪的,造色也是有罪的。一个太过引人注目的女人,是会遭到唾骂的。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会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想要出众一点,连这种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是不可以的,更何况是奇装异服。我自然是伤风败俗的了。

  中国的女人太过狭隘,她们不仅仅要活在男人的言语里,也要活在大众的眼睛里。有时候甚至是活在其他女人的眼睛里。女人相对于女人是有着更苛刻的眼光和要求的,于是终其一生,女人都是以取悦来作为最好的生存方式和一生的生存目的。女人如同耕耘千年的老黄牛,谨小慎微。我想,与其做一只老黄牛,还不如做一头有个性的驴。

  提起种种不开放,想起了中国的礼教,而最大的伤害者便是女人了。什么三从四德,到现在我都背不过。如若回到当初,我想我定是一个弃妇。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人拉过一把,便将其砍掉,砍掉的永远都是女人的胳膊而不是男人的手。所以自古至今,男人都比女人更容易得到原谅,这是普遍认同的规律。只是中国走到现在,虽然身体上的残害少了,但精神上的虐待却随着中国的延续而延续。

  直到如今,我们都不可以和一个男孩子肆无忌惮地玩闹,甚至连正规的握手都是那么牵强和矜持。我记得第一次跟男生握手的时候,我都忘记了是什么感觉,我只是贪婪地回忆着男生和女生的手到底有什么区别。“男生的手真大。”这是我第一次与男生握手时的感受。而我的这种感触,归咎于社会,也归咎于我。

  和自己最亲近的异性朋友,我不敢握手,不敢拥抱。而我个人觉得这是可以的。有时候是我足够大胆,敢去拥抱一个异性朋友,但是异性朋友却未必敢接受我的拥抱。什么身正不怕影子歪,看来都是骗自己,给自己壮胆的屁话了。而我始终相信不敢相互拥抱的两个异性朋友是不够亲近的,至少不是完全真诚和投入的。说什么清白,说什么暧昧,说什么有违礼仪,直接地说是因为我们没有足够深入的友谊。君子之交淡如水。君子是不分男女的,可我们却要像一个小人一样胆怯和猥琐。

  于是,在提及女性的时候,我们往往说是东方女性。提及东方女性的时候,我们往往说是传统女性,这样,文化便形成了。

  这个夏天,和我一样困惑的还有孑孓吧,如果有这样一个人。

  “老大,你看他穿着个大花裤衩。”宿舍的孩子以敏锐的眼光在课堂上捕捉着。

  然后我们宿舍的孩子以相同的频率和速度盯着他看,我真担心衣服如果知道胆怯,不小心掉下来该怎么办呀?

  “没办法,学广告的嘛,这叫创意。”宿舍孩子自圆其说,为他。

  从此以后,宿舍孩子见了他,便开始不由自主地看他的衣服,就像侦探般有着职业性。

  “老大,我今天又见他了,不过没看见脸,有条幅挡着呢,但条幅那边的大裤衩显示,肯定是他。”粟米一五一十地告知,并建议我劝他。

  我劝过,也笑过,但结果和我一样固执。

  恰逢下雨天,凉意袭人,我狠狠地说:“他今天要是敢穿大花裤衩,我就叫他哥。”

  到了工作室,看见他,我打趣道:“你太不行了,才说你要再穿那衣服,我就叫你哥。怎么,哥还没听见呢,就不穿了?”

  “你不早说,那会儿我把它穿过来呀。”他笑吟吟地说,故作失望。

  “说真的,真的有那么难看吗?”他认真地问。

  “不是难看,是不合适,太像流氓穿的了。”

  “多可爱的小裤衩呀。”

  我表示晕倒。

  偶然一次到后门,粟米尖叫着说;“看,老大,那有卖大花裤衩的。”顺着她的手势看过去,的确有一个地摊挂着各种各样的裤衩。这种发现,让你亢奋。

  其实,我和孑孓面临着一样的问题。

  只是我没有他有勇气。也许这又是男人和女人在身体上的区别。

  说相同,是因为太招人非议。这种充满非议的衣服多少是让人难堪的。娱乐界向来喜欢炒作,一个明星往往以炒作作为出名的第一步,这种炒作便是绯闻了,但这不是娱乐界,我也不是明星。绯闻多了,明星的身价便涨了。同样是语言多了,我的衣服不敢穿了。勇气也没有了,身价开始像李白的千里瀑布般下跌,这是一种多么不人道的效应呀。

  说不同,是因为风格不同。孑孓的衣服属于睡衣型,不能登大雅之堂。我的衣服太时尚而前卫,超出人的承受能力。我们两个,一个向东,一个向西,而观众却是一致地在原点掌握着平衡。可我们谁有能一路走到天黑呢?

  后来,我妥协让步地说:“合适的地方,穿合适的衣服。”

  随着社会的发展,潮流如同六月的夏天,易变而善变。衣服已经不再是最原始的用来蔽体的载体和屏障,而是寄予了生活方式和礼教文化的产物。

  谁又能说衣服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呢?

继续阅读:鱼的记忆之三十六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鱼的记忆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