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槐高柳咽新蝉,薰风初入弦。碧纱窗下水沈烟,棋声惊昼眠。不知不觉,到了小满时节。
沈宥性子执拗孤僻,喜欢一个人生闷气。这次,他显然是被谢宜味那些话深深刺伤了。
沈宥呕着气,便愈发沉默寡言。
纵然同在一个屋檐下,但两人鲜少交谈,更令人上火的是,谢宜味本人似乎对此事满不在乎,依然吃得香,睡得好。
这一天,又到了每月他去八仙巷子的日子。
八仙巷,名字虽然取得道骨仙风,像是神仙居住之地,但实则大相径庭。
这是益安城最落魄的地方,住在这儿的人多半是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难民,年富力强的出去谋点临时活计,比如码头扛货,纤道拉船等,而那些老弱病残则只能躺在破屋中苟延残喘。
因为沈宥年幼多病,所以沈修和冯双双会以思凡楼的名义,定期发些粮食接济他们,积德积福。
后来,沈宥长大了,很是同情八仙巷里那些可怜人,便主动向父母揽下这个事,亲力亲为,帮助他们。
他带着几个小厮,早早带着干粮和银子出门,走到门口,谢宜味正在院子里帮小丫鬟们采凤仙花瓣,有说有笑的,抬头没来由一句:
“哟,你要出门啊?”
也不会问去哪,或者嘱咐些什么。呵,没心没肺。
沈宥只冷峻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马车在八仙巷口停下来,一下车,那只熟悉的流浪狗便摇着尾巴跑过来迎接沈宥。
两年前,这狗摔断了后肢,是沈宥给它敷药包扎的。
从此,它只要一见着沈宥,就亲昵地摇头晃脑。
“阿黄,还是你有情谊啊,为何我对她的好,她都视而不见。”沈宥蹲下身来,摸了摸这只被他取名为“阿黄”的小黄毛狗。
阿黄似懂非懂,只是吐着舌头,“哈哈”地叫唤。
“公子,要我说呢,你就是太好说话了,对谁都好,尤其是少夫人,我还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上心。可是,人善被人欺,你越好说话,人家就越得寸进尺。”有些话,冬青早就想说了,苦于没有时机。
他见沈宥低头沉默,继续劝道:“说好了假成亲,各取所需,偏就你一人兴高采烈地当回事。人家心里可曾有半分你的位置?”
显然没有。
“如今你身子也好的差不多了,你还忌惮什么?公子,这女人吧,你越是宠着哄着,就越是蹬鼻子上脸;反而,你越是晾着冷着,她们倒是屁颠屁颠地贴上来知冷知热了。”想不到冬青年纪轻轻,尚未娶亲,纸上谈兵倒是溜得很。
听到这,沈宥不禁侧过头望了他一眼:“冬青,你怎么那么懂?”
“我……我就是在家里那些大老爷们闲聊时听了一耳朵,还真挺有道理。你看看阿黄,看见你不就屁颠屁颠嘛。”冬青决定以后自己一定不能惯着媳妇儿。
狗尚且如此,人何以堪。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欲擒故纵”?沈宥竟无话反驳,他站起身,扯开话题:“好了,谢宜味与我何干,我才懒得费心琢磨。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冬青耸耸肩,跟着沈宥往前走去。
沈宥为大家带来了面粉和自家菜园里收来的菜,还买了一些跌打损伤的药膏,分给那些家中有干力气活的人。
离巷前,他还特意去了刘叔家,刘叔是秀才出身,做过教书先生,小时候还送过一些书给沈宥。他们是因为战乱,举家逃到了益安,几经颠沛,刘婶已经走了,唯一的儿子在码头扛货,勉强度日。
刘叔因为不堪重击,患有严重的胃疾,卧病在床。
“刘叔,最近你的胃疾又加重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为何不去就医,吃药呢?”沈宥心中纳闷,看个普通的草头郎中,也花不了多少钱。
“可是缺钱?”
刘叔摇摇头,拦下他即将拿钱袋的手,道:“沈公子莫要再施舍了,人各有命,顺其自然罢。”
“刘叔,你不要如此悲观,我新近研读了不少医书,到时候我还可以向岳父大人,噢,就是养和堂的谢大夫请教。你一定能看着儿子娶妻生子的!”不知不觉中,沈宥竟然也可以开导别人,这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
提到儿子,刘叔的脸上又笼上一层阴霾。
这时,茅屋外传来一阵重重的推门声,刘叔的儿子刘绪闯入,他眼圈发黑,胡子拉碴,看起来倒不像是刚从码头回来的。
“死老头,你把钱藏哪儿了,快拿出来!”刘绪也不管还有外人在场,粗鲁地翻箱倒柜。
“你昨晚又输钱了吧。”刘叔苦口婆心地劝道,“家里都几天没揭锅了,哪还有钱。”
“老头,你少装穷。我娘不是还有个玉镯吗?拿出来,没必要留着睹物思人了!”
说完,他就要去掀刘叔枕头,抢镯子,两个人争执片刻,刘叔的力气哪比得了他,很快便被刘绪一把推倒在地。
沈宥急忙叫冬青去扶刘叔,自己看不下去,快步上前拉住了刘绪的衣袖。
“你站住!”他清瘦的手紧紧抓着那粗布衣裳。
“嗬,这不是思凡楼的沈公子嘛。怎么,又来献爱心,做功德啊!”刘绪斜着眼,轻蔑地笑着,“识相的,赶紧拿点银子出来扶危济困,你呢,也甭在老头身上费钱了,还不如帮我翻翻盘。”
竟然有如此丧尽天良的不孝子!
沈宥愤然道:“病可以医,恶不可以医,你这种人,就算给你再多的银子,也无药可救。如果你还有一点人性,赶紧把你娘的玉镯放下。”
“我呸,你少在这假惺惺装善人。你个病秧子,自身难保,还多管闲事!你信不信我废了你这只手。”刘绪“啐”了一口痰,伸手就去拧沈宥的胳膊。
沈宥自然不是他的对手,却目光如炬,神情坚毅。他丝毫不畏惧对方无赖般的眼神,用一种戏谑的笑意回敬着。
“你笑什么?”刘绪被他的笑,瘆得慌。
“我笑你年纪轻轻,空有蛮力,却不思进取,整日混迹赌坊;我笑你生而为人,身为独子,却伤天害理,放着生病的父亲不管,惦记亡母遗物。”沈宥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分明看见刘绪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丝的闪躲。
“是,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但你若伤我毫发,我保证你也出不了这个门。”沈宥看了看门外站的几个小厮,冷哼一声,“逞一时意气,毁一世前程。你自己考虑。”
这时,他已经感受到捏着的手腕上,力气松懈下来。
刘绪放下沈宥的手臂,无可奈何道:“你倒是说的轻巧,我这样的人,谈何前程?”
昨天,他在赌坊中通宵厮杀,好不容易攒下的那点血汗钱,又血本无归。他无计可施,只能寄希望于运数。
沈宥见他颓软地坐在地上。随即,掸了掸衣袖上的尘埃,说道:“想必刘叔没少教你念书识字,方才言谈间,你就说了好几个成语。你就是不甘命运又自暴自弃。”
“呵,姓沈的,你少自作聪明了!”
“如果你甘愿做一滩烂泥,那为何你家屋前那缸荷花中的淤泥还那么干净,难道不是你清理和翻新的?”沈宥的一句话,震惊了所有人,包括刘绪本人。
“一个饭都吃不饱的人,还能将一株荷花呵护地井井有条,却无没有勇气面对现实。可悲!”沈宥的声音伴随着雨水,敲打着落魄的灵魂。
茅檐低小,他的力量却不再渺小。
最后,沈宥吩咐了其中一个随行小厮,让他将刘叔儿子带去找管家,介绍了一份厨房进货的差事给他。
“赌博有风险,不如做点保本买卖。你识得字,读过书,干苦力是屈才了。这些都是刘叔给你的本钱,但能不能维稳就靠你自己了。”沈宥告别了他们,走出了家徒四壁的小茅屋。
微雨过,小荷初露尖尖角。
也许,冬青说的对,不计较和退却只会让人得寸进尺,他不能再做那个畏手畏脚的沈病猫了。
雨过天会晴,他的病会好。
待到清荷盛开时,清风自然会来。
*
谢宜味寻思着,既然指望不上沈宥,那就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己去厨房偷师吧。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几天她悄悄向小丫鬟们打听,最终被她找到了一条通往厨房的秘密通道。
北面有个堆杂物的小院子,放着厨房里一些换下的餐具,为了方便运输,他们在那开了个小门。
而谢宜味就偷偷地趴在那小门边,看着沈修教徒弟们烧菜。
每逢单数日,他的爱徒们都会来这学艺,毕竟,思凡楼人来人往,许多厨艺诀窍不方便传授。
谢宜味心说,我学厨又不为去外面开餐馆抢生意,顶多是给沈宥吃,应该不算外传吧。
思及此,内心对于偷窥这一定义便逐渐模糊化了。
今日,沈修传授的是一道叫作“长寿菜”的美食。说白了就是炒蕨菜,但妙就妙在,沈修加入了鸡丝,让整道菜的口感更佳脆、嫩、滑。
谢宜味亲眼看见他将山鸡切丝冲洗干净,吸取水分,加入淀粉、蛋清、淀粉腌制。
但她离的远,只看得见佐料,听不见他们说要加几勺油几勺盐。
谢宜味只能回去以后,依样画葫芦,虽然不知道最后味道如何,但起码样子看起来蛮像。
恰巧,她将这碗碧绿柔软的蕨菜用玛瑙红的盘子盛好摆上桌,就看见沈宥从外面回来了。
“沈宥,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一起吃啊。”谢宜味招呼他。
沈宥只是点点头,没多余的回应,坐倒是坐了下来,但吃的是其他那些厨房里送来的菜,对于谢宜味的杰作,他避之不及。
偌大的一张圆桌,两人相对而坐,似隔着千山万水。
“沈宥,你确定不尝尝我的新作品——长寿菜吗?”谢宜味继续游说,“这菜可是能祛痰生津的,我特意翻了书,说蕨是清热利湿健脾和胃的,常吃蕨菜,长命百岁。”
平时倒是从没见她翻半页书,怎么一说到吃,就兴致勃勃了呢!
若是过去,沈宥肯定乖乖地听她介绍,夹一口捧场。
但今天,他依然自顾自吃着,眼皮都不抬一下:“是吗?既然你说的千好万好,那就多吃点。我不贪慕余生,毕竟……”
他又顿了顿,不痛不痒地笑道:“毕竟,祸害才遗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