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宥院子里的厨房虽小,但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过去没成亲时,这里就是用来给他煎药温药的。如今,倒是被谢宜味充分利用起来了。
夜幕低垂,小厨房升起炊烟袅袅。
谢宜味煞有介事地系着蓝布围裙,似一个巾帼元帅,面对着一碗碗五彩缤纷的原材料,点兵点将。
“雷笋香肠乌树叶,咸肉香菇豌豆粒,玉米糯米和黑米,怎么炒来怎么香!”谢宜味口中念念有词,还把这些食材编成了歌谣。
她的声音清脆婉转,唱的歌虽不成调,但还挺好听。
沈宥有好几次想进去一探究竟,但都被小酥挡在外面:“少爷,厨房油烟重,你就别进来凑热闹了!”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丫鬟。
沈宥闲来无事,只能坐着翻书,伴随着谢宜味的小调,很是入耳。
不一会儿,谢宜味垂头丧气地端出了两碗成品。
隔老远,沈宥已经闻见了一股子香中带焦的味儿。隐隐升腾起一丝不妙的感觉。
“这就是你给我的殊荣?”片刻,他望着桌上那盘焦的发黑的不明食物问谢宜味。
“嗯……颜色虽然深了点,味道也不好闻,但起码……起码说明它是熟的。”谢宜味的味觉一向灵敏,当这饭一出锅,她就知道自己把牛皮吹爆了。
但既然夸下了海口,怎么着也得强行挽回点面子:
“红的是香肠,绿的是蚕豆,黑的是香菇,黄的是玉米,白的是雷笋。寓意,五谷丰登,你看出来了吗?”
“……”
还真没看出来,不过,这指鹿为马的本事倒是瞧出了几分。
见沈宥迟迟不肯动筷,谢宜味有些挫败:“你不打算尝尝?”
“我……”要知道,沈宥可是从小见过琼楼玉宴的人,眼前这色香味没一样达标的玩意儿恐怕连他家的牲口都嫌弃。
但想到今天毕竟是谢宜味嫁过来后做的一顿饭,沈宥实在不忍打击她的信心。
“不如,你先给我讲讲这立夏饭的典故吧。”犹豫再三,终于找到了借口。既不能面露难色,又要表现出好奇心。
谢宜味果然没看出端倪,兴致勃勃道:“好啊!那我就给讲讲,这可是我在最新的《益安食味记》中看到的……”
话说立夏以后便是炎炎夏日,江南气候润热,许多小孩子一下子过渡到夏天,胃口就会变差,吃不下饭。
这时候,家中的主妇为了让小孩儿的身体在炎夏中不亏损消瘦,就想方设法哄他们吃饭。
于是,便有了这好看又好吃的咸豆儿糯米饭。
所选用的食材正好是江南这个时节特有的,有荤有素,营养丰富。而且,乌米又有祛风败毒、利湿健脾的功效,对于食欲不振有很好的辅助调节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加入的食材越来越多,索性正式叫它为“五色立夏饭”。
“原来真是‘吃了立夏饭,平安又健康’啊。我还以为是你胡诌的呢!”沈宥听的入神,目光随着谢宜味的举手投足而移动。
“当然是真的,从小到大,每年立夏,我娘都会给我们做一碗,只是,今年我是吃不到了。”
讲到这里,她有些小失落,但很快又重整旗鼓:“还是你有口福。因为,我将正式传承这手艺,像我娘一样为身边人做一碗香喷喷的立夏饭!”
确定是传承了吗?没走偏?
沈宥呜呼哀哉,怎么说着说着又绕回了原点。
谢宜味思路很清晰,这时,已经非常热情周到地替他盛好了一碗“饭”:“快,尝尝吧,给我提点意见也好。”
沈宥无法推辞,只能接过碗筷,可无奈这几天胃口实在不好,他只是凑近闻了闻味道,便一个劲儿地皱眉。
“这样吧!”谢宜味灵机一动,“沈宥,不如我们来做一个交易,你乖乖吃饭,多吃一口饭,一会儿就少喝一口药。你若是能把这一碗饭吃了,那今晚的药就给你免了!”
可怜的沈宥,不仅要被她逼着吃“猪食”,还要每天被她盯着喝药。
不过,凭心而论,谢宜味的药倒是煎得无功无过,只是沈宥喝了那么多年,实在是不想再喝了!
于是,每天喝药又是另一场拉锯战。
“你这话当真?”沈宥一听还有这种交易,立马两眼放光。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谢宜味一本正经道,“反正这些食材吃了对身体也有好处。是药三分毒,你若打心眼里不愿意喝,那药效也必定会削弱。还不如多吃点好东西补补身子。”
话虽不假,可是确定这是好东西?
但最终,沈宥在吃药和吃“猪食”中,还是选择了后者。
烧的实在是不知所谓,可沈宥只要想到他吃的每一口都是谢宜味精心烹饪而成,带着她对自己满满的关心,那这碗猪食也就没那么难吃了。
很快,一碗下肚,分不清哪些是咸肉,哪些是蚕豆。
“很好,今晚你可以少喝一碗药!”谢宜味大赦天下,又问道,“你觉得味道如何?也没有很糟糕吧?”
沈宥实在不想再说违心话,低头望着干干净净的饭碗:“你自己尝尝不就知道了。”
“尝就尝!”
正在她也准备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时,小酥忽然端着一个食盒进来,笑道:“小姐。夫人说今天是立夏,特意叫家里人送来了立夏饭,还热乎着呢!”
果然是娘亲好,时时刻刻惦记着她!
谢宜味忙不跌打开食盒,一阵熟悉的味道就扑面而来,正是家的味道!
果然,沈家的菜再好也没有娘的一碗饭香。
谢宜味大口大口地干完了一碗娘亲味道的立夏饭,望了眼一脸无奈的沈宥,非常抱歉地说:“沈宥,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我娘会给我送来,那你要不要再尝尝她的手艺?”
沈宥心有余而力不足,摇了摇头表示今天不想再冒险。
“唉,可惜了我自己做的那一碗,实在是吃不下了。”谢宜味本来还打算检验下自己的厨艺,可此时,也无福消受。
“冬青。”她忽然想起这个人。
“少、少夫人,有何吩咐?”站在门口的冬青突然听见谢宜味喊自己,热天里不由一个寒颤。
“来,还有一碗立夏饭,你把它吃了吧。”谢宜味想着沈宥和冬青主仆一体,便也不想让他错过这个机会。“我第一次下厨,机会难得。”
“少夫人,小的不敢当。”冬青本想推辞,可悄悄抬眸看了眼沈宥的表情,咬咬牙,打算舍命陪主子,“那……那就多谢少夫人了。”
说完,他便“感激涕零”地接过那碗谢氏立夏饭,在沈宥同情地目光下吃了下去。
“好了好了,今天吃的好饱,特别开心。”谢宜味心满意足,叫了小酥一起去院子里散步。
离桌前,忽然想起什么,转头问沈宥:“你今天身上有股熟悉的香味,见到李飘飘了?”
沈宥诧异,这鼻子比狗还灵呐!
“表姐想搭我的车去牡丹亭喝茶,不过,我叫冬青先把她送去了。”沈宥忙不跌解释。
“你别慌。”谢宜味笑得颇为鸡贼,“下次你不用那么麻烦,直接把她送去,我能理解。”
*
深夜的永宁侯府,灯火通明,每一簇火苗都闪耀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机感。
老侯爷孔昉素来心思缜密,凡事追求亲力亲为。
此刻,他正用挑针拨弄着灯芯,玉色白盘中疏疏歪歪地挂着一摊蜡烛油。
“这火苗若是不拨弄,就发暗。瞧瞧,现在好了,挑干净了,又亮堂了。”他复而将灯罩罩上,拿到孔彦边上。
“这样不是更看得清些?”孔昉又喃喃自语。
孔彦正手握两支毛笔在绢上画工笔花鸟,一支着色,一支沾清水晕染,交替进行着。
这朵芍药花,颜色太纯,他已经罩染了好几遍,都白得发闷了。
冷不防被父亲打扰,更找不到先前流畅的感觉了。
“父亲,您有话就直说,老拨弄那灯,挡着我的光了。”孔彦也不抬头,心不在焉道。
孔昉这才放下挑针,叹了口气:“近日上朝,陛下三番四次地提到前朝的一些旧事,无非就是想借那几个心腹之口,说出削藩。如今几个藩王人人自危。”
“陛下建立南宣,迁都益安,势必要培养自己的势力,这也正常。留着那些各怀异心的藩王作甚,添堵还是过年?”孔彦嘴角轻蔑一笑,“我刚出生不久时的那场宫变,不就是因为藩王作乱,以下犯上么。可,我们家左右是个没实权的侯位,这样的侯位益安城多的是。”
“你懂什么!”孔昉就知道他这儿子整日寄情书画,朝政的事是一窍不通,这次都火烧眉毛了,还在这儿慢条斯理地描摹丹青。
“削藩之后,就是进一步地巩固政权,废除门阀制,世袭制,继而改革科举,培植白衣书生……到时候,你恐怕连这个空架子都继承不了了,我看你拿什么供养情操?”孔昉直入主题。
“所以,父亲有什么好对策?”
铺垫了那么多,无非是有一个重大安排。孔彦早就熟知父亲的谈判策略。
与其说是谈判,倒不如说是孔昉单方面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户部侍郎言敏正得圣宠,朝中势力盘根错节,他却能八面玲珑,足以说明此人很有本事。而目前,他也需要找一个根深的家族来稳固自己在益安的声望。我已经打听过了,他女儿言蕙之,年龄与你相仿,且品貌才情俱佳,闺阁内秀,可谓良配。”
这次,连几选一的挑选步骤都省略了。那还来问他作甚?
孔彦继续染着那朵白芍药,一层又一层。
“闷是闷了点,不过,胜在白璧无瑕,对整幅画面构不成任何威胁。”孔彦起身远远端详这一幅画,不禁想起那个雾色迷茫的夜晚,那张呆板而慌张的脸。
美则美矣,没有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