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城外的西面村落,突然出现了大量年轻貌美的少女失踪的消息,搞得整个都城人心惶惶,忐忑不安。
官府人员好逸恶劳,光吃粮食不干活。这群人去现场看过几次,但却总是草草了事,一无所获,无心破案。
百姓对官府绝望,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了民间组织——淑云帮的身上。
淑云帮的组成成员复杂,每位成员都具有独特的能力。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竟然很快便调查到了那是一群来自外地的人贩子所为。
陆淑儿灵机一动,制定了一招“放长线钓大鱼”的办法。她提出以她作为诱饵,找到人贩子的根据地,然后一网打尽。
陆淑儿还不忘补充了一句:“毕竟本小姐长得年轻貌美,那些用下半身思考的禽兽肯定会上钩的。”
淑云帮的成员:“……”
淑云帮的成员男子居多。他们承认陆淑儿的倾国倾城,但更多的是欣赏她为人。这位出生高贵的大小姐虽然实力一般,甚至偶尔有些天然,但却用人格魅力征服了他们。
计策已定,参与这次行动的淑云帮的十余人便立刻采取了行动。
人贩子折服于陆淑儿的美貌能卖出好价格,故而上钩。
陆淑儿被绑之后,沿路留下记号。淑云帮成功杀入了人贩子的根据地。
可惜,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人贩子在道上混迹多年,可不是吃素的。他们早已打听过威震一方的淑云帮,更知晓了陆淑儿便是头领。
他们佯装中计,实则已在根据地埋下了天罗地网。只要淑云帮露面,他们便要让这群号称正义的人士体验一番世间的险恶。
淑云帮的成员虽然各个身手不凡,但终究只有十余人,再加上中了人贩子的陷阱,故而败下阵来。
陆淑儿为自己的计策失败感到懊悔,她命令成员赶紧撤退,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人在江湖,义字当头!淑云帮岂有贪生怕死之徒。他们势不撤退,就算拼上性命也要拯救陆淑儿。
然而,就算士气高涨,但却依旧无法改变处于下风的局势。
“你们快走啊!不要管我!”陆淑儿的声音撕心裂肺。
她的同胞,淑云帮的成员在为她的失策付出生命的代价。
“求你们了……走啊……”视线,因为泪水的落下变得模糊,声音越发梗塞。
唯有温热的鲜血,时不时地会溅射到她的脸上。
祈祷吧。此刻被束缚了四肢的陆淑儿因为绝望而闭上了双眼。就这样祈祷吧。祈祷有一个人会出现,祈祷那个人能救他们于水生火热之中。
求求了,谁来救救她吧……
陆淑儿觉得自己是如此幸运,因为她的祈祷有人听到了。
在漫无止境的黑暗之中,忽而一道寒光闪现,一个高大的身影越窗而入,杀入了人贩子之中。
原本被泪水模糊的视线变得清晰。陆淑儿将那男子的身影刻入心中。
虽然男子蒙着黑色的面纱,但对方那游刃有余的动作与敏捷的身手还是让陆淑儿不禁脸色一红。
许是加入了滤镜,许是喜出望外吧,直到那男子被人贩子的剑贯穿了腹部,方才让陆淑儿明白了自己处于下风。
“啊!”伴随着男人的鲜血四溅,陆淑儿惨叫了出来:“小心啊!你……哎呀!都没问你叫什么!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你没事吧?你快走啊!”
那男人:“……”怎么连个关心的话语都如此聒噪?
腹部的伤势颇有些危险,面对众多的人贩子,那男人也不知自己能够维持多久。所以,他必须速战速决,直奔自己的目标。
强忍着痛楚,那男人冲到了陆淑儿的面前,将看守她的两名人贩子干掉了。“刷”地一声,他将一把剑朝她踢了过去,恰到好处地割断了她的绳索。
那人的声音沉稳,下令道:“走!”
就算身处危机,能听到那男子的声音依旧让陆淑儿觉得非常欣慰。重获自由的她拾起了剑,自觉地去搀扶住了他。
那人像是第一次被这样对待,颇有些不适,道:“我没事。”
腹部的鲜血不止,额头上的冷汗直冒,耍剑的姿势摇摇晃晃,陆淑儿颇为心疼,本能地反驳道:“就知道硬撑。”
那人:“……”这话怎么说得像是我们很熟一样?
淑云帮的成员早已死伤无数,唯有几人在苟延残喘。
陆淑儿也算是经历过打打杀杀之人,在“战场”上的决策非常果断,道:“保护本小姐与这个男人,我们冲出去!”
听到头领命令的淑云帮成员热情沸腾,道:“是!”
明明自己没有受伤,明明那人在刚刚与人贩子的战斗之中精疲力竭,明明理应由她来保护他,但在冲出去的过程中,每次到了危机时刻,他都会帮她挡刀。
他身负重伤,而她却毫发无伤。
很奇妙的感觉,陆淑儿觉得自己的心跳加快,就连眼眶都变得湿润了。
喜欢——不,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陆淑儿是有“未婚夫”的。
由于不恋战而专注于逃跑,陆淑儿等人成功地甩掉了追杀而来的人贩子。
也许是因为精力耗尽,也许是因为松了一口气吧,那男子在脱险之时,身子一倒,晕了过去。
“喂!你……”陆淑儿还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
夜色之中,繁星闪耀。
枯萎的丛林中,一团篝火燃烧着,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明明拥有着绝世美颜,但行为举止像个汉子一般的陆淑儿津津有味地将一只野鸡烤熟了。
忽而,她身旁有一男子的踹息声传来。她惊喜若狂,转头便问:“你醒来?你叫什么呀?”
朦朦胧胧之中,那男子发现自己的上衣不整,身上还盖着一件女性的轻薄外衣,吓得脸色直接就不对了。
他有如被侵犯了一般抱着自己的身体,用惊恐的眼神望着陆淑儿。
陆淑儿刚开始还未明白他举止的含义,而后才恍然大悟,放下了手中的野鸡赶紧解释:“你不要误会!本小姐什么都没做!本小姐就是脱了你的外衣,帮你包扎了一下!放心放心!虽然你看上去挺帅的……不对,应该是偏清秀?反正本小姐绝对不会趁人之危!你还是清白之身啦!”
清白之身——这四个字差点没把程运给送走。
身上的受伤之处,的确被人简单地包扎过了——包扎的技术一般。包扎用的材料是大红色的丝带,想都不用想,定是那位小姐身上撕下来的衣物。
橙红色的火焰在程运的脸上跳跃。陆淑儿的话语让他颇有些纠结。虽然他觉得此刻纠结这种事情不太好……
程运重复了这两个字眼:“清秀?”
“嗯?”陆淑儿没想到对方开口的竟然先是自己的外貌,颇有些吃惊,道:“对呀!”
自小习武,程运的身高挺拔,体态威武,在男子中也是出类拔萃的。
但,与溢满荷尔蒙的身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脸庞却有些奶油的书生之气。
他算不上正统的帅哥,但……陆淑儿不忘补充道:“很耐看!”
程运:“……”
作为男子的程运自小的目标便是保家卫国,对自己的外貌并不在意。毕竟,作为华陵国御林军副帅的他,光是这个身份便会惹得众女子为之尖叫吧。
但是,此刻从陆淑儿的口中说出,让他不禁想了一下:清秀是夸奖吧?耐看是什么意思?好还是不好?
不过,眼前被火光衬托的陆淑儿倒是一个十足的美人儿。
“咳咳!”程运佯装身体不适来逃避自己“不纯”的想法,转移了话题:“淑云帮的其他人呢?”
“本小姐让他们先回去了!”陆淑儿的声音非常直率,如她的人品一般:“本小姐一个人照顾你比较方便!”
“是吗……”程运忍着不去吐槽:为什么你觉得你一个女儿家照顾我一个大男人比较方便?你不觉得留下一个男人照顾我更好吗?
而且,你不觉得孤男寡女在一起很尴尬吗?
然而,陆淑儿显然没注意到程运的心理活动,而是豪爽地扯下了野鸡的一条腿,递了过去:“吃不?”
程运:“不……”气饱了。
冬季的森林尚且能看到漫天的繁星,程运问道:“我睡了多久?”
陆淑儿啃着香香的野鸡,感叹着自己的厨艺,回答:“嗯……两个时辰左右吧。”
“两个时辰……怪不得天都黑了。”程运的神色有些担忧。
虽然身受重伤,但熟睡中,他的气色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况且,他的主子还在皇城,如若不及时回去复命恐怕不妥。
程运支撑着身体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陆淑儿一个警觉,也陪着他站了起来,问道:“你站起来干嘛?上厕所呀?”
程运瞬间无语:“不是……”如果你不知道别人要干嘛,能不要随意推测吗?
程运:“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回去了。”
陆淑儿眨巴着双眼,一擦嘴巴的鸡肉,问道:“回哪里?”
你觉得能回哪里?程运答:“回家。”
“可是……”陆淑儿见程运蓄势要走,颇为委屈,道:“还没谢谢你救了本小姐呢。”
受伤的程运的步伐有些缓慢,但回到皇城问题不大。他道:“你现在谢就可以。”不谢都无妨。毕竟救人性命这事儿,是个人都会义不容辞吧。
更何况,还是眼前这位每天供他吃喝的陆淑儿。
“嗯。”陆淑儿点了点头,开口道:“要本小姐送你回家吗?”
程运一个踉跄,差点就给摔了。
……大小姐,我们之间的对话是成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