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祁连山2023-06-28 09:559,983

  

  也就是那场飞雪过后不久,就在他熟皮子磨骨针准备过冬的行李的当儿,旱獭们似乎商量好了,一夜间就全部销声匿迹了。

  那天早晨,他踏着小雪一样的严霜覆盖下的枯草走遍了附近的山山沟沟,却连一根旱獭的毛都没看见。他突然觉得生存的危机一下变得异常严峻起来,旱獭们冬眠后,这里虽然野生动物仍然繁多,但仅凭他那根捡拾来的铁丝,可供他猎取的几乎没有。虽然他可以去挖掘冬眠的旱獭,但那需要工具,需要铁锨、十字镐之类的工具,可现在他除了一些石器、木棍,名副其实是手无寸铁啊!

  该怎么办呢?他躺在山坡上,望着深秋的天空苦思冥想。天空像水洗过一样湛蓝,蓝得让人心悸让人莫名地伤感。在湛蓝的天空中,有浮云在漂浮。秋天的云是这样的高、这样的白。在白云间,有几只金翅大雕翱翔,它们是那样的悠闲而惬意,似乎根本没有生活的忧虑,更不用说是生存的危机了。他又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渺小,感到了人类的无能。此时此刻,在这方圆数百里野人沟生活的数以百计的动物中,只有自己是最无能的,也许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变成了一堆朽骨的,便是他这个自诩为世界最具智慧的人类中的一分子。

  正当他在那儿感慨系之迷茫伤感之际,突然看见一只鹰隼从云际间窜了出来,它像一直黑色的闪电,直击刚刚飞过的一群野鸽。也就是那么这一刹间,一只鸽子被它凌空逮住了,灰蓝色的鸽毛袅袅婷婷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像一个个跳舞的小精灵。有一只翎毛落在了他眼前,他捡拾起来,得意地笑了。

  这天晚上大概是农历十五,因为月亮是那样的圆润,月光也是那样的皎洁。自从来到野人沟后,前几天他每天还在石壁上刻画印痕用来记日子,但后来忙了,偶尔没记,到最后他便把历法给彻底地忘却了。但物候的变化和月亮的朔望盈亏让他知道大致知道现在是几月几日。

  借助皎洁的月光,他攀上了一个陡峭的山崖。自从来到这儿后不久,他就发现在这个巉岩上,有一个天然的石洞,石洞里群居着大约一百多只野鸽。这些野鸽被祁连山麓野果和各种昆虫滋养得硕大肥壮。早晨傍晚成群结队从他居住的石洞上方飞过时,他估摸它们差不多跟桦树湾里家养的那些母鸡一样大。他本来打算在食物极度缺乏时,再来取食。但是,今日他必须先行来逮几只,一来试试能不能逮到,能够逮到,这便是老天爷储存给他的丰富食物,如果逮不到,则是一个令他垂涎欲滴的诱惑,甚至是痛苦的折磨,二来如果逮得到,他更是另有用处。

  他悄没声息地摸到了峭壁上的洞口下,用事先准备好的草团将洞口塞住了,然后不慌不忙地将自己固定在岩石间的树枝上,以免一会儿与鸽子们战斗时掉下去。要知道,这个洞口离地面差不多有十丈高,这还犹可,崖下,是湍急的河水,掉下去,断断乎没有存活的可能。

  一切准备停当后,他将带叉的木棍塞进石洞,以顺时针方向在里边轻轻地搅动,在不惊动其它鸽子的情况下,一只只地将它们缠在棍头的分叉上带出来。他不想因为今晚的行动,使这些美丽善良而又肥美的家伙受到惊吓放弃家园远走他乡。

  逮了三只后,他便克制住了贪婪,放弃了那些垂手可得的食物,顺着原路小心翼翼的退了回来。他要用这三只鸽子做诱饵,去逮那矫健凶悍的鹰隼,然后去驯养它,只把它驯养成一只能够捕猎的猎鹰,到那时候,这漫山遍野的褐马鸡、野鸽、雉鸡甚至栖息在冰川上的雪鸡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了,自己还愁饿肚子吗?

  但驯鹰是一件很费时间很费功夫的事情。在乾隆沟,有一名叫丹巴尖错的世代专为部落头人、土司王爷驯鹰的驯鹰人。他认识他时,他十七八岁而他已经六七十岁了,虽然已至风烛残年垂垂老矣,然而驯鹰的技术在整个祁连山麓乃至斡而朵草原仍是无可匹敌的,甚至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据说丹巴尖措原本并不是藏族,而是居住在遥远的东北遥远的兴安岭脚下的满族。满族作为北方少数民族,打猎是其最基本的生活方式,而训练猎鹰捕猎则是他们最基本捕猎方式。他们将鹰捕获后,经过一系列复杂、艰难的驯服程序后,让空中霸主成为他们捕猎的利器。在家乡,丹巴尖措的祖先不仅以驯鹰谋生,而且驯鹰技术超群,所驯的鹰以剽悍、矫健著称,所以不仅是民间驯鹰者们争相学习的良师,也为名闻遐迩成为了皇家的御用驯鹰人。但后来不知家庭发生了什么变故,一家人只好远走他乡,千里迢迢来到可以发挥他的专长、有猎可狩的祁连山麓,改姓换名隐居下来,过起了跟这里的土著一样狩猎放牧的生活。但过了几年或者几十年,看到这里民风淳朴料无大碍,于是手痒痒心也痒痒,重新拾起了祖宗的衣钵干起了驯鹰的营生——驯鹰狩猎已经不仅仅是他家族的生产生活方式,更是他们的精神寄托。

  那时候甄二爷背着那杆土铳枪,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打到獐子、岩羊甚至大鹿之类的大动物,较之那些鹰隼们捕获的野鸽、马鸡之类的东西,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他对这种驯鹰狩猎的技术不屑一顾嗤之以鼻。所以好多次丹巴尖措表示愿意将他这古老的技艺传授给他,他却呵呵笑着走开了,要不是父亲常常教导他不可对长辈出言不逊,他定会讥笑他一番的。

  话虽如此,作为猎人,他们之间的过从还是非常密切的。因为长期的耳濡目染也因为年轻人的好奇,他对丹巴尖措捕鹰、熬鹰、过拳、跑绳以及捕猎等等技术有所了解、熟知甚至掌握。当初无意中学到的这点知识,今日潦倒困顿之际居然成为自己的救命的招数,真是世事难料啊!

  带回鸽子后,他花了差不多三天的时间,才用“乱麻”编制成了一张网。网虽然没有青海湖上“鱼郎”也就是打鱼人用的网那样细密紧致,但捕捉到鹰隼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第四天他起了个大早。草草吃过早饭后,他便带着网和鸽子朝向阳的一块相对平坦的丛林走去。在丛林边上,他选择了一块理想之地,学着丹巴尖措的方法,将那鸽子栓在网上,然后自己躲在一丛茂密的灌木后边,静静地等待。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碧蓝的天空中连一丝云彩都没有,干净得就像水洗过一般。这样的天气里,视觉发达的鹰隼们应该不难看到地下扑腾的鸽子。

  大概经过了这几天的惊吓和饥饿,那只他精心挑选出来的鸽子显得有些疲乏。刚刚拴在那儿时,看见了曾经属于自己的天空,它便奋力扑腾想冲上去,但后来发现这是徒劳无益的,于是便耷拉着翅膀,伏在那儿一动不动。

  这当然不行,尽管鹰隼们眼力超群,但蛰伏在草丛中的鸽子有着跟周围环境差不了多少的保护色,相信它们发现它也是很难的,否则丹巴尖措不会设计这么一个机关,也就是将鸽子拴在长长的木棍顶端,然后用一根绳子牵引,以便不停地拽它,使他不停地扑腾。

  他如法炮制,看见鸽子停下来便拽它,到后来它大概已经疲乏至极,无论怎么拽也不肯动弹了。正在他无计可施的时候,它突然变得躁动不安起来,紧接着,一道褐色的闪电从他眼前划过,还未等他回过神儿来,他的鸽子连同那根绳子和木棍一同“呼”地一下飞向了天空,掠过高大的树冠不见了!

  他有些吃惊,想不到这家伙这么厉害,不要说鸽子,居然连木棍都给轻而易举地掠走了,看来自己是小瞧它了。他站在那儿拍着大腿叫苦不迭,懊悔自己虑事不周,为什么不将绳子固定在灌丛或者树干上,或者牢牢抓在自己手上呢?没逮到这小子不说,白白损失了一根绳子一根木棍。要知道,这要在平时也许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在这野人沟,自己手无寸铁没有任何工具,那根绳子和木棍是花了差不多一天的功夫才制成的呢!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懊悔过后,他仔细调查失败的原因。原来鹰隼来袭时,鸽子已然发出一系列紧张的展翅、抬头、躲闪等等动作,而自己他于经验不足,没有通过这些变化来判定拉网的时机而错失良机。偷鸡不成蚀了把米,这让他非常懊恼!

  看来,这捕捉鹰隼并非他所想象的那么简单。他是个善于总结善于学习的人,这天的整个下午,他在那儿不停地研究、不停地演练,直到太阳西下临近黄昏时,才意犹未尽地回到了石洞。第二天,他还是不忙着行猎,依旧来到那个地方,不停地演练,仔细设计每个细节,特别是反复演练拿捏鹰隼扑下来的那一瞬间自己拉网收网的准头儿。直到自己认为差不多了,才在第三天正式开始捕鹰。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下午的时候,他如愿以偿地捕到了一只。

  这是一只正值壮年、健康壮硕的鹰隼。羽毛褐白相间花纹美丽,闪现着丝绸一样的光泽,爪子强劲有力,抓在树干上几乎嵌了进去,特别惹人注目的那如钩似的喙,尖利如锥……难怪丹巴尖措的祖宗们要驯养它们来捕猎,看看这外表,就不难想象它是名副其实的空中霸主。

  捕到鹰之后,他按照丹巴尖措的方法,开始驯鹰。驯鹰的第一步是熬鹰。从这天开始,他劈了一大堆油松枝,备足熬鹰用的松明子,然后与它彻夜四目相对。这样做的的目的是逐渐消耗鹰的体力,更重要的是让它熟悉人类的气息,消除对人的戒备心理。

  这是一项非常辛苦的活儿,人与鹰拼比不仅是体力,而且是意志,看谁更强壮更有耐力和毅力。好多次天亮时,他简直坚持不住了,而它则炯炯有神地看着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第四天夜里,疲惫异常双眼通红的他有几次觉得自己不可能成功,一度产生了放弃的想法。但他想起了丹巴尖措,更重要的是意识到自己没有它,也许会饿死在这野人沟,于是便告诉自己只须成功不许失败必须坚持坚持再坚持。第五天天亮的时候,那家伙耷拉了几次眼皮后,终于在他的逼视下,无奈地将那双困倦之极的眼睛合上了!

  熬鹰终于成功了。

  他欣喜之极,之后便将差不多已经虚脱了的自己重重地扔在被窝里,一下子就睡死了过去。

  熬鹰成功之后,他将储存在石洞里用于过冬、自己也不怎么舍得吃的旱獭肉拿出来,一块块的喂它。这狗日的对他仍然有着深深的敌意,尽管不像前几天那样主动攻击他,但还是试探再三,不肯进食。

  “奶奶的,看谁熬过谁!”他自己煮了肉,在它旁边津津有味地大快朵颐,而将精心挑选的鲜嫩生肉放在它的嘴下,来挑战他的意志。终于它还是没有熬过他,站在悬着的横杆上摇摇欲坠之际,扑腾了几下翅膀,开始用那如钩的利喙撕扯鲜肉。接着便狼吞虎咽起来。是狼吞虎咽,它进食的速度与它这小小嘴巴、不太粗壮的脖颈是那样的不相称。他在感叹之余,对它的进食进行有意识的调节,并在喂食的时候,喊不同的口令,直到它最终听懂人的语言服从人的命令。

  做这个他是有经验的,他以前训练藏獒巴顿也是采用这样的方法。经过他调教的藏獒,一个个聪明无比,叫它们往东它们不会往西,捕猎、巡游、攻击或者停止等等,无一不听他的命令。到后来,他们之间达成默契达到了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境界,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暗示,藏獒们都能听懂都能领会,这方面巴顿表现得尤其突出。他今天驯鹰,已经不满足于丹巴尖措那种水平,不仅要求鹰仅能听懂他的命令,而且要领会他的意图也要达到与他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高超境界。

  之后他大概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训练所谓的“过拳”、“跑绳”等等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他将“乱麻”这种粗糙的植物纤维裹着肉,一天喂它一两块,这叫做“降膘”。“降膘”是贯穿驯鹰全过程中的一个工序。猎鹰将这些和着鲜肉植物纤维吞下去后,鲜肉被它消化了,而纤维留在胃里,将里边的脂肪吸纳了,然后又被它吐出来,以此不断消耗它的体力,最终到达一个理想的状态:既不能让它过于强壮不听主人的命令,也不能使它过于孱弱捉不到猎物。

  等他把它驯成时,他与它已经产生深厚的感情。白天黑夜他抚摸着它光滑的羽毛,一种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情愫每每在他心底涌动,让他无限怜惜。他在苦思冥想了好多天后,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尕箭儿。这尕什么儿,在门源川乃至青海的语言文化中,本来就含有无限痛爱、无限怜惜的意思,如他妻子取名尕花儿,是因她是她父亲杨义德最小、也是唯一的女儿,是他十分痛爱、十分怜惜的。又如小伙子不知用怎样的语言来称呼自己挚爱的姑娘,于是叫她“尕肉儿”,一个“肉”子嵌在“尕”和“儿”中间,就将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着手里怕飞了的爱意表达得淋漓尽致。今日给它取名尕箭儿,除了表达自己对它的怜爱之情外,更希望它像一支利箭,能带给他丰硕的食物。

  它果然名至实归不负所望。之后的日子里,它要么蹲坐在他的肩膀上,要么翱翔在他头顶的天空中,与他巡游、狩猎在野人沟里。它是那样的勇猛矫健,每当看见猎物时,不待他命令,便振翅出击。在天空中,它体态优美身形俊朗,在猎物后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无声地追击,临近猎物时,身体后仰,双爪前伸,一击之下,就将猎物的脊骨踏碎。猎物在长空中立马翎毛纷飞、坠地而亡。

  一时间他俩收获颇丰。

  时光真可谓白驹过隙,转眼间已至隆冬季节。一场白毛大雪后,那些飞禽们都飞到野人沟外的农人们田地里觅食去了。尽管此时庄稼早已收割殆尽,人们喊着颗粒归仓的口号收拾完了田地里的一切,但田地里仍有足以让它们果腹的青稞穗头之类的食物。老天好像故意跟他作对似地,就连那些尕箭儿能够捕获的兔子之类的小动物也因为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一例外地迁徙到人类居住的地方去了。而那些地方,恰恰是他现在的禁地。

  不几天,他俩的食物又开始匮乏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正在他俩懊丧绝望坐以待毙之际,一天夜晚,他突然听到了久违了的狼嚎声。这声音是那样的高昂、亢奋,充满了征服的激情、杀戮的欲望和丰收的喜悦。与狼打了半辈子交道,对狼语颇有研究的他知道这是狼群在借助这场没膝大雪,在安排和部署围猎,而且胜利在望。

  他欣喜异常,他知道,要是借助狼群,捕获到一头大鹿或几只獐子之类的大动物,那么这个冬天甚至来年春天,他和尕箭儿都可以衣食无虞。而这些畜生,自从没有了那杆土铳枪,似乎也意识到了他的无能,变得根本不怕他了,常常大摇大摆地在他石洞周围觅食饮水,嬉戏休憩,有时甚至忘情地谈情说爱,恬不知耻地干一些繁衍子孙让他勃然心动不由想妻子也让尕甄二爷蠢蠢欲动的勾当,而他只能望而兴叹莫可奈何。

  天亮后,他将自己收拾干练利索了,拄了一根木棍,斜刺里朝野人沟深处的丛林中插去。丛林中积雪没膝,有些深沟甚至被填平了,让他在举步维艰之际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唯恐一不小心掉进这些积雪中魂归阴府,与挚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们永诀尘寰。但在这些积雪中,他还是不时地看到各种各样动物的踪迹。他在这些踪迹中,仔细地辨认着大鹿和狼的踪迹。他知道,狼也知道,在这个大雪封山的时节,大鹿们可食用的,就是阴山里那些高大树木遮蔽下的苔藓。每当这个时候,它们会别无选择地来到这些地方,用蹄子刨开树冠下不太厚的积雪食用它,或者干脆取食攀附在树干上的木耳、树菇之类的菌类植物。

  越过一道结了冰的河流,他便向对面一座险峻的山峰攀去。他知道,那座拔地而起直插云天的山峰上,可以俯瞰到对面方圆数里的阴山。那阴山,一向是大鹿们的乐园。夏天,那里生长着茂密的唐古特大黄,大黄那开着淡黄或者白色小花的叶子是大鹿们非常喜欢的食物。

  扎西阿扣曼巴曾给他介绍过这种主产青海祁连山麓的良药,知道它为蓼科植物,其茎和根入药,性寒,味苦。药效主要是泻热通肠,凉血解毒,逐瘀通经,用于治疗实热便秘、积滞腹痛、泻痢不爽、湿热黄疸,血热吐衄,目赤,咽肿,齿龈肿痛,肠痈腹痛,痈肿疔疮,瘀血经闭,跌打损伤,外治水火烫伤,上消化道出血等症。颇得阿扣藏医药真传的李廷瑞也说,藏药经典巨著《晶珠本草》也记载:大黄具有清热泻下,消肿止痛之效,赤巴和培根病及其引起的热性病症、瘟疫、高烧、实热便秘、腹痛等病症。

  他俩还说,大鹿们正因为吃了这些药的叶子,所以它们的茸角、眼屎阿味乃至鹿鞭等都具有了奇特的疗效。也正因为如此,大鹿们,不论是马鹿还是梅花鹿,都成了人们争相猎取的对象。特别是三年大饥荒期间,饿极了的人们不仅仅为了它那特别值钱的茸角和鹿鞭,更重要的是为了它那一身好肉,像疯了似地猎杀,大鹿们变得非常稀少了。甄二爷敢肯定,除了这据说有野人出没的野人沟,其它地方早已没有了成群的大鹿了。难怪狼们也会来到这个地方打围。这些家伙真是聪明之极!

  这果然是一群极其聪明的狼,狼王就是那个被小狼王救下,后来又在雪夜袭击了扎西阿扣家的羊群的母狼。一直以来,它带领着它的部属在斡尔多草原打围。随着人类三年饥馑之年的过去和内部争斗的升级,他们似乎没必要或者顾不上来猎杀它们了,于是草原和丛林便得到了休养生息。就一两年,野生动物便变得繁多起来,母狼王家族也发展壮大了,从当初的几只变成现在的十几只了。若不是这场罕见的白毛大雪的到来,它是不会到这丛林来打围的。作为草原狼,打那些獐子、黄羊之类的动物得心应手,但围猎生活在丛林中的大鹿一类的大型动物,它觉得没有太大的把握。但是,三天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它有了投鞭渡江之志,来到了这野人沟。

  三天前那个阳光明媚、微风和煦的午后,它们打了一次成功的围后,一家人躺在灌丛中惬意地休息。突然,一群大鹿,一群足有二十头的大鹿从它们休息的地方风驰电掣般地疾驰而过。在它们的身后,母狼王看见一个背着快枪的猎人骑着一匹黑枣榴马紧紧赶来。

  看见背枪的猎人,母狼王不由心惊肉跳。它想起甄二爷,想起了甄二爷带给它们家族的灭顶之灾。今日远远看去,那身形那轮廓,不是那个穷凶极恶的甄二爷又是谁?只是看起来似乎没有那么年轻身手没有那么矫健。也难怪,聪明如人类,也无法逃避大自然的规律,同它们一样生老病死,当年肆无忌惮地屠戮它们狼族的甄二爷已今非昔比了!

  它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一种幸灾乐祸的情感从心头涌起,一种类似复仇后的快意在它周身漫漶。

  看见渐渐临近的猎人,它下意识地躲避,招呼部下悄没声息地借助灌丛和地形躲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山沟。但是猎人过后一切安静了时,它的鼻子里顺风飘进了缕缕新鲜血液的馨香。一闻到这血腥味,食肉动物的本能使它不由亢奋起来不由蠢蠢欲动起来。

  它从躲藏的地方翻起身,匍匐着朝大鹿逃遁的方向潜去。在路上,凭着它灵敏异常的嗅觉,很快找到了星星点点洒落在草丛、灌木中的新鲜血液!

  它知道,猎人此时全神贯注于受伤的猎物,无暇顾及它这个不速之客。于是它站起来,循着血迹大胆地尾随而去。翻过几座大山后,果然看见那猎人在一个山洼里,将那头血已流尽、精疲力竭的大鹿放倒了,正抽出满尺的藏刀倒里边的内脏。它知道,他是不可能全部带走这足有五六百斤的大鹿肉的,他会将内脏扒出来扔掉的。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像其它猎人一样,只会带走值钱的鹿角、鹿鞭,而对其它的,直接弃之不顾。

  它在一丛灌木后边趴下来,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不劳而获地享受一顿美味大餐。但它很快失望地看到,那家伙居然除了留下内脏、砍了角的鹿头外,将肉一股脑地驮在马上离开了。它有些遗憾,但也感到了无比的欣喜,欣喜之一是,它留下了那些内脏,那些新鲜的内脏是它非常喜欢的;欣喜之二是,他为它们找着了一个丰富的食物源,今后,它完全可以想办法去围猎这群肥得几乎流油的大鹿了。

  就在那天,它饱餐了猎人留下的食物后,便招呼家族成员,在丛林中嗅着大鹿们的踪迹,特别是留在树干上的气息,一路迤逦而来,走走停停,三天后,来到了从未涉足过的野人沟。

  也许这就叫天道酬勤,就在它们来到野人沟,正谋划如何打一次漂亮的围猎时,凛冽的东风开始劲吹,风中裹挟着浓郁的黄土高原的土腥味以及淡淡的海腥味。它知道,一场罕见的白毛大雪不久将至,这场大雪的到来,必将为它提供天时之利。

  大雪后的第三天晚上,那些缺少食物的大鹿们差不多精疲力竭了。母狼王不失时机地在雪地里围住了它们,并发出让甄二爷也听见了的声声长嚎,一方面部署围猎,一方面也在庆祝即将到来的胜利,就像人类高兴的时候忍不住引颈高歌一样。

  但这是一群被祁连山丰美的草原滋养了一夏一秋的大鹿,体内积蓄的能量并非它们所想象的那样,一场大雪几天饥饿就可以消耗殆尽,变得孱弱不堪任它们侵凌和宰割。它们是那样的强壮,强壮的身体加上犀利如刀的犄角,让它们在跟踪、觊觎了几天后,仍然未能有效冲散它们的群体,就是隔离出来一只比较羸弱的母鹿或者小鹿的愿望都没能实现。

  但母狼王有着异常坚毅的意志和足够的耐心。长期的围猎生涯让它深深地懂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因此它不急不躁,或骚扰或跟踪或突击,在若即若离中让大鹿们知晓它们的存在知晓危险的临近,让大鹿们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它要耗得它们心力交瘁精疲力竭,然后一网打尽,打它作为一代狼王战争史上最漂亮的一次围猎。

  它在消耗大鹿们的体力和精力的同时,它们狼群的体力也在急剧地下降。它们大概已经有一星期没有吃东西了,此时一个个饿得差不多前心贴后背了,但饥饿感还不是那么的强烈。这归功于老祖宗几千年几万年的历练和进化,长期以来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特别是长时间食物缺乏的日子,使它们身体的机能发生了适应这种生存方式的变化。即使一星期没有进食,它们仍然保持了足够的战斗力。

  但大鹿们显然不行了。阴山丛林中的那些干苔藓远没有牧草富有营养不说,恶狼们的步步紧逼,使它们无法安静进食,长途奔徙也很快让它们体力不支。就在甄二爷爬上那座高峰俯瞰这片它们所熟悉的处于阴山的丛林时,它们刚好被母狼王们围在了那儿。

  看见狼群出现在四周,大鹿们一个个惊恐万分。作为食草动物,它们对付敌人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逃跑。这点上,它们较之那些已经被人类驯服和豢养了不知几千几百年的牛、马等食草动物差得远了去了。牛马遇到狼时,尚且能够镇定自若,精诚团结共同御敌,而它们只是四散奔逃。不知这是造物主给予了它们四只善于奔跑的蹄子的缘故,还是以奔跑实现优胜劣汰,使它们遗传到更优秀的基因,种群变得更加强大的特意安排。总之,今日一见四周虎视眈眈的狼群,它们便下意识地奔跑。

  左突右奔不久,它们便发现这狼阵固若金汤牢不可破。正当它们魂飞魄散心胆俱裂之际,突然网开一面,东边的狼们呼啦啦地撤退了,留下了一个大豁口。大鹿们不知是计,慌不择路夺路而逃。等跑了大约半柱香的功夫,它们突然发现前面是一个悬崖,悬崖下是深不可测的山涧!此时,被它们带起的积雪正飘飘荡荡地向深渊飘去,如一泓迎风而下的瀑布。

  狼们欢快地跳跃着,欢呼着包抄和追击而来。大鹿们聚在一起乱作一团,惊慌地翕动着鼻子,发出了绝望的呦呦鸣叫声。

  此时的甄二爷已然来到了悬崖边上。他在那个山峰上俯瞰不久后就发现了母狼王的战略意图,于是迂回到这里,藏身在一块大岩石后边的雪堆中,近距离地欣赏这场精彩的战斗。当然,更重要的是要看清楚猎物到底掉到什么地方了,好战斗结束后去寻找,不然那山涧深不可测,涧底浓荫蔽日灌丛葳蕤,要想找到掉下去的大鹿,那跟大海捞针差不多。

  大鹿们一看面临绝境,慌乱了一会后马上镇定下来。一头有着十八杈犄角的公鹿判断了一下形势,甩了甩头直朝左前方冲去。左前方是上坡路,且密布着几丈高的灌丛。爬山跳跃是大鹿们的拿手好戏,只见那公鹿如一位会轻功的武林大侠,纵跳着逃逸而去,其它大鹿们如法炮制,纷纷紧随其后。

  狼们傻眼了,面对这突然发生的变局不知所措,眼睁睁地看着坡里大鹿们凭借矫健的身手蹦跳如飞,逃出了他们的包围圈。

  煮熟的鸭子就要扇着翅膀呱呱叫着飞走了。母狼王长嚎一声,声音里充满了极度的失望与懊丧。就在它声音未落之际,情势发生了逆转,只见那公鹿的正前方,突然有个浑身披着毛的家伙跃地而起,发出了令狼和大鹿都心胆俱裂的人类的吼叫声:“嗨!”

  这一声“嗨”大大出乎踌躇满志胜利在望的大鹿们的意外,特别是那个平地而起的硕大人形更让它们魂飞魄散。在它们的生活中,人类始终是个可怕的梦魇,他们会用一种冒烟或者不冒烟的东西远在百米甚至千米之外轻而易举地致它们于死地。而且人类不像熊或豹子,只是为了果腹而杀一匹或两匹,他们的贪婪、残暴,就是声名狼藉的狼也无法相提并论。他们会在震耳欲聋“哒哒”声中,将不唯是它们,但凡被他们遇到或围住的动物们杀得鸡犬不留一个不剩!

  魂飞魄散的大鹿们立马乱了阵脚,慌乱地四散奔逃,真如甄二爷和狼所期望的那样,跑在前边的几只大鹿脚下一滑,在悲鸣声中掉下了万丈悬崖。而其它的,则在狼遇到人类,包围圈不攻自破的刹那,从狼们的头顶纵跳着如飞而去,转眼间消失在莽莽丛林中。

  剩下的,则是甄二爷和狼群。

  母狼王很快知道这人没有枪,也没有带刀。没有枪和刀的人在它的眼中连一只兔子都不如。兔子还能快速地奔跑,人还有什么本领?所以它素性挑选了一块岩石,安稳地坐在那儿,睥睨地看着他。

  甄二爷吃了一惊,知道这畜生已经知道了他的实力。但他知道自己千万不能露出胆怯之意,否则它会杀心陡起。如果它们杀心陡起群起而攻之,自己就是有三头六臂也难逃一死。于是他也挑选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与母狼王对视起来。

  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的鏖战,虽然兵不血刃却是凶险万分,丝毫不逊于真枪实弹的厮杀。对视不久,母狼王还是感觉到了甄二爷的色厉内荏,也读出了他的阵阵恐惧和丝丝绝望。它决定发动攻击,将这个屠戮了自己家族沦陷了自己的家园的家伙一举歼灭。

  就在它偷偷地将尿液淋在尾巴上,准备甩向敌人的眼睛然后骤然出击时,突然空气中一股浓烈的火药味和枪的铁腥味窜入了它的鼻子。它不仅大吃一惊,难怪这家伙身陷重围面临绝境面不改色镇定自若,原来有同伙!说不定这家伙赤手空拳出现在这里,原本就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阴谋,一个预置它们家族于死地的毒计!

  它心中倏然一惊,但却不露神色,镇定自若地跳下石岩,慢条斯理地朝旁边的一个小山梁走去。等过了那个小山梁,便带领狼群风驰电掣般地逃逸而去。等甄二爷爬上那座小山梁去查看时,发现它们已然在两里开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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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枪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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