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愧:
鄙寓均安,可释远念。
小鬼,当你看到这些文字,应该已经到了山茶花的花季,而你也已经收到了吴归的死讯。而我,很抱歉,我仍然食言了,我没能将你哥哥平安地带回来。
在文城的这些日子,我像四年前那般,倒在雪地里,尝试一个人去淋一场文城的雪,尝试去领会一遍吴归的心情——
你哥哥曾在信中说过,“文城的雪落在我的肩膀,寥寥数瓣,却仿佛有着一种现实般的厚重”之类的话,我本是不会信服的,直到亲自目睹了他的尸骸——
我倒在了雪地里,文城的雪落在面庞,有着和云顶一般的颜色。
我恍惚明白了他的心情,皑皑白雪也许是从云顶拆下的一片天空,当有人谈起风雪为何会厚重了苦难,从此便能有了答案。
小鬼,也许是同情心作祟,所以我想让多一个人了解到吴归——或者说是祝平安的经历,他,或者他们——吴归与祝平安,已经留在了一年前文城的冬季。
你哥哥曾在信中说,吴归与祝平安,于他而言,就像是两段人生一样。在文城的这些日子,我会一个人走到文城的海边,你哥哥的骨灰盒围着梁颜允的围脖,就放在我的身边,清涩的海风牵着那只围脖。
我举起自己的那只,已经染上锈迹的口风琴,放在嘴边,我努力吹响了曾经熟稔的曲子,抽泣的嘴角突然有了海风般的咸涩——两行热泪淌过。
海风趋紧,眼泪很烫,落在我带着枪伤伤疤的手背,我就用着那只手举着我的口风琴。
我吹响的,是你哥哥曾经在信中说,忘了名字的那首曲子——那是张国荣的《当年情》,“当年情/此刻是添上新鲜一望你/眼里温馨已通电/心里边/从前梦一点未改变今日我/与你又试肩并肩……”
文城的海,曾借吴归孤独的笔触,一次次向人描绘着日落日出。我款款放下了举琴的手,我本是左撇子,却因为那次枪伤再无法用左手举枪。
我用右手拧开了骨灰盒,将它捧在了怀里,一根肋骨,一捧泥土般,那些骨灰在我的手心被海风卷入海里,盒中的骨灰也一道被海风吹起——
我是无暇顾及到底放走了多少的,只是觉得呛鼻,我便盖上了盖子。我努力抬眸,吴归的骨灰吹落不知名的海上——
小鬼,我是个粗人,我只能想到用往汤里撒盐来形容。我以为是文城的雪在海上融化,所以冲淡了海水的咸涩。
“小孩,我想买两束花。”我朝岸堤走去,路过吴归信中所说的那个卖花的女孩——她穿着黑色羽绒服和灰色长裤,篮子里面没有祭奠逝者的菊花。
我便要了她最常卖的山茶花,她的目光短暂地落在围在骨灰盒的吴归的围脖上,她呢喃道:“这条围脖,我好像见过。”
她自顾将山茶花递给了我,猛地抬头,仔细看着我的面庞,也许她发现我并不是祝平安。
“谢谢。”说完,我扭头又朝着岸堤走去,我没有看见吴归眼中的那个孤独水手,我朝海上用力抛去了山茶花束,朝海上看去,山茶花躺在了海的怀里——
这些花只有陆地上才有,山茶花瓣瓣,瓣瓣皎洁,瓣瓣泣泪,像是陆地写给海的花语。
小鬼,关于吴归和我,到底该从哪讲起?啤酒瓶在大腿旁滚动,我挣扎地从酒醉中清醒,月光下,我的身体挡住了自己的影子。
那个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因为我在同一天,得知了吴归和老杨的死讯——挚友和唯一的至亲。头疼欲裂,也许是酒精作祟。
吴归说月光像洒在地上的盐,而我的面庞没有绽裂的伤口;我却觉得那像是砒霜,月光用那样的唇吻着陆地、海洋和每一个人——
这番场景,颇有点像当初我在住院楼中颓废的味道。
那么,我就从一年多前,我从三年的昏迷后复苏开始说起了。
当我能够意识到自己重新开始了思考,我想到的第一件事,是目之所及为何都是一片漆黑,身体间歇性地会出现刺痛感,然后是头疼,当初,文城的风雪和枪声逐渐恍惚了我脑海里的一幕幕风景。
我的呼吸变得急促,额头冒出豆大的冷汗,像当初在大雪里追逐着绍城北。
我能感知到原先握枪的手开始攥紧——那是握枪的动作。
然后,是绍城北那张浑浊了鲜血的红的面庞,我的身上穿着警服,我想迈腿却发现自己被绍城北按倒在雪地里,小腿腿后和握枪的左手中枪。
我只记得我的手牢牢攥紧了些什么——是绍城北的手腕吗?我忘了,但我限制了他的行动,他狰狞的鲜红面庞掺杂着恐惧的表情。
“松开,松开,松开……”
那天突然就下起了大雪,落在我的面庞,和绍城北落在我体肤的拳头发出一样的声响——我最终还是松开了手。
但绍城北显然是没有放过我的意思,冬风呼啸着牵着他凌乱的衣着,风雪在绍城北的背后像夜幕和陆地在争吵,雪花在温热的伤口上融化让我误以为那就是疼痛。
就连扭头都会感到肉体的不适,一支手枪在风雪里逐渐结上了一层薄薄的新霜。我试图去移动手臂,发现使不上力气。
绍城北事先举起了手枪,他用握枪的手的手背擦拭着脸上的一抹鲜红,嘴里面呢喃着什么,他已经因为一路的逃窜和争斗变得虚弱。
在呼啸的风雪中,在夜幕下,雪地上拖出了一道鲜红的裙摆——绍城北的腿部也已经中枪。
他降下了自己的膝盖,以此来缓解自己的痛楚,他将漆黑的枪口顶住我的胸脯,另一只手抓起我胸口的执法记录仪,将它在雪地上砸了一遍又一遍后,扔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了。
风雪理不清的死生,墓碑前用一捧鲜花就办到了。呼吸从急促变得粗犷,瞳孔放大的黑暗是宇宙的本色。
我的心跳在追赶风雪的呼啸,绍城北的食指已经贴近了扳机。
风雪像是滚落的灰烬,它们夺走了我的体温,才变得炙热。
绍城南那张鲜红的狰狞面庞多出了一抹笑容,那个角度我只能看见他的一只眼睛。
小鬼,那个时候,我还没做好死的准备。
“下地狱去吧!”我看清了他的嘴型。
“砰,砰,砰——”
三声枪响。绍城北的鲜血飞溅我的面庞,我的世界短暂地变成暗红色,绍城北的尸体压在我的身上——他的脑后、心脏和腹部中枪,鲜血从我的警服上不停渗透。
风雪在我脸上的鲜血结上了一层薄薄的新霜,鲜血在雪地上铺出温床——我能感受到绍城北的体温在迅速流失,我也因此挨到了救援。
风雪里,我看见一道和绍城北相似的背影渐行渐远,他的嘴里叼着一根香烟——也许是他的疏忽,也许是他的良心作祟,他没有杀我。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绍城南。
风雪逐渐停了,庆幸我没有被雪埋起来。我记得自己身处一处雪白和黑色相间的山崖,周围稀疏的山林有着奇怪的枝桠,我以为那是黑暗的一种形状。
我的呼吸变得平缓,头疼开始慢慢消失,落叶窸窸窣窣地在冬风中作响。我听见有人在呼喊我的名字,我吃劲地将脖子扭向传来声音的那一边,我努力睁眼——
眼上的霜困住了我,然后是炙热的光芒让我觉得耀眼。那些身影在离我越来越近,但是那束光芒变得越来越柔和——
直到那些身影消失了。那是披在窗台的月光,一切都是当初真实发生过的梦。
窗台上有一个玻璃花瓶,花瓶里是一束山茶花,一瓣在谦让着另一半的谢落,“前仆后继”。
我在晦暗的病房里面孤枕,枕头上是从我额头掉落的汗珠的湿渌。当时,我因为三年的昏迷,身体的各项机能都未完全恢复,我就连从被褥中探出自己的手臂都十分困难。
我是个左撇子,首先探出的是左手,我翻转着手背和手心,那次枪伤在我的左手留下了明显的伤疤。
我的下肢当时就像是累赘——就像你在床上赖床,我应该形容当时自己在病床上“蠕动”。
“我去——”我从病床上摔了下来,这时恰好有护士前来查房。
“当——”护士手里的托盘从手里脱落,很显然我的突然复苏让她吃了一惊。
我想要说些什么,但当时我发现,自己连语言机能都未恢复如初。
我用羸弱的手臂去撑起上半身,但很快就被医护抬回到了病床上,在等待医生的检查中,我时而抬头看向天花板上自己的影子,由模糊到被清晨的日光给烫黑,我不由得感觉眼角变得滚烫——
泪痕两行在面庞滚落,我扭头看见病床边有一张空档荡的椅子,像某个人刚刚从那离开。
“医、医生,我这、这个样子,多、多久——”我艰难地从自己的口齿中咬出一句不完整的话。
“三年多了,还以为我们要伺候你一辈子呢?怎么,那么快就认不出我了——看来是脑子还没好全。”医生摘下了自己的口罩,模样无论怎么变,他眼角的那颗痣逐渐唤醒了我的记忆——
当初每每在深夜里执行任务的时候,难免会有战友负伤被送进急诊,眼前的医生老徐是和我们打招呼最多的一个,不过几年过去他也逐渐步入了中年危机,身材发福到让我认不出。
“得得得,别告诉我你眼睛也坏了。”我正要凑脸去仔细辨认,便被老徐像扇走蚊子那样扇走我的脸。
“放心,不是中风——但要是像你和你那些死党以前那样,至于抽烟、喝酒的话,将来就说不准了。”
老徐的笔尖在病例单上飞舞着,他突然微微抬头并停下来,似乎是想到了些什么,将手里的病例单递到了我的眼前。
我愣住了,但还是下意识地用受伤的左手接过了病例单。
老徐突然松手了,病例板掉落,那点距离我自信地接住了,但是左手上的枪伤,使我在用力接住病例板时,让我感觉到了手里产生一股刺痛。病例单还是落在了病床上。
“徐、徐医、医生……”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能保住你这只手就不错了,枪伤破坏了你的肌肉神经,想要恢复如初,不如说是做白日梦。”老徐的口气还是像当初般不留情面,又或者说他是已经看惯了我们这种人的生死——或许不只是我们。
我失落地埋着脑袋,听见窗外的椿树依稀作响,我朝窗外探去目光,山茶花瓣瓣在天空飘落,天空似乎不属于它们,它们属于泥土;飞鸟拥有翅膀,它们拥有天空,却只有在死后才能拥有一捧泥土。
老徐收回了圆珠笔,将手插进白大褂的口袋里,犹豫道:“很惭愧,我该安慰你吗?”
“如果可以,我并不介意……”
“切,这件事还是留给你的同伴吧!”老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准备扭头走了,他穿着一双黑色旧皮鞋,离开之前抬了抬自己的眼睛,斜着的半个身子没再挡住一张熟稔的面庞——
李姐已经四十六岁了,曾经是我、吴归、老张和师傅在支队的同事,如今已经成为了我的上级。在我的印象里面,她是一个扎着短马尾、喜欢穿运动鞋和牛仔裤的女人。
如今马尾变成了利落的短发,而鞋子换成了短跟鞋,黑色西装裤和白色纽扣衫,戴着一副眼镜并拎着一个挎包。
“喂喂喂,这、怎么、回事啊——”我震惊道。
“麻烦你了,徐医生。”她热情地和老徐招呼道。
老徐侧着身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在他的目光中透露着对我们这些家伙的同情,他扭过头和李姐——或者说是对我解释道:“和你们一样,职分所系罢了。
和当初一样,我并不能保证这家伙要是再摊上一次麻烦,他还能够睡上三年再幸运地醒过来——说不定,会一直睡下去,甚至是换一个地方。”
如果是曾经的李姐,她的暴躁脾气说不定会追着老徐臭骂一顿。但是当时,她却向这个发福男人,深鞠了一躬。
“谢谢。”
我听见了窗外的风声,所以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老徐的身子微微一颤,他鼻上的镜片滑落了鼻梁一寸,他抬起插在白大褂口袋里的手抬了抬眼睛。
当他走到门口,一只手搭在门上的时候,他像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提醒道:“话说,那个一直跟着你身边的死党呢?”
现在我想,他说的应该是吴归。我还来不及细问,他的脸上挂着一个似懂非懂的笑容,一边拉上了房门,一边道:“算了,省得坏了规矩。毕竟人只要活着,就有机会再见的。”只要活着,就可以了吗?
“别看了,就我来了,大白天的,其他人刚刚上班。”李姐放下了手里的一袋水果,我原先伸出了左手,目光落在手背的伤疤上愣住,然后继续向前伸手抓住一个水果,李姐道:“吃吧!来之前,我就洗过了。”
她坐在了那张空落落的椅子上,椿树的影子牵着故乡的日光,照进我的病房。我庆幸着水果没有从手心脱落,我的牙口还是很好的——我得感谢三年来一直照顾我的护工。
“你这吃相,难怪命大,下了阴曹地府,估计都得把阎王爷的香火也给抢了。”李姐道。
“没错,我再婚了。”狼吞虎咽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她无名指上的戒指。
我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差点噎住,然后笑出了声。李姐搓了搓眉毛,然后扶着自己的额头。
我的下半身当时也有了知觉,躺在病床上显得轻松了许多。我用一只手枕在脑后,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咀嚼着水果,一脸享受着那份不可多得的惬意,道:“诶,快和、和我说、说说,你再、再婚的时候,吴、吴、吴归他们的表情。还有,老张和师傅他们。”
“李子共袍。”李姐念了我的名字。
“嗯,咋了?”我扭头看向李姐道。
她像有什么难言之隐的模样,她的巴掌撑着自己的下巴,故乡的日光在背后的白墙烫黑了她的影子,她的鬓角比几年前多出了一撮花白。
她背对着我站了起来,装作去倒水的样子。我枕着自己的手臂,椿树的影子在天花板上招惹我的目光——我在等她开口。
李姐道:“老张,就在你醒来的晚上牺牲了;你的师傅,在那次行动之后,没过多久查出了胃癌,不得不退休,最近也因病去世了;至于,吴归……”
“那个蠢货还在过那种,连名字都,不能‘为人所知’的日子吗?”有些话,我们欲言又止,干净的房间里是风的声音。
我努力想回想起吴归、老张和师傅的面庞,恍惚地,那些身影已经与我渐行渐远了。
“干——”我只知道眼前的世界突然一黑,突如其来的头疼让我松开了那水果的手。
李姐去找医生,留我独自一个在病房。头疼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吴归、老张和师傅的面庞一一浮现,然后就是绍城北和绍城南的背影。一瓣山茶花在我的被褥飘落。
过几天后,就是师傅出殡的日子了。
我坐在了车子里,那天是我三年来,第一次看见故乡的天空。羽毛染着红色的飞鸟,已经飞到了我们的故乡。
天色已经接近黄昏,路灯就像一根拐杖,城市是一个巨人的身体。入冬了,天气很凉爽。
我在护工的帮助下,换上了一件崭新的黑色正装。剃去了胡子和头发后,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不可思议地抬起手来触摸下颚,我的模样在三年来瘦削了许多。
“快点快点,不然赶不上文城的初雪了……”路人道。
飞机的轰鸣朝北,陆地开始又一次埋葬夕阳的尸骸。
“你、你好——不行啊!节、节哀……”我反复举起手,做出握手的姿态。我不擅长打交道,也许是工作的缘故,也许是自己遗忘了世界,也许自己也不曾被世界记得。
我一次次在余晖下交付手心,只在车门倒映着我的影子,只有半幅身躯。我们从城南往城北开去,师傅的墓地就在那里。
“共袍——”那些能够喊出我的名字的人,我对他们都有一个统称,故人。
“没事,我想自己再,试试……”我拒绝了他们的援手,我想自己一个人站起来。
小鬼,你说得对,人的勇敢是需要理由的。于我而言,我不希望自己三年后,变成了一个连前进都要人搀扶的废物!
我的一只手已经使不上劲,另外一只牢牢握紧了车门框,两只手臂承担了躯体和下半身的重量。一双双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我就越觉得厚重。
“切——”我还是没能靠自己站起来,在车门旁佝偻着自己的腰,故人们已经将轮椅推到了我的面前,“麻烦了。”
微草、鲜花与树林,这一切,不失为陆地的汪洋,它们藏匿着山峦,同样也埋葬了人的尸骸。我、吴归和老张,与师娘见面的次数并不多,我们,对她的尊重出自我们的敬意。
送殡的人并不多,前前后后,一行人不过十一二人。火盆里烧着纸钱的火在向上蹿,将墓碑前的名字和照片照亮。
师娘与师傅的子女们就在一旁,故乡凛冽的风能够抱着他们的身体吗?
他们一次次向我们弯腰,我只需要低一遍头,然后一睹火光中他们每个人的面庞和眼神。他们的眼里,落叶在他们目光中,就像一道从风的体肤上面褪去的痂。很容易的模样。
师傅,警号501437。
“节哀。”李姐蹲下来,朝在往火盆里放纸钱的师娘肩上放下了手心。
夜色已经沉下,那是有一片淹没陆地的汪洋,我们在夜色之下呼吸,我们是行走在陆地上的鱼——只是我们的记忆,不止七秒。师娘用指关节擦了擦眼角,站起来转身看向我们,一张张陌生又有些许印象的面庞,让她知晓了我们这些人和师傅的关系。
师娘侧过身子,看向火光上的照片,“你们和老头儿,干的是一个工作吧?和他做了几十年夫妻,一个男人能瞒一个女人,靠的不应该是花言巧语,而是时间。”
“你是李子共袍吧?”师娘眯着笑眼喊出我的名字,我有些惊愕,努力抬眸去和她的目光对视,然后压下脊梁地点了点头。
她还喊出了师傅其他故人的名字,她能记住关于那个埋在土里的男人的点滴——我们却对这个女人隐瞒了他的一半人生,属于她的其实连一半都不到。
师娘说,她脸上的皱纹是在师傅退休后长多了的,像时间的汪洋在脸上冲刷的褶皱,只有真正参与了这个男人的人生,是见识到了他一晚晚在病床上翻身、冒汗、咬牙与喊叫的证明。
“他是幸运的,至少,他的墓碑上还能有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但,我还是无法释然——明明我才是他最亲近的人……”她说的不多,是抱怨。我没有放在心上。
“为什么啊?为什么不开心呢?你应该解脱了才对。”我看着火光越来越小,想努力看清师傅照片上的样子,一张苦脸,没有平日里温和的笑。
我的手掌从松开,到用力攥紧。我想我有了答案。我看着墓碑上的照片,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自顾地呢喃着曾经我问过他的问题:“是、是后悔了吗——”
他们说,我在说完这句话之后就昏厥了,再醒来已经是凌晨。而我,我做了个梦,梦到了师傅、老张和我送走吴归后的某天。
那天是一个寻常的雨天,天气闷热,我和老张依例去汇报工作。楼道晦暗而潮湿,我们在支队长门外就听见了支队长和师傅的争吵。师傅把二郎腿从另一条大腿上放下来,那时候他的嗓门压根看不出来他生病的事。
支队长扶着额头,语气平静道:“这个机会,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这个机会,却要他搭上一辈子。已经快两年了,支队长同志!”师傅那时候,五十多岁了,头上的黑发是比白发多的。我站在门口,老张原先也是,后来他蹲了下去。争吵还在继续,雷声继续轰鸣。
我与他感慨,雨里的那树桂花很美。老张仰着头,说那树桂花怎么就美了——我们都知道了,屋子里谈论的人是吴归。支队长摊着手掌,两人的面庞彼此朝上或朝下,“这一点我们当然会考虑,但在此之前,有一个无可避免的前提。他和我们一样,我们都是警察——”
“去——”支队长知道该如何让师傅闭嘴。
雨声渐停,走廊亮起了灯,地板的潮湿鞋印越来越少。等师傅走出了办公室,我把报告都塞给了老张,自己一个人追了上去。
回到二小队的办公室——我还真是怀念那间小屋子。那个关公玩笑木偶摆在桌上,上面贴着打牌的贴条。狭窄的房间,四套办公桌椅,吴归的桌子被文件堆满。
“师傅——”我越喊,梦里,他的脚步就会变得越快,我快追不上了。冲过脑海中的一道亮光,师傅就在墙边举起了香烟。
“咋咋呼呼啥?我不就在这呢嘛!上班时间,别一口一个师傅的。喏。”师傅道。
墙边就是窗沿,我坐在上面,眼前是稀疏的房屋,炊烟在放晴的天空升起。
那树桂花是白色的,等着谁的鲜血染红。师傅解开了警服上的纽扣,递给了我一封手写信,信上写着寄件人梁颜允的字样。
我踢了踢师傅后腿,说,这什么啊?诀别信吗?师傅扭头看了我一眼,我们两个相视一笑,笑容里流露着惭愧与惋惜。
师傅扫了扫墙壁上的水滴和桂花花瓣,“一个快三十岁的男人,一声不吭地从同样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的世界里面消失,足足两年啊!人家还有多少个两年去等一个没有归期的人?”
“那怎么办?瞒着吗?”我把信放在了一旁,师傅掐灭了香烟,我看着他佝偻了脊梁,两个人站成了一排,他抬头看我的时候,那张脸上缝补着一个微笑,师傅说,先瞒着吧!
雨后的风很凉爽,我扭头看向眼前的世界,地上遍布着水洼,好像一个个补丁,世界是一件巨大的衣服——经历过无数次缝缝补补,如果大雨能拆下一支桂花的话,就用它去引线好了。
我想为吴归说些什么,也想为自己说些什么,我喊住了师傅,他本来要走进房间的黑暗中,“诶,后悔吗?”
“你指的,是哪件事?”师傅踩着墙角道。我环着自己的手臂,装作故作轻松的样子,道:“送走吴归。”
师傅的手插在兜里,背对着那个缝缝补补的世界,试图走向潮湿的黑暗里,但他最后还是回答了我,道:“后悔了,怎么能不后悔。明明有那么多人可以做这些事,我却偏偏送走了自己看重的那个。”
他仰着脑袋,我不知道他除了屋檐还能看见什么,屋檐挂着一枚铜铃——我记得。香烟已经燃尽,我同样仰着脑袋。
师傅说:“管他的,也许我就是这样,明明一直会失去,却什么都放不下。不然,也不会一直升不上去,还在陪你们这帮臭小子瞎折腾。哈哈哈额额——”
那时候,我记得我又踹了他一脚,但被他轻松闪过。
我索性坐在了地上,师傅在墙边用鞋后跟蹭了蹭我,道:“诶,你不会只有这些要问我吧?”
我说:“算了,不问了,你也给不了我答案。”小鬼,我想问的,是他后悔成为一名警察吗——也许,从心底,我是想替自己问的。
师傅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就这样从自己的梦里清醒,病床边还是那张空落落的椅子。
我想试着自己一个人站起来,我的大腿已经有了些许知觉,但是小腿还没恢复。距离我复苏,明明已经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
“哐当——”果然,我还是摔了。
我说:“诶,有人拉我一把吗?”
我在凉爽的地板上躺着,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没有一点欲望。我举起自己的手臂,目光从手背的伤疤到天花板,我想有个人能拉我一把,吴归、老张和师傅——他们随便一个人也好。
那一刻,我意识到已经有两个人死去,剩下的那个也已经远走他乡、没有归期。
我是孤独的,那个房间空落落的,像一只茧般将我包裹。
山茶花谢落的花瓣被风吹进我的房间,窗口开着,我流下两行眼泪。“我还没法走路,你们这帮蠢货,倒是等等我啊……”
后来,我进行了康复训练,大概花了半年多的时间。
“诶,李子共袍,适可而止吧!”有人呼喊道。我像孩童时期那样,又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重新站起来和学会了走路与奔跑。
中枪的小腿落下了后遗症,为了不让人看出我是半个瘸子的事实,我会穿上定制的鞋子,并用束带绑住了小腿。我向他们挥了挥手,示意我准备继续跑下去。
三十多岁的人,还在一张病床上躺了三年,身体机能已经严重退化。
我在一个公园里跑步,那里附近就是军营,会有军人成群地在那里锻炼身体。看着他们的容貌,有三十几岁的,有四十几岁的,男女都有。
我习惯了和他们在暗中较劲。
“呼、呼、呼——”他们的呼吸声。
我扭头看着紧跟在自己身后的人群,汗水已经浸湿了他们的前胸和后背,跑步的姿势已经开始变形,步频都变得不规律了起来,或三两人,或四五人地集聚在一起。
我羡慕这群人,他们还有一起奔跑的伙伴,而我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故乡的夏天,风变得炙热,汗水加重了衣服的份量。公园里还有学生、老人、青年伴侣、野猫甚至松鼠。累了该怎么办?当然是慢下来赶路,紧接着蹲下来假装系鞋带。
“疯子,都是疯子——”我脸皮厚,跑不动了就径直停了下来,双手撑在弯曲的膝盖上,佝偻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
嘀嗒,汗水从脸颊滚落到地面上面,我努力抬眸,看见那些军人陆陆续续地超过了我,他们从我身边掠过的风让我感到片刻凉爽。
我低下了自己骄傲的头颅,最后一段路,我慢慢悠悠地走回去好了。
回哪?出院后,上级为我申请了警员宿舍,我与一名支队里的新人小郑住在一起,一个和吴归一样买菜从不会砍价的主。
人不错,没有吴归那种犟脾气,至少他不会劝我别将深色和浅色的衣服放在一起洗。
等我回到支队,发现支队里面很多老面孔都不见了,办公大楼里里外外修葺了一番。
清晨,那套崭新的警服就摆在我的面前,我的手掌首先抚摸着胸前的警号,503417。“不合身吗?”小郑叼着一根油条走到我面前道。
“不是。”我摸着自己的后脑,感到一阵郁闷,站在镜子前面,系好胸前一颗颗袖子的时候,我还会在心里面默数颗数。我背对着背后的日光,朝镜子里面的自己敬礼。
右手往上抬,光在脸上。
“哟,有模有样的嘛!”小郑在背后说道。
我的目光往上一抬,发现镜子里站在背后的人不是吴归,然后又失落地落下目光,——他当初也用相同的语气说过这样的话。
“走吧!”我说——
支队长伸手示意我坐下,替我倒了一杯茶,放在了我的面前。支队长戴上了老花镜,稀疏的白发,手掌的茧颜色变淡。
一杯热茶放在了我的面前,而我讨厌喝茶,但还是表示性地拿起了茶杯,只让苦涩的茶水淌过舌尖,然后咽下了肚子里。
如果有一面镜子在那里,我的表情应该是勉强的笑容。
“喝不惯啊?”支队长的眼镜略微滑下鼻梁道。
“先苦后甜嘛!适应适应。”我说。
支队长停笔,瞥了我一眼,脸上挂着一张笑容,道:“哼,怎么变得那么小心翼翼了。”
“我可不觉得这里,目前有我的一席之地。”我说。
回到支队里,原先二小队的办公室已经布满灰尘,成了杂物间一般。
支队长说得对,我变得小心翼翼,因为一别经年,我思索这个世界变得陌生。
窗户大开着,窗帘上写着风的柔和,影子躲在窗帘后面若隐若现。我埋着头坐在晦暗处,支队长坐在光亮里面。
他把眼镜摘了下来,从抽屉拿出了一纸奖状和一枚勋章,冷漠的日光收买了暖色调。“组织上对你的情况,做出了三种考虑。”
“嗯,说说看。”我将帽子警帽摘下,放在了桌上。
“第一,鉴于你目前的身体状况,组织上建议让你调离原工作岗位,去别的地方,待遇方面不会差;第二,同样是鉴于你目前的身体状况,如果你有转业的需求,组织上大力支持;第三,留在支队里面,但是你的工作安排,得就你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
支队长自顾说着,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发现我一直在盯着他,他停了下来。
我降低了自己的目光,落在手背的伤疤上,光斑在翻手之间跳动。
“谢谢——”我说,“诶,你是不是特后悔当初留下我——”
我留在了支队里面,负责带一些新人,其中就有小郑。
我回到了曾经的那间办公室,推开门,灰尘扑鼻散发着陈旧的味道。
我用警帽捂着鼻子,拉开了窗帘,推开了窗,让阳光和风同尘。我和几个新人花了一上午,清扫了这个办公室,二小队的建制得到了恢复。我撕下了关公木偶头上的纸条,纸条上还有着老张和吴归潦草的字迹。
“老李,我坐哪?”小郑问道。已经陆陆续续有新人找好了位置,就剩下吴归的位置了。
我指了指吴归那,道:“就坐我对面吧!”
休憩之余,我在那树桂花下吸烟,曾经的房屋已经变成了公路,再没什么能挡住风。
我踩着桂花树下的泥土,有一处泥土比周围的松散,地上有零散的花瓣。
我几乎是半蹲在那吃完了便当,听见身后的脚步声,我还是会不自觉地说道:“坐!”
我甚至拍了拍身边的泥土,那是曾经与吴归他们相处的习惯,我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向我走来的是李姐,我递给了她一根香烟——她原先是抽烟的,她摇了摇头,手里拎着便当盒,背靠着树,道:“老张,已经安置好了,想去看看他吗?”
“算了吧!”花瓣先是搁置在了我举烟的手的袖口,然后又款款滑落,仰头看着空荡荡的天空,我意识倒是我将自己关进了一束井里面。
我扭头,和李姐疑惑的目光撞了一个满怀,鼻梁以上的面庞被大片树荫挡住的同时,我的嘴边挂着一张勉强的笑容,“我觉得他也不会想看见我这个狼狈样,我也,我也没有什么力气再去面对一块石头。至少现在没有。”
李姐的面庞的皮肉像吊着一块石头,她在用力地提着自己皮肉,朝我展露着微笑。
“明白了。”她说,“诶,你师傅在那棵树下面,埋了些什么啊?”说完,她在炙热的陆地留下一道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只是埋着曾经骄傲的头颅,她拎着的不像便当盒,倒像是我的首级。
我的嘴巴叼着香烟,两只手插在口袋,身上没有穿警服,仰着脑袋,让那树桂花的树荫笼罩我的整张脸。
那树桂花凭摇曳的婆娑,掩饰着风里的哽咽。
六月的风还在重复,而我,已经过了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捡回一条命后,那时,我无比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活着、活着、活着。
从笼罩的树荫下走出,努力抬眸后,风里没有飞鸟的羽毛,地上徘徊着我的影子。我张开了双臂,想要努力放空自己的思想,想要对过去释然,想要和自己和解。
“李子共袍,你做得够多了。”我像这样反复呢喃道。
我就这样活着,风平浪静,不再去想起曾经,这样绍城北那张面庞就不会出现在脑海里面,教着小郑一帮新人成长,日子里抱有一丝颓废。
“老李,今晚去哪吃?”小郑道。一次,我在收拾自己在支队的储物柜时,在里面我发现了梁颜允留给吴归的信。
信封已经带上了锈黄,我用信封拍了拍手背,将它收起来的时候,看见了自己的诀别书和我的口风琴放在一起。
我没有什么亲人,熟稔的就是老杨,再者就是吴归他们。信里,我给自己留了话,那些潦草的字迹,写道:“关二哥保佑!如果我没死,一定要去烧烤店痛快一番;如果我死了,我希望有人能找到我的墓碑。”
信纸落款,是我的名字,名字上画着一个滑稽的关公,关公脚下踩着“乌龟”。
“烧烤店?”我呢喃道。我扭头往自己左边看去,那是吴归的储物柜——后来我知道,那里面放着几年前吴归写给梁颜允的信。
师傅和老张的储物柜上,已经不再是他们的警号。
“烧烤?”小郑他们从我的身后窜出脑袋,二十六七岁的他们,保留着让我羡慕的朝气。
我给他们的脑袋一人一个拍,看着他们那一副期待的嘴脸,加上自己内心的欲望作祟,我回答道:“对,烧烤!换好自己衣服,我在楼下等你们。五分钟!”
说完,他们麻溜地换上了各自的衣服,我看着晦暗的储物柜,将信放好,拿走了自己的口风琴。
“喝酒吗?”
“小酌。”我说。烧烤店有两层,建在居民楼下,就在你们家附近。第一次去那,还是吴归带我们,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关公还有招财的寓意。
一尊关公像就放在了收银台背后,我和老板寒暄了一番,他一直觉得我很眼熟,我想是三年前常来的缘故。那个自助照相间没有通电,就搁在通道一处。我点了一些以前常吃的。
小郑他们大多不是本地人,他们在欣赏着墙上的照片,照片背面已经泛黄,是曾经的顾客留下来的。
我惊讶于自己的酒量,三年从未沾酒,我才喝了几杯就已经有了醉意,醉得不省人事……
“老李,老李,老李——”睁眼,肩膀的树叶不过一落枯黄,人间便又知一秋。
那一个月后,我常常在夜晚里买醉,借此来抵消肌肉神经的疼痛。因为药物的缘故,加之长时间摄入酒精,我的身材已经略微发福。
那些晚上,绍城北狰狞的面庞和绍城南的背影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睡得很轻。
“收到,如何呢?”我昏昏沉沉地在车里拿起对讲机,头磕在车窗前,我们当时在南丰街二横路执行一项任务。
“‘麻雀’即将回巢,重复一遍,‘麻雀’即将回巢。”
“收到,诶,紧张啊?”我看向了副驾驶的小郑,他在车里没有了平日里的唠叨模样。
小郑的目光停在窗外,后视镜里紧绷着一张脸,手指关节贴在了抿着的嘴角,眉间是新落的雨色。
“没,我看雨要下大了。”小郑道。云顶的颜色,也是小郑的心情。我拉着安全带,问到小郑有没有给家里留些什么话。
小郑变得支支吾吾,他用指甲挠了挠眉头,撂下一句不太轻松的话,道:“没留下什么,没敢留下什么,他们,甚至不知道我的工作。”
我发动了汽车,雨天,加重了左手和小腿的隐痛。小郑用对讲机汇报着我们的状况。我们跟着一辆面包车,即将驶向了下一个红绿灯。
“怎么了?”小郑道。面包车在距离红绿灯还有一百米的距离时减速,我摁响了喇叭,然后超过了目标面包车。
“他们起疑心了。”我说,“‘鸟巢’、‘鸟巢’,‘鸟惊了’,我们准备转场。”
我径自左后方转弯,直到目送后视镜里的面包车朝原定方向驶去,我们将汽车停在了一处街角。
云顶染着落叶的枯黄,细雨稀稀落落,蜡黄的墙壁有几道干燥的人形轮廓。我和小郑一起行动了,朝着事先预定的设伏地点。
我披着雨衣,踩着潮湿的地面,路上响着喇叭。
人海潮潮,他们打着各色的伞,孩子、老人与青年,只要听着他们踩着水洼的声音就能辨认。他们与我擦肩,雨水溅湿我的裤腿,我能够感到一阵隐痛,只是雨水落在我的脸上,混淆了汗水。
我像是与人海相向而行,风雨里,黄昏拥吻着陆地。
我站在红绿灯下,两旁的人海朝我涌来。绿灯。路牌是绿色的,边角已经长锈。
我背对着热闹的人海,站在一处巷子口前面,墙壁上都是蜡黄色,晦暗、逼仄,头顶不时传来衣架敲击防盗网的声音。
我扭过头,风趋紧,风雨朝着我一人倾斜。
“喂喂,各单位,汇报情况。”
“附近就是居民区,不到万不得已别开枪,但是如果开了那也别手软……”我们挤进了晦暗的巷子口,污水在顺着水渠流向下水道,四周响起了狗吠,然后是警笛声。
我们拔出了枪械,雨水顺着手背滑落。
“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目标一男子挟持一名人质,身形大概一米七,身材瘦削,往巷口逃去……”
话音未落,一个行色匆匆的路人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阴影之下有他的上半张脸,他的呼吸、心跳被细雨模糊了声音。
小郑的手警惕地放在腰间的枪托上,我装作迷路的样子用蹩脚的外地口音安抚道:“你好,你——”
“站住!”话语未落,那个男人就慌张地逃走,小郑鸣枪示意方位,我们穿过狭窄的巷口,视野一度由光亮到晦暗,再由晦暗到光亮,一直奔跑,雨水落在我的体肤上能够感受到温度上升的炙热,那种感觉很好。
我还是没能够回到当初,我的小腿已经隐隐作痛,一直被小郑甩在身后。
狗吠声越来越近,我们在一个拐弯的巷口看见一只黑狗被用铁链拴住,那里躺着一个呻吟的人,或许就是他们口中的人质了。
那是一条长直的路,逃窜的毒贩露出了他整个潮湿的背影,他不时会扭头看向我们——这是我所疑惑的。
我下意识地用左手举枪,只是雨滴像变成了冰雹,打在我手背上的伤。
我咬着牙,最终还是让趋紧的皮肤上搁置的雨水顺利滑落,我看见了小郑举枪的背影,然后默默地走到了他的身边,每每往前迈出的艰难的一步都像是在往当初的自己走去,但是鞋子踩在水洼上的声音让我清醒,已经回不去了。
我告诫他:“平稳呼吸,瞄准目标,锁定,射击——”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精准地击中毒贩的后背,我看见一抹鲜红在雨中绽放,那只黑狗见状一时没有了声响。
“干得漂亮。”我道。虽然不能保证那个毒贩还是活着的,但我还是警惕地换右手握紧了手枪,走到了那个毒贩旁边蹲了下来。
他的喉结在不停振动,眼神也是飘忽不定。我的脑海中回想着,那个毒贩被击中后,整个身子几乎是一脚踩空地扑倒在地面。
我顺着他飘忽不定的目光看去,那是那名在不停哀嚎的家伙的方向,小郑正在他的身边呼叫救护车,我扭过头看着他嘴角不再在雨里抽搐,伸出手合上了他的双眼。
“不对。”我想到了他在逃跑过程中不必要的扭头,“小郑——”
小郑正准备伸手去搀扶他,被我的一声呐喊惊得回头,也许在小郑的余光中看见了他举枪的动作,小郑迅速往后倒去,然后是“砰”的一声枪响,我看见一摊红晕在水洼里散开。
那个不是人质,而是伪装成人质的毒贩,他的脚底被钢钉扎伤,疼痛让他无法行走。
“啪——”当他调转枪头的瞬间,我的拳头已经落在他的脸上,他的手枪甩飞在了臭水沟里,我用右手将自己的枪口对准了他的脑门。
挥拳的时候,雨衣的帽子从我头顶滑落,黄昏的光一瞬间打在我和毒贩身上,我们的影子在血水里变得模糊。
他脸上的雨水反射着光亮,他的背后是一道狭窄的缝,是我将他逼到走投无路。他的脸颊抽搐着,做出求饶的动作。
“留活口——”李姐喊道。
在她喊出这句话之前,我就已经款款降低了枪口,我扭过头看向她的脸,她后来告诉我,那时候的我,余晖刚好从我的背后后退。
我的影子越来越长,脚下是一摊血水,我的眼里满是冷静,食指牢牢地贴紧在了扳机上,一直到我走到她的身边,我才肯将配枪收起来。
“我真怕你杀了他。”李姐这么说,“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小郑没有死,他只是头碰地摔晕了,那些血是那条黑狗的。
“可我当时真的,很想杀死他。”我这样和李姐说。
雨逐渐停了,巷子里没有狗吠,我的鞋子踢着水洼里的碎石、瓦砾与铁钉,慢慢地走到了街角。雨衣还有身上的衣服,因为雨水的缘故,变得厚重。
头顶的树遮住了半片天空,我点燃了香烟,坐在车盖上,弯着自己的腰,像一个犯错的孩子。
晚风吹皱了我的眉宇,小郑简单地包裹了头上的伤口,没有其他任何的不适。但,我们还是去了医院,去做了一个CT。
“诶,什么感觉。”我问他,“劫后余生,什么感觉?”
“嗯……”小郑与我仰着脑袋,头顶就是我们的影子,市医院的急诊部,有我熟稔的安静角落,“像生吞了一整个橘子,没能咽下去,卡在喉咙。哈哈哈额额。”
我像是喉咙里呛了几口西风,忍不住地笑了笑,但小郑的笑容比我先停了下来。
小郑低着头,抿着嘴,手上捧着自己的病历单,指尖有着泥垢,他抬头,有一道光打在他的脸上,眉宇之间似乎有一座冰山,等着现实的泰坦尼克号撞向它。
“怕了。”小郑说得很小声,“我以为我是有勇气的,但那一刻,我真的怕了。老李——”
我的嘴角拉上一抹笑容,我为这个家伙感到庆幸,急诊部背后种着一排椿树,入秋后,叶上偶有霜红。
“怕死,不丢人,人都是惜命的,没人是不怕死的。”我掸飞了熄灭的烟头,双手撑着自己的脸颊,“但惜命的人,更明白生命的重要,才能挽救更多的生命。小子,你足够勇敢。真的。”
“为什么,当时,你不开枪?”小郑道,“是因为你手上的伤吗?”
我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我将受伤的左手高高举起,翻转着手背,或者牢牢攥紧,似乎这样就能捣碎手里的月光,剩下零散的碎片在我的面庞发光。
“你知道吗?我想要放下了,想要离开,很多个夜里,我都觉得,现在这种生活没有意义。”我降下了自己的手,乌云短暂地遮住月光,树叶扫过地面,像是影子从墙上滑落地面的声音。
“我以为我能适应的,但这些日子,这些没有了故人,没人再告诉我努力下去的意义的日子,我觉得,疲惫。”
“什么鬼。”小郑的嘴角升起一道难堪的微笑道。他扭过脸,又回头看我,我们都在对方开口,眼底的月光在等风带走云朵。
“我举起枪,又放下。我在逼自己,努力地,释然一点,不要给自己那么多负担。”我向前佝偻着腰,“但有的时候,我会在想,释然了,然后呢?终其一生,人都要找一个努力的理由,无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
小郑打了瞌睡,手里的病历单滑落到了地上。我提醒了他,道:“起来,回宿舍重睡。”
在车里,我降下了车窗,故乡的夜里长满了青苔,听着汽车驶过井盖,安静地等风穿过人海。
翌日,我们对抓捕的毒贩展开了审讯,得知他们其中有人,来自文城。
“文城?离这那么远,一南一北的,你倒是不嫌路远啊?”李姐试探道。我站在镜子背后,坐在审讯室里的,是从自己枪口活下来的那个毒贩。
审讯室里的格叶窗被拉上了,我身后的格叶窗是打开的。我观察着那个毒贩,不是本地口音,脸上有着长期生活在高山接受阳光的通红体肤。
“警官,我说的都是真的。”他的双眸没有闪烁,身体往前,手指关节自然地弯曲,“我们这次来南方,是为了运毒,打开新的销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