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强势反击(一)
刀笔梨2025-09-26 09:403,247

  “阿华,你打算怎么做?需要我怎么帮你?”

  “宜官兄,这件事情你不方便出面的,我有办法对付那些家伙,且放心吧!”

  “这……唉……糟糕的派系之争!阿华,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我全力以赴!”

  “宽心宽心!如果真有用得上你的时候,肯定不会迟疑,你就静心写小说吧!”

  挚友查宜官的身份比较特殊,所在的《香江·大公报》也是大陆方面在香江、濠江两地的舆论阵地,不可能为了叶邦华一个港英警队的“优秀警员”专门下场跟右派、英资掰手腕。

  既然左派阵营的舆论力量无法借用,那么,叶邦华不介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既然英资洋行已经“出牌”了,那么,叶邦华首先要做的是请托麦士维副处长出面替他稳住港英当局的保守派官员——这些基本都是英资洋行在港英当局内部的合作代言人。

  如果这些英籍保守派官员不乐意保持“中立”,或许,叶邦华的【铁盾】要出动了!

  比起阴谋诡计,其实叶邦华更加乐意动用“暴力”来做成一些事情,尤其是对向来看不起华人的英籍官员,更是应该用“雷霆手段”惩治一番,看他们还能保持高傲的姿态不?

  如何挑选一位合适的“枪手”来对抗被英资洋行操控的一众三流小报,这等问题对于叶邦华来说不过尔尔,但是,叶邦华仔细斟酌后,最终选择接受《星岛日报》的企业专访。

  《星岛日报》创刊于1938年8月1日,由香江当时的“永安堂”虎标万金油老板胡文虎独资创办。该报是香江现存的历史较为悠久的报纸之一。在殖民地时代,《星岛日报》与港英当局关系密切,除每星期五刊登政府宪报外,还经常刊登政府公告,因此不少人视该报为当时港英当局的喉舌。1997年回归以来,《星岛日报》的立场已经渐趋转向亲中,社论及新闻常见支持祖国的言论。该报总部设于香江,另外在美利坚、加拿大、英帝国及澳洲等地设有分部,读者主要都是定居海外的华人。在2000年以后,胡文虎后人胡娴把《星岛日报》股权卖给由“烟草大王”何英杰的孙子何柱国掌管的泛华集团(即后来的星岛新闻集团)。

  《星岛日报》现任总编辑为萧世和,执行总编辑为徐国才,主笔为林志明。

  当前的《星岛日报》自然尚未达到未来的高度,而且,叶邦华从陈文卓那边得知《星岛日报》的创始人家族正在陷入“争权夺利”的旋涡当中,即便叶邦华对香江二战后的历史不太熟悉,但也知道《星岛日报》是在胡娴的手上发扬光大的……

  换句话说,胡娴和《星岛日报》是相辅相成的,叶邦华之所以选中《星岛日报》来给【通运物流】做一次专访,是因为他看重胡娴这位前世名声鼎沸的【报业女王】的才华与能力,而不是因为《星岛日报》与港英当局拥有“非同一般的关系”。

  对于叶邦华来说,要想在港澳两地创办一家报纸,同样是一件不足为道的小事,在香江大多数华人精英家族的传统意识里,尚未诞生真正的“新闻权利”,但是嘛,这并不影响部分华人精英家族——诸如何冬家族创办的《工商日报》在战前的香江就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言论立场上靠近港英当局与败退台岛的蒋家王朝——又立牌坊又当婊子!

  在港澳两地,新闻界基本可以划分为三大阵营,分别是左、中、右,其中左派报纸代表便是叶邦华的挚友查宜官目前在职的港版《大公报》与《文汇报》,中立报纸(时而偏左、时而偏右)包括《华侨日报》、《星岛日报》为代表的本土报纸,右派报纸则是以《香江时报》为“首领”,这是蒋家王朝在香江地区的“舆论喉舌”之一。

  实际上,港英当局对待新闻界的态度是“装似宽松、实则紧严”,从表面上来看,几乎所有在香江创办的报纸都不会受到言论控制,但是,在1951年7月1日,港英当局制定了一份香江开埠有史以来最严厉、最苛刻的新闻管制条例,即《刊物管制综合条例》。

  《刊物管制综合条例》分两大部分,其核心内容,是以条例形式对刊物的出版及内容作概括性规定,另以法规形式,对报刊、一般印刷品、新闻通讯社、印刷机器作具体规定。条例规定报刊必须向港英当局注册登记外,并规定港督有权根据他对媒介的社会效果的估量而决定接纳、保留或吊销报刊的注册。同时又规定传播媒介不得刊登诱使他人犯罪的内容,包括诱使他人背叛英王或英帝国政府、憎恨与蔑视英王或英帝国政府及港英当局,不得发表任何煽动性言论等条款;并规定不得刊登诱使他人参加香江以外的政党组织的内容,及不得恶意刊登足以惊骇民众视听或扰乱公众秩序的虚假新闻。

  这项香江新闻史上最严苛的法例,与英帝国本土所鼓吹的新闻自由完全背道而驰。首宗依据这项条例审判的案件,是1952年“三·一事件”中的《大公报》案。

  1951年11月2日,九龙东头村发生一场大火,烧掉了山上山下木屋数万间,灾民达1600多人。港英当局的救灾工作十分缓慢,而且还宣布东头村灾民不得重建木屋,须分散到其它指定地区居住。港澳工作的有关组织和工联会怀疑这场大火是港英当局有计划有目的的纵火案,因为东头村木屋区绝大多数居民是爱国拥共的工联会会员,港英当局纵火大概是为了清除左派联合会会员集中的基地(事后经工联会的调查,这场火灾是一住户生炉取暖不小心而造成的)。港澳工作的有关组织和工联会决定发动工联会全体会员进行大规模的群众斗争运动,揭露港英当局的阴谋,要求重建木屋区。

  这一场斗争分五个方面,一是灾民在东头村一带露宿不走,抗拒警察的驱赶行动;二是由工联会属下“五虎将”——电车工会、巴士工会、电灯工会、电话工会和自来水工会,提出罢工抗议的威胁;三是呼吁祖国亲人救济灾民、支援重建木屋区的斗争;四是指示《大公报》、《文汇报》、《新晚报》三报大造反英斗争的舆论,发起一个“吐苦水”的运动,痛诉英帝国殖民主义者割夺我国领土香江,一百多年来奴役、迫害、剥削我香江同胞之罪行,号召全港同胞起来斗争;五是指示几个著名的爱国学校,日日讲解鸦片战争历史,灌输仇英反英思想,并向家庭和社会传播。港澳工作组织的部署得到华南分局的批准,于是,一场反英斗争运动就在香江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其规模与影响是1927年省港大罢工以来最大的一次。

  运动铺开后,华南分局决定1952年3月1日派出“粤省羊城各人民团体慰问九龙城东头村受灾同胞代表团”到香江支持灾民的斗争,捐赠救济物品。

  该慰问团共31人,领头的有李朗如、郭翘然、张振南。副团长、粤省总工会劳保部长张振南,原为香江洋务工会会长,1950年被港英当局递解出境。按港英当局的法律规定,被递解出境的人不得重回香江,让张振南当副团长,大概显示出华南分局准备“硬碰硬”的决心。有关工作组指示港九工香江报业纵横会联合会发动了东头村灾民和广大工人约10000人于3月1日到尖沙嘴火车站附近集合,热烈迎接慰问团。得知这一消息,港英当局如临大敌,3月1日上午调集上千名武装警察和便衣侦探在火车站附近一公里地区严加警戒,不断驱散集合的群众,双方已经发生冲突。同时警方明令禁止慰问团入境。

  粤省慰问团乘上羊城到香江的第一班火车,原定时间是12时半至下午1时左右抵达尖沙嘴火车站。但在11时左右,粤省有关部门打电话给香江新华分社社长黄作梅,转达中央命令,火速截住慰问团,不准粤省慰问团去香江。(当时《大公报》和羊城《南方日报》的公开报道是,慰问团行前已得到港英当局禁止进入香江、及警察出动的消息,为观事态发展及慎重起见,决定延期出发。)于是,有关工作组立即通知工联会迅速蔬散群众,停止集会游行,以免发生重大冲突,同时通知《新晚报》立即刊登慰问团不再来香江、群众应停止集会的消息。当《新晚报》于下午3时左右送往尖沙嘴火车站时,港英警察已与工人群众发生了大规模冲突,群众误以为是港英当局阻拦慰问团访港,双方展开了混战。大批武装警察冲击人群,投掷大量催泪弹,并开枪射击,数人中弹,多人被打伤冲突中有2辆警车,1辆电车被焚,2辆私家汽车被推翻。港方称此次事件为“暴乱”,冲突致使1人死亡,警方拘捕了约100人,其中18人被判刑,12人被递解出境。这就是著名的“三·一事件”。

  当时叶邦华也参与了行动,但他是负责“压阵”的,即拦住前往火车站迎接慰问团的香江市民,按照上司伍德·鲁滨逊警司转达麦士维副处长的私人指令——千万不要冲在最前面来跟慰问团以及前来迎接慰问团的市民们爆发“流血冲突”,即便《大公报》、《文汇报》跟《新晚报》三家左派主流报纸都被港英当局强制停刊,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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