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费尔法克斯是个孤儿,是贝茨太太小女儿的独生女。
某步兵团的费尔法克斯中尉和简·贝茨小姐的婚姻,也有过一段美满幸福、充满希望和兴味的日子。但如今,一切都已烟消云散。中尉在国外战死沙场,寡妻患上肺结核,很快也抑郁而终,只留下一段令人悲伤的回忆和这个女孩。
就出身来说,简属于海伯里。三岁失去母亲后,她就成了外婆和姨妈的财产、义务、慰藉和宝贝。看起来,她似乎要永远在这儿待下去,接受有限的家庭收入能提供的教育。长大后,除了上天赋予的讨喜性格和聪明的头脑,以及几位热心善良的亲戚,她再没有能改善社会关系的有利条件。
然而,她父亲的一个朋友出于同情,却改变了她的命运。这位朋友就是坎贝尔上校。上校非常器重费尔法克斯,认为他是名出色的军官,是个值得敬佩的年轻人。此外,坎贝尔上校有次得了很严重的斑疹伤寒,多亏费尔法克斯精心照料,坎贝尔上校非常感激,认为是他救了自己一命。虽然并未忘掉这份恩情,但等上校返回英国,有能力做点什么时,可怜的费尔法克斯已经去世多年。回来后,上校找到费尔法克斯的孩子,并开始关照她。作为一名已婚男人,上校只有一个孩子活了下来,一个跟简差不多年纪的女孩。简成了他家的常客,长期跟他们住在一起,渐渐赢得所有人的喜爱。简还不到九岁时,由于上校的女儿很喜欢她,上校自己也希望能履行一位真朋友的义务,便提出要承担简的所有教育费用。这个提议被接受了。从那以后,简便成了坎贝尔上校家的一员,完全跟他们生活在一起,只偶尔看望一下外婆。
上校计划把简培养成一名教师。因为单靠父亲留下的那几百英镑遗产,简完全无法独立生活。而以别的方式供养她,又超出坎贝尔上校的能力。虽然他的薪水和军队津贴非常丰厚,他的财产却十分有限,而且还得全部留给自己的女儿。不过,他希望简受教育,以便获取能维持日后体面生活的条件。
这便是简·费尔法克斯的身世。她得到好人的照顾,在坎贝尔家备受呵护,还得到了一流的教育。因为一直跟正直又博学的人住在一起,她的心灵和智力也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和陶冶。因为坎贝尔上校住在伦敦,所以她哪怕较次一些的才能,也在一流教师的关照下,得到充分发展。她的性情好,智商高,完全没有辜负他们这番友善的心血。十八九岁时,要说这么年轻就有资格教导孩子的话,那她已经完全能胜任这份工作。但大家都太喜欢她,舍不得与她分开。做父母的不愿促成此事,当女儿的当然也不忍心这么做。不幸的日子便被推迟了。她还太年轻,所以要做出这样的决定很容易。于是,简继续跟他们住在一起,像另一个女儿似的分享着上流社会的正当乐趣,既享受了家庭的温暖,又得到了娱乐消遣。关于未来,只有一个缺陷:她聪明的头脑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切或许很快便会结束。
无论美貌还是才能,简都占优势。这种情况下,她还能得到全家,尤其是坎贝尔小姐的喜爱,对双方来说,都显得尤为可贵。那位年轻小姐不可能看不到简的天生丽质,她的父母也不可能察觉不出简更高的才智。可他们仍亲密不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坎贝尔小姐出嫁。在婚姻问题上,机会和幸运往往令人不可捉摸,它们宁愿将吸引力赋予相对平庸的人,而非更优异的那位。坎贝尔小姐初遇狄克逊先生时,这位富裕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几乎一下子就爱上了她。她如意又幸福地嫁了人,简·费尔法克斯却还要自谋生计。
婚礼刚过去不久,所以坎贝尔小姐这位没她幸运的朋友还没来得及找到谋生之路。不过,简·费尔法克斯如今已经到了自认为可以走上这条路的年纪。她早已决定:二十一岁开始工作。打算怀着见习修女虔诚刚毅之心,在二十一岁彻底献身,放弃世间一切享乐,断绝所有合理来往,不再追求平等的关系和正当的社交,也不再奢求平静和希望,甘愿永久投身这种克己的苦修。
尽管感情上难以接受,本性良善的坎贝尔上校夫妇还是不能反对这样的决定。只要他们还活着,她就没必要这么费心竭力,因为他们的家永远都是她的家。而且,为了自身舒适,他们也完全可以留下她,只是这样未免自私。既然是最终必须完成的事,那不如尽早放手。或许,他们已经开始觉得,抵抗住拖延的诱惑,不再让她享受现在非放弃不可的舒适和安逸,反倒可能更仁慈,也更明智。尽管如此,从情感上来说,他们仍喜欢抓住任何合理借口,避免匆匆赶赴那个不幸的时刻。自从女儿出嫁以后,简的身体就不太好。她的体力完全恢复之前,他们绝不允许她就职。因为身体虚弱、心情纷乱的人不宜工作,即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除了身心的健康外,也还需要更多东西,才能让她勉强胜任吧。
至于无法同去爱尔兰的事,尽管可能隐瞒了部分实情,但简告诉姨妈的都是实话。虽然也许还有几句未出口的实情,但趁他们外出返回海伯里,的确是她自己的选择。或许,她想跟最亲的亲人共度完全自由的最后几个月吧。无论坎贝尔夫妇的动机如何,也不管他们的动机是一个,还是两个,抑或三个,反正他们立刻同意了这样的安排,还说为了她能早日康复,呼吸几个月家乡的空气肯定比其他任何办法都有效。因此,她肯定会来。于是,欢迎不到那位早就承诺要来的新人——弗兰克·邱吉尔先生,海伯里的人们只得转向简·费尔法克斯。然而,仅仅离开两年的她,带来的新鲜感十分有限。
必须跟并不喜欢的人客套整整三个月,让爱玛很不痛快!不想做的事总得多做,应该做的却只能少做!至于她为何不喜欢简·费尔法克斯,或许还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奈特利先生有次告诉她,那是因为她看到简才是个真正有才华的年轻女子,而她也希望别人这样看待她。尽管爱玛当场就激烈驳斥了这项指控,自省片刻后,良知却让她无法完全问心无愧。不过,“我就是不能跟她交朋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是个冷淡矜持的人,不管喜不喜欢,总摆出一副冷淡模样。还有,她姨妈总是唠叨个没完,谁见了都烦!就因为我们同龄,大家就非认为我俩肯定相亲相爱,亲密无间!”这便是爱玛的理由。除此之外,她也找不出更好的理由了。
这是一种并不公平的厌恶,每个强加于人的缺点都被想象夸大。结果,无论多久没见过简·费尔法克斯,只要重逢,爱玛都会觉得自己伤害了她。时隔两年,现在简又回来了。爱玛照例做礼节性的拜访,却吃惊地发现被自己贬低了整整两年的容貌举止,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简·费尔法克斯很优雅,非常优雅。而爱玛向来最看重优雅。简高得恰到好处,几乎人人都会认为她很高,却又不会觉得太高。她的体态尤其优美,身材适中,不胖不瘦。虽然略带病容让她显得像是两人中比较不幸的那个。爱玛不可能察觉不到这一切。无论是脸,还是样貌,都比爱玛记忆中更美。那张脸并不端正,却美得令人欣喜。深灰色的眼睛配上黑色的睫毛和眉毛,任谁见了都要夸赞。虽然向来喜欢挑剔别人的肤色,但简的皮肤清透细腻,真不需要更加红润。这是一种胜在优雅的美,无论爱玛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都不得不赞叹的美。这种由内而外的优雅,海伯里真是太少见。在这儿,只要不粗俗,就已算得上优秀和杰出。
总之,第一次会面中,爱玛坐在那儿,带着双重的满足望着简·费尔法克斯。她既觉得高兴,也认为自己很公正,决定从此以后再也不讨厌简了。爱玛不仅看到了她的魅力,也理解了她的过往和处境。想到这份优雅将迎来什么样的命运,又想到她会从何处跌落,以及将来会怎样生活,除了同情和尊敬,爱玛似乎不可能再有什么其他情感。尤其除了那些众所周知、当然会让爱玛感兴趣的特点,简还很可能爱上了狄克逊先生。爱玛早就很自然地想到这点。若果真如此,那简决意做出的牺牲,真是比任何事更值得同情和尊敬。现在,爱玛很愿意改变自己最初的想法,认为她既没有诱惑狄克逊先生移情别恋,也没干过什么别的坏事。哪怕有爱,可能也是她朴素又失败的单相思。或许简陪着女友,跟狄克逊先生谈话时,就已经不自觉地喝下一剂悲伤的毒药。而且,出于最美好、最纯洁的动机,简现在才不允许自己去爱尔兰,反而决定彻底斩断跟他及其亲友的一切联系,尽快开始那辛苦的职业。
总的来说,爱玛怀着温柔而宽厚的心告别了简。回家途中,她还不时四下张望,哀叹海伯里竟找不出一个年轻人,能让简过上独立的生活。她想为简做些谋划,却一个合适人选也想不到。
这些都是美好的情感,可惜并未持续多久。爱玛还没来得及公开宣布要永远跟简·费尔法克斯做朋友,或纠正自己从前的偏见和错误,只是对奈特利先生说了句“她的确漂亮,并且还不只是漂亮而已”,简陪外婆和姨妈到哈特菲尔德待了一晚,一切又几乎完全回到从前。以往惹人生厌的情形再次出现。那位姨妈一如既往地讨嫌,甚至还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因为现在除了赞美简的各种才华,还加上了对她健康的担心。于是,众人既要看这位姨妈为自己和母亲做的新帽子和新针线包,还不得不听她详细描述简早餐才吃了一点面包和黄油,午餐只吃了那么小一块羊肉。而且,简的缺点也重新冒出来。大家想听音乐,爱玛被迫演出。演奏结束后,简必然给出的一番感谢和赞扬落在爱玛眼里,根本就是故作真诚,实则傲慢无比,显然只是为了炫耀自己更出色的演奏技巧。最糟糕的是,她非常冷漠,又极端谨慎,没有一句真实评价。她将自己裹在礼貌的外衣下,似乎已经打定主意不冒任何风险。如此可疑的缄默,真令人讨厌。
若说在其他一切都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还有什么事被瞒得更紧,那就是跟韦茅斯和狄克逊夫妇有关的事。狄克逊先生的性格如何,结交他的好处或这门婚姻是否合适,她似乎都不想发表什么真实意见。只有悦耳动听的场面话,没有一句详细描述或突出评语。然而,这么做并无助益,她的谨慎不过枉费心机。爱玛看穿这些伎俩,最初的猜疑又回来了。或许,简要隐瞒的事,比她想要瞒住的更多。狄克逊先生没准真动过换女友的念头呢。很可能只是为了即将到手的一万两千英镑,他才最终选定坎贝尔小姐。
谈到别的事,简也同样缄默。她曾跟弗兰克·邱吉尔先生同时在韦茅斯待过。据说他俩有点交情,可弗兰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爱玛却无法从简口中套出一句真话。“他英俊吗?”“我想,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他讨人喜欢吗?”“一般人都会这么认为。”“他是个明事理的年轻人吗?很有学识吗?”“只不过在海滨胜地碰到,在伦敦也是泛泛之交。所以,很难就这些方面做出判断。一个人的举止如何,要经过长时期的交往才能做出正确的评判。凭我们跟邱吉尔先生的这点交往,还不足以下结论。我相信,大家应该都觉得他举止得体,讨人喜欢。”爱玛简直无法宽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