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芥初冬家的餐室。
京子的银托盘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咖啡壶和各式糕点,香气氤氲,芥初冬和千飏对坐桌边,第一次一起吃早饭。
千飏尝了一口馅饼,黑色的像小鹿一样的眼眸亮了起来,“哇,好好吃,谢谢京子小姐啦。”
京子脸一红,鞠躬道:“能被小姐喜欢是京子的荣幸。”
芥初冬看她们互相客气,觉得有些好笑,心情也愉悦了起来:“京子,我中午想吃螃蟹。”
“好的,少帅。”京子又一鞠躬。
“噗嗤。”千飏笑了。
“你笑什么?”
“没有,想象一下你撕扯螃蟹的样子,觉得特别违和,哈哈。”确实,芥初冬的长相是那种俊美中带阴郁的类型,像是冷漠桀骜、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明,又像是神话里注定走向地狱的恶魔,总之不沾烟火气。
芥初冬也笑了,鸢色的桃花眼里水波荡漾。
他放下咖啡杯,手撑着下巴,眼波盈盈含笑,看着千飏说:“说到违和感,你也不应该嘲笑我啊——漂亮的‘燕子’和头牌,一顿早饭能吃三个馅饼,这说出去你觉得大家会信吗?”
“啊,”千飏还在咀嚼馅饼,不便开口说话,给了他一个“懒得理你”眼神。
芥初冬免疫眼神攻击,接着说:“还有,为什么会喜欢吃馅饼这么甜的东西,不觉得,会很腻嘛,不符合强大优秀的千飏小姐的人设呢。”
千飏已经咽下了嘴里的东西,毫不犹豫地扬起眉毛,回击道:“那你呢?空腹喝黑咖啡,迟早胃出毛病,哪像带兵打仗的少帅,”她喝了一口牛奶,接着说:“我还以为,军人都是体格强壮,孔武有力的呢,哪像少帅您,看起来弱不禁风的。”
这就纯粹是嘲讽了,芥初冬虽然看起来体型修长,但实际上肌肉还是很明显的,只是没有大块头而已。
他张嘴正准备回击,窗外飞进来一只白色的鸽子,“咻”地来了一个漂亮的俯冲,就在两人都以为它要一头栽进牛奶杯里的时候,它展开翅膀减缓阻力,最后问问地落在了杯沿,傲娇地伸出一只脚,等人来解开上面的纸条。
千飏扬了扬眉毛,“不愧是少帅的鸽子。”
“不是我的。”芥初冬伸手拿下纸条,展开看了看,“呵,”他笑了笑,递给千飏。
千飏打开看,里面写的不是词语,而是一整段话。
“旁系易太太打伤小柠,林安立生气至极,大闹一场,赶出家族。”
在“大闹一场”这四个字下面,范启专门画了一条波浪形的下划线,表示强调;而且,对于极度熟悉范启的芥初冬来说,看着这波浪线,脑海里就能活生生地出现范启本人荡漾又欠打的语气。
千飏想了想:“小柠……是你之前给我看的纸条上,林安立的女仆,对吧。”
芥初冬点点头:“而且,现在他自己坐实了,这个人在他心中的地位不一般。”
“他是少爷嘛,喜欢某个女仆,为她报复别人,这不算少见吧。”千飏不以为然。
确实,很多贴身女仆最后都成为了少爷的妾侍,她们年轻受宠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得到过少爷的爱。
“但是……”芥初冬斟酌着用词,“林安立不像是那种,能找个女子随便玩玩的人,直觉告诉我,他是用心了。”
千飏勾起嘴角:“奥,你要这么说,我肯定相信——你是那种随便玩玩的人,找同类的能力一定很强,我相信你的直觉,这位林二少爷是个对女仆用情至深的好人,不像你。”
芥初冬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哈,少帅大人,我冤枉你啦?你有什么想反驳的?”
芥初冬摆了摆手,“不跟你计较了。”嘴角却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
说着没营养的对白吃完早饭,芥初冬要去浦口车站接姬秀了。
“你的军师?”
“是的。”芥初冬把军装礼服的外套随意地搭在肩上,那件衣服设计得十分高明,绶带和肩章华丽,式样优雅,颜色威严,从各个角度完美地衬托了江北军神的气质——风华正茂,意气飞扬。
千飏想起了昨天听到的那个,关于戏剧的故事。她见过的悲剧不少,但至今还是会为悲剧所动容;她很想为那个军师做些什么,于是问道:
“我记得你的情报里有写,白家最近和‘姣梨’有合作,我听过‘姣梨’的戏,配得上他们的名声,需要我联系一下吗?”
芥初冬一愣,有些意外,一是没想到千飏记忆力这么好,二是没想到,千飏竟然这么善良,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安慰姬秀。他心软了一下,突然感觉被温暖,像雪地里走了很久的旅人回到家。
“有心了,我替姬秀谢谢你,你试着问问,等回来再定时间吧。”
芥宸已经把车开好停在了大门口,身旁还有两个小战士垂手而立,因为姬军师是以正式名义回到银陵城,需要一定的排场来自证身份。
芥初冬本人和心腹军师都从江北返回银陵,这是一个,让银陵城各家族和势力中有眼力见的人,都十分恐慌的事情——权力主宰的迁移代表斗争目标的迁移,这些人聚在一起,势必给银陵城带来腥风血雨。
浦口车站。
一个不大的广场,主楼正对浦口码头,是一座典型的英式建筑;为了让候车大厅连通轮渡码头,又专门修了一座双拱柱式样的雨廊,而站内月台上的雨廊呈单柱、伞形,二者都是设计师对西方艺术的拙劣模仿,学的不伦不类。
芥初冬这样想着,不由得联想到也位于浦口的别墅区,望江山上,贵妇顾倾华的那栋豪宅,也是这样半中半洋,俗艳又可笑。
“滴——”火车汽笛的声音划破长空而来,中气十足,具有穿透力的同时不失悠远缥缈。
下车的乘客不算多,很快,一个穿黑色长风衣的瘦削青年带着微笑走到芥初冬面前,他身后只跟着一个小战士,两人一人提一个大皮箱。
同样是英俊漂亮,芥初冬有些冷郁,林安立透着风流,而姬秀则完全是清弱。他白净的皮肤有着大理石般的质感,眉宇挺拔,五官构造清俊和谐,配上考究的黑色长风衣,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某个学院的年轻教员。
芥初冬在打招呼之前就伸手把姬秀手上的箱子拿了过来:“你还自己提?不怕扭到腰?”语气冷冷的,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这种嘲讽之下的关心,是芥初冬友谊的极限了。
姬秀笑了:“好久不见,初冬。”
“好久不见,姬秀。最近怎么样?有没有好好锻炼,马上天气又要凉下来,你对自己的身体上点心。”
“最近……唔,军部的事回去再给你说。”
芥初冬带来的三辆黑色轿车一字排开,姬秀上车前还特意嘱咐芥宸:“麻烦宸副官多留心,箱子里的东西比较易碎,也不好被雨沾湿。”
“又全是你买的东西?”
“嗯,王家三儿子王闵从东瀛留学回来,刚好给我带了一套木偶;还有我自己在夏天的夜市上收的。”
芥初冬点点头:“我也给你买了一个,回去看看喜不喜欢。”
“好啊。有心了。”
芥宸走的是穿过浦口别墅区的路,沿路看风景时,芥初冬眼见,一眼看见方家建筑群旁边的一座假山上脚下,站着方家的二少爷,撑着伞,呆呆地站着,如同木头。
“姬秀,你看那个,是方道羽对吧?”
一年之中,除了梅雨季,银陵城下雨的日子并不算多;但是,在方道羽的印象里,小时候每一天都在下雨。
方二少爷眼中这个历史悠久的繁华城市,空荡荡的,一无所有,除了夏天才开的桂花,就只有灰蒙蒙的阴云,深灰浅灰叠在天边,像他和哥哥一起学过的水墨画;那画卷也会落下冰冷的水滴,敲在黑色的伞面上,防雨绸弹起细碎的水珠,或者沿着伞面顺流而下,织就一小片水幕。
水幕,多好的料子啊。
十几岁时方道羽经常偷偷跑出家门,穿件不引人注意的黑色大衣,孤身撑伞,找一个废弃仓库或者瓦房,在屋檐下,放空心绪地站上半个下午。漆黑的伞投下同样漆黑的影,在那双和他母亲酷似的丹凤眼里映不出半点波澜。
他或许就是从那时开始,沉迷于一言不发。
那时他多少岁?
可能是十三岁吧,他不记得了。
不过哥哥肯定记得。因为哥哥是唯一一个可以找到他的人。
那次他失踪,惯例派出方家下人,全城搜索;但是一个不讨喜的丧母庶子,又是所谓“婊子养的”,再下等的仆役在他面前也会收起谦恭,有时甚至颐指气使地,“喂!”,然后要他做什么事。
而且有意思的是,方道羽记得,家中有个女仆,比他大一岁,是方家资历最早的洗衣女工的女儿,一直养在乡下,十三四岁才带到方家宅邸里当女仆。
刚来时,她处处流露着瑟缩和自卑,也不懂欺软怕硬,更不明白这方家里“二少爷”就是个空有名头的受气包,像厕所里的砖头,谁也不想拿手去碰,但谁都愿意踩几脚。她对谁都毕恭毕敬,对“大少爷”、“二少爷”和“三少爷”都是一样的态度。
但是,还不到半个月,那女孩子已经在其他仆役的“指点迷津”下,快速地看清了他方道羽的真实地位,并且以不可思议地悟性,学会了欺软怕硬,在为二少爷干活时偷懒、拿不尊重的语气对他说话。
人变得可真快。方道羽现在想起她都觉得好笑。
他活了二十出头,见到的陌生人,对他的态度和行为都要经历一个这样的转变,无一例外。
至于他的家人,父亲……他自认为没有父亲,当然,要不是怕杀人犯罪和背负道德压力,他父亲也不会认他这个儿子。
还有,他的哥哥,方道言。唯一一个可以找到他的人。
方道羽记得第一次偷跑出去被哥哥找到——
“道羽!”
哗哗的水幕在伞面上如泼般滑下,周遭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连声音都被雨的噪杂掩盖。可那个因为走街串巷地叫喊、找人而已经沙哑的嗓音,顺着雨声划破水幕而来,仿佛一柄军刺斜插入他的腹部。
他若有所觉地侧过头,花了一秒钟让眼神聚焦,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找寻:
还是来了。
方道言当时也不过十五岁,还穿着新定做的西装,看来是接到消息后从某场宴会上火急火燎地跑了出来,衣服都来不及换,看,现在淋雨了,弄坏衣服,父亲才不会给你做新的。
哥哥脸上赤裸裸地写着担忧和害怕。害怕什么呢?害怕弟弟变成什么样呢。
方道羽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他爬楼梯时摔了一跤,在他和哥哥住的那栋小楼,摔一跤就能直接滑下地牢。他滑下去了,哥哥跳下来把他抱在怀里,抱得很紧,当时他看见哥哥脸上就是这样一副神情,担忧,害怕。
“道羽。”
方道言又唤了他一声,相似的丹凤眼,直直地看着站在破旧屋檐下的方道羽。
那一瞬间,方道羽的心曾有片刻的柔软,他突然觉得撑伞的胳膊有些酸,想放下来,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被方道言打断。
“……你到底发什么疯?”
“……”被打断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了,这一打断,就是永远。
十年过去的如今,饶是方道羽想破脑袋,也想不起来自己当时到底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