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市周围山多,比起S市要冷一点,袁笙才呆了一天就有点感冒的前兆。
第二天一大早回了S市。
“你说箱子里的东西是你唯一的财产?”
他们这次回去,本来打算给袁笙搬家,可一眼望得到头的房间,实在是没什么好搬的,最后规规整整了半天,袁笙就抱了个纸板箱走。
回到家,沈珏拆开一看,什么都有,简直就是大杂烩。
“阿袁……”随手翻了翻,难以置信地回头看他,不理解地皱着眉。
“怎么了?”袁笙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手里捧着杯热水,氤氲的白色雾气让他的脸看起来不太真实。
沈珏颤抖着手,一样样把东西从箱子里拿出来。
“这是当年你从M国给我带回来的乔丹海报,褪色这么严重,留着干吗……”
“这不是当年我亲手给你做的画板?我以为你早就丢了……”
“你买篮球鞋干吗,这不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吗?都快成老古董了吧?我记得我曾经也有过双一模一样的,这是……我的尺码?你什么时候买的?”
“素描本……你撕了啊,撕了就撕了,还费劲巴拉地粘起来干吗……”
他干脆盘腿坐在了地板上,把每一样东西都仔仔细细地翻看过去。
他固执地背对着袁笙,不让他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可他发紧的喉咙早已出卖了他。
他在忍耐,在袁笙面前故意装出云淡风轻,而不是马上奔向他,将他用力压进自己怀里!
“画那么好,我以前怎么不觉得呢……”他一张张翻过去,有好几张在来的路上被压在上面的画板压皱了,他心疼地一张张捋平整。
袁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他,目光平静柔和。
沈珏最后从箱子里扒拉出一个透明塑料袋,看到装在里边的东西后,眉头紧锁,“这是什么?烟屁股?阿袁,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袁笙笑得有些尴尬,顾左右而言他,“试着抽过几次,实在学不会。”
当年董家盛从沈珏戒烟这个行为中一眼看穿他是有了“女朋友”,还真是火眼金睛,袁笙对烟火气敏感,他虽然不说,但每每他抽烟时他憋得一脸通红连话都说不利索的样子,他不是没看见,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戒烟,以他们当时的感情来说,袁笙根本不值得他这么做。
而一个对烟味敏感的人,却偷偷地尝试抽烟,在一个人为了他戒烟后,他却为了能更了解他的世界而尝试着为难自己。
他们总是在做互相的极端。
像一条线的两端,只能遥遥相望的距离。
而不是两条平行线,运气好碰到错位,还能有一个点的相交机会。
他们的过去,像是一条直线,两个人是直线的两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相遇的可能。
当夜。
“我想象不出,你抽烟的样子……”他贴在他后背上,吻过他敏感的耳垂,“你竟然抽烟,我该怎么罚你,嗯?”
袁笙趴在床上,轻哼了一声,扭动脑袋不断躲开他舌尖的轻佻。
袁笙心里怨念四起,他明明说过感冒了要好好休息,可他一次又一次,这么缠着自己不放,是想让自己病情加重么?
“阿袁,你想逃哪儿去?”他伸手一揽,袁笙就滚到了他怀里。
他在他脖颈间吹气,他痒得受不了,在他怀里缩成一团。
“阿袁,除了我这儿,你哪里也去不了!”他张嘴咬在他肩头。
“疼……”
“阿袁,你知道的,你一直都知道的吧……”他们就像两个连体婴儿,前胸贴后背,紧紧相连。
你知道,我一直都爱你。
从过去到现在,从十几岁的少年到三十几岁的大叔,从你爱我到我爱你。
“我爱你,阿袁。”
那一箱子东西被沈珏当成了宝贝藏在了书房。
两人在家又窝了两天,紧接着就飞去了马来。
董家盛把年会的一切事宜交给了旅行社,办得神速,沈珏和袁笙反倒是最后到达的。
年会办得很成功。
袁笙穿着百年裁缝店精湛手艺的一身纯黑色正装,领带是沈珏挑的,配色恰到好处,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的细边眼镜,一头蓬松的毛茸茸抹上了发胶,往后梳了个大背头。
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有女孩子时不时地把眼神瞟到他身上。
袁笙站在偌大的会场里,视线穿越过人群,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眼里所有的惊涛骇浪,云淡风轻,全都不躲不闪不偏不倚地落在主席台上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身上。
沈珏在总结陈词时不失幽默地开了个玩笑,引得众人发笑,袁笙也勾起了唇角。
袁笙觉得他在万众瞩目,优雅从容间,有那么一瞬间朝自己站着的方向看了一眼。
“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件事。”他望向他。
原来不是袁笙的错觉。
主席台上的人,坚定地将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这一眼,仿佛穿透了时间与生命的无常。
他缓缓走下主席台,朝着袁笙一步步走来。
他的手心里紧紧攥着个四四方方的丝绒锦盒,看着有些廉价,像是金店里用来促销的赠品。
有个“爱憎求放”的怪圈,是个解不了的死套,很多人终其一生也走不出去。
也有人,选择放下执着,不再向外延伸以期达到对方所处之地,他们选择往回走,硬生生将这条无限延伸的直线抹去。
直到这条线的两端,彼此相遇。
他为了治好自己的病,可以做到什么地步呢?
其实王芸并不是第一个将这件事告诉他的人,董家盛早就对袁笙坦露过他的怀疑,他希望袁笙这一次能好好“看清”沈珏,他这么低声下气地求他回到自己身边,真的是因为愧疚,还是他心里……也有袁笙?
董家盛是沈珏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挚友,是他儿子的干爹,可他不信他对袁笙的真心实意,王芸和沈珏血脉相连,她更是直截了当地拆穿他的自私。
可唯有袁笙这个“受害人”深信,哪怕一辈子治不好,他也不会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利用自己“治病”。
从小患有孤独症被人厌弃的袁笙,却是个比任何人都要强大的人,即使遭遇过人生的不幸,他依然期待有个可以收容自己内心的地方,即使受到过别人的背叛,他依然敢于收下那个伤他最深的男人交予自己的一颗心。
他从不后悔爱上他,因为他明白,无论到最后是怎样的末尾,在追逐陪伴他的时光中,他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
也许你认为事业有成很重要,也许你认为家庭幸福更有意义,可对于我来说,我爱你,是我此生最重要的事。
时光能治愈一切伤痕,更能消磨光所有曾经无法忘却的人和记忆,可唯有那些镌刻在灵魂深处的,对于我们来说最最重要的过去,是即使拼着命想要遗忘,却依然没有半分褪色的东西。
千帆过尽,午夜梦回,蓦然回首,心里却始终念着那个尘封心底多年,不曾黯淡丝毫的名字,生命浮光掠影而过。
有时候,就算是绝境,也能邂逅美好。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