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刀客,一人一刀,悍然撞进万人军阵之中。
充满杀气的声音低沉地响起,是他自创的招式,用银陵城一条小巷子的名字命名:“金中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起名,问他时他就抱着刀简简单单答一句,“在那条路上想出来的”,或者“想出来这样比划的时候脑子里刚好出现了那条路”,两个答案随机出现,让好奇者们摸不着头脑,只好作罢。
在那柄锋利无匹的尖刃下,刀光如千顷瀑布,冲破了天河的阻挡,一泻千里!
一股如同凝成了实质的腾腾杀气,刹那间席卷了整个峡谷,惨叫声骤然响彻晴空,孙伏虎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心如刀绞,却还是第一时间里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传令后军,立即迎敌!”
前军已经被对方冲破,中军也只能阻挡一时,以对方的速度,中军绝对拦不下来。唯一有希望的,就是现在处于压阵角色的后军。
虽然不知道董无伤使了什么小诡计,让江北军部的高手误以为自己已经重伤,但好在没能骗过他们的总指挥官芥初冬,也没对他们造成实质性伤害——但是!现在奇袭军队,时间把握地相当精妙,造成的人命损失已经无法弥补。
现在正是饭香味刚刚开始飘散的时刻,也正是长途跋涉的军队最为松懈的时候:扎起了营寨,只等着吃饭了。甚至,很多人都捧起了自己的饭碗等在大锅旁边,互相聊着天,甚至还有大着胆子打闹的。这个时候的军队,不管是什么样子的精锐,都绝对是不堪一击。
芥初冬再怎么神机妙算、料事如神,就算推断得出董无伤在等军队埋锅做饭的时候偷袭又如何?洋洋洒洒上万人,传命令的时间压缩到最短也还是不可忽略的,“时刻绷紧神经,不得半点懈怠,列队集合,原有的安营扎寨等工作全部暂停”,芥初冬的命令确实正确无比,但是执行起来需要时间,董无伤相隔着那么远,怎么会,如此精准的把握到了这一刻最脆弱的时机?
董无伤其实只是耍了一个银陵城土著和纨绔子弟经常玩的戏法,骗过这些军校出身、军令严明、从不允许自己走街串巷的人来说足够了。
之前是在胸口、腹部和大腿这些要害处藏了好几个血袋,对方杀手与他过招,刀光剑影下难免看不清楚,他趁乱扎破了所有血袋,然后给敌人补了最后的致命一刀之后,就翻身滚下了悬崖。这样,那个杀手临死前往指挥部传的信息,也必然是“董无伤重伤,掉下山崖”这样迷惑和放松敌人的假消息。
其次,他在不高的小山坡上一直蛰伏着,直等到现在才发动,就是因为,这等时机,稍纵即逝。他为自己选择的动手时间是,看到炊烟冒起来将近三分之一刻钟的时候。因为此时,按照他的经验,是饭香味刚刚飘出来的时候;长途跋涉匆匆赶来的士兵们又累又饿,在他们的鼻子里,饭香味就是天堂的味道。等到饭菜真的熟了、吃到嘴里的时候,这种渴望反而会降落回去——这种感觉,董无伤在街头挨饿的时候曾经无数次有过,所以他清楚,他明白!
归根到底,他和军部原本的对手来自迥然不同的领域。
董无伤又是懂得利用这一点的聪明人,行为举止,思想策略,都尽力按照银陵原住民的思路来想,就算是芥初冬,也要被这种思维绕个弯子,这就够了。
孙伏虎是江北军部赫赫有名的少将,他却不得不在对方防线还没有成型的时候出手,纵然打败他,也有些胜之不武;董无伤知道自己趁人之危,但他没有办法。
孤注一掷,惊世骇俗。
在长得划破天际的长刀下,超过数十人躲避不及,惨叫着,身体打着旋转往外甩出来,身上血流一圈一圈的在空中飓飞。一个个完整的身体,就在董无伤冲过的这一刹那,变成了一麻袋一麻袋的破烂,四分五裂!
而刀客的身子一停不停,如同一股狂飙的旋风,往前突进。脸色冷硬,残酷,眼中没有半点怜悯。
那是一场失落的惨败,少将孙伏虎自愿请辞,在自家花园里开辟出一段宁静安详的地方,厚葬了所有死在董无伤一战的战士,白玉砖石铺成墓道,台阶和栏杆选用完整的玉石,装修得宁静安乐,任谁来,都要对修建者由衷赞叹一声,“您有心了”。
孙伏虎感觉自己内心的巨大伤疤迟迟不能愈合,于是再一次找到了芥初冬,芥初冬没有再声色俱厉地骂他,而是说,你不妨也去那里待一会。
于是孙少将在墓园旁边又盖起来一座小茅草屋,深居简出,距今已有三年。
芥初冬在战场上向来是睚眦必报的,但是董无伤逃走之后他并没有动用士兵们去抓,因为市井流氓的打架方式和他精心训练的士兵是不一样的,他不愿意再做任何一次牺牲;三年过去了,“董无伤”这个名字像是留在心里的一道刺,现在终于被姬小越唤醒。
他和姬秀对视了一眼。
再扭过头是发现,姬小越也正笑盈盈地看着他。
芥初冬表情是不动声色,内心却已经震惊无比:自己当年没有处理董无伤的事情,现在又过去了三年,所有人都以为芥初冬只是不想追究,原来姬小越知道真相,那就是自己从来没有放弃过要杀董无伤、为战士们报仇。
但是,这样的想法怎么会让姬小越知道?她难不成会读心?
抛出“董无伤”这尊传说级大佛,小越小姐的一箭三雕,射中了“双龙”,射中了芥初冬,也不卑不亢地展示了自己的实力。
不愧是姬家家主竞争者,可能性格和褒贬不一,但是必定各个实力强横,智商过人。
对着芥初冬的那张漂亮的脸欣赏了好久,姬小越收回了目光,回答了龙子傲关于人质交换的问题;当然,她不傻,从刚才大家对“董无伤”这种名字的反应来看,这个角色可以有更多价值,草草交换掉是不可能的,好牌就是留在手里越久才价值越大。
与此同时。
银陵城老城中央区,一片小区里,一家普普通通的民宅。
这家人姓辛,父亲在江南做些小生意。两个儿子,大的叫辛帆,小的叫辛译,今天二少爷请了在学校里的同学,名叫明海,来做客。
按照传统礼仪,进门之后,他们到了客厅的小茶桌旁;银陵城的待客礼仪向来是以茶为主,没有别墅公馆里的茶间,就算主人客人都围着普通的桌子坐下,也要倒上茶水,伴着袅袅茶烟说话。此刻辛译正陪明海说话,一起等大儿子来。
“阿译”,他们彼此很熟,约定过不要拿先生、同学这样的字眼称呼对方,“听说帆哥要介绍他的未婚妻给我?跟我开玩笑呢吧。”明海说道。
“未婚妻?才几天没听他念叨,关系又升了一级啊,之前他都给我们说是恋人来着。是认真的。到时候你见到就知道了。”辛译的五官很清秀,更别有一番俊美气质,一个人的时候总是神态冷淡,似乎在发呆;现在和朋友在一起,他始终是微笑着的。
在学校里,和辛译不熟的人都觉得他高冷、沉默,像是高岭之花,又有些许无趣,但是熟悉辛译的人都说,阿译只是外冷内热,跟你不熟的时候不爱说话,一旦熟悉起来你就会发现,阿译是你见过最好最爱笑的人。
“不知最近是怎么了,一大群少爷小姐们到了适婚年龄,媒人都忙不过来了。” 他们虽然家境一般,但是温饱不愁,住在银陵老城区,到了外面还是被人叫做少爷的。
“这一大群里难道没有你自己吗?”
“我想我这事不需要托媒人,婚帖都是我自己写的,而且我觉得这和那些媒人联络的不一样,不看家庭的官位财力,只是我和宗音的感情。现在好多婚姻啊,不是两个人的,而是两个家族的,我已经很幸运了,父母没有逼迫我去娶哪个千金小姐。之前父亲的生意伙伴似乎就有过这个念头,还好那个姑娘年纪跟我差太远了。”
“说到这儿,令堂……”
“又来!”明海佯装嗔怒,拍了一下辛译。
“好吧好吧,”辛译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叔叔阿姨还好吗?我们最近也好久没去问安了。”
“就是那样呗,又该准备出门了。害,家里守着金山银山也禁不住花呀,时候到了总要出去跑去。”
这原是辛帆和辛译的父亲辛广康对小时候的他说的话,那时候家业还没有这么厚实,父亲出门做生意的频率很高,而且一次就要跑半年,一大一小两个儿子挣脱了哭哭啼啼的妻子,磕磕绊绊地走到门口拉着父亲的裤脚,不舍得他走,他低下头对儿子说:“家里守着金山银山也禁不住花呀,时候到了总要出去跑去。”
辛帆牵着萧雨笙的手走入茶室时,他一眼看到了自己弟弟的脸,脸上笑容和煦如春风,是发自内心的幸福和快乐,只有和朋友在一起聊天时才会出现。有的时候他忍不住想,朋友,在弟弟的世界里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阿译!诶!叫嫂子啦!这位就是萧雨笙,我的未婚妻。这是我的朋友和同学,叫明海。”
“萧小姐。”明海一脸笑容都收了回去,面无表情地躬身。
“明先生。”萧雨笙年纪虽轻,却是当了多年舞女,风月场的老手了,何况明海的意思不要太明显;淡淡地回了礼,刚出场时款款大方的微笑也索性不见。
辛帆愣了一下,但内心深处似乎没有多少意外。这几天来他带着雨笙见了很多同龄的少爷小姐,他们的反应大抵如此,甚至,明海还算接受得快的。当下也没多说什么,辛译开始拉着大家入席。
他知道为什么雨笙在真正的少爷小姐、家教正式出身清楚的人们面前,只一眼就会露馅。
就算她洗去浓妆,穿上了高贵繁琐的花边裙,戴上手套、帽子、钻石项链和一堆堆价值高昂的饰品,她的神态是骗不了人的,她有只属于舞女的风流潇洒和万千妩媚,也有只属于舞女的廉价和卑劣。就像自己第一眼看见她时,她穿着抹胸裙,戴的都是廉价的人造宝石,被裹挟在人群中的她偶然和自己四目相对,她冲他笑了一下;笑得太过自然熟练,妩媚得太过放荡,这在他见过的笑容里也不算高级,但是当他转过脸去,却再也无法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