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
我心里一颤。
合着我这一趟事出乌龙?那我这隔离可是太冤了。想到这我咽了口吐沫,镇定情绪又看了眼那顶该死的帽子:
帽子在,在就错不了。难不成我爷爷还学人搞网恋,用了个假名字?
“就是,前段时间过世的——”
“不认识。”她又重复了一遍,这次的语气简短中透出些不快。
“怎么会呢,”我当时只当是这老太太记糊涂了,“就是梁悦茗嘛,就是,”我努力的想说出爷爷的更多特征,却又一时再想不出。
再看老太太,嘴唇都已停止了蠕动,有些生气了。
我赶忙先作罢,自顾自的扭回头“嗨”了一声。
躺回到床上,气不打一处来,愈发觉得此行来的荒谬。于是掏出手机向母亲抱怨:
“这老太太压根不认识我爷爷。”
上岁数人回复速度总是很快,只是这次母亲也懵了,等了会儿才回复:“什么意思?帽子找到了吗。”
“帽子是找到了,”我输入到一半,却又不明白这么解释下去有什么意义。刚要放下手机,母亲却又追了电话过来。铃声在房间中尴尬的响起,我怕越闹越乱,还是先把电话按死了。
“再等等吧,可能是糊涂了。”
“是不是骗子啊,故意不承认?”
应该不是骗子吧,我用手指搓着眉头,这个怀疑在我住进这间房间后一直在消退。毕竟一个每天连下床都费劲的老太太,要钱又有什么用呢。
难道真是误会?那我这“十四天监禁”可是够冤的。想到这里更加憋闷,想想这几年,有种说不出的委屈。
说到底,还不是自己不成器么。算了,我深吸一口气,将帽子的事儿放在一边,坐回床上,打开一个新的文档,凝神发呆。
就这么涣散的盯着屏幕好久,直到已经从跳动的小竖线周围看出了光晕,还是一片空白。我将脑袋靠回到床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现实主义、爱情、这些当下的流行,对我这种缺乏想象的无聊中年人来说,和证实哥德巴赫猜想的难度差不多。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射向所有的家具,身后皆拖着散发腐旧气息的影子。我努力的将背脊一次次靠在廉价的红木床头上,不想睡去,毕竟若是晚上睡不着了,只会更可怕。偶然瞥向那边的一眼却又害的一激灵:透过屏风的缝隙,方老太太的手又一次伸了起来,在半空中迟慢的摆动着。
“嗯?”我赶忙摘下耳机,直起身子从缝隙中看向她的脸。
可能是看我几次未应声,阴影之中她的表情变得有些羞愧和腼腆。
“那个——那个——”
我顺着她眼睛的方向,茫然的四下寻觅,这才发现端倪。也许是上午的两个房间“改造者”太过匆忙,竟没注意屏风挡住了方老太太那边的所有阳光。我赶忙下床走到中间那屏风边上,用力抬起一个角向外拉了拉。顷刻正午的阳光从床头一侧的缝隙照进来,打在她的床边,切出一个三角形的天堂。
“谢谢,”她说道,说罢用力的将身体往上蹭了蹭,与那块明亮凑的很近。动作让空气中漂浮起很多微尘,她植物一般干瘪的身体缓缓伸展于其中。
“对了,小伙子,你来干什么?”
我这才反应过来,尚还没能解释出此行的动机。可现在看来,直说说已不是个好主意了,我只好借着帽子旁敲侧击起来:
“您不认识我爷爷,那您认识这顶帽子么?”
“什么?”
我担心自己的身体挡住她的视线,索性转身将那顶帽子连盒子端起,拧回身抱在怀中。
“当然。”她这次回答的很快,眉眼里竟和煦了不少。
我赶忙追问下去:
“那您能不能告诉我,这帽子是哪儿来的,谁送给您的?”
她回过头,看向自己那一侧的天花板:
“鸣秋啊。”
那声音温和的吓人,我看向她,那神色果然与方才截然不同。
“鸣秋,”我咬了一遍。
她却又自顾自的嘟囔起来:“呵,跟你们讲了八百遍了,就这么点儿事儿,怕是要说到我死哦。”
“鸣秋,”我还是有些糊涂,“鸣秋是——”
对面突然沉默了,我不安的透过缝隙看过去。果然碰上了一张压紧眉头的审视表情。
“陈鸣秋啊!你不知道么?”
我被这老太太阴晴不定的脾气吓到了,赶忙胡乱的看向四周,口中轻声的陪着笑。
“这个——”
好在,冗长的审视过我的尴尬后,她带着那一丝不悦转回了头。
许久,那边终于又发出了清冷的声音:
“你不知道他,怎么会来找我呢?”
得,事儿还没捋明白,老太太对我也起了疑。
“您说的这个,呃,陈鸣秋,我也不知道这名字真的假的。是不是您也没怎么见过,前段时间才过世——”
“我与他过了半辈子!”
那声音不容置疑,我赶忙闭嘴留住最后一丝体面。
只是这话题分明是没说完,绵延出的别扭萦绕进纷杂腐旧的空气中,直待着一个和气些的收尾。此刻我甚至更希望这老人聪明点儿,说出个下台阶来,指望我怕是不行了。
“他活的好好的,小伙子。”衷心的期盼有了结果,她口气稍稍松快了一些:“你要是不认识他,话可不能乱说的。”
“诶诶,”我赶忙接住,“怕是有些什么误会。”
气氛终得缓和,我长出一口气。就他妈这样吧,我可不想再触霉头了。假模假式的将电脑又抱了起来,随便敲击着空格,给我的新作标题留位置。
那如芒在背的空气中,似乎有个声音再循环。细听来,确实没过几分钟就会飘来一句相同的喃喃:
“你若是不认识他,怎么会认识我呢?”
不多时,一个“大白”装扮的矮个子女人走了进来,我仔细透过遥远的护目镜辨认,应该是那个小吴。
“方阿姨,吃药了。”她说着,将好容易捏住的小袋子递到了床上。
方老太太显然也没见过这扮相,身子下意识的坐起了一些:“你怎么这样呢?”
“特殊时期嘛,”她简短的解释,冲我扭了扭头,好在巨大的防护服让这动作也不很明显。她说完努力的隔着手套将小收口袋打开,这自然是很困难的,尝试了几次后,她郁闷的将手套扯下,用短小的手指伸进去够药片。
“不对的啊,”方老太太又坐起些身子,痴愣愣的看着小吴:“今天吃过了。”
“没有哒,方阿姨。”小吴见怪不怪的应付着,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无理取闹。
“真的吃过了。”方老太太重复到。
小吴似求援般抬头看看我:“你问他,我一上午都没来过的。”
我赶忙点点头:“是啊是啊。”
方老太太这才将信将疑的把药片放入口中,喝水咽下,而后还不忘了喃喃的补上一句:
“也不知道你们天天给我吃的是什么。”
小吴未接她的茬,又冲我这边探了眼,闲聊到:“对了,这是您——”
方老太太扭过脸又看了我一眼:
“不认识。”
我瞬间慌了,头脑一阵发热。“认识的认识的,”我慌乱的解释道,又隔着夹缝,偷偷冲小吴比了下脑袋,做了个苦笑的表情。
小吴的眼神似见怪不怪,好在方老太太没继续争辩下去,才好容易将这一番熬过。
“还有么?”
待到小吴走了一会儿,那边才又传来声音。
我愣了,“嗯?”
“早上吃的,叫什么?”
扭头看着她,她用手冲嘴的方向指了指。
“哦,您没吃过啊。”我有些惊诧,人老了还真是胆子大,合着早上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话说出来又觉得冒失,补充道:“无花果,我自己家里种的。”
她微微点了点头,“嗯,嗯。”
我心中暗自发笑,这老太太话说句句捅人肺管子,嘴倒是挺馋。索性将冰箱里一盒子无花果又拿了出来,走到了老太太的床前。我又剥开了一个,边剥开边卖起乖来:
“方阿姨,帽子的事儿,没准是有误会的,咱们不提了。重新介绍下哈,我叫小梁,这是我们家的无花果。来您再来一个。”我尽量揣度着老人会喜欢的谄媚语气,却不知为何听起来更像是哄骗孩子。
她接过,看着黄色光滑湿润的果肉跟着念到:“无花果。”
她似乎努力想再坐起来一点,却无奈还是滑了回去。轻叹一声后,咬了半口,细细的嚼着。待吞咽下去,又幽幽的说:
“我本不爱和人要东西的,特别是吃的。只是那药太苦了。”她的眼神略涣散了些,“要我说,吃什么药呢,这人老了便是老了,无非几天和几年的差别。躺在这里就是续上一百年,就这个我自己都不喜欢的样子,又有什么用。”
我丝毫没顾忌她碎碎念中的失落,只盼着她赶紧吃完了事,于是搭腔:
“嗨,您要喜欢就吃。这玩意儿有的是,交个朋友呗。”
“哼,”我似乎听见了她鼻子里短促的一声,而后是被吞进去的另一半被咀嚼开的胶质响动。
“你可以给我吃,别人也能给我吃。为一口吃的,便是朋友了?”
这一句怼的我臊眉耷眼,心中不住暗骂老帮菜。但话已出口,再收回来反倒显得我小气了,索性好人做全,又从盒中捏出一个拿在手里。
“还要么您?”
她的舌头来回在牙齿外刮着,摇摇头道:“不来了,沙子太多。”
我噗嗤一声乐了:“沙子?怎么会是沙子呢,是无花果的种子。”
老人笑笑,只是平和的,“无所谓”的神色。我又回身拿了一个,当着她的面又剥开,“就这个,里面这个是种子,也能吃的。”分解完,便直接塞进自己嘴里嚼了。
人老了果然藏不住事儿,看我又吃,她又咽起了口水。见如此,我干脆将盒子放到了床头,刚欲坐下,又看见了这椅子上“特制”的窟窿和下面垫着塑料袋的筒,心中有点儿别扭。于是又转身,拖过来书桌前厚重的木头椅子。
冻过的果皮纤薄极了,只得一点儿点儿用指甲捏着撕开。无聊中看见了她墙上贴着的中国地图,应该有些年头儿了,颜色昏黄昏黄的,正好有了闲聊的话头。
“对了,听说,您还是华侨呢?”
她始终一种很浅的笑容盯着我,这让我多少有点儿尴尬,待想再问一次时,她突然冒出两个字:
“斐济。”
“嗯?”我将无花果放在她手上,“斐——”
“斐济,”她重复到,将这个剥的仔细些的无花果放在手中端详,“斐济,在澳洲东边的一个岛。”她沉沉的念着。我这才发现,除了喉咙深处的一点嘶哑,和时不时需要停下的气息,她的音色与中年的女人无异。
“您先吃。”我叮嘱道。
她神色有些犯愣,但也还是将这第粒吞进嘴里。应该确信了这里面不是沙子,这次咀嚼的放心大胆了些。
“斐济——”我沉吟着,薄弱的地理知识让我只能靠脑中对澳洲的印象来推断。抬头又望了望那张地图,可那上面只有彩色的中国,日本都没带到。
“我父亲那一辈去的,20年的时候,和印度人一起,贩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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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叫方作标,二零年的时候,他和几个同村的朋友一起,跟着印度人去了斐济,贩蔗糖。”
“他生意做的很好,后来就用我们家的姓开了商行,叫方利行。到我出生的时候,方利行已经是斐济最大的商行了。”
“我叫方荷,是方家最小的女孩儿,上面有六个哥哥姐姐。带我的保姆是撒妈,撒妈叫撒迪亚,是印度人。冬天的时候,她会带我去维提海边看日出。她每次都会穿一件红边的白裙子,把我抱在怀里,用衣襟裹着我的脚。她常说这里是最早的太阳,是最干净的,新鲜的,这是生活在这里最幸福的事情。那会儿我还小,不知道她口中的新鲜有什么好。只是每次回到家吃完中午饭,我便很快睡着了,睡得很沉。若是她没带我去,下午时我就会缠着她讲故事,我喜欢歪在床上,把脚放在她怀里柔软的地方,让她讲很多关于外面的,海那一边的故事。”
“她的儿子叫泰通,也和我一边大,黑黑瘦瘦的,一头蜷曲的头发。每当我爸快回来那几天,他总是会特意去为我摘椰子。他爬树爬的快极了,像猴子一样,长得也像猴子,胳膊上,腿上,到处都是毛。我知道,他是因为我爸要回来了,才去摘得,他想我说他的好话,可我才不傻呢,每次我都说:‘再勤快些就好了’。”
“我爸爸每次回来,都会摘扶桑花给我们,家里的孩子们,唯有我的是最大的,最红的,他会帮我把花别在耳朵后面,顺便把花蕊掐掉。而哥哥姐姐的却不摘,我问他,为什么要把我的花蕊摘掉。他说小女孩不能带有花蕊的,不好看。后来我就不听他的了,每次拿了花就跑,我爸也追不上我,撒妈也不行。我总觉得,那花生的就是好看的,为什么偏偏要掐掉一块。”
“每次父亲走了,泰通便会欺负我,有一次他给我拿来一个槟榔,待我嚼了,他才说是在路边捡的。我就追着他打,边哭边打,要撒妈帮我打他。那次撒妈狠狠揍了他一顿,看久了,我都有些害怕,我说,只要他答应我,将来给我买一辆罗虎车,就不要打他了。”
“撒妈便一边抽打他一边说:你给不给小姐买罗虎车?泰通哭的鼻涕泡都出来了,一边嚎一边说:我给小姐买罗虎车——撒妈看我,我又说,你买什么颜色的给我。他哭着说,我给小姐买黑色的。我便不说话了,背过脸去,撒妈就接着抽他,恶狠狠地说:你给小姐买什么颜色的!泰通也是聪明,偷眼看我,又说:我给小姐买红色的,买红色的!我这才饶了他。其实我才不要他给我买罗虎车,我们家已经有两辆汽车了,是整个维提最多的。我就是想知道,他猜不猜得到我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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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作的。”我心中暗暗骂道,我将敲得酸痛的手拿回来,扶着脖子打了个哈欠。
紫红色的窗帘后面隐隐发亮,我伸手微微拉开一条缝,果然,远处暗淡的红色与蓝色交接,一切都是懵懵的样子。这是来这里第三天的凌晨,这个城市的冷清一如既往,让人忘记那些如林的海景房本来作用。
我检查着刚刚写下的文字,回忆着昨天下午时方老太太的语气与神态。在她自顾自的念叨时,便是同我此时一样,凝视着窗外狭仄的风景。说到兴起处,她时而又有些激动,或是,淘气,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我自己都有些惊愕,它不像是对七十多岁老太太的形容,可我分明记得,有那么几个瞬间,我竟怀疑起了陈述者的身份。似乎这并非是个七八十岁的老人,而是一个女孩,被困在了一具不属于她的皮囊之中。
回头又看了一眼躺在另一角的方老太太,还没醒,于是继续校正。
“槟榔”,我有些诧异,那么远的国家竟也吃这个。这东西我倒也吃过,前两年南下采风的时候,一度把舌头嚼的全是溃疡。这该死的心里暗示让我纠结了半天,还是发信息给小吴,拖她帮自己带一包进来。
让人不适的粗沉喘息声又传了过来,千疮百孔的魔咒一般。我不停的劝慰着自己,当下要务,第一是把自己当成她,借她之口去讲故事。第二,便是要隔绝掉这个苍老的形象,幻想出她少年时风华正茂的姿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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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时候,泰通还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辆红色的自行车,车架子闪亮亮的,弯曲的很好看的一辆坤车。
这是他兑现的承诺,可惜那时我还不会骑,我说:
“这不是罗虎车。”
他冲我笑笑,而后推着车把迅速迈开了步子,几步之后,他翻身一跃,便跨了上去,左右一抖一抖的骑了起来。他扭头看向我,卷曲的黑发一颤一颤,还微微带着绒毛的脸笑出了一个酒窝。
我说:“载我去海边吧。”
那时的海风总是闷热而带着满满的湿气,不多时我们两个人的衣服便被浸湿了,我搂着他的腰,那里滑腻腻的。去海岸的最后一段路还没有修好,我几次差点从车上被晃下来,后来我索性跳下了车,他赶紧捏了闸,回过头等我。
我说:“你也不许骑了,你推着。”
我们坐在礁石摊上,太阳还没有落下,泰通的脸被一道道汗水湿成了花瓜,不停的揪起黄色条纹衬衫的衣襟擦拭。
我坐在自己的白色胶鞋上,也闷得不行,于是将连衣裙的下摆往上提了提,将小腿露出来。
泰通看着我的腿,傻乎乎的笑了。
“笑什么。”我有点儿气氛,低头看看自己的腿,这才明白他在笑我腿上刚长出的绒毛。
“不许笑,”我吼道,“你跟个猴子一样,我笑你了吗,把脸转过去!”
他只好扭过脸,但我知道,他肯定还在笑。
我说,“你妈妈的腿上也有的。”
他才不笑了,只是轻蔑的哼了一声。
我说指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小岛说:“你没回过印度吧,你看,那就是印度。”
“不是的,”他摇摇头,“印度很远。”
我说:“你不知道,印度就在那个方向,二哥和我说的,他说只要往那边一直走,就是印度了。”
我说:“等明年,我爸就要带着我们去中国了,到时会路过印度,你知不知道印度是什么样子的?”
他伸手横横竖竖的比划起来。他说那里有一眼望不到边的陆地,上面有很多样的房子,房子里住着各式各样的人。
我说:“这些我早就听我爸讲过,也没什么新鲜的。你想不想回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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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我将手指停下,从床头柜上拿了水杯抿了一口,尽量用闲聊的语气与她搭讪。
“方阿姨啊,那你和泰通说话的时候,是说印度话么?还是中文?”
“嗯?”方阿姨痴愣愣的看着今日的早餐,依旧没有动弹的欲望。
“谁?”
“泰通啊,”我又往前凑了一点,靠着屏风蹲下身子,“泰通,您还记得么?”
“哦,泰通。”她眼神缓缓低垂,再次坠入到回忆之中。
“说英文的。”
“哦,”我才反应过来,赶忙接着提问:
“那他后来回去了么?”
这次她想了好久,而后笃定地摇了摇头:“没有,他一辈子都没有回去过。我去北京之前没有,之后,也不知道了。”
这不置可否的回答让我有些失望,毕竟对于小说来讲,一个前面出现过,却没有在结尾处自圆其说的角色,是不值得描写的。
我捏着杯把细细的考量着我的“新小说”,当然,若是追根溯源,其中也没有多少创作的成分。
赚钱嘛,不寒碜。再说谁叫她吃我果子了呢。
而这段故事中的男主,那个害我糊里糊涂来到这里,百口莫辩的待在这里,而后身价倍增走出这里的那个“鸣秋”,也即将登上舞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