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枫已经七十多岁了,但表现出来的风姿,甚至不输四、五十岁之壮年,可见道家修身健体之法,是多么精妙........!
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愉悦的心情,让他更是容光焕发,精力旺盛。
他虽然是师父的大弟子,但暮辞道长在最为擅长的玄学、卦术方面,对他传教的并不多。原本能够继承衣钵的清珏,已经死于泾河水下,喂了鱼虾了。那个有点希望的清露,在其舅舅诸葛文山伏法后,也消失的无影无形,至于有头无脑的清魁,只能在他的套路里苟活,不值一提。
不精玄学又如何?天资受限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由他来掌控御丹房...........?
虽然对于闭生死关,求破境界的行为,他内心有点不屑,但对师父暮辞的感激还是绝对真实的,如果不是师父的影响力,恐怕皇帝也不会在逆乱之后,不但没有对御丹房做任何的追究,反而恩赐厚重更胜以往。
仅凭这一点,他就真心希望自己的师父能够再长寿几十年,但最好是一直修行于密室之内。
人和人的想法不同,追求信仰也不同,哪怕同在一门一派也是如此。
在清枫看来,粗茶淡饭、清心寡欲的求道,就算能活得百年寿命,又有什么人生乐趣可言呢..........?如果放弃那些对俗世的追求,自己辛辛苦苦熬到现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以前环境不允许,他必须要收敛,但如今不同了,他已经彻底没有了忌惮,找回这些年来错过的一切!
女人对他来说垂手可得,随取随弃!但并不涵盖所有。
左街七号巷这个地方很特殊。
虽然这里的房子都不是普通民房可比,皆是显露富贵的豪华庭院,但在富人遍地的京都,这并不算什么。让其与众不同的是,住在这里的人。
居住这里的几乎都是女子,那种比不了花魁名声,却又色艺不俗,而且是自由之身的女子。
她们只和富贵权势之人眉来眼去,但有个前提,要她们看得入眼才行。而且,逢场作戏可以,但意图约束那是痴心妄想。
可以说,这就是一群依靠色艺来自强自立、拥有锦衣玉食、能充分享受人生自由、私生活暧昧糜烂的女人。
虽然清枫也是用了不少银子和心思,才把这个温柔可人,又风情万种的云锦儿拿下,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毕竟云锦儿给了他太多的满足和享受,甚至还得到了一点点“家”的温暖。
云锦儿的贴身小丫鬟,着急忙慌、一脸惊恐的跑了进来。
“仙长,不、不好了!”
“何事如此惊慌?”
作为御丹房的掌权人,清枫还是有些大人物的心理素质!
“小姐她被人欺负了..........!”
“什么?她现在人在哪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虽然清枫很清楚,他只能算是云锦儿塌上的一个客人,但以前的事他并不在意,他在乎的只是现在和以后,云锦儿也不错,自从跟了他,就再没有过其他交际,这些足以让清枫,将云锦儿视为自己的独有!
小丫鬟也是言语灵巧之人,很清晰的把事情讲述了一遍。
按照习惯,云锦儿都是亲自下厨给清枫准备美食,今天或许因为开心,自己亲去集市,准备挑选新鲜活鲤,结果遇到了几个官二代的纠缠,非要云锦儿陪他们走,云锦儿不肯,双方发生了冲突,云锦儿被对方打了一耳光.........!
云锦儿也不是善茬,不肯吃亏,非要报官处置,可刑捕来了,根本不敢得罪对方,反倒是奉劝云锦儿息事宁人。
云锦儿虽然气恨不已,却又无可奈何,最最主要的是,她并不想让清枫知道此事,奈何俏脸红肿难以掩盖,所以选择躲在外面,暂不回家,一个人承受委屈。
小丫鬟不舍得云锦儿独自委屈,于是就偷偷跑了回来,向清枫报信!
为什么不想让自己知道?清枫当然清楚。
为了得到云锦儿,清枫没少表达自己在外面的能力如何如何,云锦儿这个时候不找他诉苦,并非是看不上他,而是心里有他,不想让他为自己出面,不想让他的“风流雅事”曝光于人前!这是宁可自己委屈,也要保护住他的深情厚谊啊............!
这让清枫如何受得了?让一个处处维护自己的女人,受这么大的委屈,自己如果无有作为,那还算是男人吗?还算是天下第一道门实质掌权人吗?
“那些人是谁?你知道吗?”
“是、是……”
小丫鬟似乎有所顾忌!
“哼!别说是一些官二代,就是那些当朝大臣,你也只管说出来..........!”
清枫这句话也并非完全狂妄自大,以他目前的地位,哪怕是陆枫桥遇见了他,也要先行执礼,以示尊重!
“是大将军裘既的孙子裘戬!”
“呵!我当是谁呢!”
清枫从床上,一跃而下,神情凛然无惧,杀气盈满的冷峻说道:“裘既,既然你不懂得管教,那就别怪道爷替你出手了!”
如果换做是裴元昭,他还能有些顾虑,毕竟人家资历和自己的师父差不多,而裘既显然没有这个“早年伴君”的背景,哪怕他现在是军部的第一掌权人,但在他清枫眼里,依然不够看!
“你去接小姐回来,就告诉她,此事全有道爷为她处置,有道爷在,绝对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
……
一个酒馆包厢之内,裘戬和几个跟班小弟,已经吃饱喝足,正在聊天说话。和云锦儿的冲突,对他们来说,只能算是日常的玩趣罢了,谁也没有放在心上,自然成不了什么话题,他们谈论的重点,还是那些“上心”的事。
“大哥!那个九州侯真的不会找我麻烦吗?”一个年轻男子,脸色不安的求教裘戬。
他虽然也算是裘戬的小弟,也参与了去李寅酒楼里的胡闹,但并不是最贴心靠己的那种,一直想着做点什么,讨好一下裘戬,来拉进关系,总是苦于没有机会。
他也有为自己揽财的手段,培养了一批地痞流氓,占据一块地盘,做些放贷敛财的勾当,那里附近就有一家九州商业的店铺。
无意间,他发现张舟对店铺里那个小伙计元贞,似乎有点格外关心,便起了小心思。就算不能对张舟产生什么实质性的打击,让对方闹心一下,也是不错的。
在裘戬面前提了一下想法,当即得到了裘戬的默许,这种“解气”的小热闹,是这些闲人最喜欢看的。
从头到尾,关注到了整个事态发展过程的他,对张舟的实力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份了解也加深了他的恐惧。如果不是有点家族责任感,他都想直接逃离京都了。
事情败露之后,这小子就开始了坐立难安的状态,无时不刻的想着刑捕破门而入的场景。可是,熬了这么久却是不见一点动静,今天实在是熬不住了,便以请客为由,向裘既讨教。
看到他紧张不安的神情,裘戬嘲讽的冷哼了一声。
“要抓你,早就动手了!事到今日,都过去半个月了吧,你不是也找人去法部打听过了吗?可听见一点风声?”
“这越是没有动静,我这心里反倒是越不踏实!”
“✘!看你这幅德行!大哥都捎信告诉你了,哪怕是抓了你,你就说是开玩笑,谅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有人旁边帮腔道。
“可是,他们既不抓也不问,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意思?这还不是明摆着吗?他张舟在外面耍耍威风也就算了,想在台面上和咱们撕破脸、起冲突,他还真未必有那个胆子!”
“就是就是!有咱们大哥为你坐镇,就相当于有裘爷爷在护着咱们,你说你担心个鸟儿……”
帮腔的几个,都是裘戬最为亲密的伙伴,几乎天天跟在裘戬后面,这个事他们不知道议论了多少次,现在无非是把裘戬的话,又拿出来说一遍罢了。
“虽然你小子的这个主意挺馊,但怎么说都是为了咱们兄弟出气,就凭这份义气,哥哥我也不会坐视不管!你就把心放进肚子里吧,该吃吃,该喝喝,只要有哥哥在,必然会护着你的周全!”
裘戬做了总结性发言!
有了裘戬拍胸脯子的保证,这小子总算是一颗心落下。
“大哥这份关照之情,小弟没齿难忘,这样好不好,夜晚还是小弟做东,请大家去兰花巷乐呵乐呵,如何?”
兰花巷并非最顶级的娱乐场所,但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很符合他们的身份地位和喜好。
“好啊!好啊!”
对于这种白吃白喝的行为,那几个人向来是不会拒绝,但裘戬却是挥了挥手,打断了他们。
“兄弟,你这样做就是客气过头了!”裘戬拍了拍那小子的肩膀,然后继续说道:“哥哥把你们这些人,都当成自己的兄弟,又怎么舍得你们这样大手大脚的花银子?今晚哥哥我请客,算是为你小子庆功了!”
“这、这怎么可以啊?”
“没什么不可以的,以后跟着大哥,只有吃喝享乐的份儿!”
“大哥,这可不行,小弟我……”
“好了,别婆婆妈妈的,就这样定了!”
裘戬表现出了一名大哥应有的仗义。
……
几个人都不是文人,自然不会选择坐轿,却也没有选择骑马,而是勾肩搭背的,穿梭于巷道胡同之间,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节俭,而是容易做些撩猫逗狗的趣事。
在一条相对狭窄的巷子里,就遇到了一个不开眼的。一个老道与他们狭路相逢了。
天色已近傍晚,光线昏暗,裘戬也喝的有些眼花,根本没有看清对方是谁,但能出现这种平民巷道里,又怎么可能是高贵人物?这也是他们喜欢在这里穿街走巷,敢于寻衅滋事的原因。
给他们几个胆子,也不敢去太子府前的大街瞎逛。
“老杂毛,快给爷爷让开!”
对方纹丝未动。
“你聋了是不是?”
对方似乎真的聋了,还在眯着眼睛看着他,没有离开退去之意。
这种挑衅行为,彻底激怒了裘戬。骂你几句,没有直接动手打你,那是考虑你一个老家伙,没什么好玩的,真的以为你裘家大少爷是个心慈手软,惯毛病的人吗?
裘戬扬手就是一巴掌,却没有想到老道微微侧身,便躲了过去!
“老子让你躲!”
裘戬一步踏去,举拳再砸,结果没有打倒对方,反倒是自己的小腹,被对方重重的踹了一脚。
裘戬身子极壮,却也没有扛住这一脚,一下子坐到了地上。他不是那种文弱之人,没有倒地哼哼唧唧的习惯。反而,这次打击更加激发了他的狠劲,不需要后面的人帮忙搀扶,就一跃而起。
“老王八蛋,今天爷爷非扒了你的皮!”
挥拳再进,结果老道的身手,颇为不俗,动作是极为干净利落,一顿拳脚,就把裘戬再次打倒在地。
就见,老道潇洒的掸了掸道袍,冷冷的喊了一句话。
“给我打,给我往死里打!”
话音未落,从胡同两头突然冲进来好几十人,手里都拿着棍棒,根本不给裘戬这些人任何说话的机会,直接开砸!
巷道太窄,以至于大多数人都没有捞到打砸的机会,不然,哪怕提前说过不准出人命,也可能要被打死在这里几个。
清枫看情况差不多了,出声喊停众人,所有人鱼贯离开,只留下那几个倒在地上,浑身是血、不断呻yin扭动的官二代。
清枫走到几乎奄奄一息的裘戬面前,蹲下身子,嘲讽说道:“记得回去告诉你爷爷,就说你一共骂了道爷四句,道爷都没有还口,就凭这份不礼貌,你问问他,自己到底该不该打?别忘了,报上道爷的道号——清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