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吴愧(下)——补充
宋鞘2024-08-30 09:4916,105

  豆大的汗珠从我的脸颊滑落,几年前曾经我落下的脚步,那一晚我想全部都追回来,再快一点,再快一点——我那么地想,想着再快一些就能追上吴归、老张和师傅他们。

  有一辆着火的货车闯入我们的视野,车上坐着一个浑身浴火的毒贩,他和货车沉沉地坠入海里。我们和那群穷途末路的毒贩在海边发生火并,我在火光中看见陈思江的脸——

  那些等待的日子里,我会不时翻看陈思江和绍城南的照片,努力记住他们的脸。我看见他慌张的模样,和几名毒贩陆续跳入海边的渔船里。

  海上的海警已经出动了,炙热的灯光从冰冷的海面和远方的黑暗离我们越来越近,那些毒贩的枪口开始颤抖。

  他们的枪里逐渐没了子弹,我们怒吼着,北风也跟着在嘶吼,让他们放下武器。

  陈思江并不老实,他还想要逃到渔船里面,我把手枪留给了阿春,亲自去逮捕他,去完成我和吴归他们几年前就该完成的事。

  我踩在海面上,将陈思江狼狈地从船里拽出并摔倒海面上,他慌张地从船里抽出一柄砍刀,随意在我的面前乱砍,我朝他的面门用力挥出一拳,他的砍刀便落到了水里。

  “别过来,别过来,我有钱,我能买自己的命——”

  陈思江摔到了海面,我拿出手铐想要铐起他,他还是拼命地在扑腾,这给了我用力朝他出气的理由。我把他的头按在海面,又提起,又按下。

  直到他几乎力竭,我才托着自己湿渌的身体,将他铐好交给了赶来的同志,我在陈思江耳边回了一句话:“诶,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他转身,惊愕地看着我。他不知道是想起了谁,然后不及多问就被带走。

  看着陈思江颓废的背影渐行渐远,我觉得我背上变得松垮起来,我还喘着粗气,就要仰头睁眼看见头顶灰蓝色的天空,我想起了自己曾经说想要倒在文城的海上,尝试享受吴归所说的风景。

  那一刻,我的身体开始往后倾斜,张开双臂,我不奢望自己能拥有一片天空,然后倒在文城的海上,海水浸泡汗水浸湿的衣服,身体浮在海面上,海浪将我往海里送。

  我凝视着的天空开始褪去黑色,海面上荡漾着初升旭日的波光,特警直升机从我的视野飞过——和几年前不一样的是,它没有将我带走——我还有未完成的事要去做。

  世界臃肿得像一颗橘子,我们一层层将世界的表面剥开,裸露出了晨曦,往来的人或三五成群,或独自披着朝霞。

  我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完成了一桩心愿还是怎样?

  我当时提着嘴角,受过伤的左手手背躺在额头上,睁眼看着波光在手心荡漾着波浪的影子,翻手就能看见手术刀在手背留下的疤痕,然后是整片橘色和蔚蓝色晕开的天空。

  小鬼,当时我剩下的心愿只剩下三个了——逮捕绍城南、找到吴归的尸骸和再淋一场文城的雪。

  “诶,南方来,死了没?”阿春是真不客气,我们明明才认识不久,他就敢往我身边的海面抛石头,“没死麻溜地上岸,一会儿感冒不算工伤。”

  我举起自己的手臂,竖起拇指,然后在退潮的海面踉跄地站起,背后的海风推着我要和眼前冰冷的陆地相拥,我只记得我的影子替我吻了岸堤。

  “喏。”阿春将枪还给了我。

  “你是怕开枪打死他吗?”

  我收好了佩枪,面庞不知道该朝向何处,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才肯点头默认,说:“老杨他们呢?”

  阿春说,他们在交接。我搓了搓后脑湿渌的头发,脚踩在枪火熄灭的焦土上,留下湿渌的脚印,老杨揉着眼睛正打开了车门,他被我喊住。

  他说:“我要去市局汇报,就不回队里了,你回去之后就可以直接提审陈思江他们了。”

  “动静闹得太大了吗?”我其实并不担心。

  “例行公事,不用紧张。”老杨脸上挂着笑容,北风使劲地刮,我们的影子被拉越长,他坐进车里,摇下了车窗。

  我靠近车窗,一只胳膊放在车顶,老杨从车里拿出了一包香烟,示意要我拿着,是一包华子,老杨说:“吴归留下的,我也不抽,暖暖身子,回去换一身衣服。”

  他拍了拍我的胳膊,我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包装,说:“得,剩下的事我收拾就行,你也是,回家倒衬倒衬,睡个觉,睡醒了把老婆追回来。”

  老杨吐出一个“切”字,我在后视镜招手,目送他开着警车往上坡走,然后转身坐上另一辆警车。

  回队里之前,我先回宿舍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衣服,一夜的疲惫被我的兴奋一扫而空。

  我一步作三步地艰难爬上台阶,我迫不及待想要直到祝平安最后的故事。

  拧开审讯室的门把手之前,因为我握住门把手的是左手,于是显得不太轻松,我站在晦暗的楼道中间,转头两旁都有十米多远的楼道尽头,亮着模糊的白色日光,偶尔有模糊的影子成双。

  我用力拧开了门把手,听见门吱呀的声音,看见一张张熟悉的脸,我的兴奋却消失了。

  我在小郑的身边坐下,李姐站在单面镜的背后,陈思江的脸上的淤青拜我所赐。

  “见过,还记得我吗?”我说。

  陈思江没有回答,他的眼眸一直向下,那个角度我见过无数遍,都是在盯着手上的镣铐。

  我说:“陈思江,难得啊!用的是真名。更难得的是,你和绍城南在绍叔仁身边卧薪尝胆那么多年,连他的儿子你都敢杀了,你这份魄力、隐忍和头脑是真的罕见——”

  他歪着脖子,朝我和小郑竖起了中指。

  我皱了皱眉头,只要他有反应,我就能撬开他的嘴,我招呼着小郑,说:“记下,人家朝办案警方竖起了中指,多有骨气。诶,陈思江,听祝平安的手下说,当初你在祝平安的膝盖下吞瓷片的,怎么,他没要你的小命,是因为你的骨气吗?”

  “有骨气的都死了,包括他祝平安。”我知道他的内心,他已经穷途末路,他唯一不允许的,就是自己的“辉煌”被玷污。

  我偏要那么做——某种时刻,我认为我和他身上都有那种倔强,我了解这种被人可怜后,替自己雄辩的性格。

  陈思江摆正了自己的身子,他欲言又止地又背靠着椅子,原本靠近光亮的面庞又一次陷入晦暗中。

  我翻找着桌上的卷宗,一页一页地翻开,冰凉的纸张躺着密密麻麻的墨迹,他不在乎自己的罪行,那他还会在乎什么?

  我翻到了自己特别用红笔标注的一栏停下,小心扯下了一张照片。

  “陈思江,这是你的父母吗?”我说。陈思江点了点头,说:“干什么,你们警察也会干‘买人平安’那种勾当吗?”

  我双手抱怀,摘下了自己的耳机,我说:“我不会,但我会让你的父母,余生在旁人的冷眼里活着,而且我会让他们平平安安的,直到他们因为你的罪行而羞愧地死去——”

  小郑停下了敲键盘的手,我的余光知道他看向了我,我没有理会他,他便照我说的记录。

  陈思江的脸终于往前,让冷漠的日光照到他的影子,他说:“反正他们迟早会知道的——”

  “不。”我打断了他,“这不一样。我要他们来文城,要他们下跪,要他们为了你出尽洋相,我要你可怜地死去。”

  “你以为我会在乎——”他几乎是吼出来的。

  “我不知道。”我摇头,他的镣铐发出脆响,现在我的脸躲在晦暗的角落,我说:“你以为我折磨你,是为了什么?为了你口中的秘密吗?你不说,过一段时间,我一样能查出来。但现在,对付你这种人渣,只要你一天不死,我就有的是办法。”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会那么做,陈思江在挣扎地想要挣脱镣铐,我和他的距离隔着五米远,一扇监窗、一副镣铐,我以为我就能为所欲为,陈思江最后还是安定了下来,他瘀青的嘴角上挂着赤红,在文城的日光下,整张脸显得惨白,等了好一会儿,他说:“你想知道什么?”

  “为什么说祝平安死了?”我问道。

  “绍城南杀的,还有几个手下亲眼看见了。”

  “为什么你们要杀死祝平安?”我说。“‘伯先生’的吩咐,文城的麻烦已经甩不干净了,得有个替罪羊来混淆视听,他需要时间去洗白自己。

  原本绍叔仁才是那个替罪羊,但是绍叔仁太难控制了。祝平安却不一样,在了结了绍叔仁后,祝平安便成了替罪羊。”

  陈思江耸了耸肩,“至于我吗?已经不重要了,‘伯先生’他已经实现了‘自己的计划’,我也成功取代了祝平安他们。

  但本来,本来今天坐在这个位子上的,应该是祝平安才对。”

  “绍城南在哪?”我像口里咬着一块铁,每一个字都在用力。

  我往前挪动了身体,和陈思江冷漠的目光撞了一个满怀,他说:“海街寺庙,他出家了你信吗?你知道‘佛香’吗?像真的佛香一样的毒品,为了混淆视听,我们威胁那里的僧人,将我们一部分‘佛香’藏在了那里。”

  我已经挪出了自己的腿,但又被陈思江打断,他说:“说来也奇怪,祝平安和陈卫军,居然把绍城南他妈的骨灰藏在那里,绍城南在杀了祝平安之后,就在那当起了一个和尚。至于祝平安被埋在了哪里,估计只有问他才知道,他的手下不在我这——”

  “知道了。”我推开了审讯室的门,李姐就在门口拦住了我的脚步,我的身体挡住了绝大多光亮,余光在她愠怒的脸庞,我明白她对我刚才的举止很不满意。

  我的呼吸变得躁动,我的喉结努力不上下跳动,我低沉着声音说:“拜托。”

  李姐的眉宇间拧成一道冰川,侧过脸闭上了眼睛,一边转身,一边说:“去申请搜查令吧!搜查令下来之前,你给我老实待着——”

  她留给我一个背影,摔门离去。审讯交给了阿春他们,我和小郑在车棚里待命。

  云层在文城的天空堆积着晦暗,落叶半树要比天空的云重些,它们落下,盖住赤裸的黑色陆地,是这个季节捎给陆地的信——捡起一片落叶,我们就成了拆开那封信的人——落叶上没有我们人类能读懂的文字,我们却可以在镜子里读懂自己脸上四季的更迭。

  小郑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用枪抵住自己的眉宇,然后抬头看着没有一只鸟飞过的云顶,说:“老杨,应该要下雪了,你看这云多厚啊?”

  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份激动,准确来讲是喜悦,我的嘴角叼着香烟,头靠在车棚的铁皮上,眯着眼睛想要休息一会儿,我想要释放一些压力,所以我平静地说了一个“嗯”字。

  “诶,放轻松,着急也于事无补。”小郑粗鲁地踢了踢我的腿,我的双手放在口袋里,我说:“你记得我和你说过吧?释然了,然后呢?”

  我弯下了脖子,小郑抬眸和我对视,我说:“就在刚才,我一直在想,想着这个案子结束了之后,我会去干什么?我想,我可能不再当缉毒警,这个年纪我该结婚了,该有一个家庭,有一两个孩子,我算喜欢种花吧——我想将来能够开一个花店。一年,能去喜欢的地方旅游,再能减减肥就好了,毕竟我这肚子——”

  我在小郑面前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小郑觉得我很丢脸,哈哈哈额额,我和他一起笑出了声,小郑说:“所以呢?这个案子就要结束了。释然了,然后呢?”

  我醒了醒鼻涕,我因为自己倒在文城海面的愚蠢决定而在嘴角扬起羞愧的笑,我踩灭了烟蒂,说:“刚才就是答案,活着、活着——活着,努力按自己的意愿活这一生,羁绊有的时候像束缚,刮风的时候它们让我不被吹倒——吹倒了也能爬起来,现在我想抛下这些了,我想没有这些我也能独自在起风的时候,往前看,往前走——”

  “李子共袍,出发吧!”也许是文城太冷,李姐一路小跑,手里薄薄的搜查令簌簌地被风折响,我看着她冷到通红的脸,又环视了一番一路同行的同志,大家以我们三人为中心围成了圈。我接过了搜查令,大家没有因为脸上的冻伤而吝啬笑容。

  我说:“愣着干什么?出发吧!一起吗?”

  “还用你说。”李姐抢走了小郑的主驾驶位。

  文城的天空飘着细雨,汽车溅起积雪融化后的水洼,经过十数盏笔挺的路灯,从车窗向外看,路旁下坡的那片田野或农田是墨绿色的,一只黑色蝴蝶从田野努力扑翅,在我眼前的路上留下影子。

  隔着车窗,它从我面前飞过,我扭头和一辆鸣笛的救护车打了一个照面,我记住了救护车的车牌号。警车和救护车互相错过,驶向两个方向。

  我没有多想,马上就能到北海街,一路上,我将子弹拆下弹夹又装上,靠着这样来平复复杂的心情。

  “李子共袍,你打算脱下你这身警服吗?”李姐突然打破了一路的沉默,“还是只是单纯不想再干缉毒了?”

  “脱警服倒不至于。”这快一年的时间,李姐又扎起了马尾,我扭头看了一眼后座的小郑,他闭着眼双手环胸,我想他应该是睡着了,“没想好呢!给我点时间想想。”

  “时间可不多了。”李姐道。

  “我知道,我知道。”后一句话我的声音很弱,我用指关节抵在我的下颚,摊开手,“再说了,就算我真不干缉毒了,不还有小郑他们接班吗?他们比我们年轻。”

  李姐松开一只打方向盘的手,戏谑说:“你以为你很重要似的!”

  “诶,说得对。”我说,“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也别把自己想得不重要。”

  细雨落在车窗前,慢慢地淌,有一朵不知名的花瓣顺着流水滑落,我看着那朵花瓣因为气流摔在了空中,目睹了它的肢解。

  我们陷入了片刻的沉默,在车里我开始回忆吴归给我写的信,他说自己到最后才开始思考那些美好的将来——我在他的字里行间读出了从未把时间花在这些美好事物的憧憬而感到的悔恨。

  雨停了。黑色陆地上有一个云顶的缺口,一束阳光将缺口放大,像一朵自天空朝陆地绽放的花。文城的黑色陆地,一半还在乌云的晦暗下,一半在放晴的春光下生长着新绿。

  警车一路朝前开,驶入了北海街,道路两旁的梧桐的影子在我的脸上倾斜,我站在海街寺庙的灰色墙沿下,寺庙的门半掩着,门口盘卧着几只猫。

  “老师傅你好,我们是警察……”李姐在和曾同吴归交谈的老和尚说明自己的来意,并出示了我们的搜查令。我和小郑他们闲来无事,就开始在寺庙里随便转转。

  我伸着懒腰,听见一枚风铃的脆响,扭头看见那树系满红色福带的梧桐树,树下有一个突兀的小土堆——那里面应该埋着吴归说的小猫。

  我踩着石子路,走到了梧桐树下,树枝上的福带因为积年累月的风吹、雨打、日晒和雪闹,上面的字迹已经变得模糊。

  我伸出自己的左手,在和风中抓住其中一条在我面前飘舞的福带,抬眸,梧桐枝桠拦着阳光,在我的面庞折着影子。我松开了手,李姐招呼一队人去搜查陈思江口中的“佛香”,另一队人和我一起去寻觅绍城南的踪迹。

  “老师傅,有没有什么人,是近几个月来寺庙里的?”我说,“比如,有没有取走了一盒放在寺庙里很久的骨灰的人?”

  “有的,请和我来。”老和尚穿着一身灰色的僧人服饰,手里盘着一串念珠,走在我的身边引路,“寺庙里有一名出家人,法名‘屠顾’,身体不好,干活却是勤快。”

  “他在哪?”我们走在曲折的小路上,天空像一个不见底的信封,乌云层层叠叠似谁的心情,厚厚一摞被塞进了信封里。

  我们的影子越来越短,我们听见路的尽头传来了挥霍斧头的劈柴声,我们看见一个身着蓝色僧人服饰的和尚,老和尚指着那个和尚说:“就是他,屠顾——”

  我扭头看向那个和尚,看得出来他很瘦削,那件蓝色僧人服饰包裹着那副突兀的骨架,他背对着我,提起了手里的斧子,劈开的柴火呈两瓣掉落在树墩的两旁。

  “你好,请问——”小郑的手放在枪袋的枪托上,他背对着我们直起腰,我向前的脚步也同时小幅度地朝前迈出,他扭过了自己的脖子,没有转身,肩膀挡住了他鼻子以下的脸。

  豆儿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顺着他的眉宇滑落,他皱了皱眉头,汗珠在左眼眉毛上的一道疤痕分叉。他的手臂做出抡起斧子的动作,我正要拔枪,斧子便从他的手中朝小郑的面门甩出。

  小郑只觉得眼前一道黑影越发接近,然后身体下意识地朝左边倾斜,我拽过他的衣领,他摔在了潮湿的石子路上。

  小郑没有受伤,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追了上去。

  “砰——”

  我朝他的小腿腿后开了一枪,鲜血将他的蓝色僧人服饰由黑到暗红地浸透,他倒在地面,双手还在不甘地攥紧了地上潮湿的石子,挣扎地匍匐前进,我几乎是扯着嗓子喊道:“双手抱头!双手抱头!‘绍城南’——”

  我喊出了绍城南的名字,他的目光惊得朝自己头颅的方向一定,原先挣扎的手脚慢慢地也不动了,我依稀能够听见他的抽泣声——那时候我几乎肯定他就是绍城南本人。

  我一手拿出了手铐,一手举着枪向前缓慢走去,就在我弯下腰要铐上了绍城南的双手时,小郑和李姐他们也闻声赶来,李姐说:“没事吧?”

  “没事。”我说。

  “老实点——”小郑将绍城南从地上拉起,我才终于看见了绍城南瘦削的模样——和原先在卷宗上的照片相比,绍城南瘦了很多,他的颧骨变得突出,下巴的皮肉凹陷,唯一让我觉得不变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老李,带走吗——”

  “诶,小心!”

  绍城南努力伸着脖子,目光向上斜视着小郑,他的嘴角向下扭曲着,眼底藏着一把刀,像一只恶狗一样朝小郑咬去,我推开了小郑,却让绍城南咬伤了手臂,“松口,松口——”

  我的手臂被绍城南的牙齿咬开皮肉,鲜血嘀嗒流下,李姐用警棍使劲敲击着绍城南,终于将绍城南敲晕,他被人托住了身体才没有摔倒,嘴角带着一抹鲜红,“老李,咋样?”

  “你最好现在就去医院。”李姐抢在了我的前面,她拿出了证物袋,里面是针管、毒品和‘佛香’,我不自觉地咽下了一口唾沫,李姐说:“没有找到陈思江口中的大批‘佛香’,倒是找到了这些,是从绍城南的房间里搜出来的——我们被陈思江耍了,带绍城南去体检,你最好现在就去医院处理。”

  我疏忽了,在绍城南的相关卷宗里没有提及过绍城南本人有吸毒史。

  我用酒精清洗了伤口,小郑将一卷纱布递过来,我点头示意他放在我的身边就好,小郑脸上带着歉意,目光在我手臂的伤口上徘徊,我说:“干什么?枪林弹雨都过来了,这种场面就被吓到了?”

  “老李,你这要是——”

  “嘘嘘嘘,大吉大利!”我打断了他,“要是真有什么,也是我的命,别有包袱。”

  我包扎好了自己的伤口,绍城南被带上了囚车,当警车停在了医院急诊的门口时,我看见了我们前往海街寺庙途中那辆救护车,我捂着手臂包扎的伤口,认出了那个车牌号。

  我们避开了捧着孩童奔走的父母、推着担架床的护士和医生,我和一个戴着口罩,额头贴着退热贴的小孩的目光撞在一起,他的目光最初落在我的枪袋和捂住的伤口上。

  他抬头看向我的眼睛,他滚烫的双瞳也被自己的父母抱走,越来越远,他在父母的肩膀上扑腾地和父母说:“警察又来了……”

  “又?”

  步梯一上一下,我扭过头,疑虑地低下了头,站在前头的同志已经抵达了二楼,我听见了他们和阿春打招呼的声音。

  我的心情就和自己在步梯上那般,肉体带着沉重的灵魂在冰冷的晦暗中升起,眼前越来越多人从深渊到了陆地,他们从我的身前离开,让和风扑向我的发梢,让光亮穿过二楼巨大的落地窗成为我的影子落脚的一尺陆地。

  我抬眸,李姐挡在了阿春的面前,她回头转身看向了我,在落地窗巨大的光景下,她的一双瞳孔里是我和我背后晦暗的一切,她的瞳孔在忐忑,就像我身处的一方陆地在震动,“老杨他,牺牲了……”

  落地窗外,一架飞机在天空晦暗的胸膛上划出一道白色伤痕,我隐约看见一只黑色蝴蝶在落地窗外扑朔着羽翼,那些在地上斑驳的光影。

  那种窒息感,让我觉得我们身处在一个海洋馆里,我们被海水淹没,我得努力向上抬头才能呼吸、得救。

  我们在等待绍城南的体检报告,顺便给他处理好伤口,没人希望他就这么毫无意义地死了。

  我在医院的长椅上发呆,看见老杨的尸体被运走,什么表情都没有,李姐坐在我的身边,她的手里拿着一打单据,抿着嘴唇,说:“他老婆在上班,听见老杨去世了,一阵沉默,听不见一点哭声,很快就过来。”

  “猝死的?”我扭过头,再次确认,李姐点了点头,她说:“市局的人说,他刚汇报完工作,走上楼梯,就摔了,从四楼滚到三楼,没有任何征兆。”

  在此之前,老杨已经连续工作快四十个小时,加上他的作息习惯本来就不好,身子早就空了,这是迟早的事。

  “哈哈额,迟早的事……”我的眼角噙着泪水,嘴角提着一丝苦笑,我说:“他没有因为癌症失去生命,却因为自己的工作离开了,他还说要和自己的老婆坦白,说不会给她和自己离婚的机会。诶,其实他做到了。”

  我用膝盖推了推李姐的腿,她迟疑地看着我,说:“什么?”

  “他死了,他老婆没办法和他离婚了——”我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心情去对待老杨的死讯。

  李姐很轻地往我的左脸扇了一巴掌,她伸着食指指向我说:“李子共袍,不要用你的苦难,不要用任何人的困难,去随意揣度别人的生活。我们没有资格——”

  “我们有——”我打断了她,我几乎想要吃掉一个人,我咬着自己的唇齿,我的下颚在颤抖,我说:“我们有资格,去揣度这些,因为如果不去思考这些,那么哪来那些美好和憧憬,没有这些,吴归、老杨和我——也包括你,我们怎么能撑下去?”

  一淌热泪划过我的脸颊,嘴角咸涩。

  “你好……”走廊尽头,一个衣着整洁的女人喊住了一名医生,在询问老杨的遗体。

  虽然经年未见,但我认得她是老杨的妻子。

  我和李姐停止了争吵,我们站起来微微颔首示意,她走到我们身边的时候,双手拎着挎包,向我们鞠躬回礼。

  她没有认出我,我想这是一件好事。

  我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听不见太平间传来一滴泪落下的声音,我宽慰自己,是隔得太远所以听不见。

  就为了这一点,我背身离开了那个晦暗的走廊,我问了李姐一个问题,她没有回答我。

  我问她:“娶了你的那个男人,和你之前离婚的男人,有什么不同——”

  我先她一步走出了电梯,见她没有跟上,我回头看向她,然后看见她迟疑的眼神,我为此感到一丝优越感,嘴角勾起一抹微笑,然后走到了小郑他们身边。

  “怎么样?”绍城南刚好被带出,小郑舒了口气说:“体检结果加急也得一段时间,在此之前医生建议你立即服用阻断药——”

  “已经吃过了。”我服用了艾滋病、乙肝和丙肝等一系列传染病的阻断药,在检查绍城南的身体的时候,我们确实在他的手臂发现针孔,以及在尿检试纸中显示阳性,“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办。”

  “什么?”

  我看向绍城南,他的额头混淆了泥土和瘀青,因为腿部中弹,所以我们干脆在医院对他进行暂时的监禁和审问。

  “诶,记得我吗?”

  绍城南摇摇头,他的呼吸很平缓,我说:“给你提个醒,你开枪杀死了绍城北那一个大雪天,是你帮我活了下来。”

  “我没想救你,我也不知道我救了谁。”他的嗓音,让我想到了一片景色,比如一片雪压着一片雪,是那种声音,我说:“都逃了,为什么要回来?”

  “因为我妈死了。”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头顶那盏白炽灯,“你不信?”

  他的目光偏移向我,我摇了摇头。说:“不信。你要是因为你母亲,当初你杀了绍城北逃走的时候,就应该带上她。你回来,是因为娟姨找到了你,是因为‘伯先生’利用你,你不得不回来。”

  “不得不?”他侧过半张脸,紧紧靠在枕头边,双目紧闭。

  我说:“是啊!你们这种人,注定这一生是不死不休的。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他的嘴角在颤抖,泪水从紧闭的双目挤出,将白色的被褥染成深色,他直起身子,“谁告诉你们,我在海街寺庙的?”

  我说,是陈思江。

  我问他为什么当了和尚,陈思江说他并不知道原因。

  “呵,扯淡。”他抬起了双眸,“我生病了,因为吸毒,我得了艾滋、乙肝什么的。”

  坐在一旁的小郑松开了他环胸的双臂,大家的目光都落在我被绍城南咬伤的手臂上,我平静地看着他,“所以呢?”

  “我不能去看病,病越拖越重,也没有多久的命。正好,他们都要我的命,我干脆就回来,杀了绍叔仁——结果他没死成,反而被他的手下——嘶?叫什么来着?”

  “祝平安。”我提醒他。

  “对,是他。”他点点头道,“我得感谢他,他替我保存了我妈的骨灰。祝平安和‘伯先生’之后,我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命也不长了,索性出了家,找一个归宿。但是陈思江,从来都不信我真成了和尚。”

  我摊开了手掌,伸向他说:“他说对了。”

  绍城南问我为什么。

  我说,如果他真的成了一个和尚,在我们找到他并要逮捕他的时候,他就不会拘捕和逃走,他的本性还是一个罪犯。

  “我们算被耍了。”我看向身后的小郑,“但我们替他考验了人性。所以——”我扶着膝盖,站起身,目光变得冰冷,“祝平安的遗体,在哪里?”

  绍城南说:“我不知道,不是我处理的遗体,是陈思江的一个手下,一群带着太妹,骑机车的混混,貌似之前在福记被祝平安教训了一顿,和他有仇。”

  绍城南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和特征,以及能在哪里找到他们,他诚恳解释道:“别误会,我说过了,我要感谢祝平安的——”

  “话说,除了杀他那一次,我和他最近的一次接触,是在他家楼上,我本来想找陈卫军的……”

  绍城南向我描绘起了祝平安被杀时的场景。

  祝平安身上中了枪,皎洁的雪地上被他匍匐前进的身体拖曳出一道鲜红的裙摆,他没有了力气,背靠在一棵树下。

  手上的绷带沾满了泥泞,混淆了红与黑,他颤抖的手缓缓举起一支烟,却被赶来的绍城南踢掉,顺带祝平安自己被踹倒在雪地里。

  绍城南抓住祝平安的围脖,捧着他的脸,用黑漆的枪管顶住他的脑门,说:“那盒骨灰在哪——”

  “可怜。”祝平安呢喃道。绍城南愣了愣,食指松开了扳机又牢牢贴近,“你说什么?”

  祝平安抬起目光,雪花寥寥数瓣不时在他们两人的目光间落下,他说:“绍叔仁说得对,你绍城南终究是一个死人,不能见天日。”

  绍城南说到这里,咬紧了自己的唇齿,他说当时他很想扣动扳机,但出于为数不多的理智,他回以一个苦笑后,松开了祝平安的围脖,他让手下去殴打祝平安,直到他说出自己想要的。

  祝平安最终还是说了,他喘着粗气,贴近绍城南的脸,说那盒骨灰在海街寺庙里,“诶,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说完,祝平安死在了绍城南的枪下。我走出房间时,绍城南还在描述着,我没有心情听下去,我要去找到吴归。

  “老李,你刚刚——”阿春拦住我说。

  “这不刚吃了阻断药吗?剩下的就看命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以防万一,我戴上了警用口罩,阿春拽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看向他,“如果我告诉你,我们要去找到的,是我们的同志的遗体呢?”

  阿春松开了他的手,他睁大了双眼看着我,低头思索了一番,说:“跟我来吧!那些人和那些地方,我更熟一些。”

  当时,我很感激。我们驱车经过了福记,那里现在已经成为了停业的状态,福记对面的雨棚也因为焚尸炉的事被查封至今。

  “今夜,文城预计有持续降雪——”警车里播放着天气预报,我抬头看着文城的夜幕,警车在向夜的深处驶去。

  在警车里,我疲倦地紧闭双目,不知道下一场意外会在什么时候来临。

  对于老杨的死,我迁怒了很多人,但冷静下来,听着车窗外,文城的北风呼呼地刮,我像一只茧蜷缩在副驾驶位里,是我自己一手将自己束缚在里面。

  老杨说,因为我们是警察,所以我们不得不为此奉献自己的一部分人生。

  我翻开自己的手机,找到那张对老杨拍下的模糊照片,然后放下举着手机的手,再举起,由此往复二三次,我才接受了他的这句话。

  吴归在信里说,亲人很多时候,是亏欠着彼此的——小鬼,你一时没办法原谅他的话,那就多骂骂他算了。别骂我啊!

  “老李,到了。”我拉开车门,踩着地上的水洼,踏上了又一片文城潮湿的陆地。我们来到了嘉庆酒店。嘉庆酒店的后街,成了这些混混们时常混迹的街角。

  “哪个?”我说。阿春远远一瞥,指着那个胯下坐着一辆黑色改装车的混混,说:“他,要脱装备吗?”

  “四个轮子还跑不过他两条腿吗?”我回头看向阿春,我让他将警车开到了那些混混们面前,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警察,别动!”

  在我们下车径直朝目标前进的时候,目标从原来的谈笑风生,到丢掉手里的香烟,坐上自己的机车想要扬长而去。

  在机车刚刚发动行驶的瞬间,我用力踹倒了车身,目标倒在湿渌的地上被机车压住身体,“起来!”

  “祝平安的尸体在哪?”我拽住目标的衣领,将他拉近,他的眼神在闪躲,半天才说:“什么尸体?警官——”

  我没有心情去听这些话了,阿春和小郑他们观察着周围,避免有群众围观。

  我将自己当天,所积压的全部愤怒和怨气,都在文城不为人知的夜里,发泄到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混混身上。

  我每朝他的脸上挥出一拳,我都想着老杨说的,如果不努力朝着现实挥拳,我们这种人,也许就无法活下去。

  直到他流出的鼻血已经在他的上下颚抹匀,他用尽力气举起了自己的双手示意,我才最终停手,我扯着他的头发再问了一遍,“祝平安的尸体,在哪——”

  “富,富贵,富贵二十一巷,在那个拆迁区……”

  “带着一起去。”我将目标带到了阿春面前,估计目标脸上挂着的淤青,或者是我对原则的逾矩,让阿春愁眉不展,“你非得那么着急吗?”

  一拳一拳,结实地落在一个混混的皮肉上,“皮开肉绽”,但我没有感到一丝的轻松,我反而感到了恐惧,阿春背过身将目标拷走,我站在原地,让嘉庆酒店的酒绿灯红挂在我的脸上。

  在心底我才像那个铐上手铐的罪犯,在原则里,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像一个警察了。

  “正门等我。”我摘下口罩,叼着一根香烟,去酒店里面上了一个厕所,将烟头掸进水池边的垃圾桶里。

  我朝正门走去,路过了一处宴厅,里面办着满月酒,我凑近看了两眼,就被服务生注意到了。

  我尽量地放慢自己的脚步,因为我无法直面一具挚友的骸骨。我将拉链拉高,在警车车门前短暂地停留,然后抬起湿渌的鞋底,坐上了警车。

  我摆了摆后视镜,看见那个混混在盯着我的后背,发现我注意他又迅速缩回脑袋。

  警车驶过文城的繁华,朝着一片废弃的拆迁区驶去,我想起来这次来到文城时就路过那里。来到富贵二十一巷——现在或许该用遗址去形容这里。

  拆迁区被人用蓝色的铁皮围住,伸头探去,能看见一些低矮平楼的边边角角,突兀地裸露出钢筋。那个混混铐着手铐,走在我们前面,脚踩着砖头、水泥和钢筋,一些机器的钻头废弃在那。

  我一直低着头看着脚下的路,时不时抬高自己的腿,走到一处被影子拥挤的光亮处,我抬头看见大家停下了脚步。

  “到了?”我问。

  那名混混指认了自己埋尸的地点,我轻推开眼前的其他人,目光落在一棵树枯萎的躯干上,“这原本是一棵老桂花树,我埋的时候,这棵树还没有倒。”

  我看着他的眼睛,自己也不能确定对方有没有说谎,脚踩在那棵树干上,很轻松地就能踢下一块树皮,树干里子已经被白蚁啃食,我回头看向大家,用着央求的语气,说:“各位,搭把手。”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小郑,他将那个混混铐在了一旁,卷起了袖子,大家也出力去挪开了树干,抛开泥土。

  那一晚,文城又跌破了零度,我们摇晃着袖子的汗水,只是为了一具连名字都没有的白骨。

  阿春叼着香烟,挖得实在没劲了,回头看向那个混混,疑惑道:“这是你一个人埋的?那么深?”

  那个混混解释道,因为当时这片拆迁区,已经因为官僚受贿被废弃,很多坑坑洼洼没人料理,所以埋起来方便得多,不用挖坑。

  “老李——”当时,我已经撑不住了,或许是因为一天一夜没合眼,或许是因为绍城南的传染,让我的身体开始出现不适,我瘫坐在土坑里,被人扶起到地上休息。

  我翻出自己的口袋,上下找出半包中华烟,自己点燃了一根,又给那个混混点了一根,然后无所事事。

  我看着被挖出的泥土越积越多,泥土的颜色由浅到深,再到浅。我意识到不对,就抬抬头,看见文城被乌云笼罩的天空,出现一个缺口。

  有一段时间没有看见文城的月光了。吴归说月光洒在他的面庞,像在他的伤口洒满了盐,我的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到嘴角,也只觉得一阵咸涩的盐的味道。

  很快,这种味道突然被冲淡,我的脸颊感觉到一股冷清的触觉,我伸手摸着我的脸,只有一块不规则的晶体在水中摊开。

  下雪了,文城那个季节最后一场雪。

  我站起身,往前迈了几步,月光污染了我的一段视野,仰头看去看见几块花瓣状的黑影离我的头颅越来越近,然后是刮着一阵风。

  我意识到我身处在一片废墟之中,我费尽心思只为了一个人的死亡,也是为了一个人曾经鲜活存在过的证明。

  那场雪,零零落落地将文城黑色的陆地染白,要用我们身上的伤疤淌出的温热鲜血融化,提醒我们别忘了疼痛。

  “老李!”那场雪恍惚了我眼前的风景,我被呼喊拉回现实,我探下头,看见了一具衣衫褴褛的白色骸骨,脖颈处挂着一条红色围脖,“找到了——”

  我摔进土坑里,降下自己的膝盖,伸出自己曾经握枪的左手,向那具白骨探去,泪珠在眼里打转,白雪寥寥数瓣开始挂在那条红色围脖上,混淆着泥泞。

  吴归的骸骨露出了上半身。我忍住了自己抽泣的声音,却没有忍住眼泪向下掉,眼泪足够重,带动我的头颅,我低头不敢直视战友的骸骨,眼泪打落在泥土里,和已经融化的雪花混淆在一起,手放在肩胛骨的位置——

  那应该是肩膀,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当我再努力抬眸,我意识到,这段漫漫长路,从此只剩归途,“‘老乌龟’,我带你回家——”

  因为谐音,所以我喊吴归“老乌龟”;小鬼,你嘛,把自己的名字拆开,就是了。

  我们回收了吴归的尸骨,就在文城火化,时间和老杨在同一天。那一晚,我简单洗漱之后,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的晌午。文城的最后一场雪,仿佛没有尽头一样,一直下着。

  我的体检报告也出来了,很不幸运,我还是被绍城南传染了乙肝病毒;但,我也终于有机会说服自己,该离开了——

  我捧着祝平安的骨灰盒,收好了自己的口风琴,文城的天空等到了放晴的那一天,文城的海上,山茶花瓣瓣皎洁,驶向文城港口的船帆来自南北西东。

  我低头看着沙滩,看见飞鸟的影子将皎洁的陆地烫黑,抬头看见一只羽毛染红的飞鸟和鸟群,从南方飞回了它们的故乡。

  小鬼,立春了。

  我怀里揣着吴归几年前留给梁颜允的信,另一封厚的涉密,所以没能被上级批准。

  我驾驶着汽车,降下了车窗,嘴里叼着香烟,朝着目的地驶去。

  梁颜允和她的丈夫住在文城的一个小区里,那天梁颜允一个人在黄昏时分下班。

  我等在小区的梧桐树下,坐着一张木椅,怀里的信揣在手里,转了又转。

  暮色的橘黄,和初生的梧桐树叶绿,偶尔有一粟人影参与我眼前的风景,孩子、老人和青年,世界像被一瓣一瓣剥开的橘子内部,用将融的雪当果肉上的结缔。

  我搓着自己干燥的脸,终于等到了梁颜允,和吴归信里说的不太一样,她的长发及腰。

  她在和邻居打招呼,我平静地迎上去,在背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头,开始露出迷茫的眼神,我说:“梁女士,好久不见。”

  我和以前一样,当着吴归的面,像一个西方马戏团的嬉皮士,弯下腰,去和她握手。

  梁颜允的嘴角挂着一抹笑,用手虚掩着嘴,热情道:“李子共袍。”

  “别来无恙。”我摊开双手,表示自己一切都好,我和梁颜允无事地在小区里闲谈,她说:“你怎么会来文城啊?”

  我解释道,出差,别的不能说。

  她点点头,表示理解。“孩他妈——”

  我正要递出吴归写的信,却被这一声吓住,梁颜允回头,朝一个推着婴儿车的男人小跑上去,她用手掌轻拍着男人,嘴里说着怎么带着孩子出来了。

  男人解释难得天气好些,所以带孩子出来透透气。我见状,连忙将信往怀里的口袋塞了又塞,梁颜允逗着婴儿车里哭闹的小孩,又回头看向我,“不好意思啊,这是我先生。”

  “你好。”

  梁颜允的丈夫伸出了手,我连忙回礼,自我介绍到是她故乡的泛泛之交,梁颜允和她丈夫都被我的慌张逗笑了。

  我提着假笑,说:“这是你们的孩子?几岁了?”

  “刚刚摆了满月酒——”梁颜允算着日子,我想起来了,是我找到吴归遗体的那一晚,“要是你早点出现,兴许能赶上一杯满月酒。”应该是我找到吴归的那晚。

  “这,我也没准备什么——”我拾掇着上下的口袋,发现没有带现金,梁颜允伸手制止,“上楼坐一会儿?”

  我回绝了,表示自己还有工作,着急离开,她说,“那,一路顺风,有缘再见。”

  我和她拥抱道别。梁颜允和我道别之后,和自己的丈夫、孩子回了家。我莫名地,替吴归感到一阵落寞。

  吴归在信里说得没错,一个人要是什么都舍不得,什么都想两全,那么很可能一无所有,还会连累他人。

  我拿出吴归的信,当成砖头拍着脑袋,当梁颜允抱起自己的孩子时,我意识到,我可没有那种勇气,再去打扰别人的生活。

  抱歉,吴归,只有这一点,我没有任何准备——

  我这样在内心祈求他的原谅。

  小鬼,我想如果你哥活着,也不会允许这封信,去打扰梁颜允的生活的。

  我一度将信扔到了纸皮箱里,又捡了出来,落寞地带着吴归的骨灰和遗物,返回了我们南方的故乡。

  回来的这几个月,我料理了吴归的后事——

  你还在备战高考,所以我和李姐一致认为,得等到你进入大学,再告知你这一切。那几个月,你一直待在学校,李姐偶尔去看你,对于我的音讯你只字不提啊!罢了!淡了淡了!

  吴归被追赠烈士,和老张一起,被埋在烈士陵园里,我特意让他们当了邻居。那些日子,我开始小心翼翼地生活,因为自己得了乙肝,所以开始特别注意身体。

  去医院又看到老徐的时候,他对我还活着表示惊喜,却又对我感染了乙肝,开始说教。支队长找我谈话,将我的调岗申请表摆在面前,问我:“还想走吗?”

  “我不适合这份工作了,至少现在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回答他。

  他戴着老花镜,头发又稀疏了,举起笔准备落下,“老杨安葬好了?”

  “嗯。”我点头,“他老婆把他接走了,墓碑上有他的名字。”

  多幸运啊!我们这种人,以墓碑上能留名,而感到一丝侥幸,但这种侥幸的感觉很快就消失。

  听完,支队长脸上扬起笑意,将申请表还给了我,我穿着崭新的警服,和他最后一次敬礼之后,扭头准备离开,被他喊住,“去警校吧!去带带那些新人,说不定,你能对你悲观的人生,有一丝改观的可能。”

  我回头看向他,他摘下眼镜,他的眼角在余晖下,被晒得通红,“前仆后继,本就是生命意义的一种。”

  “我好好考虑考虑。”我说。

  “臭小子,你还挑啊——”我知道支队长忍不住眼泪了,他捡起文件砸我,是想我快点离开,别让人看见他狼狈的样子。

  后来我才知道,他和老杨是一届缉毒科的同学,而他们那一届,除了他,其他警员已经全部牺牲。

  我想起来老杨曾经嘀咕过,就剩老杨和他的那句话,是这个意思。现在,只剩下支队长一个人了。

  那一段时间,我去看了阿姨,她被护工照顾得很好,李姐也偶尔在——我见了李姐的丈夫,是个长途司机,为了生计也会像李姐这样。

  我养着病,去楼顶,看着已经枯萎的山茶花。

  我想,我应该做点什么。

  任职调令没下来之前,我还在支队里带着小郑这一批新人,一天,看着小郑装成混混,混入那些瘾君子里缉毒,然后脸上挂了化粪池的杰作时,我是又哭又笑。

  下班了,赶趟就去了那家和吴归、师傅和老张他们一起去的烧烤店,小郑心血来潮说我们一直没有一场正式的庆功宴。于是,我拍了桌子,说:“去,别和我说你们不能喝啊——”

  结果,我变成了最不能喝的那一个。

  “呕——”我在垃圾桶边吐得上窜下泄,李姐庆幸自己剪了头发,不然得给我们这些大老爷们弄脏。

  “老板,来给我拍张照啊!”小郑指着那家已经废弃的拍照间,老板解释说,那个拍照间已经停用小两年了,“那用手机吧!不违反纪律吧?”

  小郑警惕地扭头,李姐是这里官最大的,她拎着啤酒瓶转身就走,“哟吼——”

  年轻的警员们举着啤酒瓶,簇拥着彼此,嘴里唱着好汉歌,“诶诶诶,晕了我!”

  我被他们扒拉进人群,三十来岁的我,被弄得晕头转向,又吐了一遍。

  “看镜头,三,二,一,茄子——”

  老板按下了快门,盯着手机上我的醉样,终于想起了些什么,“你等等啊!”

  说完,老板跑去那一栏照片墙上,松开一个夹子,取下一张背面发黄的照片,交给了我,“看看,这上面是不是你。”

  我迷茫地看着照片,然后瞪大了眼睛,上面是我、吴归、老张和师傅,那是几年前,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在拍照间拍的丑照。

  老板解释指着照片上的吴归,说:

  “后来啊,你这个朋友,戴着围脖来放了一百块钱在这,交代我,以后你要是来,务必把它交给你。他说,你肯定会忘。你上次来啊,我差点没认出你,现在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还真没错,我想起吴归在信里提醒过我,我还是给忘了。我流着鼻涕,脸上扬起一个苦笑,把照片放在裤子后面的口袋,擦了擦,然后放进去,“谢谢——”

  “你快点儿!”李姐催我买花快点,我说别着急,“老板娘,买一束山茶花、向日葵、牡丹花,算了,不要了……”

  那天,是你高考结束的日子,如果说文城的背景色是橘色和白色,那么故乡就是青色和灰色。

  李姐捧着鲜花,我推着阿姨,我站在她们身边,听见高考最后一声铃响,在门口等待你的身影,“数数啊!”

  “啊?”李姐要敲死我,她让我数你是第几个出考场的,我说:“无聊,别闹,出来了!小鬼——”我们向你招手,你和同学一起出的学校,手上拎着校服,挥舞它,听不清你说了什么。

  在这之后,你开始填报志愿、旅行。

  我也准备离开故乡,去警校。

  你上大一,送你离开了故乡的飞机,我和李姐推着阿姨目送你离开机场。“大叔,你还忘了一件事。”

  你在闸口喊住我,我猛地抬起头,不知道说什么,你说:“你说高考那天,会送我花的。”

  我说:“等你回家,再送吧!”

  你反而给了我们一个拥抱,然后弯下腰去拥抱自己的母亲,吻了她的额头。那一天,阿姨不哭不闹,像是知道你的离开。

  我们都很高兴,因为没有我们的干预,你还是选择走出了故乡,去往心心念念的北方,和文城一样的城市,冬天会下雪,也有着自己的大海。

  有一天,电视上播出了绍叔仁、绍城南等人被判刑的新闻,我咬着牙,好不痛快地呐喊了。

  对你的飞机招手,然后,回归各自的生活。

  我拾掇好了你家楼顶的山茶花,重新给它们换了环境,让李姐、护工和邻居,时不时来照顾他们。

  离开后,小队的番号正式撤销了。

  从警察宿舍搬走的时候,小郑、李姐他们,向我敬礼,我一样。我们身着警服,我背身终于沐浴在阳光下,将他们留在晦暗中。

  抱歉,小鬼,我没有和你告别,就已经离开;我也没法,用口述的方式,向你解释这些。你已经回到家了吧!

  李姐,会代我领你去你哥的墓碑前——如果你愿意悼念他的话,吴归也为你和你们的母亲,留下了一封信,由李姐一并转交给你。

  冬天,又到了山茶花的花季,推开楼顶的门,李姐把那些花拍给了我,开得很美——

  这是我说的,要送给你的花。令我惊讶的是,因为气候原因,我们的南方故乡,在这个冬天下雪了。

  窗台上有一个玻璃花瓶,花瓶里是一束山茶花,一瓣在谦让着另一半的谢落,“前仆后继”。

  带你哥回家这件事,我食言了。

  你很努力了,我们已经很努力了,释然了,这样就好。还要说点什么?

  小鬼,你哥——吴归,和我——李子共袍,乃至李姐、小郑,我们是警察,我们,不得已去奉献了自己的一部分人生,然后目送战友的离开,转头问自己,释然了,然后呢?

  我的答案,是三个一样的词——活着,活着,活着。活下去,努力朝现实挥拳。然后,等到山茶花的又一个花季,去听前仆后继的花语——

  吴愧——小鬼,就这样,和阿姨多保重,再见——

  大叔

  李子共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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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然了,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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